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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读后感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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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模板(集锦10篇)。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来分析“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模板”,希望此文能够让您更加明确自己的职业规划。读书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当我们因为受到作者写的作品的启发,产生了新的想法时。 用文字表达内心的感受,可以更准确地传达自己的意思。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模板(篇1)

周晖***法学122班

社会是永恒的存在。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为之而生和死。社会的组成中,最原始的,最基础的,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便是农村。我们不可忽略她的存在,伟大而隐忍,不像城市那样红灯酒绿,却是那般质朴纯洁,不像城市那样繁花似锦,却是那般清新脱俗。

当然不能忘记农村里“主演”,便是背朝天,脸朝地的农民。

在费孝通教授的理解中,农民是那么简单,虽然他们不了解先进高端城市,但他们有着不可或缺的生存技能。如今大家对于乡巴佬一次更多的认同与是一种贬义的意思,是的从农民身上出来的那种感觉是土气,不懂得如何面对马路上鸣喇叭的汽车,不知道如何来区别红灯,绿灯,黄灯,不知道如何使用西餐工具,那么这些在费孝通教授的理解中只是认为,农民由于没有认真的真实的接触,而不晓得如何正确的避开汽车,分别路灯提示,使用西餐工具。那么归根结底这不是土气,是因为没有学过,不是愚蠢,是缺乏接触。

但是我们应该找到农村的本质,它看似平凡,却并不简单。我们的生活必需品哪一样的根本基础材料,源头不是来自于农村,我们吃的粮食,我们穿的衣服,环顾四周每一件每一样的东西都是在乡土之间,农民之力所创造的,那么反过来问问自己,你会种粮食吗,你会打麦子吗?吃在口中却不知道怎么创造,可以去理解为另一种的土气吗?

显然在经济的快速的发展下,我们可以用金钱来得到我们的生活必需品,但是当有一天要你去真正创造的时候,你该怎么办,你会觉得自己无从下手,无法理解,面对这些你也是一个“土气”的你了。“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现代中国城市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但在一些偏远的山村,却仍然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描述的乡土社会。其实在中国社会,许多习惯习俗都显示了中国的“乡土性”,中国是个熟人社会、身份社会、人情社会、崇拜权力的官本位社会。熟人社会。

这是中国社会文化的一大特色和传统,也是东西方文化不同的地方。熟人社会有许多潜在的习俗和规则,隐而不彰,心不照宣。每个人都遵守规则,不留人谈,而是努力按照自己的身份发挥一定的作用,精心维护、培养和回报熟人关系中的得失。

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而且是无止境的,只要有声调,我们就必须按照人类社会的规则行事。许多人情还延及子孙,父债子还或父情子为。关系风盛行、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幕后交易屡见不鲜、体育竞技出现黑哨、腐败现象猖獗,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虽然有很多,但熟人社会之传统无疑在其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于“特殊语言” 特殊语言是亲密社群中所使用的象征体系的一部分用声音来作象征的那一部分。表情动作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情达意它常常特别有效。、。

所以要向农村提倡文字下乡一定要考虑到语言文字的基础否则开几个学校让乡下人多认识几个字也不能使他们“聪明”起来而这一点对现代社会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根据费先生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礼治社会。但我们的社会,无论从教育体制、城市规划、司法体制,很多东西都来自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很多时候,我能感觉到中国在面对世界时无所适从。有时我被欺负,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得担心。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即使我们的大中城市看起来像世界上发达的城市,我们的发律也如此现代化。

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乡土中国》是一部社会学著作,源于费孝通本人的乡土生活经历和田野调查。其间对中国乡土的描述和对“乡土”的中国之刻写,叙写出中国传统文化之精髓。书中的内容**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我们更应该透过书本在生活中去体会,去感悟。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模板(篇2)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地方,谁说不上。在基层人民的心中泥土是最神圣的东西,代表着内心最原始的纯净。在农村,种田是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所以最离不开土壤。

而因为是乡土,才会执着地让游子们魂牵梦萦。我生活在乡村,我热爱我的乡土,读《乡土中国》,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独属于乡村的那份信任。

中国人最是安土重迁,一旦生根就要在这片土地发芽开花结果,因而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最是相互熟悉,彼此之间是满满的信任,而这正是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最缺乏的财富。我从小在农村的山脊上玩耍,闻到泥土的芬芳,看着油菜和水稻交替生长,一年比一年和我最爱的家乡一起长大,和朋友肩并肩,等待夕阳染红天空,一起许下美好的祝愿。看到忙碌的大人,孩子们总是甜蜜的问候,一颗温暖的心。

