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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读后感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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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集锦8篇)。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的各种方面,仅供您在工作与学习中参考如需具体方案建议请向专业人士咨询。一本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对作品里的情节感慨万千。写好读后感,重要内容要密切联系实际。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篇1】

林玉麟法学院

我是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对乡村一点也不了解,乡村给我的印象是大片大片的农田、一间一间的瓦房,还有鸡鸣狗叫,乡村对我来说是十分陌生的。乡村在城里人眼中就是个乡下地方,什么也没有,什么都比城市的落后。城里人对乡下人或多或少会有点看不起,会有点歧视。

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才知道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是一种无知的行为。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我们都在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但生活方式不同。

在书的开头,费孝通先生向我们解释了什么是本色。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观点:中国社会是地方性的。

农村人民离不开土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在不同的地方,受教育程度也不同。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这也是不足为奇的。

同样,农村人也有一些城市人不知道的知识,比如农业知识。

在“文字下乡”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一开始就说“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但往下,费孝通先生就举例说明这并不是乡下人就“愚”了,只是他们对对城里的新事物感到新奇,所以“在马路上听到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不是,西躲也不是”;而城里人在乡下也有“愚”的地方,比如有人冒充内行把田里的包谷错叫为“麦子”,也是相当滑稽可笑的。农村人不识字,并不是因为愚蠢。愚蠢是指智力的缺乏或缺陷。不是字不是愚蠢的标准。

费孝通先生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是这种社会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是一个“面对面社群”,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此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取文字呢?在“面对面社群”里,甚至连语言本身都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工具。

可见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其“愚”。

在“差序格局”这一篇章里说到,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想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在一个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他告诉我们,虽然世殊事异,但我们总能发现每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都反映他所处社会的社会属性。

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着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由于社会结构的差异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点,西洋社会里“个人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而在中国,社会结构是从己向外推构成的,个人对别人的看法要由他和别人关系如何,比如别人**时他会大骂那人的行为是怎么怎么的恶劣如何如何的不检举,但当自己的父亲甚至自己去**时却认为这是“能干”的表现。

孔子所提出的“仁”,意思相当复杂,但有侧重于“克己复礼为仁”。由于社会结构的不同,不同的道德观念由不同的表现形式。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

所谓暴力力量,就是上级用自己的力量去驱动被自己意志支配的人的行动。所谓同意权,就是个人必须服从公众的安排。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

例如,广西瑶山的普通汉族人侵占瑶族土地,却没有征服瑶族成为奴隶,这是由于汉族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在远离皇帝的农村,大多数事情都是通过权力同意来解决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有一些篇章我没读懂,在这里只讲这么多。

总的来说,费孝通先生的乡土性概括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说,中国的草根是乡土的。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篇2】

那么就进入了第四章,有别于团体格局,差序格局强调的是“克己复礼为仁”,社会范围是从自己推出去的,推得过程中有很多路线,但最基本的路线就是亲属:亲子和同胞,所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另一路线是朋友,相配的是忠信。所以儒家非常重视孝悌忠信的服膺。

在团体格局社会中,在同一个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就是相同的。而在中国的传统里,所谓的道德会根据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孟子说“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

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 孟子说:“物品千差万别,这是客观情形。你把它们放在一起,对它们一视同仁。只是扰乱了世界。

墨家的“爱无差等”和儒家的人伦差序恰恰相反。第五章就是讲中国的家扩大的路线是单系的,就是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不包括媳妇和女婿。根据这个单系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就氏族。

第六章,作者带来了两个新的概念,形容文化模式的,一种他称作亚普罗式的,一种他称作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他。后者是现代化的,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了阻碍,生命就没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他指出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男女的结合只因为生理上的分化,乡土社会不希望在过多的男女之情上花功夫,因为男女之间的感情激动往往会带来不确定性,会有伤害稳定的社会关系的嫌疑,这于乡土社会所求的稳定是格格不入的。

所以男女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那就是男女有别原则。这一原则也表明,当地社会缺乏寻求两性共同点的努力。当然,这个社会不在乎这方面的努力,所以还是循规蹈矩为好。

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详见笔记本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篇3】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地方,谁说不上。在基层人民的心中泥土是最神圣的东西,代表着内心最原始的纯净。在农村,种田是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所以最离不开土壤。

而因为是乡土,才会执着地让游子们魂牵梦萦。我生活在乡村,我热爱我的乡土,读《乡土中国》,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独属于乡村的那份信任。

