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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读后感

《父与子》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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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读后感精选汇总3篇。

《父与子》读后感精选 篇1

这学期,我学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课文通过这个的故事,谱写了一首父爱的颂歌。

这篇课文讲的是1994年,美国洛杉矶发生地震。一位父亲在地震后,去学校寻找他的儿子,当他绝望的时候,想起了对儿子的承诺“不论发生什么事,我总会跟你在一起!”他埋头挖起来,许多人劝阻他,可他不听,一直不停地挖。他挖到38小时,找到了儿子以及13个同学。最后,这对了不起的父与子紧紧拥抱在一起。

当我读到“他挖了有责任感、信守诺言的品格。同时,儿子的话也让我深深的感动,“我告诉同学们不要害怕,说只要我爸爸活着就一定会来救我,也能救大家。因为你说过,不论发生什么事,我总会和你在一起。”

我的爸爸也很关心我。记得在我二年级的一天,下着大雨,我上学又没带伞,爸爸来接我,回到家,我没被淋着雨,而爸爸的裤脚全弄湿了。

世间的父母都是很关心自己的孩子的,难道不是吗?

《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后感

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文章讲述的是1994年美国洛杉机发生大地震后,一位父亲冒着生命危险,抱着坚定的信念,不顾劝阻,历经艰辛,救出自己的儿子以及同学的'故事。

当我读到“不论发生什么,我总会和你在一起。”心里感触很深。正因为这句诺言,才使父亲有了坚定的信念,用双手进行了长时间的挖掘。就算一天半没吃、没喝、没睡,到处都是血迹,父亲也丝毫没有放弃。也正因为这句诺言,才使儿子与父亲的信念同样坚定,儿子在瓦砾下忍住了因缺水、缺食带来的折磨,顽强地活了下来。

尤其是在被父亲发现后,他又做出惊人之举,那就是让同学们先出去。“这对了不起的父与子,无比幸福地紧紧拥抱在一起。”读到这里,我不禁热泪盈眶,父亲挖掘了38小时,儿子等待了38小时,他们用共同的信念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信念,虽然在生活中看不见、摸不着,但在关键时刻却能发挥巨大作用,这是我以前没有想到的。如果我们在学习上有坚定的信念,一定会得到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从前,我在学习上遇到不懂的问题时,连想都不想,直接跑去问妈妈,久而久之,养成了不爱思考的坏毛病。自从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面对困难,要有坚定的信念,不能轻易放弃。有一次,我遇到一道难题,不知从何入手,一生气便把本子放到一旁。这时,我想起了父亲在其他家长绝望地离开后苦苦挖掘的身影,于是我重新拿起本子,仔细分析,不一会儿,就解出了这道题。学习如此,生活也是这样,如果每个人都有坚定的信念,又不轻言放弃,那还有什么克服不了的难题呢?

《父与子》读后感精选 篇2

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后,我很感动,他们父子俩齐心协力战胜了地震的危险和困难。

本文记叙的是1994年美国洛衫机大地震中,一位父亲冒着生命危险,抱着坚定的信念,不顾劝阻,历尽艰辛,经过38个小时的挖掘,终于在废墟中救出儿子和其他同学的故事,表现出了伟大的父爱,赞扬了深厚的父子之情。

文中的父亲为了救出儿子,竟然挖了勇敢的孩子,在地震中,即保护同学,不让他们害怕,最终他们得救了,父与子的这种精神值得让我们学习。

我也发生过那样的事情,有一次,我和朋友在公园玩,不知怎么回事,突然下起雨来,我不得不和朋友们找了个地方避雨,看着雨一直下也没有停的意思,现在也没法回家,我心里想:哎!完了,这雨什么时候才停啊!好想回家呀!过了不久,一个熟悉的身影来到我面前——是爸爸,爸爸打着伞,给我披上了一件外套,说:“先穿上吧,别受凉了,我们回家再把湿衣服换下来吧!”穿上爸爸拿的外套,身上顿时暖和多了,我望向爸爸说:“爸爸,可以送送我的朋友吗?”“当然可以,走吧!”爸爸温和的说,此时我真的是感到自己非常的幸福,因为我有满满的父爱围绕着我。

父爱是伟大的,父爱是崇高的,它是我生活当中最宝贵的。

《父与子》读后感精选 篇3

 

以下是小编精选《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后感,

欢迎参阅:

范文一

如果你的儿子已被昔日充满孩子欢声笑语的学校的废墟所埋,你会不断挖掘,救出自己的孩子吗?如果你在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会让别人先脱险吗?就在《地震中的父与子》这则新闻中,我找到了答案。

这篇文章我一口气读了三遍。文章写了一位年轻的父亲在失去了孩子极度悲痛的情况下去儿子昔日的学校不停的挖掘。在他挖掘的过程中,不断有孩子的父母来到这里,痛苦的喊“我的儿子!”“我的女儿!”喊完后便绝望的离开。也有许多好心人来劝他,但都被他拒绝。然而这位父亲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儿子在等我!在他不停的挖掘了38个小时后,听见了孩子的声音,并最终开辟了一个出口,救出了自己的儿子和儿子的14个同学,表达了这位父亲对儿子多有责任心啊!而他的儿子在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时候让同学们先脱险,这个儿子又又是多么无私啊!

我读后心潮澎湃。这位父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儿子为了救同学,让他们先脱离危险。这真是一对了不起的父与子啊!如果这位父亲仅是来到这片废墟绝望的大喊“我的儿子!”那他的儿子和14个同学就只有长眠于地下了;如果这位这个儿子畏惧死神而先上去了的话,那他的14个同学就有可能升入天堂了。如果人人都能像这对了不起父子那样,成千上万的孩子或许就能得救。记得我小时候,只知道让大人给我买玩具,而不顾大人的重重困难,大人们也无可奈何,只好给我买。自我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后,我绝不会在像小时候那样做了。

如果大家能把文章中那对父子的精神用在学习和生活上,我们一定会天天向上,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

 

范文二

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文章讲述的'是没喝、没睡,到处都是血迹,父亲也丝毫没有放弃。也正因为这句诺言,才使儿子与父亲的信念同样坚定,儿子在瓦砾下忍住了因缺水、缺食带来的折磨,顽强地活了下来。尤其是在被父亲发现后,他又做出惊人之举,那就是让同学们先出去。“这对了不起的父与子,无比幸福地紧紧拥抱在一起。”读到这里,我不禁热泪盈眶,父亲挖掘了摸不着,但在关键时刻却能发挥巨大作用,这是我以前没有想到的。如果我们在学习上有坚定的信念,一定会得到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从前,我在学习上遇到不懂的问题时,连想都不想,直接跑去问妈妈,久而久之,养成了不爱思考的坏毛病。自从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面对困难,要有坚定的信念,不能轻易放弃。有一次,我遇到一道难题,不知从何入手,一生气便把本子放到一旁。这时,我想起了父亲在其他家长绝望地离开后苦苦挖掘的身影,于是我重新拿起本子,仔细分析,不一会儿,就解出了这道题。学习如此,生活也是这样,如果每个人都有坚定的信念,又不轻言放弃,那还有什么克服不了的难题。zW85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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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读后感3篇


在我们欣赏了一本好书之后,我们心中会有很多自己的看法和观点,阅读作品,仿佛让我身临其境,被书中情怀所感动,为书中人物所折怀。 通过写作读书笔记,提高对阅读内容的把握,怎样写出生动形象的作品读后感呢?编辑专门为你推荐一份值得阅读的文章题目叫“我与地坛读后感”,在这里我们将一起分享阅读的喜悦和感动!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1】

“只是因为我活着,我才不得不写作。或者说只是因为你还想活,你才不得不写作,"这是史铁生《我与地坛》里的原话。

在他二十一岁那年,正是青春年华之时,因意外而双腿瘫痪,而他最喜欢的运动是田径,其二是足球,第三是文学。上帝和他开了一个玩笑,让他失去了奔跑的自由,给了他极大的打击。这使得他的脾气变得异常暴怒,常常一个人躲到地坛里去,不想见任何人,包括爱他的母亲。

看似荒芜废弃,但能够抚慰他伤痕累累的内心的地坛,是史铁生写作的地方,是寄托史铁生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是思考人生的佳境。“除去几座殿堂我无法进入,除去那座祭坛我不能上去,而只能从各个角度张望它,地坛的每一棵树下我都去过,差不多它的每一米草地上都有过我的车轮印。”他与地坛像是相见恨晚的老朋友,在地坛里寻找写作灵感,完成了他的作品,这或许是他与外界隔绝,一个人静静地写作,做着他所喜爱的事,这或许是是上帝给他关上了自由奔跑的窗,而却打开了通往写作之门,让他在生活中寻找到乐趣。正是因为史铁生与地坛这奇妙的缘分才有了这本书的由来吧。作者是不幸的,同时也是幸运的!