这个家有年糕,隔壁总是满是年糕。那家人有水果,几乎每个家庭都有。这种相互关心和简单的方式令人印象深刻。大概是因为我们之间有充分的信任与爱吧。我为这份爱与信任骄傲着。

城里人也许会说乡下人就是土气,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份土气正是可贵之处。我们対土壤有特殊的情结。虽然在我们这一代,我们还不完全是农村人,但我们还是很尊重土地。记得小时候,和哥哥们玩枪战是在乡间小土坡上,和小朋友钓龙虾是在小湖边的土上并排坐着,和姐姐放风筝是在三月的麦地里尽情奔跑,然后看着风筝飞自己会傻傻的笑,多么美好啊!

现在想起来还会情不自禁地笑呢,这些都是乡土给我们的,乡下的孩子因为有这样的童年才会格外的活泼开朗吧,更可贵的是从小在乡土一起摸爬滚打长大的情谊会更坚固吧,因为乡土培养了他们之间纯粹的信任。在乡下,有最新鲜的空气,最合时令的瓜果蔬菜,最耀眼的油菜花一片又一片,最美的炊烟在傍晚徐徐飘散,最清晰的蛙声雨声……春天,鸟鸣婉转,院子里的桃花红得嫣然,花香四溢,弥漫天涯。院子里这方小小的土地长着的是疼爱孙女的老人亲手栽种的桃树,这块土地承载了满满的爱,这份爱很纯粹,纯粹到如一弯烟水凄迷朦胧。

记忆的长绳洒下了星痕点点,可以随时追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提到初次出国时,他的奶妈偷偷的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箱子底下。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

住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对这片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这让我想起,我要去上大学的时候,奶奶给了我两个小药瓶,但里面没有装满药。我祖母只说这是我家乡的土地。如果我在那里感到不舒服,我会把它们拿出来,再次感受那种熟悉感。是啊,只有家乡的水土有这样的能力吧。

大学是我第一次离家至今,到了大学难免会想家,尤其是当我看到那两个小瓶子时,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其实在大学我并没有感到水土不服,但是我还是按照奶奶教的在这片新的土地撒上了独属于家乡的水,可是那个装了泥土的小瓶子现在还是满满的,因为我觉得这乡土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应该好好保留,它寄托了我和家人和家乡之间的那份情思。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是《乡土中国》里的话。很多人一旦生活在一片土地上,就很难让他再搬走了,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都是彼此熟悉的人,彼此之间是信任的关系。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这就是乡村的魅力所在,它孕育着相互信任和关爱的人们。农村社会的信用不是契约的重要性,而是熟悉一种行为规则时的可靠性。生活在这样和谐的环境中,还有谁愿意轻易离开?我们所拥有的,不仅是对乡村的怀念,更是对朴素生活的无限向往。如果我们离开,我们可能再也找不到这种生活了。这颗平静而稳定的心可能再也不会回到原来的原点,它会逐渐腐化。

所以离开的人会很关心农村,因为农村代表着原来的现实,它证明你真的生活在那里,那种纯粹的生活在那里。当一个人在一个繁华的城市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时,也许最好的选择就是回家,回到他们永远等待、永不抛弃孩子的土地上。这片土地永远不会被拒绝、嘲笑或背叛。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在做母亲的人听来都清清楚楚,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来。

所以等你累了再来。妈妈在等你。不用说,她很清楚。她会给你最大的安慰和鼓励。她的伟大之处在于包容与纯粹的爱。

当地社会的一个特点是,这种社会中的人在熟人中成长,人们面对面地相处。不需要华丽异常的辞藻,不需要烦扰虚无的“礼仪”,只要最简单的话语就够了。也许农村的一些人不会写字,甚至不知道单词,但这是什么关系呢?他们的交流有障碍吗?