中国人最是安土重迁,一旦生根就要在这片土地发芽开花结果,因而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最是相互熟悉,彼此之间是满满的信任,而这正是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最缺乏的财富。我从小在农村的山脊上玩耍,闻到泥土的芬芳,看着油菜和水稻交替生长,一年比一年和我最爱的家乡一起长大,和朋友肩并肩,等待夕阳染红天空,一起许下美好的祝愿。看到忙碌的大人,孩子们总是甜蜜的问候,一颗温暖的心。

这个家有年糕,隔壁总是满是年糕。那家人有水果,几乎每个家庭都有。这种相互关心和简单的方式令人印象深刻。大概是因为我们之间有充分的信任与爱吧。我为这份爱与信任骄傲着。

城里人也许会说乡下人就是土气,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份土气正是可贵之处。我们対土壤有特殊的情结。虽然在我们这一代,我们还不完全是农村人,但我们还是很尊重土地。记得小时候,和哥哥们玩枪战是在乡间小土坡上,和小朋友钓龙虾是在小湖边的土上并排坐着,和姐姐放风筝是在三月的麦地里尽情奔跑,然后看着风筝飞自己会傻傻的笑,多么美好啊!

现在想起来还会情不自禁地笑呢,这些都是乡土给我们的,乡下的孩子因为有这样的童年才会格外的活泼开朗吧,更可贵的是从小在乡土一起摸爬滚打长大的情谊会更坚固吧,因为乡土培养了他们之间纯粹的信任。在乡下,有最新鲜的空气,最合时令的瓜果蔬菜,最耀眼的油菜花一片又一片,最美的炊烟在傍晚徐徐飘散,最清晰的蛙声雨声……春天,鸟鸣婉转,院子里的桃花红得嫣然,花香四溢,弥漫天涯。院子里这方小小的土地长着的是疼爱孙女的老人亲手栽种的桃树,这块土地承载了满满的爱,这份爱很纯粹,纯粹到如一弯烟水凄迷朦胧。

记忆的长绳洒下了星痕点点,可以随时追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提到初次出国时,他的奶妈偷偷的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箱子底下。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

住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对这片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这让我想起,我要去上大学的时候,奶奶给了我两个小药瓶,但里面没有装满药。我祖母只说这是我家乡的土地。如果我在那里感到不舒服,我会把它们拿出来,再次感受那种熟悉感。是啊,只有家乡的水土有这样的能力吧。

大学是我第一次离家至今,到了大学难免会想家,尤其是当我看到那两个小瓶子时,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其实在大学我并没有感到水土不服,但是我还是按照奶奶教的在这片新的土地撒上了独属于家乡的水,可是那个装了泥土的小瓶子现在还是满满的,因为我觉得这乡土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应该好好保留,它寄托了我和家人和家乡之间的那份情思。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是《乡土中国》里的话。很多人一旦生活在一片土地上,就很难让他再搬走了,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都是彼此熟悉的人,彼此之间是信任的关系。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这就是乡村的魅力所在,它孕育着相互信任和关爱的人们。农村社会的信用不是契约的重要性,而是熟悉一种行为规则时的可靠性。生活在这样和谐的环境中,还有谁愿意轻易离开?我们所拥有的,不仅是对乡村的怀念,更是对朴素生活的无限向往。如果我们离开,我们可能再也找不到这种生活了。这颗平静而稳定的心可能再也不会回到原来的原点,它会逐渐腐化。

所以离开的人会很关心农村,因为农村代表着原来的现实,它证明你真的生活在那里,那种纯粹的生活在那里。当一个人在一个繁华的城市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时,也许最好的选择就是回家,回到他们永远等待、永不抛弃孩子的土地上。这片土地永远不会被拒绝、嘲笑或背叛。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在做母亲的人听来都清清楚楚,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来。

所以等你累了再来。妈妈在等你。不用说,她很清楚。她会给你最大的安慰和鼓励。她的伟大之处在于包容与纯粹的爱。

当地社会的一个特点是,这种社会中的人在熟人中成长,人们面对面地相处。不需要华丽异常的辞藻,不需要烦扰虚无的“礼仪”,只要最简单的话语就够了。也许农村的一些人不会写字,甚至不知道单词,但这是什么关系呢?他们的交流有障碍吗?