在史铁生的头一篇小说发表时,他多么希望他母亲还活着,他多么想让母亲为他骄激,这是他最大的遗憾。在他双腿瘫痪后,母亲总是默默地关心他,而他却沉浸在自己的不幸中,殊不知母亲患癌症却无时无刻不照顾孩子的情绪,夜里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但母亲从未和孩子提起过,生怕孩子担心,而母亲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未成年的女儿……”母亲无私的爱在临终前还想念着儿女而不是自己,史铁生悔恨自己在母亲过早去世后才理解母爱的伟大。“怨恨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我听到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了。”史铁生遇到了一个懂他的好妈妈,一直站在背后默默支持他的好妈妈!所幸的是,他最终理解了这种无私而无声的母爱,此刻,史铁生能做到的就是,用感恩的心、用细腻多情的文字,去追溯回忆与母亲生活的一点一滴!而这,感动了万千读者。

看到这些文字,泪珠悄然划过了我的脸颊,心里很不是滋味。让我想起每当我遇到不顺心的事情都憋在心里,把气撒在母亲身上,但母亲总能察觉到我的小脾气,问道:“怎么啦,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了?”她愿意当我的倾诉者,来开导我安慰我,而我却和史铁生一样没有站在母亲的立场想想,只是一味沉浸在自己的苦闷中,一味嫌母亲唠叨烦人。现在回想起来让我很愧疚,但我很感谢《我与地坛》才让我懂得在拥有时要好好珍惜,好好珍惜与母亲相处的美好时光,好好珍惜与家人一起的日子。

在平凡的生活中,没有人是一帆风顺的,也正是史铁生不平凡的一生,造就了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上帝给他关上了他自由奔跑之窗却开启了他的文学创作之旅。这是他不幸的命运中最幸运的事。他在遭遇苦难之时,不屈服命运的安排,这是我所敬佩也是我所值得学习他那不言放弃,不服输的劲。

读《我与地坛》,我最大的感触是:在人短暂的一生,应该在经历磨难之时不言放弃,要有不服输越挫越勇的劲,与此同时要珍惜与家人相处的时光,家人永远是最爱自己的人,不要让自己的坏情绪伤害自己最亲的人。

最后,愿所有的人,在人生的道路上,都能冲破重重阻碍,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在这条道路上发光发热,变得强大无比!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2】

《我与地坛》作者史铁生,一位在21岁患病,只能依靠轮椅生活的人。这本书最早是刘老师安排丁同学读的,丁同学说作者太窝囊了实在看不下去,我很是好奇,所以初秋季节来亲身体会。

每一个场景都流露出作者心中的痛楚、对未来的迷茫,所以我理解了十二岁的丁同学为什么读不下去,如果不是到了接近不惑之年的岁数、经历过些许挫折,我想我也体会不了文字中所表达的作者心境。

身为母亲,面对孩子遭遇的人生重大挫折,心中的那份痛感受更为强烈。劝慰的言语是苍白的,只能默默的陪伴,陪伴孩子从逆境、甚至绝境中成熟、超脱,忍耐、理解孩子在这个过程中的言语伤害、行为异常。《秋天的怀念》短短百字,感受到母亲对儿子的爱。

鬼谷子言:顺境让人安逸,逆境让人成熟,绝境让人超脱。顺境中学习感恩,逆境、绝境中学习忍耐。《好运设计》中有很多对人生的思考:对付绝境的办法只剩下过程。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你能创造这过程的美好与精彩,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你能够镇静又激动地欣赏这过程的美丽与悲壮。你看到了目的的虚无你才能够进入这审美的境地,你看到了目的的绝望你才能找这审美的救助。

所以,生活终会给你答案,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3】

《我与地坛》讲述的是史铁生在失去双腿后摇着轮椅在地坛中不断思考的结晶。更准确地说,是一个人从缚蛹到成蝶的过程,是一个人从死走向生的过程。那么,史铁生的生与死是如何的呢?又给我们又留下了什么样的关于生与死的思考?

《我与地坛》中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史铁生的死与史铁生的生。所讲的死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死亡,而是史铁生经历过死一般的痛苦,和在寻死的漩涡不断挣扎的过程。在因病行走艰难而即将进入北京友谊医院时,史铁生曾在医院门前有着这样一个决心:“要么好,要么死,一定不要再这样走出来。”只言片语,却可以窥见史铁生在清楚自己可能面对无法预料的疾病前,宁可直接赴死,不愿活着残缺。基于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史铁生此时对于未知的孰好孰坏的未来抱有怎样的悲观态度,以及正经受着悲观给自己所带来的折磨与煎熬。很不幸,上天似乎要给史铁生持续的苦痛。在风华正茂的二十一岁,史铁生失去了双腿,因此陷入了夜的黑暗。而后,史铁生沉浸在自己的悲痛中。在这段时间,史铁生几乎每天都要去离家不远的地坛,在那儿,史铁生咒怨这世事的不公,生起无数次的赴死的念头。“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甚至于说出“我一连几小时想着关于死的事。”而这足见,史铁生寻死的念头已经成熟,或许在某一瞬间,他已经有详细的死亡计划。史铁生似乎真的要诀别这个世上了。

可史铁生并不愿意屈服于命运的安排,他选择在思考死的问题后,思索起生的意义。“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一刻,史铁生参透了死生的哲学,他不再紧紧抓住死的问题不放,而是释怀。他已经明白,死是一个必然的结果,纠结于此是耗费功夫。于是,史铁生决定“活着试试看”,因此在经历了众多苦难后,史铁生开始寻找生的意义。而写作,便是他从一而终喜爱的事情,“写作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是为了写作。”史铁生将他对于生与死的思考写了出来,也是将过去与现在的自己写了出来。经过炼狱般的思考终于绽放出最美的光彩。有些人死后方生,史铁生的时代终于到来。也正是在这个将自己融进文字的过程中,史铁生更进一步地思考出死与生的关系。“太阳每天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夕阳与旭日的转换,老人与小孩的变换,不正是生与死的转换吗?不也是生与死的传承吗?想得透彻的史铁生终于解脱开来,不再避讳自己的双腿。在后来的一次采访中,史铁生还自嘲打趣:“职业是生病,业余是写作。”

史铁生学会了透过死亡看生命,终于找寻到一条用笔开拓的路,并用自己如星空般灿烂的思考铺满了这条路。走过这条路的人,都迫不及待地感受着史铁生深刻的思考和自由的心魂。在这条路上,你会惊叹创造者思想的深邃健全,心灵的自由纯粹。你不会相信创造者身体上有残疾,因为他的思想是如此的璀璨夺目。正如走过这条路的周国平曾说:“史铁生不是一个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他自由的心魂漫游在世界和人生的无疆之域,思考着生与死、苦难与信仰、残缺与爱情、神命与法律、写作与艺术等重大问题,他的思考既执著又开阔,既深刻又平易近人,他的“写作之夜”依然充实而完整。”史铁生透过死亡看到了生命真正的本质,不再沉浸于命运的不幸,而是努力摆脱命运的捉弄,收获到了思想的硕果。此刻,史铁生身体不再有残疾,反而,他比常人更加健全!

史铁生得到了更加健全的“身体”,正是他从对生与死的深切思考中得来的。司马迁曾说:“人固有一死,或轻如鸿毛,或重于泰山。”这与史铁生的观点不谋而合:死是一件不必执着的事情,它必然降临。我们所要做的便是正确地认识死亡,并从中找到如何去生活的答案:好好地活,别给生命留下遗憾。但在现实社会中,却有一些人无法做到。我们可以发现,新闻时常播报一些人寻死的信息,他们因种种原因而选择死亡,或为爱情的不称心,或为工作的不顺心,或为学习的不满意。种种诱因,促使他们在万丈高的大楼一跃而下,在滚滚波涛中一跳了事。他们经历过像史铁生一样挣扎的过程,却没有像史铁生一样脱身出来。他们不曾犹疑吗?并不是。他们只是太过于揪着眼前的困难不放,将死亡看得太轻,于是走向了真正意义上的死亡。而史铁生对于生与死的思考,给我们以告诫:不要轻易放弃生的希望,不要轻易掉进死的绝望。

史铁生的生与死,教会了我们透过死亡看生命。透过死亡看生命,你会更明白生命之可贵,从而更懂得去把握生命。学会透过死亡看生命吧,如此,你的生命会更多彩缤纷。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汇总12篇


如果您想更深入地了解这个话题建议阅读一下“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要怎么样做才能短时间内写出范文的水平?借鉴范文是很多人秘而不宣的事情。  通过阅读好的范文,可以提高写作的有效性和效率,谢谢大家的支持和赞许让我们的分享变得更加有价值!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1

我认为意识流文学在表达方式和写作方式上可能有了很大的突破和成就,但在哲学上也存在一些误区。意识流文学创作的理论依据强调人的精神生活的各种非理性因素 , 同时夸大理性的局限和缺陷,它否认理性具有认识世界的能力,同时指出存在本身就具有非理性和非逻辑的性质。它在某些方面类似于非理性主义。它否定世界在本体论上是一个理性和谐的整体,认为世界是一个无序、偶然甚至荒诞的世界。

它在认识论上片面强调内心体验、直觉洞察。如叔本华认为“世界是我的表象。”独立于人的表象之外的自在世界 ,就是意志。

他断言意志高于志是,意志是第一个也是最原始的因素,志是志是后来才加上去的。

这种意志观同样是错误的。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功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形象。从其源上讲,意识是自然长期发展的产物。

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得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这表明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

意志是人类活动的直接原因,而不是最终原因。意志是由人的目的所引导,由人的动机所驱动,但目的和动机是由人的需要所决定的,它本身是客观现实的反映,受自然规律和社会生活条件的制约。最后,人的意志必须服从物质世界的因果制约。

所以,意识流文学的深层哲学含义是极端夸大了“意志自由”,把意志看成一种独立于客观现实的、纯粹的“精神力量”,看成一种超越物质之上并不受客观规律制约的“自我”的表现。我们应该认识到它的错误,认识到在相对的和有条件的意义上,意志是自由的;在绝对的和最终的意义上,意志是不自由的。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2

——选择下的人生

《喧哗与骚动》(the sound and the fury)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廉·福克纳的经典作品。**这是一部关于南方衰落的地主康普森家族的家庭悲剧。老康普生游手好闲、嗜酒贪杯。