不,不仅不,这种面对面的直接交流增进了感情和信任。真正的情感永远不会建立在每一次谈话中应该说什么和不应该说什么的交流基础上,也不会从言辞的夸张交流中产生。所以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熟悉是发自内心的,是简单而珍贵的。

这样土地上生活的人们见了面,微笑地一声招呼,伴着此起彼伏的鸟鸣,似乎可以延续到地老天荒,扩散,是一片温情。

晴天里,隔过纷繁,记忆安谧纯粹的空气,悄然滑过时间的歌声,读《乡土中国》,明白了那份纯粹的爱与信任,温暖了我的心。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模板(篇3)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究竟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信任许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肯定没有人会不情愿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一般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很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高校。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艳羡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肯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由于乡下原来无需文字眼睛呢?”由于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打算了人与人的沟通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别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沟通。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别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渐渐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围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沟通,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假如肯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许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日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模板(篇4)

读书笔记

读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深有感触。一方面,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因此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另一方面,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现在已有60多年的时间跨度了,而这60年来,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现在怎么样了?

中国是不是还是一个乡土中国?费先生的乡土理论是不是还适应现在的中国?这些问题都让我充满了兴趣。

在我看来,本书开头应该是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多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中国的乡土自有其特点,而中国也的确带有浓浓的乡土味。直到现在,这种味道也还处处可闻。

中国现在的乡土状况如何呢?我没有做过有用的调查,不敢妄语。官方的说法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

这未免有失精细,我姑且以我的家乡为例吧,这情况对于我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平时在村里,最有感触的便是孩子少了,减了不少热闹,村中的老人过世的也多了。让人不好意思的是许多村里的小孩竟也叫不上名来,不少新媳妇也不认识了,真有一点物是人非的感觉。每天早上,都有幼儿园的车来,初中和高中的孩子经常不回家,更不用说大学生了。

有一次,我们村长让我复印一份关于家庭收入的文件。其中,有12/3的农民工以外出务工为主要收入来源,成为农民工。以上所述也应该是大多数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状况了,这当然与费先生所在的那个年代的乡村不同了,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变化,土地依然是村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对于每一个乡土中人来说,土地是亲切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密切的,所以乡土本色毕竟是维持住了。

说到文字下乡,其实是知识下乡,费先生说只有等到乡土性的基层变化了,文字才能下乡。今天的社会变化太大了,包括我在内的农村孩子都出来寻找知识。与此同时,知识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农村传播。手段多样,速度快,容量巨大,超出了村民的接受能力。比如,随着有线电视的普及,孩子不在家的时候,成年人在省内只看几个正规节目。

当我们把注意力从农村转移到整个中国社会时,我们会发现这的确是一个农村的中国。费先生提到两个概念——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谈到西方人的团体意识和他们那象征着团体的神,着重讨论了中国社会的乡土特性。我个人的看法是,当是中国和西方并不在同一水平上。

中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西方却早已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早先以放牧为主的欧洲人进入资本主义文明,而后剧烈的社会变革彻底确立了团体格局,而中国一直已农经济为主,受儒家“克己复礼为仁”的封建思想影响数千年,在物质上的自己自足决定了意识上的自私,一味克己,埋头为自己的修养和前途而独自寒窗,闭门造车,悬梁刺股也须自己动手,很少有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

”这句话道出了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克己的发展会导致差异,费先生的圈子理论可谓恰当,每个人周围都会形成一个圈子而不管你情愿不情愿,这大大小小的圈子以一个“己”为中心,这让我想到“找熟人”这个词。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范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避免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了。

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了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了,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寒暄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了,他们要办事也就成了。这真是谁的关系网大,谁才可以捕上鱼。别人没有这种所谓的关系,也没有排队的。他们几次都没回来,非常生气。

但我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真有趣。这是一个奇观。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圈子遽然缩小,和别的圈子的联系断裂或者被圈进了其他更大的圈子,至于一段时间后没人理他,这也显得很正常了,这也许便是中国为什么经常有人抱怨世态炎凉的原因了吧。

费先生在这两章中提到了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和浮士德。根据我的理解,前者的文化特质是确定,而后者是运动,从于主流文化的应该是后者,但我却赞成前者的一些观点,像“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虽然概念上的无知给了我很大的麻烦,但我始终是坚持一种观点的,即我认为未来首先是确定的,其次是可预测的。

我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相对”的,物质及其运动真实存在,并创造了一切,时间和空间只是为了方便描述而定义出来的,是无所谓有无的。物质的运动是可知的。虽然很困难,但当这个合理的现实存在时,未来已经确定。打个简单的比方,当你扔出一个苹果时,在那出手的一瞬,有初速度和抛射角,所以还没等苹果落地,你已经可以计算出它落在哪里了。

