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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读后感

最新中庸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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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庸读后感3篇。

任何时间皆可读书,不需桌椅器具,不需约定时间地点,也许你以前读过作品这本优秀的书。 阅读时做好笔记,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者观点,写好读后感的诀窍是什么?以下是杂文852编辑为您整理的一些“最新中庸读后感”的内容,请您将此页面加入收藏夹以备不时之需!

最新中庸读后感 篇1

从开始接触《论语》起,“中庸”便在我的生活中频繁出现,于是渐渐浅尝了这个易懂却又高深的词汇。

“中”意为不偏不倚,过犹不及;“庸”意为平常,平庸。

?论语》和《中庸》中都讲“中庸之道”。

在拜读后,我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

“中”是圆,“庸”是方,“中庸”就是把“中”的道理用一种最恰当、合理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是一种方与圆的完美结合与运用。

记得不久前,我曾对于“锋芒毕露还是韬光养晦”有过一番思考,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态度,中国古往今来,似乎都在提倡着“韬光养晦”,这样正迎合了那句“满招损、谦受益”,人们觉得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一个人本身的素质与修养。wWw.zW852.cOM

但当人们站在如今这个社会的视角上时,却又突然发现,这样的思维方式似乎已不再适用。

如今,在我看来,这两种人生态度都是不能完全采纳的,取而代之的,当然是“中庸”。

记得一段很经典的话:“岳飞锋芒太露,无法躲过风波亭之劫;李太白锋芒太露,难以见容于官场,苏东坡盛名之人,屡遭磨难,大象因牙而被擒,蚌以有珠而见剖,龟因壳而致死,鹦以饶舌而被困,犀牛因角贵而招杀,金铎以声自毁”。

其实,锋芒太露的结果,容易招忌及受害。

所谓“花要半开,酒要半醉”,也是如此,而这,正是一种“中庸之道”。

“半开”、“半醉”,需要度的把握,而这是没有确切的衡量标准的。

行事之时,靠的只是每个人心中对中庸的理解与坚守,在那些复杂中,我想,“简单”的持守才是最难的。

于是,我“引入”了“圆通”,便是做到既方又圆,这是一种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

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高度的智慧和修养,能始终做到这一点的人,就绝非等闲之辈。

正如中庸所提到的“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

上面所提到的只是生活中的小片段--对于才华的显露,当然,在这之外,还有更多的“中庸圈”,我想,孔子之所以为圣人,便是在于他一生始终处于这中庸圈内吧!他所拥有几乎全部优良品质,虽不夺目,但始终不乏光耀。

最新中庸读后感 篇2

《中庸》是中国古代哲学家孔子的一部重要著作,它是儒家学派的经典之一,也是中国古代伦理学的基石。读过《中庸》后,我受益匪浅,对人生的思考更加深入,同时也对中庸的思想有了更深的理解。


《中庸》一书是由孔子的弟子子思整理而成的。这本书总结了孔子的一些思想,特别强调了人的性情、道德、修养和治理国家等方面的关系。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中庸的精髓。


首先,中庸提出了一种合理的生活态度。书中强调“中”字的重要性,意思是处在适当的位置,不偏激也不偏庸。人生处事应该像箭靶的中心一样,找到自己的定位,处于均衡的状态。这种平衡的生活态度使人能够在各个方面达到最好的效果。


其次,中庸强调人的修养和仁义道德的追求。孔子认为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但是会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因此,人们应该通过修养自己,提高自己的道德修为。只有通过不断地追求仁义道德,才能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品德,成为一个更加完善的人。


同时,中庸也提出了治理国家的思想。孔子认为一个国家应该有明确的君主权力,同时君主应该以仁义为本,以智慧来治理国家。政府应该保证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通过合理的政策和善良的治理来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


读完《中庸》后,我深刻地体会到了中庸的思想精髓。中庸强调的不是追求极端,而是追求合理和均衡。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面临各种困扰和挑战,如果我们心态偏激或者过于消极,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但如果我们能够保持平衡和中庸的心态,就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并且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法。


中庸的思想也告诉我们,一个人的修养和道德品质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不断地追求仁义道德,才能提高自己的修养水平,成为一个更加优秀的人。同时,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我们也应该以仁义和智慧来参与社会的建设和治理,为国家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读完《中庸》后,我对中庸的思想有了更深的理解。中庸教会了我一个合理的生活态度,告诉我人的修养和道德的重要性,同时也教会了我如何以仁义和智慧来治理国家。这本书为我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考方式和生活方式,让我更加深入地思考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同时也提升了我的修养和道德素养。我相信,只要坚持中庸的思想,我就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和成功。

最新中庸读后感 篇3

由于诚是客观物质的属性,所以“诚”本身是一种天道,也就是一种天性,人能充分发挥之,熟练地运用它,也就成了人性。《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诚者”就修养境界而言,人修养到了至诚的程度,就能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中和”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诚之者”就修养过程而言。那么,诚的修养主要有哪些过程呢?《中庸》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提出了学、问、思、辨、行五字,而且分别提出学必博、问必审、思必慎、辨必明、行必笃的要求。审、慎、笃是个态度题目,只要认真、刻苦,也就不难做到。但博学和明辨不光是态度,主要是个下功夫的题目了,所以《中庸》说:“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人的资质,体力是不一样的,有强有弱,但有了这种己百己千的精神,也就无不可至了。这就肯定每一个人都可以“致中和”,只要有心。

施诸已而不愿勿施于人,是至诚无伪的一个方面,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则是至诚无伪的另一方面。《中庸》的作者借孔子的口说:“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要求别人是轻易的,口使令指就可以了,但要把对别人的要求反求诸已,要求儿子对自己作到的首先自己对父亲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首先对自己的上级做到,就很不轻易了,连无所不能的孔子也说“丘未能一焉”。而这种推己及人,反躬自问的思想作风,正是人品的伟大和崇高所在。