不,不仅不,这种面对面的直接交流增进了感情和信任。真正的情感永远不会建立在每一次谈话中应该说什么和不应该说什么的交流基础上,也不会从言辞的夸张交流中产生。所以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熟悉是发自内心的,是简单而珍贵的。

这样土地上生活的人们见了面,微笑地一声招呼,伴着此起彼伏的鸟鸣,似乎可以延续到地老天荒,扩散,是一片温情。

晴天里,隔过纷繁,记忆安谧纯粹的空气,悄然滑过时间的歌声,读《乡土中国》,明白了那份纯粹的爱与信任,温暖了我的心。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篇4】

法律系张雪影

细细读完了乡土中国,读完之后,我有些迷茫了,尤其是最后一部分生育制度,让我开始思索自己以往视若寻常奉为“常理”的一些观念,使得我重新思考自己存在的意义,将来的人生方向。

费孝通先生认为,人类抚育下一代,出于两个缘由,一个是想通过集体的延续来完整自己,因为个体在时间上是无法永存的;另一个是人类生存是依赖集体的,而为了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人类必须生育保持足够的人数。

在农村生活中,土地是生命线,是维系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广袤土地。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农民进村的原因如下: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2、 由于水利和灌溉的需要,他们生活在一起,合作更加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4、 在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俩分别继承祖先的遗产,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又一代地增长,成为一个相当大的村庄。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

这里没有生意,人们似乎成了某种普遍的规则,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农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当地社会依靠亲密关系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彼此的行为。社会关系是成熟的,熟习的,在某种程度上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正如费孝通先生最后所说,当地的社会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的过程中,他们自然会选择一个可以依赖的传统生活计划。

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传统的生活方式收到挤压,中国本土正在消失。然而,无论社会如何发展,土地仍然是大自然孕育生命的土地。我希望农村的生活会更好!

原书作者:费孝通

(1910.11.2-2005.4.24)

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是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笔者用简单通俗的语言对中国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概括和分析,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整体面貌。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篇5】

乡土中国读后感【一】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起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村里的事物。

在农村,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等许多事情都会与家庭发生关系,并将在家庭中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如果事情很小,夫妻俩可以解决,但如果事情很大,整个家庭都会干涸。在家族中,最有声望的是族长,他代表着家族的形象和利益。

当家庭与家庭之间存在利益关系时,就需要长辈的协调。一般来说,有不止一位长者,他们总是由每个家庭的长者组成。老年人处理各种纠纷,既不取决于自己的权利,也不取决于大家协商一致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

他们依赖传统的约束!所以他们总是非常重视启蒙的实施。但这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

这时应该怎么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

因此,在现实社会中,新生青年没有能力反对传统事物,但他们可以选择积极实施或消极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有更多的同意权。只要同意形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愿望,这些机构就可能被反对派推翻。他们的行为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制约,要求执法者依法治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二】每次拜读费老的文章,他那朴实无华的文风总是让我连连称赞。其实,一个人的文风,也就显示了一个人的阅历。当你经历过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体验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自然就不会用煽情的华而不实的文字去表达你的观点,抒发你的感情。

虽然我说以上的话并不那么有说服力,但这些确实是我读了不同作者的文章后的想法,弗兰克。

还是进入正题吧,《乡土中国》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这可能也是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毕竟多读点经典是对我们的学***益处的。而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第一点,“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篇看下来,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是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土社会。

小农经济具有自给自足、稳定、变化缓慢的特点。特别说明的是“稳而慢变”,该书全篇大多依据于此,乡土社会是非常稳定的,人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是渐变的,而且变化的速率是非常慢的。

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本色,“乡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所说的“土”,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是他们的最普通的谋生办法。

而且,“土”也成了我们的传统,乡土社会的人们不论在哪,都离不开泥土。从中原到草原的人,仍然靠种地为生。“土是他们的命根子”,这也导致了“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

如文章所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人民固定在他所种植的那块土地上了,并且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殖,一代又一代,只有当这块土地过于饱和了,才会有人离开。“土”固定着人,这是乡土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看看我们现代社会,国家提出“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为了什么?

因为土地是固定人口、稳定社会的重要媒介。虽然没有工作,但种地,至少要保证衣食无忧。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篇6】

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述。

乡土本色

关于“土”的思考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

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 “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一个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他们的细节,所以他们必须清楚。

当地社会从熟悉中获得信任,而现代社会则无话可说。它需要签署一个字,起草一个保证,并形成一个法律。地方社会的信用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来源于对一种行为规则的不假思索的认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文字下乡

关于“特殊语言” 特殊语言是亲密社群中所使用的象征体系的一部分,用声音来作象征的那一部分。表情动作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情达意,它常常特别有效。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无可否认,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但要明确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不是处于乡下人的愚,傻,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而其我们单从这一点来了解一个人、批判一个人是不够的,因为语言和文字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中,我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不必使用文字。