同样,如果我们知道所有物质的运动状态,就可以预测未来。回过头来才知道扯很远了,然而也的确很有趣。我同意费先生的许多观点。中国家庭传统的差异秩序模式切断了夫妻之间的横向联系。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劳动量和劳动的重要性决定了劳动者的地位。男人越来越占主导地位,男人优于女人的观念根深蒂固。

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也就男女有别了。

和谐社会今年来是主流的理念。在文化方面,首先,它要求道德与法律的和谐统一,仁义与威信并重。类似于费先生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乡土的中国的许多很好的传统也同样不可忽视,费先生说有时人治可以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对于法治来讲是很理想的,也值得我们借鉴。

两者的和谐,确实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四个权力的观点给我了很大启示,在封建社会的乡村只有默许的长老权利,推行的是一种无为政治,而我学过的知识说这种政治是一种残酷剥削的政治,我认为这其实是同样的意思,长老权利的极端发展造就了封建社会,从家长制到君主制,从父子到君臣。在这个社会里,开始形成了两个对立的阶级,地主剥削农民不如农民适应剥削。老年人权利的扩张受到了遏制,封建社会已经成为过去。

读到血缘与地缘这几张章,我更加明白了三峡工程的所有问题中为什么移民最难,乡土人安土重迁啊,谁愿意在异地长久地做客人,几世几代被人说成是外乡人。另外以一个感触是一句“钱上往来不要牵涉亲戚”,仔细想来,我们村陆续开的几个小卖部还真大多是所谓的“外乡人”办的。但讲到学生聚餐等事上大多实行aa制,因为面子总是得用经济条件去撑,这一过程是痛苦的,我是听到很多人的抱怨的,所以理智开始纠正感情上的“错误”,这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这一理性方向上的转变同时也体现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上,变化是巨大的,以至于费先生的预测几乎是事实了。

名实的分离到处都是,要营养不要味觉,需要规范了欲望,但不否认的是传统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样一个乡土性的社会依然将长期保持她的人情味。这一套乡土理论也就显得极其重要,将对中国社会的改革发展极富指导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在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

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模板(篇5)

费孝通先生的这部《乡土中国》,描绘的是一个与现代社会相比,中国基层社会中变动速率缓慢的乡土社会。为了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认识,他经常从社会结构和变迁、时代文明等方面对城市人和农村人进行比较。读了这本书,对于乡土本色,我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认识。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江浙地区普遍吃粽子和年糕,而北方人大多有吃大蒜的欲望。这些不是遗传的,而是从小养成的习惯。祖祖辈辈都这样,这是一种文化。

当财富积累,教育水平提高时,人们对食物的评价就不同了。城市人吃的是淀粉、脂肪、维他命,各种满足身体强健的化合物;乡下人吃的是口感与充饥——新鲜、下饭,放入嘴里的那叫做粮食。

费孝通认为,城市人对这种食物的需求已经通过了功能分析,他们关心的是营养而不是口味,这是一种进步。“现代社会的人开始为了营养而选择自己的食料,这是理性的”,但他并不批判乡下人的饮食。当地的社会是以经验为基础的,这与理性无关,所以他们不必计划,但时间会选择一种他们可以依赖的饮食。

乡下人的文化水平是不高的,不知道食物中有哪些营养成分,但他们知道怎么种庄稼,谁能否认他们的学习能力与经验水平?城市在发展与进步,但城市人对乡下人的偏见却很深,认为他们“愚”,交通信号不懂,垃圾分类不会,乡下人只会给城市的发展增添阻碍。书中用城里乡下孩子习字、捉蚱蜢的例子,告诉我们城市和乡村是不同的环境,乡下人并不“愚”,我们只能说乡下人在城市生活所需要的知识不及城里人多,城里人也未见得有多“聪明”。

我在此反思,自己曾经也对来自乡土地区蓬头垢面的人持以反感态度,却不曾想过他们的酸楚,他们都是智慧的,不愚昧的。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这是一首家喻户晓的儿歌。在我们自己的经验里,“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血缘关系让家族里的人有了心灵的羁绊。

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去“外婆家”是血缘的投影,是地域的靠近。但是,人终究是流动的。当一个地区的资源有限时,一些家庭就会搬家。一是在另一个地区成功繁衍,成为一个和以前一样大的村庄;二是只成为另一个村庄的一小部分。

那里的人们因地缘而联系在一起。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理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人们利用金钱进行交易,在法律的支持下,少了人情债,提高了效率,并逐渐演变为现代社会的属性。