诚的反面是伪,所以“至诚”还得与欺伪作斗争,不但不能欺人,也不能欺心。《中庸》说:“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尽己之心为衷冬推己及人为恕。能忠能恕,也就距中庸之道不远了。然则哪些东西是忠恕呢?《中庸》举了一个最为浅显的例子:“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诸人。”凡事都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凡不愿加在自己头上的,决不强加在他人头上。这样,人间就多了很多理解,增长了很多“中和”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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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3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阅读作品,我们可以考验我们是否对作品有足够的兴趣。读后感中引用原文的部分可以挑自己喜欢的地方来着重介绍以及评析。我们为你整理的“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类内容希望能够给你带来启示,我们骄傲地欢迎您来到我们网站上阅读我们的内容!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1

六年级读后感: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读《野性的呼唤》有感_最近,我读了一本短篇**——《野性的呼唤》。

主人公巴克是米勒先生的狗,住在圣克拉拉山谷的一所大房子里。1896年,在北极发现了**,需要一条强壮的狗把**拉到镇上。曼纽尔是米勒先生的雇员。他爱钱。

有一天,他为了钱,竟偷偷地将巴克卖给了一个人,但是,巴克不喜欢这个人,总想逃走,最后还是被送到代耶海岸去拉金子了。当他到达大耶海滩时,巴克看到另一只狗,科莉,因为他无法适应而被其他狗杀死。从那以后,巴克一直在努力学习拉雪橇,试图适应这里的环境,但主人对他一直不友好。

有一天,巴克因一直领班狗占据了它的窝而打了起来,正当这时,出现一群野狗来抢夺它们的食物,还咬伤了它们。又过了几天,一只母狗桃莉突然疯了,还不断地攻击巴克,幸好得到了主人的解救。随着天气越来越暖和,他们的旅行变得越来越危险。巴克,他们差点掉进冰里死了。

后来巴克和其他狗的斗争更加利害了,它们为了捕捉一只小兔子,巴克竟和领班狗打了起来,经过一番恶战。巴克终于打败了领班狗,之后,它认为自己可以当领班狗了,但主人却不让它当,经过一番折腾,主人终于让了步,它们的工作因此进行的更将顺利。到了斯加圭镇,主人把不得不把巴克它们卖给了一个邮差,就这样巴克它们有了新工作——拉邮件车。

有一次,戴夫得了很重的病,但还是要坚持拉车,最后,倒在雪地上奄奄一息,主人为了解除它的痛苦,于是一枪结束了它的生命。后来,两个美国人买下了巴克和它的同伴,就这样,它们开始了一项新的工作——运输超重货物。由于疲劳和饥饿狗不断的死去。

到了初春,冰很薄,他们穿过桑顿的营地。桑顿警告他们在冰层上走很危险,但这两个美国人还是要从冰层上走,这是巴克已经疲惫不堪了,两个美国人就殴打它,桑顿看不下去,就出手救了巴克,然后,两个美国人就从冰层上走了,不久,它们便掉进冰层里,消失了。从桑顿开始,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爱,并与桑顿成为了朋友。

有一次,桑顿打赌巴克能把1000磅重的雪橇拉到一百码外,巴克为桑顿赢得了1600美元。在那之后,桑顿带着巴克和他的朋友去东方寻找金子。他们定居下来后,巴克每天都去打猎,渐渐变得狂野起来。

有一次,巴克去捕猎,出去好几天,回来后发现桑顿和大家都被伊哈特人杀害了,还在他们的营帐废墟旁跳舞,巴克愤怒急了,跳到他们的首领身上,把他的喉咙撕开了一条大口子,然后又去咬其他伊哈特人,直到把所有的伊哈特人都咬死了。一整天,巴克不是在池塘边就是在营地里。夜幕低垂,狼群来了,巴克把狼群打得溃不成军,这是,一只狼带着善意走过来巴克认出了这就是和它一起奔跑在荒野的兄弟,让后一只老狼走了过来,巴克就和狼群一起跑进了森林。

巴克为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于是在恶劣的环境中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从一条被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虽然巴克是一只狗,但我钦佩它的艰苦经历、智慧和勇气。由此,让我明白:在危险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学会适应,才有生存的可能。

六年级:孟江龙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2

有人说进步和退化,文明和野蛮,有人说社会残酷,人性复杂,有人说生存和孤独,爱和自由。另一个观点是,从温室出生的个人来看,进入社会后,如何在残酷的生存规则中独立成长,真正成熟的个人。传达的是,生命总是在挣扎生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力量和信念。

故事的主人公巴克是一只南方的贵族狗,从小就住在大法官的豪宅里,过着悠闲富足的生活,这时候的巴克就像一个没有经过世事的孩子,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他眼前的样子。直到法官家园丁助理的背叛,卖给狗贩子,才经历了从未经历过的残酷世界。从那以后,巴克开始了流浪的一生。在此期间,它有五次易主。

第二个主人是穿着红外套的男人,巴克从被关的箱子里放出来的时候,因为生气,第一个时间被放出来的时候,和红外套的男人发生了同样的攻击。只是红衣男人把它当头,然后是第二棒,第三棒。在这个胖男人身上,巴克第一次学会了棍子和牙齿的规律。第一次深刻意识到,在手里拿着棒子的人面前,自己是多么无能为力。那根大棒就像暗示,引进了弱肉强食的蛮横统治法则。如果第二个主人向巴克学习权利和服从,第三个主人就会感受到集体生存的残酷。