其妻自私冷酷、怨天尤人。长子昆丁绝望地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因妹妹凯蒂风流成性、有辱南方淑女身份而爱恨交加,竟至溺水自杀。次子杰生冷酷贪婪,三子班吉则是个白痴,三十三岁时只有三岁小儿的智能。

全通过这三个儿子的内心独白,围绕凯蒂的堕落展开,最后则由黑人女佣迪尔西对前三部分的“有限视角”做一补充。《喧哗与骚动》书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有名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凯蒂的一生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悲剧,但这个聪明聪明的女人曾经与命运抗争。她的遭遇如同堕落的天使,是一个真正值得同情的女子。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儿,她美丽、热情、富有同情心,不是自上而下的慈善机构。

她的母亲康普森太太自私、冷漠,不肯付出任何爱,但她的性格中仍然闪烁着对弱者的爱、理解和关怀。她从不认为弟弟班吉是“可怜的宝贝儿”,她说“你不是可怜的宝儿,是不是啊,你有你的凯蒂呢。”爱憎分明、诚实善良、勇于向旧传统和不良行为说不的凯蒂毫无疑问是福克纳笔下最可爱的女性形象。

这样一个充满激情和爱心的女人,当然不会愿意接受任何约束。所以当她选择放弃沉重的责任时,也陷入了欲望的漩涡。她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生活,但当她接受母亲的安排,嫁给一个不爱掩饰自己扭曲的男人时,她就再也无法追求自由了。

当她被丈夫抛弃,被母亲赶出家门时,她悄然离去,接受了这一命运。面对命令太重的不公平,她只能默默忍受。

但即使在她被逐出家门后,她仍在为这个家庭无私奉献。面对毫无人性的杰森一次次要钱,她总能保持温文尔雅的外表。必须说,这个可怜女人人性中的闪光是这个家庭的最后希望。

但她的女儿,小昆汀,离家出走,毁掉了她所有的希望。她走上了自毁的道路,成了一名妓女,后来成了纳粹军官。“凯蒂并不需要别人的拯救,她已经再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值得拯救了”,就连善良的迪尔西都已对她失去了希望。

但显然,作者不仅想展是一个女人的悲剧,而且想展是这个社会的悲剧。美国南方清教思想占统治地位,道观对女性严重压抑摧残以至于会造成她们人性的扭曲从而导致她们的堕落。要么不如这个社会丑陋的习俗,卑微的生活,要么反抗。

凯蒂的悲剧其实是反抗的悲剧。因为她自身力量的弱点,她注定是这个制度的牺牲品。

在古老的南方传统遗产中,家庭荣誉感无疑被视为生命的存在。最突出的家庭荣誉感是淑女观念,女孩的贞操是根本。因而,凯蒂的失贞便具有了更多的含义,是一个家族,一种制度的没落。

作者表现的,便是在这制度落幕时,作为南方旧传统家庭标本的康普生家庭一家的不同反应。

作为一哥哥哥,昆汀像玫瑰一样爱她美丽的妹妹。在他眼里,美丽善良的凯蒂是天使的化身,纯洁的象征,家庭的荣耀。因此,他所要做的就是保护妹妹的贞洁和家人的荣誉。

他从父亲手中接手的这个家庭,虽然没有祖宗的荣耀和威严,但仍然有旧的规矩。他对于传统有着近乎病态的执着,以至于偏执地讲它们紧密的系于妹妹凯蒂脆弱的贞操上。这是昆汀的悲剧。他是一个生活在过去和未来之间的人。传统与变革之间的裂痕最终使他**。

无动于衷的家人没有给他支持,他就这样一个人走着不归路。

如果不是凯蒂失去了贞操,也许昆汀不会这么快选择自杀。他会像骑士一样沉浸在捍卫家族荣耀的想象中,用凯蒂的贞操来维护家族声誉。但随着凯蒂失去童贞,这层自欺欺人被无情地揭露出来,他必须选择做些什么。

他拿出刀,想同时杀死凯蒂,但在愤怒和失望中,他只能哭。他和道尔顿约好了时间,命令他在日落前离开小镇,但道尔顿只是嘲笑他。国防战争中的这些失败暴露了他软弱无能的真实面目,他想象中的崇高形象彻底瓦解。

在他孤独的路上,他孤身一人,没有出路。他只能死里逃生。他只是一个心理巨人,没有相应的能力去捍卫他所珍视的一切。

昆丁从父亲那里继承的“表”记录了他全部的生活经历和精神状态,他曾经把这只象征着家族过去辉煌历史的“表”砸了,但很快他又想修复它。父亲告诉儿子人类所有的传统和经验都是虚无的,只有时间是永恒的,并且进一步告诫他“我把表给你,不是要你记住时间,而是让你偶尔忘掉时间,不要把心力全部用在征服时间上面”。他用自己的行动来诠释自己对父亲话语的理解,年复一年地沉浸在虚幻的想象中,最终让自己的世界回到了无尽的时间。

没有看不见的未来,没有混乱的现在。他手里握着真实而清晰的过去,只剩下过去。昆丁的死,既是为妹妹凯蒂的贞洁殉葬,也是为父亲的虚无主义献祭。但是更多的,他亡于时间的齿轮下,滚滚洪流中,他所秉持的一切最终将化灰,而他作为一个无能的信念捍卫者,先用鲜血染红了这条变革之路。

与可怜可惜的凯蒂和可悲可叹的昆丁不同,次子杰生则是从头到尾的可厌可恶。杰生已经顺应南方发展潮流,成为一个实利主义者。他成天梦想发财,但却没有能力,失去了获得银行职员机会,因此变得仇恨而绝望。

他的堕落与凯蒂不同,是他自身性格使然。如果说这个家族是一个阴暗的死角,他就是以仇恨为养料生长起来的毒草。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仿佛浸透了腐蚀性的酸液,他的每一个行为都疯狂而**。

他也从未希求别人救赎或者是自我救赎,他沉浸在世人皆负我的仇恨感中,汲取复仇的力量生存。

但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在杰生让人咬牙切齿的种种语言行为背后,他也有着只能自己咽下的痛苦。与哥哥昆丁继承了家族的精神不同,他选择的是实利主义,并且由于家庭给予的爱的关怀太少了,母亲的冷漠感染了他,使得他更加逐利更加自私。他在感情上是个失败者,在他所重视的经济上也遭受了重大损失。

即将到手的职位因为姐姐凯蒂的失贞失去了,他没有昆丁和凯蒂之间那么深厚的感情,联系他们的只有赤裸裸的金钱利益关系,利尽而散,因此他从此走上了向凯蒂报复的道路。

他是家里唯一一个清醒着承受家族悲剧的人。昆丁自尽逃避了现实,家族责任无人负担。凯蒂虽然飘泊在外,更多的确实在为自己的选择买单。

母亲冷漠,幼弟无知,还有失贞妹妹的私生女。昆丁担负了家族、母亲、姐弟、侄女的重任,但这些其实并不是他理应承担却不得不背负的责任。

他说:“幸亏咱们祖上没出过国王与**,否则的话,咱们全家都要到杰克狲(精神病院)去扑蝴蝶了呢。”他清楚的看到了这个家族的弊病,也知道家族的未来如何,但他却没有也不能一抛走之,一年年的熬着。

他唯一的发泄方式大概就是从打骂弱小的小昆丁身上获得,这样**的方式却也让人觉得可怜。不论是昆丁、凯蒂还是班吉都曾感受到过真实的情感,但是杰生却只能看到利益,他的人生始终是冰冷而寂寞的。最后,小昆丁卷走了他的所以钱,他最终沦落得一无所有,这样的结局也让人感慨。

小昆丁跟班吉则是两个对立的形象,一个人小心大,一个却无知白痴。班吉的条件让他没有办法逃离他的人生,他跟这个家族绑在一起,不能逃避不能改变的接受他的命运。小昆丁却用继承自母亲的叛逆进行了更加彻底的反抗。

与昆丁、凯蒂和杰生在夹缝中挣扎求生不同,班吉混沌的接受了命运,小昆丁则无畏的反抗,他们的命运是两种选择不同的结果。小昆丁的成功逃离则更让人看到了其余人身在漩涡中被渐渐吞噬的悲剧。

福克纳用他精心架构仔细描摹的人物给我们呈现了一个家族的悲剧,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剧。我们清晰看到这些在时代洪流岔路口的人做出不同的选择,然后走向不同的人生。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3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4

福克纳并不是一个能让所有人都喜欢的作家,只有时间线的解构几乎让第一批读者崩溃,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用非理性的叙事手法来描述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本身。加之在意识飘荡的过程中,作者喜好将所有的标点抹去,或是将处在思维间断点的两句话拼凑在一起,长句复合句充斥在文本中,尽管结构精巧,用词精妙,却无法抓住部分读者的心。但是我仍想推荐福克纳的这本《喧哗与骚动》,希望有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字流动在不断变换的时间和空间之上的美感,更多的了解到那个文学上著名的虚构地点——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世界。

意识流流并非流派,而是stream,在文学上指描绘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

有两大特征:

一、时空和记忆场景切换的频繁与无序;

2、 所有的过程都被当下的某些感觉和事物所感动。

线性与非线性简单来说,数学上一次函数是线性的,其余的都称得上非线性的;而叙事的线性与非线性则看是否打乱了故事原有的时间顺序,形成一种非直线性的时间轴。

坦言说没有读懂《喧哗与骚动》。想要写这篇半读后感半安利的初衷是想要尝试表达对意识流由衷的赞美:它强调破坏线性,放弃解释某个事件突然出现的原因,注重偶然性和非理性的个人体验一一是的,意识流本身便就带着非理性的倾向,将过去反复跳跃穿插在在现在的时间线上中,克服自然构建的绝对的线性时间概念,而尝试构建属于自己的时间法则。