而在乡土社会,并非如此。社交上姓名不常上口,但对其人知根知底。就算是隔壁的,也都是自家人。

乡土社会的人们是无私与慷慨的。在现代社会,有太多精确的计算,各种适当的单位和可靠的**。我希望人们不要迷失自我,也不要忘记,还有一座连接彼此的桥梁叫做人情。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模板(篇6)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读《乡土中国》这本书,我用了很久的时间,书中虽然不像经济学一样出现一些难懂的概念,也没有出现非常繁杂的句子,但其中的一些内容有比较深刻的含义,确实应该细细咀嚼,与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从比较中来体会书中的内容。

根据作者在序言中所写,《乡土中国》是作者对“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的尝试回答。书中讲的“乡土中国”不是对中国社会具体的描写,而是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体系(还有其他体系),一种支配着基层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这一制度在我国传统的基层社会中发挥着最明显、最特殊的作用,使我国的农村于其它社会有所不同。

“乡土中国”这种体系最基本的就是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中国是世界农业主要发祥地之一。在绵绵不息的历史长河中,炎黄子孙植五谷,农桑并举,耕织结合,形成了土地上的精耕细作,直至今日,许多农村地区依旧在土里讨生活,依土而生。

而靠农业为生的人只能是扎根在土地上,因此一旦扎根在一个地方就很少出现迁移的现象,用作者的话就是生于斯,死于斯。而随着种群的繁育,不断的从一个点扩大出去,就形成了宗族、村落。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农村的村庄,整个村庄都有相同的姓氏,他们有相同的祖先。

整个村庄的人都彼此很熟悉,对自己所居住的环境非常熟悉,这种熟悉是通过从小接触,不断经历陶炼出来的。通过这种熟悉,其中的规则已经深深的埋在每个人的心中,各种规矩由习惯变为自然,每个人都会自觉地去遵守,这也就是作者所说的“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

由于基层社会的乡土性,每个人都相互认识,彼此间都非常熟悉,这种熟悉不仅仅是面容的熟悉,更多的是对日常行为习惯的熟悉,就像我们对自己熟悉的人,即使没有见到人也能通过对方的脚步声、咳嗽声来辨认来着是谁。因而在基层社会中可用来作象征体系的原料比较多。在面对面的情况下,表达和行动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达感情。

”“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社会也在不断向城市化方向发展,文字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文字是打破空间和时间阻隔,方便人与人传情达意的工具。

关于空间方面的阻隔,这个很容易理解,当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出现阻隔(如地域阻隔),人们不得不通过其他工具传达自己的意思,于是出现了各种含有独特意义的标记。至于时间上的阻隔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今昔之隔,一方面是世代之隔。今昔之隔是相对于个体而言的,我们每个人从小就开始从长辈,从生活的环境学习各种经验,同时我们每个人又从自己的经历里学到各种经验,这些经历不断刻在我们的脑海中,成为记忆。

但我们每个人所能记忆的事物毕竟有限,况且记忆会随着时间而不断消磨,正所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将这些经历以一定的方式记录下来也就很有必要了。除了连接个人的今昔之隔,社会的世代之间也要筑上沟通的桥梁,不然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文明,更没有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

前面我们说到村落的形成常是从一个点不断扩散出去的,这种乡村的构造模式也就形成了中国千百年来的社会结构:差序格局——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这个圈子随着距离的扩张,影响也在不断变小。也就是说,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以个体为中心构建的蜘蛛网状结构。每个人都在蜘蛛网的中心。围绕着中心的是人际关系,是根据亲疏关系安排的。

这种网状的结构是可以不断伸缩的,是一种范围而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范围的大小也要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正是因为这种灵活性,中国人才能感受到这个凉爽世界的意义。也正是因为存在这种“差序”的格局,一种普遍性的道德观念标准是不容易在此中存在的,也是难于被接受的,因此以自己为中心的关系网中的每一个根丝线都附着着一种道德要素,而维系私人道德的基础是对个人修养的要求,是一种“反躬自省”式的要求。

而正是中国这种社会结构导致了中国存在一个普遍的毛病——私。在一个以“己”为中心的社会里,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展开的,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族,为了族可以牺牲国家。而这里的“私”是相对的,在这个公式里,当他牺牲族时可以是为了家,家对于他个人看来是公的,所以不能说他是私的。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模板(篇7)