巴克的第三个主人是政府的信使。有雪橇犬队,巴克刚来到这个队,就目睹了狗被其他狗撕裂死亡。巴克意识到这个集团没有正义,趴下的话就会死。为了生存,巴克学会拉雪橇,挖洞,偷肉吃。在这个适应的过程中,被巴克封住的原始野性也逐渐恢复,巴克的祖先们给这个种族留下的生存本能。为了避免主人的棍棒,巴克注意避免一切错误,逐渐忘记了自己以前的优秀生活。但遗憾的是巴克这次的敌人,不是主人而是自己的队友,狗队的领导犬,因为自己的最高地位受到了这只南方狗的威胁,到处都很困扰。巴克最初到处忍耐,同时也在耐心等待时机。最后的结局,巴克战胜了它,成为雪橇队的领导者。其代价是自己也逐渐成为凶猛的野兽,尝到杀戮的快感,激发了前所未有的野性。之后,巴克又经历了两个主人。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 篇3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巴克,是圣伯纳德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合体。不同的是,巴克不是一只充满人类幻想的神话狗,也不是一只点缀着人类社会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只在北国雪地里的生活和行为震撼了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

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认为大棒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了解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丛林的原始系统,让隐藏在巴克体内的野蛮逐渐苏醒。

如果棍子是一把钥匙,巴克的同伴就是球场的主体。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个拉雪橇的队伍,从同伴那里找到了许多生存的方法。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事实上,巴克不喜欢偷窃。为了吃饭,他不得不偷东西。巴克从狗比利那里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打破冰和喝水来解渴。

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视为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性的,表面上友好的,实际的。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

一方面,他从中吸取了教训,另一方面,他的内心本能随着不断的挑衅而苏醒。最后,祖先的啃咬、撕咬和豺狼般的袭击变得活跃起来,推翻了斯匹茨。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凶猛习性越来越强。在一次狩猎中,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杀戮的喜悦,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人类向上的精神是一种古老野性的体现。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大自然深处不屈的战斗精神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败只是一瞬间,这就导致了人类不能有一丝的喘息和犹豫。面对危机,他们只能勇敢地接受并最终战胜它

但野性不仅残酷,它还带来了古老的友谊,可以说是文明和古代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嗥叫是悲伤的,忠诚的,令人震惊的。

巴克对约翰的深爱是野性的另一种表现。

所以我想说,生活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是用最简单的自然方式创造出来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和忠诚;它带来野蛮和友谊。

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3篇


每一个人读不同的书都会有不同的看法,许多人都被作品这本书所深深折服,写一篇读后感,能够让我们对于文章当中的各种情节有着更加深刻的体会。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写作作品的读后感?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最新荆棘鸟读后感3篇,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1】

前几天,有朋友去新疆玩了,发回来的那拉提、琼库什台的照片美不胜收啊!那广袤无垠的草原,近处,红、黄、白、兰各色小花如繁星般散在草地上。极目远眺,远处炊烟袅袅,绿草与蓝天相连处则牛羊成群。哦!神秘静谧的草原,怎不叫人沉醉?

突然想起前段时间看的考琳-麦卡洛的小说《荆棘鸟》,书里描述的澳大利亚德罗海达牧场应该也是这般景色把?

《荆棘鸟》这本书主要以梅吉与神父拉尔夫之间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克利里家三代人的人生经历和情感历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爱情则缠绵悱恻。但小说里大段的牧场景色描写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看了朋友的美照,忍不住重看《荆棘鸟》,一看到景色描写自动脑补草原景色。感觉看得更是有滋有味!

小说一开始,年幼的梅吉收到生日礼物洋娃娃,却被顽劣的两个小哥哥扯坏了。而她只能在一边痛哭,看得我心疼不已。我自从生了儿子以后其实一直想要个女儿的,但中国奇葩而灭人伦的计划生育政策让我不能如愿以偿。以至于我现在看到女孩就觉得她们是天使下凡,怎舍得见到女孩哭泣、被欺负呢?然后,出现的是永远在炉台和洗衣房忙碌的,梅吉的妈妈——菲,又叫人心塞。也许小说一开始就暗示克利里家的女人都是不幸的。

首先是最年老的,张狂骄横的玛丽-卡森夫人,为了保持澳大利亚首富的位置,宁可孀居33个春秋,也不愿意和自己想爱的人结婚,因为怕别人分割自己的财产。孤独让她对所有人敌视,最后,所有财产捐给教会,心有不甘地死去。

再说妈妈——菲,因为爱上了已有家室的,位高权重的政治家,并为其生下了儿子——弗兰克。最后被其阿姆斯特朗家族赶出门。在遭受爱的背叛的阴影下,迫于无奈嫁给了帕迪,一直抑郁寡欢,直到帕迪意外身亡,才知道自己真的爱丈夫,但再也没机会对帕迪说一声“我爱你”在悔恨中继续生活。

然后是美丽温柔、善良倔强的梅吉,爱上了英俊优雅的拉尔夫神父,拉尔夫为了实现做红衣主教的理想放弃了梅吉。为了忘记拉尔夫,梅吉选择了和自私守财的卢克结婚,而在小岛上度假时,在与拉尔夫的缱倦沉沦中,有了拉尔夫的孩子,人见人爱的完美男生——戴恩。但戴恩一心只想做教士,离开了德罗海达,后来在希腊溺水身亡。梅吉失去了儿子,大女儿朱丝婷又与其格格不入,独自留在英国。克利里家族后继乏人啊!

当梅吉在昆士兰受苦时,我对卢克只想要赚钱买牧场,无视梅吉的需求时,是充满恨意的,同时觉得拉尔夫和卢克一样,出于对教会的忠诚,拉尔夫也没给与梅吉完整的爱。还有梅吉的兄弟眼里似乎只有草原、放羊、剪羊毛,为了管理好德罗海达,甚至没有娶妻生子的打算。

怎么回事?那个时代的男人完全忽视了女人的存在,完全不知道有怜香惜玉这个词,女人完全没地位,连菲都说“重要的是儿子”对梅吉一直都很冷淡。梅吉有英镑的嫁妆,居然直接存在卢克的银行帐户上,梅吉还要去路迪家打工。真是没天理啊!

对拉尔夫和卢克我只想说:没有任何理想抱负能高尚到可以伤害一个女人的心!