所以要向农村提倡文字下乡,一定要考虑到语言文字的基础,否则开几个学校让乡下人多认识几个字也不能使他们“聪明”起来,而这一点对现代社会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差序格局

关于社会类型费老在本章将社会类型分为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团体格局指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他西洋社会更像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

在西洋社会,孩子成年了住在家里就得给父母膳食费,那是因为大家都承认团体的概念,在团体里的有一定资格,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团体,并不是说是人情冷热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力,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因为我们的乡土社会是差序格局的,从这一点来讲我们更容易理解西方与东方文化上的不同,更容易明白我们接受不了他们生活方式的深层原因。

费老用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我们描绘了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想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在一个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一段,我感受颇深,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这简单的话语后面蕴含了多少费老在实地调查、用心思索之后的彻悟,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智慧与谦逊。就像指导我们分析许多实际问题的一些原则一样,他告诉我们,虽然发生了不同的事情,但我们总能发现,每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都反映了他所处社会的社会属性。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关于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的不同道德观念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在象征这个群体的上帝概念下,有两个重要的衍生概念:一个是每个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另一个是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

孝道、友爱、忠诚和信仰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这样,我才能理解为什么西方政府工作更加透明,更加诚实有效,公民参与更多,权利更加重视,公平更加重视。

教化与横暴

关于教化与横暴孩子碰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而是一个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他闯入进来,并没有带着创立新秩序的力量,可是又没有个服从旧秩序的心愿。就建立他们必须适应的社会生活方式而言,他们不问也不考虑是否同意,可以说,教育他们的人是不民主的,但不是暴力的。

从这一带你说,父母的规划对孩子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我也更能理解为什么许多孩子会有很强的逆反心理,他们讨厌这设计好而自己有十分不适应的社会。

尽管教育权在亲子关系中最为明显,但它并不局限于亲子关系。所有的文化,而不是政治,胁迫都包括这种权力。文化和政治的区别就在这里:

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一制的,但文化对社会的新要素是强制性的,是一个启蒙的过程。

血缘与地缘

对血缘和地理地理学的思考是从商业发展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理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做的约定。在这里,冷静的思考不是情感,所以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都是现代社会的特点,也是地方社会的缺失。

从血缘结合到地理结合是社会性质的变化,是社会历史的重大变化。在一个血缘密切的社会里,商业是不可能存在的。这并不是说这个社会没有交易,而是说他们的交易是由人情维系的,是以种互相给予的方式,是陌生人当场算计的行为。目前为止我所见过的,除了穷苦的老年人摆个摊子,等于是乞丐性质外,大多是外边来的“新客”。

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我注意了一下我的家乡的情况,确实如此,在马路前摆摊子多是一些年纪大的老年人,还有就是外来的新客,某家的门婿之类的。毕竟一个村里的当面算清确是不好意思的。

。情感和理解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情感,而是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者同一的意义体系。

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熟习所引起的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是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

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我想这里的感情大概是激动的意思,与了解相比,激动现出的是一时的兴起,而了解则更给人稳定的感觉。

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激动而是了解,我品着这句话,每次读来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夫妻之间,如果多一些了解,就会更能为对方着想,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也大概就不会有这么高的离婚率,这是稳定社会关系;朋友之间,设若大家都能体谅一下,懂得付出,反过来想想,正因为朋友之间这么了解对方,这种关系才能形成并得以延续;恋人之间、亲人之间都需要了解来稳定这种关系。

关于爱:爱是一种冒险,一种对未知的探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

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

对于正在谈恋爱和憧憬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的人来说,这何尝不是一种策略——推陈出新!有何尝不是一种忠告——一种过程!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 是啊,我常常在想,怎么在家的时候,自己一个眼神,一种动作很能表达出需要表达的意思,而我们周围的朋友和亲人又不会误会,怎么到了一个新的环境,一个陌生的社会,简单的动作,无意的话语可能会引起别人的误会,还要费尽心机的去解释,去澄清。

我们常常感到在家的时候最自由,我想不仅是因为那里有自己的家人,更多的是从心所欲不逾矩吧!能把一个陌生的环境尽快的适应成熟悉的环境,乐在其中,从心所欲不逾矩大概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掌握的技能吧!!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篇7】

3、 “中国地方社会的基本结构是一种所谓的差序格局,一种个体联系的网络。”