每一个局部都是杂乱无章的碎片,而拼成后整体却成了华丽的画卷。

这让我想起卡尔维诺的一句话,那座桥不是由这块石头或那块石头支撑的,而是由石拱支撑的;但是没由石拱,它将不再存在。碎片感在第一个主时间篇章上显得尤为强烈;这是由于第一部分是以康普生家族的小儿子班吉明,一个年满33岁,却只有3岁智商的已去势之人为主视角讲述的。在初读时,很容易迷失在这座时间“迷宫”里。

一座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屋,炉壁里闪烁着的火光,班吉明姐姐caddy身上散发出的雨后树叶的清香,就能让时间线不断的在1898年到1928年之间随着班吉明所闻所见所想而发生着频繁的跳跃。上一句还在1928年的高尔夫球场上,下一句便已经来到1898年班吉明外婆去世的夜晚,而在读者还未反应过来时,时间线又逃回了原来的时间点或是下一个未知的时间线上去。第一遍读时,最好别去阅读译者出于好意所写的几百个注释,那样极度败坏阅读体验,而缕清时间线和各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件,反而也是极具趣味的。

说第一篇章以班吉明的视角来写是相当高明的,是因为从字面上来讲,恰巧是与标题高度契合的:标题名来自莎士比亚的名篇《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就像是一篇荒唐的故事,由白痴讲述,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班吉明的病态,恰是体现了人类意识流动的极端化的状态:读后感这一部分的叙述完全遵循了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出白痴特有的逻辑与秩序,“混乱不堪”。而第二部分,在班吉明哥哥昆汀主视角下,文字明显的开始灵动起来,之前第一部分的混沌和迟缓之感一扫而空——这也是我最为喜爱的一部分,意识流的某种“恶意”开始显现——如果说第一部分频繁而无显著标志的时间跳跃让人头疼的话,第二部分是另一种形式的“信马由缰”。

第一次与其遭遇是让人懵逼的:行文至某处,只知道进入了昆汀的某种回忆中,而伴随回忆的是标点符号的消失——整夜纸标点符号集体罢工,只剩下依稀可辨的长短句,初读不习惯,但是坚持读下去却有种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快感,仿佛自己也跟随昆汀肆意飘荡在回忆的长河中,昆汀在与caddy吵架,父亲的沉默和他母亲用樟脑浸过的纸巾捂鼻,康普生先生激烈的说着“每一个人是他自己道德观念的仲裁者”希望以此来劝告昆汀勿要陷入无端的臆想,盐碱地里没有发现死人,空箱子是发出空隆空隆声音的棺柩。完全***样汪洋恣肆的叙述手法后,或许你也会觉得它差不多是另一种形式的文言文断句吧。

福克纳认为,现代人的共同缺点在于理性的过度和情感的缺乏。这种非理性的情绪宣泄和爆发,正是意识流带给我最深刻的体验。

至于书名中“喧哗”与“骚动”究竟代表了什么,康普生家族究竟是如何在黑奴制下一步步凋零,“时间”这一究极哲学问题能在这本书中得以如何的诠释,就交给去翻开这本书的读者你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5

“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有一天你会觉得不幸是会厌倦的,然而时间是你的不幸……”萨特认为这句话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真正的主题,但他的着眼点更多在于后半段中“时间”这个关键词,人的不幸在于他被框在时间里;而对我来说,不妨从前面一句话,即“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作为切入点,来尝试解读福克纳所描绘的世界为何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世界——至少单从这句话来看,呈现出的人是一个非常休谟式的内在决定论的个人。

关于休谟的对于人类理解的认知,简单来说就是外部世界是不可知的,而人的内部世界是通过自然的、可依赖的印象与感觉来决定的——休谟认为,感觉是被直接给予的,因而具有最根本的确定性,是可以依赖的,而观念、理性等因素都是来自于自然的印象——于是乎,通过将人充分地暴露在快乐与痛苦、幸福与不幸的印象中,就可以就可以促使其自身必然性本能做出行动,从而再导致了现代人的一种消极自由。

上面说的可能绕了些远路,还是让我们先回归文本,回归“感觉”这个关键词。完整读过《喧哗与骚动》的读者,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书中以班吉、昆丁、杰森为第一视角的三个章节中,除了那来回跳跃的现在与回忆的交织、没有标点的意识流混乱言辞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和其他小说比起来非常奇怪,仿佛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第二遍读本书时,我找到了困惑我的疑问的答案,即人物的行动仅由过去的印象和现在的感觉所推动,而他们的动机没有任何因素是来自未来的:或许第一遍读的时候没能意识到,但回过头来仔细翻阅一番,甚至是一句话一句话的审视,都可以发现里面的人物以第一视角说话时,几乎全部都是“谁说”、“谁做了什么”、“闻到什么气味”、“什么发出了声音”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的感官的感受,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闻到了、碰到了什么,而除此之外,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任何在其他小说中会理所当然出现的“我想”、“我希望”、“可能会”等与不可知的未来相连接的词汇(这也正是休谟的感觉论中所丧失的)。可以很明显地,这部小说的世界中,感觉这个怪物所占的比例实在是过于庞大,以至于将想象原本的无限空间都给蚕食殆尽,我们来到了休谟所构建的只有感觉,人物的一切都由他过去的感觉与印象构成,并围绕着这些重大的感觉与印象引起的幸福与不幸行动:可令人叹惋的是,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似乎只有不幸。

全书中核心的印象大概有三个:凯蒂的被诱怀孕,班吉的被阉与昆丁的自杀,它们全部都是不幸的印象,而在故事里几人视角中现实与回忆的切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上述重大印象为契机与根基,于一个嗅到忍冬花芬芳般的不经意间,时间就在意识中被无限拉长的一瞬间中闪烁跳跃几轮——是的,就像休谟对笛卡尔完备性的理性世界的推翻一样,通过将感觉的作用无限放大,倘若幸福与不幸的印象才是唯一自然的、可依赖的,那么理性与完备性自然不会在这样的世界上留有任何余地,毫无逻辑与秩序的意识流的语言就是世界理性丧失的最好证明。在我看来,福克纳的确有在强调“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家庭的重要性,而恰恰在本书中就真的存在一个甚至明面上将只有感觉的世界推至极限的白痴——班吉,这也我认为全书最“纯净”、最能将这番绝望的世界描绘得淋漓尽致的视角。《喧哗与骚动》这个标题来源于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同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或许让我们换个更直接的说法吧:里面有过第一视角的人物,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或杰森,其实都是仅有感觉的白痴,只不过后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更像人罢了。

这种休谟式的世界之所以令人绝望,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只有着上面我所提到的消极自由,而完全不拥有自由意志。可能说一个虚构人物拥有自由意志听起来比较奇怪,但至少在阅读其他小说时,里面的人物是不会拥有产生如此强大的宿命感的:仅仅依靠那些感觉与印象,来自未来的想象被遮挡住,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决定论世界,他们的未来早已被规划预定好,穿插于故事里、提示在注释中,甚至被定死于福克纳亲自所撰写的附录中——不仅是里面的人物没有想象的空间,连我们读者也没有了想象的自由,这样一个灰暗的、混乱的世界就仿佛理所当然地呈现在你眼前,而在一次次的喧哗与骚动中,最终走向的只有虚无与毁灭。

当然,我并不认为福克纳是在宣扬这样的世界是正确,或是认为我们的世界就真的完全是一个只有感觉的世界。在我看来,福克纳创造出此等荒谬性世界的原因,肯定也与当今我们的现实的世界有关,所以为了突破这样的世界,他描绘了这样的世界,并试图突破这样的世界,可能对于康普森家族来说最后完全失败了,但这也并不是未来的终结——无论是笛卡尔的理性世界,还是休谟的感觉世界,关于如何克服这两者的世界,本书中的其他人物,亦或是他的其他作品里主人公,那些“无法被征服的个体”,其实都给出了一个与未来相勾连的答案。如果你被本书中的世界压抑地喘不过气,可以尝试去读福克纳的另一本书《野棕榈》,愿你能找回他深深铭刻于美国南方社会的那股力量,那依靠重要感情、真正的爱所创造出的未来,即便虚无却依然执着与自然。

我也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喧哗与骚动》的世界,可如果你不喜欢这样认知世界的方式,不接受这样一个绝望的世界,也请以此为起点努力去克服这样的世界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6

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读完。这本书,开始读它就不能停下,不然思绪就跟着断了。整体的读感很不好,站在地铁里读,我皱眉;坐在家里读,来去厨房倒了好多次水,读着实在郁闷,以至于我破天荒地一天去了两次健身房,企图通过身体的发力来使脑袋清醒。难以发泄又放不了手的讨厌情绪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小说分成四部分及附录,分别从班吉明、昆汀、杰森和迪尔西四个人的角度叙述,其中昆汀篇最为混乱,意识流展现最为彻底,大段无标点无换行的文字让人喘不过气,而且不同时间的故事交错罗列,直到把最后一条附录读完,才能搞清整个故事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不是一本传统、好读的小说,如果没有罩在小说外面的荣誉,我大概是不会坚持读完的。可它确是一种新的小说口味,我读惯了放进嘴里就觉得香的文字,偶尔脉络清奇也不会太过意外,而《喧哗与骚动》是难啃的骨头,啃完也不觉有多香,只是这过程实在特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7