男人不知道如何爱女人,做母亲的其实也不会用正确的方式爱孩子。菲爱弗兰克吗?爱。非常爱!但菲错误地把自己塑造成家庭牺牲者的形象,这样做其实会让孩子产生罪恶感,而一个有罪恶感的人往往用自暴自弃的方法度过一生。弗兰克就是最好的例子,弗兰克的暴躁,好斗最终毁了他。梅吉也一样,因为过于关注戴恩忽视了女儿朱丝婷,这也是导致朱丝婷不愿意回德罗海达的原因。

坚强、坚持是美德,但笑着坚持才是正能量。所以,我从不在儿子面前说我为这个家牺牲了什么什么。要求孩子以后报答父母,这其实是一种自私的想法。你现在的努力工作也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别说是为了孩子,别把自己说得这么伟大。只有自己有颗快乐圆满的心,才能给孩子带来快乐,学会爱与被爱,爱不但要让自己幸福,更要让所爱的人,甚至所有人都幸福。

对梅吉来说,她一直在与上帝争夺拉尔夫,她相信,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的巨创来换取。让荆棘插进胸膛把,唱一曲让云雀与夜莺都黯然失色的绝唱!

我只是一个小女人,没啥大抱负,只想要我的小幸福,如果要我用刺入胸膛的痛去换取爱,我想我只会放弃。我不想做德罗海达的荆棘鸟,只想做新疆草原上的小云雀,啄到丰满的草籽,肥美的虫子就开心地欢唱。

我就这点出息!

其实,不管是做荆棘鸟还是做云雀,只要是真心喜欢和享受这种生活状态,有所为,有所不为,那就毫无问题。用王小波的话说:“参差多态,幸福本源!”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2】

《荆棘鸟》的读后感

篇一:《荆棘鸟》读后感《荆棘鸟》读后感《荆棘鸟》这本书,是我在高中的时候很喜欢的一本外国名著,它是一部澳大利亚的世家**,以女主人公梅吉与神父拉尔夫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故事,时间跨度长达半个多世纪之久。

为什么现在会突然想起这部**呢?几天前,我发现我的一个大学同学正在看这部电影。

当看到这本书的时候,那过去的回忆一下子涌入我的脑海。

回忆高中,那是一个多姿多彩的青春时期,也是一个少女爱情萌芽的时期。

对当时的我来说,阅读《荆棘鸟》最关注的便是主人公梅吉与神父的感情经历。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麦琪和拉尔夫不仅有年龄差距,而且有身份限制。

一开始,两人就像磁铁一样互相吸引,在慢慢接触的过程中,互相喜欢,但是,这样的喜欢是隐秘的,晦涩的。

神父一开始觉得梅吉很特别,又不同于其他人的特质,他自己也不相信自己对梅吉的感情,以为喜欢是出于怜悯。

但后来,他不得不承认他爱上了麦琪。虽然他知道自己的感受,但他无法面对。

我是一个教士,不是一个男人。

拉尔夫不断的在用这句话告诫自己,在他心里罗马教廷的权利地位更要,他是一个有野心的人,而在后来他将玛丽卡琳夫人的财产报上罗马教廷的时候便可以看出。

我是一个教士,不是一个男人。

实际上,我不同意。他应该先是个男人,然后是个牧师。

但是从那个深受罗马教廷毒害的年代来看,这句话才显得贴切,也正是因为生活在那个年代,他们都没办法暴露自己内心的感情。

虽然在梅吉离开她的丈夫的时候,神父与梅吉就像是那荆棘鸟一样明知会很痛,却坚定不疑地顺从自己的内心,但是好景不长,两人都敌不过外界的种种,最后还是桥归桥,路归路。

篇二:《荆棘鸟》读后感终于在一种回味和纠结中读完了考琳·麦卡洛的《荆棘鸟》,人们都说这是一曲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

梅吉和拉尔夫神父的爱情纠葛令人肝肠寸断、牵肠挂肚,牵动着每一个读者的心。

他们一个坚强倔强,为了爱情大胆忘我实践,一个欲爱不能、欲罢也不能,始终摆脱不了名利的追逐,最终放弃了爱情,放弃了一份平凡普通的幸福。

刚刚拿到书的时候,始终不明白作者为什么以《荆棘鸟》为它命名,通读全书,又仔细回味,方才明白,梅吉和拉尔夫不就是一只只这样的荆棘鸟吗?据说南半球有这种鸟。它的歌声比世界上所有生物的歌声都美。然而,它只能在找到一种荆棘树,落在满是荆棘的树枝上,让荆棘刺入它的身体时才能歌唱。

从它离开巢穴的那一刻起,它就开始寻找荆棘树,直到它能够找到布满荆棘的荆棘树。

这个时候,它就落下来,而且要选择最尖、最锋利、扎进肉体最长的荆棘。

它的身体被锋利的荆棘刺得血流如注,疼痛难忍,生命就要奄奄一息了,它开始了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的歌唱。

一直把自己比作歌王的百灵鸟和夜莺,也在歌前黯然失色。

很快,荆棘鸟的血耗尽了,最美的歌声结束了。

所有听到这首歌的人和鸟都在向荆棘鸟致以最后的敬意,因为我们都知道,最好的东西只有在深深的痛苦和巨大的创伤中才能交换。

彷佛作者呕心沥血,几易其书都是为了通过这样几只荆棘鸟向我们揭示这样的一个道理: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就如荆棘鸟的结局一样。

梅吉费尽心思从拉尔夫神父那里得到了戴恩,她自认为在这场与上帝的搏斗中,她赢了。

因为她从拉尔夫那里得到了上帝永远也得不到的东西。

可是当戴恩越张越大,越来越倾向并最终决定做一个神父的时候,她明白了:偷来的始终是要还回去的。

在这场与上帝和命运的斗争中,她始终是一个失败者。

拉尔夫神父舍弃爱情,去追寻他红衣主教的梦想,并一度真真实实地拥有了梅吉。

就在读者都为这个圆满的安排而宽慰的时候,谁又能猜得透命运的安排呢?谁又能预想到上帝是这样惩罚他的:他自始至终不知道戴恩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即使戴恩不远万里从澳大利亚赶赴罗马,并在他的眼皮底下生活、学***死去。