社会结构的差异会导致道德观念的不同。费孝通形象地将差序格局比作水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就是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种社会模式的最大特点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主义,即一般所说的个人主义,传统儒家文化就是这样。

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就是人们常说的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而在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平等的,类似于墨家的兼爱思想。

了解差异秩序格局,客观分析中国社会的社会格局,分析由此形成的以少数民族为主的地方社会,了解家庭、男女感情、礼仪、道德等的形成。这里也使我想起辛亥革命为什么对中国农村的影响是那样的微弱,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是那样的无助,她的抗争又是那样苍白无力,为什么在年节里祭祀的都是男人,为什么妇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配拥有,费孝通先生给了我们明确的回答,那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有意筑起了一道男女之间的鸿沟,妇女成为一种附属品,男女是有别的。

四、"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费孝通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安土重迁,人们对故乡具有很深的情结。当地社会的稳定和秩序靠什么?在我看来,这主要取决于礼的规定,当然也不排除长辈的规定。"礼"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夫子一再倡导治国以礼,处世以礼,修身以礼,"立于礼",一个人要自立于社会必须学习礼,"克己复礼为任",一个人要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礼的要求,因此,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无言,非礼勿动",对于不符合礼的东西不看,不听,不说,不做。

礼治是通过礼的教育,形成一种生命的自觉,乡土社会有许多礼数,是人们长期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男儿膝下有**"告诉我们人要有尊严;"父债子还"告诉人们诚信是道德的底线;"远亲不如近邻"告诉我们要处理好邻里关系;"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是讲人要有包容的心理;"穷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告诉人们要居安思危,珍惜当下;"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是讲幼教的重要性等等。费孝通先生说"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内心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强调了修身克己是要靠教育之力的,教化使人们养成了敬畏之感。乡土中国就是靠着这样一些公序良俗维持了社会的稳定。

在当今法制社会,在国家振兴农村规划战略中,这种朴素的礼节仍然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范文【篇8】

——还原真正的中国乡土

吴启萌**10367024

费孝通先生所著的这本《乡土中国》在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历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自然其在对研究中国本土文化的演进和发展方面的贡献功不可没,但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提供了一种观察中国最本真社会生活和社会组织的新的视角和逻辑。当然它并不是一个对中国社会的具体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理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费孝通先生对于中国乡土文化的深入了解和归纳概括,是基于他对农村社会长期的实地观察和调研,绝非纸上谈兵。

他从自身的认知角度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既熟悉却又陌生的中国乡土文化,在拜读之后,大有一种“身在庐山”之感,大多数的中国人时时刻刻都生活在先生所描绘的那个乡土社会中,却从未超脱其中,真正认识自己所处的环境,发现其中潜在的规制,仅仅是为生活而生活。当然,这是由小农经济的狭隘性决定的,这是农村社会研究的价值所在。在这里我想从三个方面谈谈我在这本书中的一些感受和经验。

首先我想谈的就是关于“土”的思考。在书中“乡土本色”一节中,作者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但是,什么才叫“乡土性”?费老举例说城里人觉得乡下人土气,但他认为这种看法若是将其中的藐视意味放在一边,用得却是极为精准的。

总之,农村人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壤。房子建在土上,庄稼种在土里,人们面朝黄土、面朝天空地工作。而中国人骨子里也总是呈现出一种对于农田的依赖,即使是到了大草原、西伯利亚、山地里,也要尽一切可能去尝试锄地播种,仿佛种地是他们过活的唯一选择或是第一选择。而这一切的形成,我认为原因在于我们的文明源于大河文明,生活在河流旁边的大平原,你的第一选择恐怕不太可能是放牧。

当然,人们不可能拥有海洋文明所拥有的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发展工商业。因此,自然环境对民族性格和风俗习惯的养成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旦庄稼种进了地里,侍候庄稼的老农半个身子也就插进了土里,而这也就形成了费老所言的“不流动性”。

而这种不动的直接后果就是整天与土地为伍,学会利用这一有限的资源。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土”也逐渐成为我们文化的一部分,并由传统融入我们的血脉。“安土重迁”一词则精准的表现了中国人的恋土情结。

费老有言:“我们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病态。”传统的中国人除非到了万不得已或政策强制,是不会轻易的离开自己所生活的那片土地的,即使迁移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也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故土。

所以,一个“土”字用得极为恰当,它准确的描述了乡下人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状态,十分契合农业社会的本质,其本身并没有藐视的意思。但现在人都认为“土”作为乡下人的代名词,显示了乡下人的落后与无知,从词性上看毅然变味,何故?缘由在于原来的乡土习惯已无法适应现代城市的发展,城市所推崇的是变,是推陈出新,而乡土社会极力维护的是不变,稳定比一切都重要,因而冲突在此形成。