法律系张雪影

细细读完了乡土中国,读完之后,我有些迷茫了,尤其是最后一部分生育制度,让我开始思索自己以往视若寻常奉为“常理”的一些观念,使得我重新思考自己存在的意义,将来的人生方向。

费孝通先生认为,人类抚育下一代,出于两个缘由,一个是想通过集体的延续来完整自己,因为个体在时间上是无法永存的;另一个是人类生存是依赖集体的,而为了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人类必须生育保持足够的人数。

在农村生活中,土地是生命线,是维系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广袤土地。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农民进村的原因如下: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2、 由于水利和灌溉的需要,他们生活在一起,合作更加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4、 在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俩分别继承祖先的遗产,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又一代地增长,成为一个相当大的村庄。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

这里没有生意,人们似乎成了某种普遍的规则,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农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当地社会依靠亲密关系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彼此的行为。社会关系是成熟的,熟习的,在某种程度上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正如费孝通先生最后所说,当地的社会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的过程中,他们自然会选择一个可以依赖的传统生活计划。

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传统的生活方式收到挤压,中国本土正在消失。然而,无论社会如何发展,土地仍然是大自然孕育生命的土地。我希望农村的生活会更好!

原书作者:费孝通

(1910.11.2-2005.4.24)

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是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笔者用简单通俗的语言对中国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概括和分析,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整体面貌。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模板(篇8)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

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现在一定没有人不愿意读书,所以他们只是缺乏学习的环境。

在我的家乡,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很多兄弟姐妹都考上了重点高中或一流大学。每次我回到乡下,听到家人的消息,我总是羡慕他们。可见,农村人并不傻。只要他们有学术协会,他们就不能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个周末,当他们回到家乡时,村里的人总是很善良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一踏上脚步,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

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

她总是微笑,然后我问,那是什么意思?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农村人会用自己的语言表达语言无法表达的感情。这种表达不能用文字代替。

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着隔壁邻居的菜,我才知道这道菜的来历。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蔬菜、鸡蛋的迎送是乡亲们的语言,洋溢着浓郁的乡土情怀。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陈珂)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模板(篇9)

《乡土中国》读后感


我在乡村工作已有多年的经验,读完《乡土中国》一书后,我深感作者鲁迅的深情厚意和对中国乡村的思考。这本书以其独特的方式展示了鲁迅先生对于乡土中国的关怀和追寻。


作为鲁迅的代表之作,《乡土中国》真切地揭示了当时中国农村的悲惨景象以及其中隐藏的无辜百姓所受的苦难。他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犀利的笔触,刻画了乡村社会的弊病和农民的困境。这些精心选择的短篇小说及杂文,勾勒出了生活于乡村中的中国人民的无奈与逆境。


《乡土中国》中的作品描绘了一个贫穷、封闭而秩序混乱的农村中国。农民饱受贪官污吏的欺压,生活陷入困境无法自拔。鲁迅用犀利的笔触展现了这些贪官污吏的丑恶嘴脸和骇人听闻的行为,他们肆意剥削和压迫无辜百姓,使整个乡村陷入黑暗之中。这不禁让我想起自己在农村工作中所目睹的一些情景,让我进一步深入思考和探索。


更令人痛心的是,乡村中不仅存在着外部的侵害和欺压,同时也存在着内部的封闭与蜕变。在鲁迅的笔下,乡土中国被描绘成了一个固步自封,心胸狭窄的社会。这种封闭的环境使人们无法接触到外面的世界,注定孤立于自我,无法与现代化的社会相融合。这种现象也在我工作的乡村中有所体现,农民对新事物的抵触心理、守旧思想的固化成了制约乡村发展的因素。


在鲁迅描述的乡土中国中,我也看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和希望的曙光。鲁迅笔下的农民崛起,抵制压迫,赢得尊严和自由。他们以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呼唤着现代文明的到来。这让人不禁联想到我在工作中目睹的一幕幕场景,乡村中的农民在发展中,意识觉醒的一个接一个,投身到村庄建设、合作社发展等工作中。


鲁迅关注自然环境的描写也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他通过文字描绘出乡村清新的空气、广袤的土地和翠绿的植物,让我仿佛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力量和力量所带来的美好。同时,他也警示了人们对大自然的破坏,以及糟糕的环境后果。这让我反思了乡村发展过程中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小编认为,《乡土中国》是一本深情厚意的书籍,它以独特的方式展现了中国农村的状况与现实。通过鲁迅先生的笔触,更好地了解了乡村社会的弊病,同时也看到了农民的崛起和对现代文明的渴望。这本书对于我工作经验的启示和教育意义深远,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在乡村工作中的方向和目标。我将继续以鲁迅先生的思想为指引,为乡村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推动乡村社会的进步和改善。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模板(篇10)