就在戴恩的尸体刚刚入葬的几个小时后,那个受人尊敬、英俊潇洒的红衣主教——德·拉尔夫·布里克萨特永远安息在了他梦寐已久的德罗海达的梅吉的怀抱。

读《荆棘鸟》不忍不为梅吉和拉尔夫感到惋惜;读《荆棘鸟》不得不被书中的荆棘鸟那用生命换来的歌唱而震撼;读《荆棘鸟》不得不为命运的捉弄而感到无奈。

但想想看。命运真的掌握在上帝手中吗?哪一次不是自己的选择呢?哪一次不是利益战胜了平凡和感情呢?

我们又何尝不是那一只只荆棘鸟呢?麦琪和拉尔夫的爱情纠葛和命运不得不让人伤心和担心,但书中的另一个小细节仍萦绕在我的脑海中,这让我不得不反思和回忆。

那是四岁的小梅吉第一次去上学,由于紧张,那天早晨吃饭的时候,她把吃的东西都吐到了裤子上,不得已妈妈要为它重新换衣服。

所以她和她的几个哥哥都迟到了,尽管梅吉长着一双漂亮的、迷人的眼睛,尽管她已经向学校里的阿加莎嬷嬷解释地很清楚了,这都是她的错,但是阿加莎嬷嬷的藤条还是毫不客气的落到了她和她的哥哥们身上。

看到这一幕我心痛了,愤恨了,反思了。

我也在扮演着和阿加莎嬷嬷一样的角色——教育者。

在我的教育生涯中,我曾经有过这样的行为吗?反思之下,我的脸红了。

虽然我没有拿藤条去抽打过孩子,但也有盛怒之下的恶语相向和恶颜相向;虽然我不像阿加莎嬷嬷那样抽打克利里家的孩子完全是因为轻视那些孩子,虽然我的出发点并不**,但谁又能保证我那样的教育有效果呢?事实证明,虽然克利里家的孩子在阿加莎嬷嬷的眼中都是**的魔鬼,没有经过多少教育的洗礼,但他们每一个都成长成为正直、善良、忠厚、有道德、有担当的人。

詹斯和帕西是不怕牺牲的好士兵;鲍勃、杰克、休吉都是出色的牧羊工和农场主,他们善待下人、关心家人,对人真诚;甚至连蹲过监狱的弗兰克在读者的心目中也是那样一个大好人,他是那样体贴母亲、关心梅吉,过早地承担起了家里的重担。

他们为德罗海达那片土地的兴旺和繁荣付出了所有。

十年旱灾,他们为了挽救那片土地,绞尽脑汁;大火时刻,他们不顾自己生命安危,保全那片土地。

对于教育来说,这样的结果还有什么令人不满意的地方呢?所以我告诉自己,对待孩子耐心点,再耐心点;温柔点,再温柔点。

以上仅是鄙人的一点粗俗之见,能拿出来跟大家分享,不胜荣幸。

谢谢!篇三:《荆棘鸟》读后感[《荆棘鸟》读后感]作者的开卷语是这么写:

在南半球有一种鸟,它的歌声比世界上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美好动听,但是它只有找到一种荆棘树,落在长满荆棘的树枝上,让荆棘刺进自己的肉体,才能够歌唱,《荆棘鸟》读后感。

从它离开巢穴的那一刻起,它就开始寻找荆棘树,直到它能够找到布满荆棘的荆棘树。

这个时候,它就落下来,而且要选择最尖、最锋利、扎进肉体最长的荆棘。

它的身体被锋利的荆棘刺得血流如注,疼痛难忍,生命就要奄奄一息了,它开始了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的歌唱。

一直把自己比作歌王的百灵鸟和夜莺,也在歌前黯然失色。

很快,荆棘鸟的血耗尽了,最美的歌声结束了。

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

所有听到这首歌的人和鸟都在向荆棘鸟致以最后的敬意,因为我们都知道,最好的东西只有在深深的痛苦和巨大的创伤中才能交换。

但他还是教士,他们永远不能结婚。

他离开了,她嫁给了一个她以为像他的男人,一个剪羊毛的工人,读后感《《荆棘鸟》读后感》。

她跟着这个剪羊毛的工人到了另一个完全不能适应的国家,在那里,她即不能经常的见到自己的丈夫更不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她身上甚至连一分钱也没有。

但无论怎样艰难她都忍受了下来,她没有想过离开,虽然她的丈夫对她是这样的苛刻,但她还是以特有的坚韧坚持了下来。

荆棘鸟最后的歌声是美丽的,但那歌声是在最痛苦的时候唱出的,一边忍受着疼痛一边唱着使上帝微笑的歌,歌声真的那样引人吗?还是生活本身就是这样:如果你不能忍受,那么你就无法生存,而在你忍受的同时生活也继续了下来。

拉尔夫——虔诚与野心的压抑也许有些人并不喜欢这个教士,诚然,他的人品并非无暇,在面对一千三百万英镑时,他出卖了梅吉,出卖了克利里家,虽然他之后将他们的生活照顾的很好,虽然也许没有他的接管这家人会落入其他的圈套中,但无论怎么说,他夺取了他们的财产。