喧哗与骚动:新中国股市二十年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若说读这本书的初衷,应该说是为了了解股史,展望未来。这是一个朴素的愿望,我想很多人亦是如此。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这初衷渐渐变成为破解价值投资在中国股市到底适合不适合的理论难题。虽然近几年已有不少基金、券商在切实捍卫价值投资的大旗,但我还是想亲自探索和论证,这样的体会来得愈加真切,投资便会有愈大的底气。就像一个人买入股票的时候,往往会寻找更多的买入理由来支撑他的决策,是同样的道理。作者用了460页的篇幅,叙述了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股份制改革至2005年前后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这一激荡人心的中国股市发展历史,上至决策管理层,下至街头巷尾的普通股民,他们的生活因为股市而联系在了一起。无论大事小事,这些历史场景在本书里都得到了真实还原。如果有人说在上世纪90年代那个股票严重供不应求的环境中,倡导价值投资,那这个人一定是疯了。严重的供求失衡扭曲了股票价格,更何况股市还承担着企业股份制改革这样一件历史任务,上市公司的业绩更是良莠不齐,在非理性主导的市场中,大户、庄家操盘之声不绝于耳。到了2000年前后,股市经过十年的发展,逐渐暴露出监管与法治严重缺位的问题。基金黑幕、高管违法违规,重组与借壳中的圈钱游戏,管理层对于上市公司退市问题的心慈手软,这些制度上的缺陷扰乱了市场前进的脚步,资源配置的功能难以发挥,股票市场宏观经济晴雨表的功能无从发挥。在这样的市场中,如果有人说:“我坚持价值投资。”那一定会换来一片嘲笑。直至篇末的全流通与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让上市公司价值回归经营业绩的历史举措才奠定了价值投资、实现股票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的基础。尽管股改的方法有失合理,但方向是对的。尽管时至今日,大小非的余威尚在,新股发行与退市制度尚不完善,创业板搞得亦是不伦不类,上市公司治理更是永恒的话题,但这些都无法浇灭我对中国股市未来的希望,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价值投资的方向……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8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9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一:

意识流过脑海,顺手抓一把上来。这句话,是我高中意识流系列周记的题记。那时候,***将每一次印象深刻的胡思乱想都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反复阅读,细细回味,并乐此不疲。

而今天翻看周记本,重读那所谓的“意识流”周记,不禁哑然失笑,有些不过是人物、场景和事件幻想得比较具体的故事,有些则是相对于彼时较为深邃的思想的沉淀。与此刻我手中的《喧哗与骚动》所不同的是,我刻意地记录思想起伏,刻意地细致描述思绪的片段,而在福克纳笔下,无论班吉还是杰生,他们的思想与现实生活的任何碰撞都被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微黄的纸张之上,太精确太详尽,以至于我深感班吉部分杂乱无章,杰生部分拖沓冗长,最终没有读完便放下书,揉揉酸涩的眼睛,拍拍紧绷的双颊。

杰生是哈佛的高材生,却内心压抑,决定自杀。和班吉恰恰相反,他的思想敏感得像个女孩,而他又明显具有悲观主义倾向,于是,家族的衰落使他相信,自己的未来一片昏暗;原本天真善良的妹妹失去贞洁,也成为自己的错,自己要负上臆想中“**”的责任;父亲的思想明明腐朽不堪,他却被其深深影响,不可自拔。家里的奴仆是下等人,学校的同学不可一世,他都不愿也无法与之倾诉心声。

久久郁结于心中的负面情感终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用我们现在人的话说就是,心里怎么也想不开,于是想到了死,想到了以死亡结束并代替苟活。可是他自杀之前要交代的事怎么会如此之多,去很多地方见各种人物,每个略过他眼前的事物都一一跃然纸上,让我在阅读过程中甚至产生这样的怀疑,他如此留恋人间,何必选择死亡。然而我转念一想,死前的人,眼睛格外清澈,思想格外清晰,世界在他的眼中,也格外透明和真实,的确是这样。

《喧哗与骚动》与一般**比,主人公穿越多个时间层进行连锁式回忆,引用很多神话传说还有《圣经》的故事,大段大段没有标点符号的句子,这些都很特别。但格外引起我注意的,则是主人公在回想的过程里多次重复的某些小词小词组或是小句子。比如班吉无数次在某段描述中突然提到的“她身上有树上的香气”,杰生提到的“他说起来吧”这句话。

这样几个字可以将正在专注于阅读的读者猛然拉回一两分钟之前的段落里,逼着读者同主人公一起,思想轻飘飘地混沌起来,时而飘摇到十年前,时而回到当下。循规蹈矩的读者可能会到不解和不悦,这些无序的“小东西”打乱了他们的思路,而我则不怎么认为。我第一次读到班吉嗅到凯蒂身上树的香气时,我有感于班吉对他姐姐纯洁的喜爱,第二次读到时感到班吉心中充满着对凯蒂重重的依恋,第三次第四次,渐渐感到心惊。

一个人思念另一个人很正常,而在想别的事情的时候无意中就想到另一个人,这则超越了一般思念的概念。这是程度非常深的思念,而这程度,并不是通过细致的描写体现,而是通过这种“无意识”的重复出现而生动强烈的展现。何为文字的表现力度,如何在文字中渗透浓厚的感情,在我看来,这些小东西便足以回答这两个难度不小的问题。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10

《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短暂一生所有时刻。Quentin自杀前曾走过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中——“我顺着墙走,现在我的影子落在我后面了,墙上有蔓藤与爬山虎之类的植物,在家乡,那就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

Quentin神经质的联想让这条平常的巷子转变成只属于他一人的记忆之巷。如果仔细推敲在其中行走的一切感官效果,也许可以把这条巷子真的当做通向死之国的道路:在中途被栅门挡住,左右被蔓藤,或者他想象中的忍冬封闭,午后炎热,树木生长,虽有人生活的痕迹却空无一人,倒是符合人人都得独自赴死的事实。

当Quentin跨过了本来封锁了这条小巷的铁门,当他的“影子落在他自己的后面”,影子,或者作为表象出现在现实中的自己,变成了一件可以脱下的衣服。现在已经不存在.只有无边无际的过去在循环播放,Quentin的一生都只不过是美国南方,他童年时代一个充满忍冬香气的雨后黄昏。

忍冬花的香气和Caddy有关。Caddy在某个雨后黄昏失身于她的情人.这让Quentin精神崩溃,说出一系列疯狂的话语:“我会逼你承认我们做过这件事的我比你力气大我会逼你说是我们干的你过去以为是他们干的其实是我”Quentin对于妹妹这种狂热,绝望的爱和占有欲,某种程度上和他对时间的敏感和恐惧同出一源。“屋子里那里弥谩着那该死的忍冬香味尽量不去想那秋千那雪杉那神秘的起伏那搅混在一起的呼吸吮吸着狂野的呼吸那一声声是的是的是的是的”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妹妹失去童贞,是她成为成人,成为即将离开远去的人的征兆。所有变化中这一变化最可怖。变化——也就是时间本身让Quentin坐立不安,因此他曾砸掉父亲送他的手表,固执地认为在臆想中让自己成为那个夺走Caddy童贞的人,就能将Caddy和自己一起逃脱这个世界时间的流逝。

这香气甜蜜又悲哀,Quentin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它更悲哀的气味。因为这香气可以让他重回过去的那个瞬间,同时又提醒着他那个瞬间已逝

忍冬灌木那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渗透的清香,和水无孔不入的特质相同。值得一提的是,Quentin对于水同样有一种痴迷。他站在河边久久凝望:“一条条栏杆的影子以及我的影子都平躺在河面上,我那么容易地欺骗了它,使它和我形影不离,这影子至少有五十英尺长,但愿我能用什么东西把它按到水里去,按住它直到它给淹死”福克纳笔下的水有圣经隐喻,暗示生命循环,洗涤罪过。水是Quentin对于自身死亡的设想,当Quentin杀死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无力对抗时间和变化的自己,他似乎可以跳出表盘的滴答声,俯视自己的死:“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象风儿一样吹拂着、象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无暇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

Quentin并非死于溺水,而是溺死于如水般的忍冬的香气,他窒息在不断访问过去一段密闭的时空的过程里。

在这本如迷宫,如破碎镜面,如支流万千的河的小说中,福克纳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又一重现实。用忍冬花的香气,荒废的,正在腐烂的谷仓,漫长记忆里格外显眼的吉光片羽,以及昏聩的,重复的对话来搭建。

那是个这样的世界:那里感官胜于理智,人之所以成为自己不是因为他在思索,在行动,在和其他人交流,而是因为他看见,他闻见,他听见,他触摸。《喧哗与骚动》的世界里,人是这样一种被动的,平面化的东西,外界的光影,声响,温度投射到他们身上,塑造了他们,又把他们封闭其中,每个人,无一幸免,都被困在自己独一无二的对现实的感受,和难以化解的孤独中无法脱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11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的生命毫无意义,你还得活着;读完一本书,即使你不知道,你也要在读完后写作。

同一部**,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至于美,不适合用拿着手术刀的医生的眼睛;至于美,不适合用科学家来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的家庭。有一位总督赫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是个律师,但从未接触过生意。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12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soundandthe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这本小说的名字也是十分有渊源的,来自麦克白第五场中一句台词:

Thisisa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

或许是作者的自嘲,对于一个没落庄园家庭的衰落史,对于没过来所确实signifyingnothing而作者自嘲为idiot确实是略带讽刺意味。

但是确实

Itsignifyingeverything.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范文汇总8篇


每当翻开一本新的书籍,阅读过后我们都会产生新的想法。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阅读“王子与贫儿读后感范文”或许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你提供重要的知识建议你将其保存下来!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范文【篇1】