2010级社会学李聪聪学号:***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颇有感触。费老先生对中国传统农村的理解可谓精辟透彻,其中他所论述的中国传统农村是熟人社会的解读更是被深深地触发。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顽强抵抗,使得中国社会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农村人的生活方式仍然没有西化,所以费老先生40年代对中国农村的定位仍然适用。

古老的智慧其实总是闪光的,正如如今每当经济危机人们还会去翻看《资本论》一样。废话少叙,我来谈谈在读《乡土中国》对中国熟人社会的认识。

中国乡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他们彼此间很少用契约(只有在重大事情上才会用,如地产、房子等转让)。他们彼此的熟悉是城里的人无法想象的。人从出生起就生活在自己的眼中,在别人的眼中成长。

他们熟悉每个人的个性,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甚至一个家庭可以借用什么样的工具。可能是因为这种熟悉度降低了人们交流的心理成本,所以每个人都能彼此放松。而城里是由陌生人组成,不但因为厚厚的墙壁阻碍了人们的视野,更重要的是因为相互间了解的缺失而有一层使人不“放心”的心理壁垒。城使人的流动在带来物质流通的同时,也夹杂着衣角的风尘。这种风很凉,使人的心凉,形成一层天然的保护膜。

在城乡二元分割下,不仅是因为前者从土地上获得自给自足,还因为后者从工资中生存。更重要的是生活的方式或者说文化的不同。或许费孝通先生说,礼俗社会和法学理论社会是纵向的历史潮流,在横向上应该被看做是农村和城市。

正因如此,前者生活不紧张但也不清闲,在农村人们从不像城市人那样过重的看着时钟过日子(除学生、教员等少数人外),他们早起一会儿或稍晚些无碍于生活,但他们农活忙起来也不是某些过惯了平稳生活、干惯了一如既往的程序工作和不变强度工作的城市人所能承受的。

我敢说,费先生的社会分化是横向的,也是因为城市和农村的社会团结是不同的。相比于城市,在乡下人们的宗族观念是要强烈的多的。虽然中国经过打开国门已有近二百年,学习西方的东西已经普遍的像厨房里的调味味精。

但中国乡村的宗族观念依然强势。谁和谁是一个家庭,他们与哪个家庭共用祖坟,哪个家庭有很多努力是一个明确的心理界限。乡村社会的团结力量依然是“人情味”较浓的社会,纵然如今经济已深入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但乡村的宗族与熟悉形成的心里联系并不会比经济联系得来的团结力量要弱。

从血缘上来说,乡村的社会团结和城市相比优势并不太大,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的血缘浓度都没有被稀释过,无论走到哪里中国人摆在第一位、首先想起和相信的依然是血缘。正如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所说“中国很难按照西方的形式来实现这种自由,因为从来就摆脱不了宗族的羁绊。迁居城里的居民一如既往的保持着同祖籍的关系,保持着同他出生的村子的一切礼仪性的和个人的关系,因为那里有他所属宗族的祖田和祖祠。

”中国人“家”的概念是不能用两三句话说清的。因为它包含和承载的太多。也正因如此,中国城市建筑的水泥再坚硬也没有阻隔血缘的凝聚,只是相对于农村大家比邻而居,城里人相互的日常联系和见面的频数少了。

但农村宗族团结与城市经济团结的差距要小得多。

从法理上说,在中国农村政府的(或说官方的)行政、政策是在人们心里有些另类的。这么说是因为在人们心里约定俗成的习俗办事规则和宗族内的通人情的族规是从心里内化的或者说是自己的,无论怎样自己的和外来的总有个亲疏远近和差异。而后者总有强行介入的外来者形象。

当然农村人嘴上很少如此说出,但心里对此的界定还是较明晰的,这从他们对待民事和官事的态度和行事方式可以明显的看出。而在城市似乎礼俗的东西并不被人信服,大家办事还是最好用契约条例、用规章落笔成文较为安心。而这种安心与村里人的相比也只是在违反承诺时有据可查而已,至于心里上使对方不安或使对方承受周围人的“另眼相看”而带来的压力则小的多,因为这里是陌生人的社会,人们更多的是过着事不关己的生活。