拉尔夫的性格在某种程度上充满了矛盾。

他信仰上帝,即使背弃了誓言他也敢于在上帝面前忏悔,虽然也许这忏悔可能彻底把他毁了,从这方面看他是虔诚的。

但在另一方面,他的心中又充满了功利,他渴望升迁,渴望向上爬,就是为了这个目标,他背弃了梅吉。

这点在我来看有些无法理解,因为我一向觉得虔诚和功利是互不相容的,我无法想象一个得道高僧一面念着佛经一面接受钱财。

但无论我怎样的不理解,这种矛盾却统一在了拉尔夫的身上,并且使他这个人彻底的活了起来:我是一个教士,但同时,我也是一个男人。

作为教士的他,是虔诚的,作为男人的他,是有野心的。

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所以,这也注定了拉尔夫的痛苦。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3】

哀艳之泣歌,生命之绝唱

——读《荆棘鸟》有感

徒手摘不了玫瑰,尖刺穿透皮囊,裹着血与肉散发出浓厚的芬芳,我愿让这株疼痛的美丽长在我的心脏上,它的根枝连通我的血脉与神经,随着生命强有力的律动,它开得娇艳,红得耀眼,摄人心魄,周遭都失了颜色。

那是我一生追随的信仰,我的爱,我的梦,我的诗经,我的缪斯与维多利亚,尽管我清楚地知道,它将会吞噬我的一切,但我依然,义无反顾,会捧出整颗心脏奉献给它啊。

澳大利亚女作家考琳·麦卡洛用这样一曲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向我们诠释了“爱与命运”的真谛,“飞蛾扑火”让人感动的不是奋不顾身,而是心甘情愿,至死不悔。正如作者在题记中写到的那样:“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的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

从他离开巢穴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着荆棘树,直到找到荆棘树才休息。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我最美的时刻就是我凋亡的那一刻,大概就是如此吧,也许我可以选择浑浑噩噩,空虚度日,那么在遥远的以后我也只是茫茫尘埃中渺小的一粒,世间再无绝唱,那便不是我,活成了千篇一律的样子。

故事带我们回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与经济大萧条时期,在广袤的德罗海达牧场上,那是1921年12月8日,九岁的女主人公梅吉第一次见到了年轻俊朗的教区神父拉尔夫,他把这个惹人爱的小姑娘抱在怀里,被她眼睛里闪烁着的纯真与美好所吸引,他给她讲述《圣经》上各种有趣浪漫的故事;教她唱神秘的老歌。年轻人清晰的声音和年轻女孩的声音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下午四点带着她在金色草坪上的荷兰高高的马上。梅吉和拉尔夫,原本是生命中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却在阳光角度恰巧落在你眉梢的时刻,开始有了连结,从此相互缠绕,割舍不断。

有时候,他们像是老友,像是师徒,或是没有血缘关系的父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可爱的孩童已蜕变成了青涩的少女,有着世界上最纯净的脸庞,最甜美的笑容与最美丽的身体。在少女的心中,拉尔夫仿佛也是一个及其特别的存在,“我爱他,我也爱我的父母和朋友,爱我的主,我的上帝,甚至爱家里的马仆和赶羊人,但我爱他,是独一无二,是不可替代。”尽管这份爱是不可言说,在当时的宗教环境下是不可能实现的,梅吉明白,可是,“很奇怪,我看见你的时候,眼里是有光的啊。

”她不怕等待,也习惯了等待,日子总是不走也要走的,可它摧毁不了信仰与炙热,因为,她知道,“来年春天的时候,羊群从山的那头赶回小屋来,你就回来了。”

[精]最新《裙子》读后感(系列3篇)


如何让写作品读后感的烦恼一扫而空呢?当我们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收获知识,更能得到人生的启示。不妨去写下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新获得的感悟和想法吧,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各种角度深入剖析“最新《一百条裙子》读后感”,不管您是否接受我的建议感谢您让我成为您决策的一个参考点!

最新《一百条裙子》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后,感慨万千。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叫旺达的女孩的。因为家里穷,她没钱买新衣服,所以她每天都得穿同样的裙子。就因为这样而被同学嘲笑。

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挽回自己的颜面,她撒了一个谎,说自己有一百条裙子。为了让别人真正相信自己,她花了很多时间花了一百条五颜六色的裙子。出乎意料的是,她的设计赢得了大奖。但成功之后,她没有听到学生们对她的赞美,因为她选择了离开,离开了让她永远伤心的地方。

我想,和万达一样,我们应该坚持自己内心的渴望,最终取得成功。不要怕困难,不要被困难吓倒。要克服自己的自卑,勇敢地抬头去克服它,超越自己。

只要心中有坚定的信念,不放弃,就一定能实现愿望。在生活中,应该是一样的。坚定的信念和乐观的态度可以引导你走向成功之门,赢得自己的胜利。

为什么万达能画出这么漂亮的一百幅画?我想是因为愿望,希望和信仰,还有爱。在故事中,万达是一个孤独的孩子,在别人的笑声中成长。

但她并没有看不起自己,但在受苦之后,她成了一个美丽的小公主。只有经历了生活的艰辛,才能赢得更多宝贵的成功,才能体现自己的优秀,才能理解生活的真谛,才能过上真正纯己的生活。万达一定是个心怀爱意的女孩,否则她画不出这么漂亮的画。

她没有憎恨那些嘲笑她的人,而是免费把她的画送给她们。在她的心里,没有仇恨,只有爱和阳光。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也可以象万达一样,用真诚的爱和灿烂的笑容与我们的伙伴相处。可能在我们身边,也会有一些孩子比我们穷,在某些方面做得不如我们好,但我们千万不要去嘲笑他们,而是要用爱去温暖他们,用行动去关心他们,感染他们,把我们的快乐同他们分享,让我们的生活处处充满爱的阳光。但我们自己不应该被困难吓倒,我们应该坚信明天会更好。

让我们用信念、愿望和希望点亮心中的一盏明灯,让希望的光芒温暖我们的心,让耀眼的光芒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入成功的殿堂,骄傲地站在最高点!