它描写了一个贫苦儿童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式故事。可怜的汤姆住在王国里,成为了新的英格兰国王,而真正的爱德华王子开始了一段流浪、饥饿和寒冷的日子

读完后,我觉得汤姆和爱德华是两个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的孩子,但他们也有一颗善良善良的心。在上天的安排下,他们虽然换了角色,但并没有造成世界的大混乱。这场特殊安排让贫儿改变了他的人生成了爱德华的忠心大臣。

让王子真正体会到人类的苦难,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感人的故事。不过,我在**和电视新闻上看到,有些人有钱,有些人上不起学。我想如果向爱德华这样的人上不起学,他们就会像汤姆一样改变他们的生活。

但现在也有一批好心人来帮助那些上不起学、改变生活的人。我们都应该拥有一颗善良仁慈的心灵。

正如歌曲《爱的奉献》中唱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这个暑假,姐姐给我了一本书,名字叫《王子与贫儿》,这本书是著名作家叫马克。吐温的人写的,讲的是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王子与贫儿出与游戏心理相互换了衣服,结果真王子爱德华竟被士兵赶出了宫门。被人们当成“疯子”看待,受尽了嘲弄与折磨。

而被推上宝座的贫儿汤姆深知民间疾苦,他借国王的权利修改和废除了一些残酷的法律条文,赦免和解救了一些“不过犯了一点小错或根本无错”的犯人。

通过这本书,我学道了许多原则,这些原则使我受益匪浅。我学会了做事。我们不仅要看表面,更要深入调查了解。有时候你看到的不一定是内心的东西,你只能通过调查才能知道。有句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就是叫你不管做什么都不能只看表面,包括交朋友。

有的人看上去是挺和善的,其实并不一定,有人看起来挺凶的,但是说不定他还很热心,所以,当你要交朋友的时候,一定要先相处几天,了解他或她之后,才能交往。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王子与贫儿,多大的身份差别!他们同样是人,为什么一个住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吃着美味佳肴,穿着华丽衣裳;一个住在破烂的穷人住的小巷子里,吃了上顿没下顿,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呢?原因只有一个:

钱。俗话说:钱能使鬼推磨,也就是说钱就是一切。

有人说钱不能买来朋友,钱不能买到亲情,钱不能买来快乐 …… 不,钱能买到朋友,只不过这帮朋友是冲着你的钱而来;钱能买到亲人,只不过得到钱财是他们最大的目的;钱能买到快乐,只不过这快乐并不是发自内心。

当王子变成贫儿,贫儿变成王子时,为什么他们说的话就被认为是不正常的话了呢?因为在人们的旧观念中,贫儿不可能成为王子,而且“贫儿”还穿得破破烂烂,这是典型的以貌取人。一个鞋匠的儿子可以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可以是美国篮球协会最有价值的明星。

一切皆有可能。为什么地位高的人能赢得尊重,社会底层的人会受到歧视?为什么只有地位高的人才能受到赞扬和奉承,而地位低的人却不能?

几个字就能回答这个问题:地位和钱财。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范文【篇2】

今天,我看了一本马克·吐温写的经典名著《王子与贫儿》。这本书讲述了爱德华·都铎王子和可怜的汤姆·孔第之间美妙而传奇的故事。

王子与贫儿出生在同一天,长相十分相似。贫儿汤姆却因一次偶然的机会与王子互换了身份和地位。因此,汤姆登上了王位,但真正的王子却遇到了麻烦。

爱德华经历了种种苦难,生活得十分艰难。最后,在市政厅的一次盛大会议上,我遇到了一位名叫迈尔斯·亨顿的好心人。

在亨顿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爱德华抓住了时机,终于在加冕典礼上成功夺回了王位。爱德华成为国王后大赦天下,并封亨顿为伯爵,汤姆为国王受惠人,他们俩也成了爱德华最好的朋友。这本名著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它用幽默的语言描写了一系列生动的故事,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看完全书,令我受益匪浅。它不仅让我明白了对他人真诚的重要性,也让我明白了追求自由、平等和友谊的重要性。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作文

这个本书主要讲两个在同一天出生的孩子,因为家境不同,一个成了英国的王子,而另一个孩子汤姆成为了他臣民中的一员,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和王子爱德华成了好朋友,而汤姆的命运却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汤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进入了王宫,并和王子交上了朋友,他们在一次交换衣服的游戏中互换了衣服,由于两个孩子长得几乎完全一样,如果不是因为衣服的问题,他们两个都几乎认不出对方来了。但是,穿着破烂衣服的爱德华走出房间,被警卫误认为是汤姆,警卫把他赶出了城堡。爱德华被赶出城堡后四处流浪,忍受贫穷。

爱德华在流浪时受到欺负和嘲笑。他告诉人们他是真正的国王,但人们根本不相信他。他得到的是人们的拳头和脚的结合。而在皇宫中的汤姆却享尽荣华富贵,并当上了英国的国王,虽然刚开始并不***廷生活,但它最终也慢慢熟悉了皇宫中的许多礼仪并喜欢上了这种生活。爱德华却在流浪几乎险些丧命,多亏了好心人麦尔斯·亨顿出手相救,才使他脱险,并且帮助爱德华回到了皇宫,而汤姆也将本不属于他的王位还给了爱德华。

从那以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君主。在爱德华六世当政的那些年里,他和他的人民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昨日读完《王子与贫儿》一书,颇有感触,在此谈谈个人心得体会。

《王子与贫儿》是马克·吐温的童话讽刺**。故事以十六世纪英国生活为背景,讲述的是一个穷困人家的孩子汤姆·康第和王宫里的王子爱德华同时出生,两个非同母所生,但相貌却极为相似。一天,汤姆因在皇宫外乞讨而***卫的殴打和责骂。善良的王子把汤姆带回了皇宫。

两人因为做换衣游戏,但同时也改变了身份。汤姆登基,废除了一些残酷的法律和惩罚,赦免了一些无辜的囚犯。爱德华王子流亡海外,经历了君主统治下底层人民的悲惨生活。

**它通过一个虚构的故事,生动地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最底层劳动人民的贫困和苦难,以及封建统治者的奢侈和**。故事最精彩的部分是王子在苦难生活过程中的反映。他感受到下层人民的贫困和苦难,从而认识到国家法律的缺陷,想做一个善良体贴的人民之王。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会像这个故事一样,凡事换个角度想一想,就能得到不一样的感受。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站在别人的角度去思考,这样才能理解别人,宽容别人,弥补自己。

生活往往不能如你所愿,十全十美,但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们,不仅要演绎好自己的角色,同时要多站在别人的位置看问题,时常反省,就会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我。马克吐温用这种方式将换位思考编织成一个曲折感人的童话,让读者在感叹中接受教育,仿佛自己长大了很多,这确实是有益的。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范文【篇3】

兴安一小四年四班

单冠翔《王子与贫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汤姆和爱德华交换身份的故事。

汤姆出身贫寒,四处游荡;爱德华出身皇宫,过着贵族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个长相相同的人交换了衣服,导致他们的身份被交换。

汤姆过上了王子的日子,还当上了新的国王。

然而,爱德华四处游荡,对穷人的生活有了深刻的了解。

最后他们改变了身份,爱德华再次成为国王。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如果人的出身不同,那么看待世界的眼光就会不同。

爱德华出自贵族,没有过过苦日子,他不知贫苦人的处境,对苦难没有什么认识。

汤姆生来贫穷,知道穷人的困难。

所以他俩换了身份后,汤姆才会设法帮助穷苦的人,而爱德华经过流浪生活的磨砺,也明白了贫苦人的生活有多难,看到了那些人那么的可怜,才想到他以前做的事多么荒唐啊!

因此,一个人看待世界和对待世界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受其背景的影响。要改变自己的方式和眼光,就应该去体验不同的生活。

就像爱德华,想真正了解贫苦的人,那只有自己也成为贫苦人才能感到他们的难处。

最后,爱德华在许多人的帮助下再次成为国王,他能够同情人民,治理国家。

我觉得我们也是一样,在生活中丰富自己的阅历,才会有更多的角度看待世界,更好的方式对待世界。

《王子与贫儿》是一本会让人深入思考的好书,值得品读。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在假期里,我看了一本经典名著《王子与贫儿》。

这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

它讲述了16世纪英国的社会状况,并以童话的形式描写了一个可怜的男孩汤姆。因为一次机会,他戏剧性地改变了与爱德华王子的身份,成为英国国王。

善良的汤姆当上国王后做了很多好事,受到人民的爱戴和支持。

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就在民间流浪,当起了乞丐。

他尝到了各种辛酸,目睹了人民的苦难,深切感受到英国法律的残酷和社会阶级的矛盾。

到了最后,真正的国王重新归位了。

看完全书,我受益匪浅。

这不仅让我明白了对他人真诚的重要性,也让我明白了追求自由、平等和友谊的重要性。

长兴实验二小401钱君昊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范文【篇4】

读王子和穷人。这本书是在小学读的。这本书是一位伟大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这是我最满意的作品,当然,这是我最珍贵的书。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民主、平等、自由和友谊的价值,让我感受到了平凡的生活,有那么多的朋友在我的左边,身边有那么多的朋友,所以我不觉得孤独,我想,我真的很幸运和幸福。

通过这个童话,*首先,它以鲜明的对比展现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极端艰辛和统治阶级生活的极端奢华。同时,**也清楚地表明,生活是一个平等的民主思想和环境,这决定了唯物主义的本质特征。汤姆不是天生的穷,爱德华也不是天生的王子,两者在衣着地位上存在差异。