而在熟人社会里则是要对失信承担更大的边际成本的,如果某人失信了,他生活的圈子中的人或者说他生活村庄的人会都知道。经过大家的斥责,下次要和他打交道的人都会担心。而城市即使失信的某个人被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知道,那个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也会因为认为有契约做保证来和他交往。

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人们日常工作不需要送礼,而城市更注重送礼。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在中国的传统乡村大家是由一份“人情”来记住别人的好处的,以便于将来有机会还一份更大的“人情”。这不仅是我心中债务的偿还,更是另一方在还债的同时需要偿还更多债务的感觉。

费先生认为,这也是农村社会保持交往和社会团结的原因。鲁斯·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讲日本人关于恩时说:“在公认的社会人际关系中,巨大的欠恩感推动每个日本人竭尽全力以求报恩。

”同在儒家大文化圈中,虽然中国人没有日本人那么强烈的“难以报恩于万一”的心里负担,但在中国乡村当有恩于己的人需要时他们还是会提供无偿帮助的。有很多时候他们所做的并不是过分拘于理性的,“人情”是没有具体数字衡量的,它只有大小之分,而这个大小也是依人们传统文化中心里内化的风俗来划分的。在城市里人们之间不是没费老先生写的“人情”交往,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更多是理性的,可计算的交往。

在城市里,由于陌生人之间的交流,对自己利益的计算和衡量自然就出来了。而乡村人们日常交往之时就不可如此,如果这样大家会认为他没有“人情味”,所以只有在正规的场合(如乡村的集市上)人们才会理性的计算。这也出现了《乡土中国》中费老先生所写到的:

“我常见隔壁邻舍大家老远的走上十多里在街集上交换清楚之后,又老远地背回来。他们何必到街集上去跑这一趟呢,在家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这一趟是有作用的,因为在门前是邻居,到了街集上才是“陌生”人。

这是陌生人的行为,不能涉及其他社会关系。”这主要是绕开邻居间的“人情”。而城市更加市场化的交易则不会有如此现象。

所以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主要区别和制约因素与这个“人情”是分不开的。

前面我已经说过,乡村的熟人社会与城市的陌生人社会在主要方面是“人情”与“法理”的社会团结的区别。而再上升一步说,造成两者区分的源头若一个是循环论另一个则是进化论了。在乡村社会的长老统治正如费老先生所言是“社会继替”的,年长者通过教化这个长者特权过程来对年轻人实施权力,而在彼此熟悉已深入人心的共同风俗下,老者将各种礼俗原原本本地传递给下一代人,而下一代人在长久的日常生活中积累对礼俗的知识以便逝世后接礼俗教化的权杖。

这种“社会继替”所带来的礼俗变化非常小,基本上上一代是怎样的,下一代也是怎样。也就是说,礼俗思想统治下的下一代生活方式与上一代生活方式没有太大区别。这样以代际为周期的循环就形成了。

城市中的陌生人社会不是由工同的风俗习惯所维悉的,而是由工作或生活所必须的劳动关系所形成的契约关系所维悉的。虽然代际传播在传统思维下有很强的复制性,但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循环。不同职业之间的代际流动是主要趋势。在城市由于受礼俗的长老统治较为宽松,维持在契约下的关系的变动性更强,特别是相对于乡村,城市的功能在需要完善的动力下促生社会的更快速分工。

社会分工的加速,使整个社会的团结更加紧密,而向个人层面的降低,则使个人的选择性更强。从长的时间层次上看,则更像是生物物种突变更多亚种后经过生存斗争、优胜劣汰的过程,也就是城市陌生社会更接近于进化论。当然这里也只是相对于传统乡村社会来说的。

如今中国社会的传统乡村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冲击下已有大批人进入城市务工,与此同时大量城市文化进入乡村,特别是信息传播的加速带来的影响,使得上述“社会继替”在农村已更趋同于城市的进化论式了。但这种分工带来的影响依然没有完全改变乡村的社会结构,乡村不同于城市的自治系统,依然由家族、长老等传统势力所把持,由于中国人传统的民主思想的缺失,农村的民主选举依然大部分由村庄内大的家族控制。这回归到我们从《乡土中国》中看到的,依旧是“人情”长老制与理性契约的差别。

即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不同。

我对费老先生作品的认识也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这里也是他对我启发挂一漏万的一些感想。相信老先生学贯中西的智慧结晶将启迪更多的中外学者对中国社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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