最新《一百条裙子》读后感(篇2)

《一百条裙子》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书中描写的是发生在学校中的故事,我有很多相同的感受。这本书我已经珍藏很久了,它是我一生都忘不了的一本好书。

《一百条裙子》主要讲述了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旺达·佩特罗斯,由于有怪名字和旧裙子,所以受到所有女生嘲笑。一天,她突然声称自己家里有上百条不同的裙子,但大家都不相信,更取笑她。万达默默地忍受着。终于有一天,万达被调职了,因为她受不了大家的讽刺。

临走时,她为大家留下了100条裙子的设计图,赢得了评委们的一致好评。在捉弄完万达女孩之后,她们发现万达是多么的可爱和聪明。她们决定写信给万达向她道歉,然后回去找她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真正的好朋友需要宽容和原谅对方。就像故事中的彼得鲁斯一样,她把所有的不幸留给了自己,却把希望和美好的祝愿留给了别人。当我和我的朋友相处时,有时我会有一些不愉快,但我的表现与皮特鲁斯大不相同。

这让我读完这本书时有了一些想法:如何与朋友相处?怎样让友情更加亲密?

佩特罗斯把答案告诉了我。我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拥有更多、更好的朋友,并且能让我们大家在拥有友情的同时,更要学会维护友情,让友谊之花一直盛开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让我们大家都能成为更加亲密的朋友。

因此,当你能读到一本好书时,千万不要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在书中学习知识,了解真相,感到快乐。同学们,你们在等什么?让我们一起快乐地阅读吧!

最新《一百条裙子》读后感(篇3)

书中的情节慢慢地也让了随之进入了童年的记忆,学校、操场、恶作剧的同学。书中的旺达不正是童年的我吗?孤僻却渴望友情;贫穷却不乏神乎其技;被歧视和冷落却还能默默地忍受和包容。在玛蒂埃细腻的心理描述中,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场景:一个叫旺达的安静的小女孩,她住在“荒凉寂寥,寒冷逼人”而又“了无生趣”的小山头上。因为穷,她经常穿一件“褪了色的,晾得走了形的蓝裙子。”她独自一人,每天走在一条满是泥泞的乡间小路上,经常弄得脚上满是泥巴,她坐在一个不被人关注的角落里。她没有朋友,唯有的朋友佩琪和玛蒂埃也只是拿她作笑料罢了。她们三五成群在一起玩耍时,旺达却像一只“胆小羞怯的小动物”,站在一旁观看着,她们谈论着各自的裙子多么“漂亮”,多么“别致”、多么“鲜亮”,即使旺达“不知不觉地被围在了人群里”,“也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存在”。当她鼓足勇气,坚定地告诉大家“我有一百条裙子”时,她们开始惊讶,接着怀疑,结果成了游戏的开始,在游戏中,她们取笑她,冷落、嘲笑她。旺达默默地忍受着,但她却坚守着她的理想,在一次竞赛中,当老师宣布旺达的一百条裙子设计图获奖时,“全班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他们都以此为荣,当大家发觉到旺达的存在时,旺达却默默地离开了这座城市。

读完这本书,我颇有感触,心情非常沉重。在资本充斥下的今天,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情吗?大人“拜金”本无可厚非,但大人的一些行为方式却潜移默化到了孩子身上,比如有些小孩在一起互相攀比,比穿着、比财富,谁家有钱、谁家开大公司、谁家老爸是大老板。虽说童言无忌,但我认为,这种嫌贫爱富的思想是不健康的。学生应以学习为主,应该以掌握知识的多少感知荣辱。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3篇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主题想知道更多请阅读。书籍是朋友,虽然没有热情,但是非常忠实,让我们认真的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心中常常有许多感悟。 写读后感是让我们从阅读到思考,并从思考到领悟的过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来看看!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 篇1

部门:经济管理系班级:国贸1001宿舍:(g1-602)

姓名:郑艳艳陈艺玲尤美玉应含栩魏丽卿郭春莺

《飘》这本书,早在我读初中的时候就拜读过,是我非常喜爱的一本书。读过之后,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作者的写作能力和那些精彩的对话。第二次,是在高中的时候,那段时间极其烦闷,于是读了很多的小说,《飘》是其中的一本,当时感叹斯佳丽命运的坎坷、南北战争所带给她的种种磨难以及她最终爱情的失去,从她身上感受一种的坚强,也学会了说:

“我现在不想,明天再说吧”。于是,面对所有的挫折,面对所有的不解,用一种自我麻醉的心态,轻轻带过。

现在,再读《飘》,却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心态。。

对斯佳来说,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我讨厌她,不得不佩服她。她是个很有个性的人,她一生爱两个男人,但她一个都不认识。如果她认识艾希礼,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认识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女士,她是最受敬仰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过去的十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觉得斯嘉就像个孩子。她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很执着,但她不在乎自己拥有什么。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不认识艾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去争取他,当她认识他时,她已经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不放弃,永不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现在,每当遇到困难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他从来没有耐心把剪好的裤子缝起来,然后告诉自己这条裤子就像新裤子一样,欺骗自己。断了就是断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了,上面还是有裂缝的,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但他更了解斯佳,所以他从不说,只是用行动来表达,斯佳也从不想认识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让他没有勇气再试,他累了。

读完这本书后给我的感想就是,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呵护那些你认为珍贵的人,别让一切随风而逝,就像斯佳丽与瑞特的爱情在后悔与痛苦中被消磨殆尽。同时,它也告诉我,浮躁、自私、虚伪似乎是人性的本质,它就像一座大山,遮住我们的视线,使我们迷失自我,无法前进。而我们每一个人因为自己的这些性格弱点而常常遇到窘境,我们不能总是抱着幻想去期待新的一天,要学会改变自己,尽力克服性格上的弱点,而不要总是怀揣“茫然的心态在老路上重蹈覆辙。

只有勇敢面对自己的性格缺陷,努力实现新的自我,新的一天才能实现。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 篇2

坐在书桌上,映着月色,打开一本旷世绝作,在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文字中,走入美国的南北战争,走入《飘》的世界……