爱德华曾对汤姆说:“如果我们赤条条去,谁也不知道这是你,这是我的!事实上,当一个可怜的孩子穿上王子的衣服时,每个人都认为他是王子和乞丐;爱德华穿上衣服,他们认定他是个穷光蛋,这里究竟是不是出身富裕,也没有什么天赋王权的问题,穿什么衣服和在什么位置。

一个贫穷的家庭,可怜的儿子汤姆出生在伦敦。他过着悲惨的生活,经常四处乞讨。一旦他被带到王子的宫殿,他的生活开始发生戏剧性的变化。而王子爱德华一直向往着外面的世界和自由的生活,于是他和汤姆决定交换衣服,也改变身份,这样他就可以成为汤姆,离开宫殿去看外面无拘无束的生活。

汤姆和爱德华不仅年龄相仿,而且相貌相似,所以当他们打扮时,他们甚至分不清两者的区别。于是王子成了汤姆,汤姆成了王子。

当汤姆习惯了宫廷生活时,他可以和蔼可亲,善解人意,做很多好事。但真正的王子并不是那么幸运。他衣衫褴褛,又饿又流浪。最后,在迈尔斯先生的帮助下,他回到了伦敦。

在新国王的加冕典礼上,王子证明了他是真正的王子,汤姆愿意帮助他找回王子的身份。最后,好人有好报,而坏人也得到应有的惩罚,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马克吐温编织了这样一个曲折感人的童话,使读者在感叹的教育中突然成长,真正受益于肤浅。人生并不如意,然而,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人,不仅要解释自己的角色,还要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看待问题,经常反省自己。他们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己。

我们必须学会改变生活中的想法,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学会宽容、理解和与他人相处。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范文【篇5】

读《问好小侦探》有感

一本书一个世界,书能愉悦我们的生活,书能给我们快乐,书能丰富我们的视野,书能……反正书的好处太多了,对此,我看了一本《问好小侦探》的课外书,有200多本,每一本都惊心动魄,看完我的介绍后,你一定会去看的。

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问好小侦探》海盗之墓,作者是伍尔夫·布兰克1962年出生,德国汉堡人。本书主要讲了这么一件事:有三个主人公,叫做佳斯特·约纳,彼得·肖恩,鲍勃·安德鲁,他们生活在美国洛基镇上。

有一天,镇上有一辆班车,前五个可以获取去太平洋岸上魔鬼礁岸的船票,他们三个意外得到了船票,在船底的玻璃通道发现有四艘沉船,于是他们决定再次去魔鬼礁岸,他们自己做了木筏,顺着太平洋岸边来到魔鬼礁岸,潜下水去,结果发现了一个很大的贝壳,有10磅,他们齐心协力将贝壳拉上岸来,固定在自行车后座,拿到米纳叔叔的加油站冲洗干净,是一个钟,上面写着一艘沉船的名字,接着,镇上的老男孩——年龄60岁,但思维只是3岁孩子。他唱着奇怪的歌,彼得也唱起来,结果意外得到一个护身符,仔细研究后,竟然是一张藏宝图,他们按图索骥,发现了一个交叉点,用铁铲挖下去,出乎意料地发现了海盗的基地,当火柴快用完时,佳斯特利用香肠和鞋带做成一个火把,一步步探索下去,来到海盗们的住所,彼得无意中坐在床上,床板碎裂了,发现这其实是满满一箱**,就在这时,米纳叔叔、班车司机、船长原来是坏蛋,他们找到了这里,问好小子们躲在一个石头后面,应为佳斯特的肚子发出声音,坏蛋们抓住了他们,但它们临危不乱,利用自己的智慧逃了出来,用木板盖上出口,用沙埋起来,彼得去报告雷诺兹探长,最终将坏蛋绳之以法。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敢于冒险,遇到困难不慌张,冷静冷静,遇到危险不慌张,这样才能真正克服困难。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王子与贫儿》。由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所作。

爱德华王子和可怜的汤姆通过一个机会交换了身体。王子变穷,穷人变成王子。贫儿享受着荣华富贵,还当上了国王。王子四处游荡,忍受着乞丐的嘲笑。

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王子终于回到了宫殿。可怜的儿子在良心的谴责下把王位让给了王子。

贫儿得享高寿,成为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儿。贫儿也得到了尊敬、得到了荣誉。人们为他行礼,表示对贫儿得尊敬,大家都记得:

他曾经当过国王。人们向贫儿行礼,他则报以微笑,人们都很欣赏他的微笑,因为他的一生都光荣。

一个总是做坏事的人总是会得到报应,一个善良的人,他的生活将永远闪耀,就像爱德华六世国王一样,善良。

爱德华在位时间不长,活得也不长,但他活得很有意义,他曾经对一位**说过:“你知道什么是痛苦和压迫?我和我的人都知道,不是你。”

在那个艰难的时代,爱德华的统治是非常仁慈的。既然我们要离开他了,让我们记住这一点。这就是王子与贫儿的故事。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范文【篇6】

《王子与贫儿》这本书中的内容十分有趣生动,知识丰富多彩,是美国马克·吐温的伟大作品。

书中讲的是穷人汤姆和王子爱德华的故事。穷人汤姆每天都在玩当国王的游戏,每天都期盼着当国王。直到有一天,汤姆真正见到了王子爱德华。于是,富贵的王子和贫穷的.汤姆互换了地位,爱德华才知道了汤姆一家是有多么的惨。但是大多数人都不相信他是王子,一位名叫亨顿的武士相信了,于是他们两经历了一次次的困难,最后,爱德华重新找回了自己的身份,并重赏了亨顿和汤姆。

这部童话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小说以贫儿汤姆在王宫里的生活经历和爱德华《王子的流浪》生活为两条线索,极具幽默色彩。内容也十分有趣生动,给人一种幻想美的感觉。文章中句子语言的优美生动,情节的曲折离奇,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令人印象最深的是亨顿,他是一位十分勇敢的武士,在爱德华有困难的时候他出手相救,去帮助他,去鼓舞他,让他重新振作起来。他是一位非常善良的人,可以放弃一切去拯救他。是爱德华生命中的一个贵人。

王子爱德华,他虽然被抛弃,被人们调戏,尤其是汤姆父亲,但是他依然没有放弃,还是很坚持地去做,“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最终全靠他的坚持,“彩虹”终于出现了。

这本童话书不仅内容十分丰富,而且给了我们很多生活的启示,有机会的话,大家可以去看一看,我认为值得一读。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范文【篇7】

今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叫做《王子与贫儿》,讲的是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在一天偶然相遇,他们俩互换了衣物,结果可引来了翻天复地的变化。

王子在民间被认为是是一个狂妄的乞丐,贫儿在王宫被认为成一个生病了的爱德华六世,而真正的王子却凭着顽强的意志在骑士亨顿的守护下,躲过了各种危机,终于在卫冕典礼上重得了自己的王位,并宽赦了汤姆的故事。

文中有些地方令我深受感动。

比如爱德华在遇难的时候,骑士亨顿义无反顾地帮助,守卫,救了爱德华王子许多次,而汤姆在王宫中虽然因为不懂礼节而被大众认为是生病,却也在判案的时候体现出了他为人善良,公正的一面,我十分赞赏汤姆的公正,王子的勇敢与骑士的忠诚。

这让我想起了古代的一些王子和贵族。因为他们的错误而被贬谪或流放,他们非常敌视朝廷,愤世嫉俗;有许多人不能忍受各种攻击,通过不正当手段自杀或重新获得这种地位;也有更多的人变得贪婪、狡猾、自私,在有机会发迹后以自己的身份欺负别人;所有这些人在可怜的汤姆、爱德华王子和亨顿面前都感到羞愧!我希望全世界自私或脆弱的人记住这句话:不要绝望地放弃,不要奢侈地贪婪!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范文【篇8】

【篇一:《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王子与贫儿》是美国很有影响力的马克。吐温的作品。这篇**描写了十九世纪英国一个贫苦儿童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故事。

王子和贫儿遇见后,王子把贫儿带到王宫里,他们互相讲述了自己经历的事。他们都向往对方的生活,所以他们交换了衣服,改变了身份。那可怜的儿子,穿着王子的衣服,在皇宫里享受着所有的荣华富贵,成了国王。

而王子却到处流浪受尽了欺负,在霍顿的帮助下,逃过了重重劫难,改正了自己的坏毛病,最后终于回到了王宫,变成了一位和蔼可亲、令人爱戴的好国王。

爱德华成为一个好国王是因为他贫穷的生活改变了他。人的一生不可能十全十美,不论在什么环境下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遇到事情换一换身份多为对方想一想,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幸福。

我们现在不愁吃穿了。所有的条件都很好。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努力学习,将来成为一个非常有用的人。我们回报答我们的父母和社会。

【篇二: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前两天,我看了一本叫《王子与贫儿》的书,它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童话式**,令我难以忘怀。

16世纪,一位名叫爱德华的小王子出生在英国伦敦皇宫。同一天,一个叫汤姆的孩子在垃圾堆的同一个院子里出生。在皇宫里,王子过着衣食住行的生活。但汤姆每天都在街上乞讨。他吃不饱,连衣服都破了。可怜的他还常被喝醉酒的父亲一阵好打。

两个同年龄的孩子过着不同的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两相遇了,在好奇心的驱动下,他们互换了衣服,就这样两个相貌极为相似的男孩,互相交换身份,也换了命运。爱德华王子变成了可怜的汤姆,可怜的汤姆变成了爱德华王子。

后来,汤姆接替了王位,成了国王。生活贫困的汤姆废除了许多残酷的刑法,修改了许多合理的法律,使人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真正的爱德华王子生活在民间,遭受了很多痛苦。

他体验到了人民的辛苦和不易。

在国王的游行中,汤姆和爱德华改变了身份,把王位还给了爱德华。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湖南电视台**的《变形计》,这个节目请的主要是分别在农村和城市的两个孩子互相换一下身份,换一下环境去生活一段时间。让孩子们了解生活之外的事情,体验不同的生活感受。让他们更懂得人间的冷暖。

更加成熟,能好好的珍惜所拥有的生活,发奋图强。

这难道不是现代版的《王子与贫儿》吗?