但我想说的是,这种冲突不应成为歧视滋生的源头,作为一个理性的人,我们要了解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并客观的看待各种现象,学会分析,而不是带着有色眼镜般的视角去轻看我们的传统和这种社会冲突,否则真正无知愚昧的人是谁尚未可知。

而费老这本书中最为人所熟知的概念莫过于“差序格局”了。在费老看来,所谓的差序格局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到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或者通俗的理解,就是日常生活中所提到的亲疏远近的关系,对于这一点,中国人想来都有清楚地划分,于是有了亲、戚,远亲、近亲之说。但这种关系树看似清晰,其实却极为模糊。

在此格局之下,一个人与亲戚朋友关系的亲密程度自己分的很清楚,他心里清楚地明白哪些人他可以敞开心扉地交往,向其倾诉心声,哪些人他不会,貌似也不应该轻易地借钱给他,这种关系就像水中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也越推越薄。但是人们往往又对这个格局所包含的范围模棱两可,似乎波纹所及的区域都包含在内,这也就使得一个人所拥有的亲戚圈子十分庞大,虽然很多所谓的亲戚与自己已多年未见,或形同陌路,但总是磨不开“亲戚”那层薄薄的关系。费老认为,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西方人讲团体,先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当然团体不能抹杀个体,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

当然,这一观点不是说中国人有一种类西方的个人主义,这里的自我主义,是指一切价值是从“己“出发的,但绝不是认为“己”就是价值的所在,而更多的是说有自我的参与才是实现价值的前提,就像“推己及人”,其中的价值不在于自己的贡献,而是贡献本身,但有自我的参与却是实现的基础。而这种自我主义可以说就是差序格局的主体,它以自我为中心,根据身边的人与自己关系的亲疏远近而织成一张网。但是,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这种差序格局能够维持多久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至少现在已经有迹象表明这种基于乡土的差序格局已渐渐被势不可挡的城市化浪潮所冲淡,而这种自我主义和个人主义之间的博弈不会消停,结果尚是一个未知数。

第三点我想强调的是费老对地方性法规的研究,他在这方面的贡献是不可抹去的。首先乡土中国是一个礼治社会,不同于法理社会,亦不等同于人治或法治,乡土社会从熟悉中得到信任,无所谓最可靠之言,仅仅因为是规矩,因而没有法律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取个人平等主义的”,因而“无讼”也成为乡土社会的一大特点。

同时,传统上,他主张不作为政治,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当地经济的限制。以上这些乡土社会的特征,似乎描述的是一个缺乏制度约束的蛮荒世界,但事实切好相反,乡土社会一直以来都有一套独特的规制体系来维持它的稳定。首先要考虑的是维持秩序的力量是什么,由于人与人之间的熟悉,法律没有产生的必要,更多的代之以非规范化的社会力量,如礼治秩序。

在这种秩序中,出现了控制地方社会的权利,例如同意权和长老统治。而维持皇权的横暴权力由于乡土社会经济条件的约束,于是在山高皇帝远的距离下,把乡土社会中人民切身的公事让给了同意权利去做。但在我看来,同意权利看似有着向民主发展的潜力,但并没有广泛的人民参与,也没有行之有效的活动规范,并且话语权往往只掌握在少数德高望重的长老手中,而不是广大村民手中,更大程度上只能算是一种教化权力,在变化很少,文化稳定的社会里,遵循传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一个良方,而这也赋予了千百年流传下来的礼俗教化统御社会大小事务的权力。

另一方面,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纽带。村人有两个条件:一是在村里有土地,二是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血缘关系。这使得这个村庄和外界的联系非常困难。外界很难融入村里,村里也不会轻以融忍外人的干扰。

但是,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当地社会没有商业发展的土壤。总之,乡土社会中的“不变”的特性在运行中成为一个循环体,一方面“不变”要求采取诸如长老统治、血缘巩固等社会礼秩,而这些社会礼秩又导致乡土社会深陷“不变”的境地而不能自拔。我们很难判断对决心寻求稳定的当地社会是好是坏。

《乡土中国》并不是什么鸿篇巨制,仅仅是数万言的一本小册子,但却将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系统而完整地展现在读者的面前。几千年来,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否真的如费老所言在不变中求生存,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但我相信这一研究成果对于新时期如何处理农村问题,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中国大议题还是有着很大的参考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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