《飘》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美国内战时期的故事。内战发生以前,美国南部以种植园经济为主。女主人公斯佳丽是一位出身富裕家庭的骄傲公主。

斯佳16岁时爱上了邻居艾希礼,但艾希礼不顾自己的大胆坦白,嫁给了表妹玫兰妮。斯佳大发雷霆,嫁给了玫兰的哥哥查尔斯。不,战争爆发了,南方所有的年轻人都参军了。

两个月后,查尔斯斯在军营里,斯佳成了寡妇。为了让女儿感觉好些,埃伦请斯佳去亚特兰大。战争到了亚特兰大,斯佳和即将生孩子的玫兰坐瑞德的车回到了塔拉庄园,但塔拉已经穷困潦到了。斯佳的母亲埃伦刚刚去世,她父亲悲痛的神志不清。

在这种情况下,斯佳带领全家度过了难关。后来,为了家庭的繁荣,她违背自己的意愿嫁给了姐姐的男友弗兰克,成为木材行业的佼佼者。有一次,为了报复斯佳,弗兰克死于抢劫。

而深深爱着斯佳的瑞特,不敢再等了,终于嫁给了斯佳。但最后,因为小女儿的死,没有得到斯佳的心,她终于离开了她。

斯佳,一个像猫一样的女人,坚强而执着。当塔拉被烧得只剩棉花时,她不再是以前那个小姐,她亲自带领妹妹下田种植,用她的能力,成为了这个家的唯一支柱。她贪心、贪钱、冷漠。

可这些词用在她身上却是可爱的。

美国内战四年后,南北双方的不同政见导致了他们的反抗。同时,这本书也让读者看到了战争硝烟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无尽痛苦。

在19世纪的美国南部,上层社会对妇女的要求很苛刻。在男人面前,女人必须要表现的软弱无助。出嫁之前必须是家里的乖乖女,出嫁后要成为相夫教子的典范。

如果有人走出家门,离开丈夫出现在社会上,那就是越轨行为。而斯佳丽·奥哈拉对这一切嗤之以鼻,对所有的一切发起了义无反顾的挑战。

在困难面前,斯佳没有自暴自弃,没有怨天尤人,也没有绝望灰心,得过且过,也没有沉溺于过去的美好时光。他秘密地决定让塔拉活下来。他放下小姐的架子,出去向邻居借吃的和种子,甚至杀死了一个从家里来偷东西的北方士兵。他屈尊向瑞德求助,娶了姐姐的男朋友,参与了弗兰克的生意,最后成了一个聪明而成功的商人。

虽然斯佳的挣钱行为不可取,但她的目的是不让全家挨饿,不让塔拉落入别有用心的人手中。斯佳丽强烈的责任感和不畏困难、想尽办法克服困难的勇气着实令人佩服,她站在塔拉庄园的红土上大声宣誓:“从此之后,我发誓,不再让自己和全家人挨饿!

”他把母亲的天鹅绒窗帘改成裙子,决心征服世界,让那些欺负他们、冷眼看他们的人刮目相看。因为她是斯佳,塔拉庄园的大姐。他得照顾她的父亲和两个妹妹。我父亲曾经说过,如果他们身上有一滴爱尔兰血统,他们就会热爱这片土地。

当瑞德离开她时,她心中的蓝图又被残酷的现实撕碎了。她伤心难过,但她没有欺骗和泄露,而是坚定地接受了事实。“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在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重新得到他的。

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斯佳丽屡试不败的法宝。是的,过去已经过去了。无论我们遇到什么不幸和挫折,它都已成为历史。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明天将带来新的希望。只要付出自己的努力,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明天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 篇3

读飘有感

读飘有感()

____2004年4月,美国南北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乔治亚州的人们正在谈论不可避免的战争。但16岁的斯嘉丽奥哈拉或斯嘉丽对此并不感兴趣。

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艾希礼·威尔克斯第二天要在野战晚会上宣布与媚兰订婚时,她感到震惊。她总是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和英俊的外表,认为她在任何方面都比媚兰强得多。凭借她的魅力,她一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私奔。

但是在第二天的聚会上,斯嘉没有找到机会单独和艾希礼说话,因为艾希礼总是和媚兰在一起。思嘉是野餐的焦点,但艾希礼一点也不注意她,这使她很难堪。出于一种报复心理,斯嘉丽轻而易举地把媚兰的弟弟查尔斯吸引到了她的身边,几句话就使这个在情场上毫无经验的、腼腆的小伙子神魂颠倒了,宴会结束后,男客们就当前的局势在激烈地争论。

杰拉尔德和一个叫瑞德·巴特勒的陌生人特别有争议。瑞德认为南方没有工业资源,在战争中肯定会失败,而杰拉尔德和他的朋友则认为洋基可以在一两场战斗中不战而退。

下午,思嘉终于抓住机会和艾希礼谈谈她的想法,但艾希礼礼貌地拒绝了。思嘉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生气地扇了艾希礼一巴掌,艾希礼走后摔了一个花瓶。

谁知道,瑞德·巴特勒一直在听墙壁的声音,当斯嘉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却对斯嘉不是个淑女不屑一顾。

战争的消息导致当晚舞会取消。思嘉突然决定嫁给查尔斯,因为这样可以挽回她的面子,刺激艾希礼和她的求婚者。就这样,任性的思嘉两周后成了查尔斯的妻子。

两个月后,查尔斯去世了,思嘉突然成了寡妇。因为她不爱查尔斯,所以她对查尔斯的死不感到悲伤甚至感激。

但是这个寡妇的生活对活泼的斯嘉来说太过分了。这时,艾希礼也到前线去了,她的妻子媚兰妮写信邀请她在查尔斯姑姑家住一段时间,于是思嘉离开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嘉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

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然而,由于思嘉的新寡妇身份,她不能参加士兵们的舞会和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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