【篇三:《王子与贫儿》读后感作文】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王子与贫儿》。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的作者是马克,美国现实主义讽刺作家?吐温。这是一个关于16世纪英国社会状况的故事。它以童话的形式描述了汤姆,一个贫民区的穷孩子?

孔蒂,由于一个机会,戏剧性地改变了他与爱德华王子的地位,成为英国国王。善良的汤姆当上国王后做了很多好事,受到人民的爱戴和支持。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就在民间流浪,当起了乞丐。

他尝到了各种辛酸,目睹了人民的苦难和国家的弊端,深切感受到英国法律的残酷和社会阶级的矛盾。可到最后,国王有重新归位了。

我的感受是:环境能造就一个人。在贫民窟长大的穷孩子,更能体会出民间的疾苦,更加深刻的感受人情冷暖,从而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幸福,并且造福于更多的苦命百姓。

而在王宫里享受荣华富贵,国这锦衣玉食的生活的王子,在富裕的环境里从未体验过担惊受怕的日子,知道了自己的百姓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从此奋发图强,造福于百姓。

《王子与贫儿》这本书告诉了我,在艰辛的环境中,读不能失去一颗善良的心。我们要学会体会老百姓的辛劳,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

【篇四:《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美国著名作家马可·吐温的一部名著《王子与贫儿》。书中描写了一个穷孩子汤姆和爱德华王子交换衣服、社会地位的童话故事。让我深深感到一个人的出身是不能选择的,但善良、正直、具有美好心灵的品质是每个人该具备的。

当汤姆穿上衣服坐上王子的宝座时,他并没有奢侈和滥用职权,而是处处为老百姓着想,努力改善人们的生活,做了很多好事,受到赞扬。联想到我国有些高管处处养尊处优,事事考虑个人利益,有的抵挡不住金钱的**,出现了许多**、**、腐败的现象,与人民大众离心离德。

《王子与贫儿》是一本非常不错的书,很在现实教育意义。虽然这本书写于16世纪,但对21世纪的人来说也是很有借鉴的。我建议大家都来看一看,议一议。

每个人都努力做一个有德的人,一个有德的人,一个有利于人民的人,这样社会风气就会大大改善。

【篇五:《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这个本书主要讲两个在同一天出生的孩子,因为家境不同,一个成了英国的王子,而另一个孩子汤姆成为了他臣民中的一员,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和王子爱德华成了好朋友,而汤姆的命运却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汤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进入了王宫,并和王子交上了朋友,他们在一次交换衣服的游戏中互换了衣服,由于两个孩子长得几乎完全一样,如果不是因为衣服的问题,他们两个都几乎认不出对方来了。但是,穿着破烂衣服的爱德华走出房间,被警卫误认为是汤姆,警卫把他赶出了城堡。爱德华被赶出城堡后四处流浪,忍受贫穷。

爱德华在流浪时受到欺负和嘲笑。他告诉人们他是真正的国王,但人们根本不相信他。他得到的是人们的拳头和脚的结合。而在皇宫中的汤姆却享尽荣华富贵,并当上了英国的国王,虽然刚开始并不***廷生活,但它最终也慢慢熟悉了皇宫中的许多礼仪并喜欢上了这种生活。爱德华却在流浪几乎险些丧命,多亏了好心人麦尔斯·亨顿出手相救,才使他脱险,并且帮助爱德华回到了皇宫,而汤姆也将本不属于他的王位还给了爱德华。

此后,爱德华成了一名仁慈的君主,爱德华六世在位那些年是特别仁慈的时期,最终爱德华和他的子民们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篇六:《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王子与贫儿》。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现实主义讽刺**家马克·吐温。这是一个关于16世纪英国社会状况的故事。它以童话的形式描述了汤姆,一个贫民区的穷孩子?孔蒂,由于一个机会,戏剧性地改变了他与爱德华王子的地位,成为英国国王。

善良的汤姆当上国王后做了很多好事,受到人民的爱戴和支持。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就在民间流浪,当起了乞丐。他尝到了各种辛酸,目睹了人民的苦难和国家的弊端,深切感受到英国法律的残酷和社会阶级的矛盾。

可到最后,国王有重新归位了。

我的感受是:环境能造就一个人。在贫民窟长大的穷孩子,更能体会出民间的疾苦,更加深刻的感受人情冷暖,从而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幸福,并且造福于更多的苦命百姓。

而在王宫里享受荣华富贵,国这锦衣玉食的生活的王子,在富裕的环境里从未体验过担惊受怕的日子,知道了自己的百姓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从此奋发图强,造福于百姓。

《王子与贫儿》这本书告诉了我,在艰辛的环境中,读不能失去一颗善良的心。我们要学会体会老百姓的辛劳,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

【篇七:《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十分有意义的书,那就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王子与贫儿》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当时的英国伦敦,同时诞生了两个小男孩,一个是汤姆·康蒂,而另一个是威尔士王子。有一天,汤姆到外面去讨饭(他是一个叫花子),不知不觉地走到了皇宫边,立刻受到了卫兵的欺凌,威尔士王子十分同情他,让他到皇宫里。

但是他俩都十分向往着各自的生活,就换了衣服。而这时,真正的王子便开始落难了!他受到了当时最下层的人们的训斥,但是在一个名叫亨登的男爵的帮助下,他还是取得了王位。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学***方。例如:在真王子落难时,收到许多人的斥责,甚至连平时的小野狗也欺负他。但他

并没有放弃,坚持生活,历经磨难,最终在亨登的帮助下,登上了王位,在说说亨登男爵吧!他既是一名心地善良、待民如子的律师,又是一名忠于王子的护卫,在王子最困难的时候只有他向王子伸出援手。他的行为正好与休爵士相反,休爵士总是仗势欺人。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让我终生难忘。

【篇八:《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王子与贫儿》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著作。长相酷似的王子爱德华与贫儿汤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交换了身份,开始了他们的“冒险”生活。

在王宫,汤姆虽然享受着荣华富贵,却失去了思想和行动的自由,甚至叹息道:“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干脆连呼吸也给我代办了呀!”。

而爱德华王子以下等人的身份感受到了人民的疾苦,同时经受了无数的嘲笑、羞辱,磨砺了意志,最后九死一生,在诚实的汤姆的帮助下回到了王宫,并成为一位仁君,让人民过着幸福的生活。

故事以鲜明的对比讲述了王子与贫儿成长的动人故事,让我明白在成长中要学会宽容、感恩、自强,要做一个善良、正直、坚强的人。在成长的道路上遇到困难、挫折时,不能轻易放弃,要始终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要相信自己,做一个坚强的男子汉。在与别人相处时,不能以自己为中心,要多为别人考虑,要宽以待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诚信于人,做一个诚实、有爱心的人。

读完这个故事,我要感谢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关爱,给了我幸福的童年。同时我也决定要把今年买烟花的钱与压岁钱都捐给希望工程,让山区的孩子也能拥有一本这样的好书。

【篇九: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今天,我读了美国马克·吐温写的长篇**《王子与贫儿》读后深有感受。

本书主要讲了:王子爱德华与汤姆·康弟同时出生在繁华的伦敦城里,他们相貌相似,但命运不同。王子爱德华是大英帝国的继承人,从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空虚的宫廷生活却让他感到厌烦,他内心向往着贫民生活;而汤姆·康弟则是在一个被称为“垃圾大院”的小巷子里长大的,从小惨遭父亲的殴打,他经常把自己幻想成一个国王,这是他生活中的唯一一点乐趣。

再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子与贫儿相遇并互换了身份,开始各自不同的冒险生活,汤姆·康弟虽说是假王子,但凭着它的良心,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赦免了许多无辜的人,颁布了一系列合乎情理的法令,深受民众爱戴;而王子爱德华却流落街头,亲眼目睹了底层社会的艰辛与残暴统治的罪恶。此时正逢国王亨利八世去世,于是围绕王位又掀起了阵阵波澜。最好在良心的驱策下贫儿将王位归还给了真正王子爱德华,爱德华也应这段冒险生活而成为一个体恤百姓的仁慈君主。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做事这有身临其境才能了解、体会透彻、明白!

【篇十:《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王子与贫儿》是美国很有影响力的马克。吐温的作品。这篇**描写了十九世纪英国一个贫苦儿童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故事。

王子和贫儿遇见后,王子把贫儿带到王宫里,他们互相讲述了自己经历的事。他们都向往对方的生活,所以他们交换了衣服,改变了身份。那可怜的儿子,穿着王子的衣服,在皇宫里享受着所有的荣华富贵,成了国王。

而王子却到处流浪受尽了欺负,在霍顿的帮助下,逃过了重重劫难,改正了自己的坏毛病,最后终于回到了王宫,变成了一位和蔼可亲、令人爱戴的好国王。

爱德华成为一个好国王是因为他贫穷的生活改变了他。人的一生不可能十全十美,不论在什么环境下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遇到事情换一换身份多为对方想一想,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幸福。

我们现在不愁吃穿了。所有的条件都很好。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努力学习,将来成为一个非常有用的人。我们回报答我们的父母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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