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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苦儿流浪记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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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精选。

书使我们看到广阔的世界,让我们学到知识,甚至成为我们的人生导师。相信大家都有过阅读作品的经历, 一定都为作者的文字表达所叹服,读后感可以记录书中的重要内容和自己的具体感想。我们可以从作品中获得哪些感悟写成读后感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精选”,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 篇1

在小说中,每一个好心人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让我感到十分欣慰。雷米尽管艰难地流浪着,但他从没有背信弃义,更没有报复社会的危险念头,而是对所有人心怀感恩,真诚相待。在那个黑暗的社会,正义可以照亮这个世界。雷米这个孤儿在千辛万苦的流浪生涯中没有堕落,正是因为他心中拥有永恒的真诚、善良、正义和勇敢,从而赢得社会上许多正直的人们对他的关心与呵护。

也许细心的你会发现,如同雷米这样英勇机智的人物还有很多,就像《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等,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没有使他们误入歧途,从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苦儿流浪记》寄托了作者美好的情感以及希望人们都过上快乐幸福生活的愿望。我们都应该心怀这份梦想,这个世界将会更加美好!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 篇2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三国演义》,但有一本却让我百看不厌——《苦儿流浪记》。

主人公是一个弃儿——鲁米。他六个月时被巴伯兰妈妈领养,八岁时被“爸爸”卖给了杂耍班班主老公公——皮大斯。从此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

然而,有一天,运气不好的时候,杂耍班的动物们一个个死去,最后丈夫饿死了。鲁米在困境中遇到看一只豪华的船——“天鹅号”。船主叫米根夫人,是出来旅行的,对鲁米十分慈爱。

告别“天鹅号”后跟一位可怜的朋友到处表演,赚钱,给养母报恩。最后,米根夫人,她以前见过,是鲁米的亲生父母。

尽管这本书从开头到中间都让人感到凄凉,但结局却是完美的!让我为鲁米——一个命运不公的弃儿深感欣慰!

主人公是一个心地善良。知恩图报。一个重视友谊的好孩子!他先为别人着想,然后为自己着想。那时的旧社会多么黑暗。我们一定要珍惜那一天的幸福生活。

这个**告诉我们:遇到困难,我们不能放下困难,敢于面对困难,敢于克服困难!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妈妈总是说,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了许多困难。有些人被困难吓坏了,但有些人勇敢地面对困难,尽力克服困难,最终战胜困难。当我读了《苦儿流浪记》后,我有了很深的感触。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感人。故事内容是一个弃儿被养父卖给了一个慈祥的杂耍老人,这个老人带着他四处流浪,最后,老人和他的动物演员们相继死去了,只剩下雷米和一条叫“卡比”的狗一起活了下来,他们继续流浪,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他的母亲,卡比和他才结束了凄凉的流浪生涯……

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雷米是个很好的孩子,知道如何报答。他做的每件事都会先为他人着想,然后为自己着想。他尊重每一个人,总是想着他所受的教育。

说到雷米的**,我可以说他是这本书中最受敬仰的人!是他改变了雷米的命运。他的善良、宽容和风度都是我更加尊敬他。若不是他收养了雷米,恐怕可怜的雷米早已进孤儿院了;若不是他教雷米那些技能,恐怕雷米早已饿死了;若不是……所以,我敬重维泰利斯!

读完这本书后,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向雷米学习,学习没有困难能战胜我的信念!

《苦儿流浪记》使我知道了困难也不过如此,对于勇敢的人,再大的困难也经得起风浪!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作文

这本《苦儿流浪记》是法国着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

主人公是一个叫雷米的孩子,是英国某个大户人家的孩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子的财产,偷偷地抱走了他,将他流落在街头。

读到这儿,雷米的可怜和他叔父那种自私的行为在我心里油然而生。哦,真遗憾,雷米被巴伯兰的养父收养了。那是一个贫穷的家庭。不久,雷米被卖给了江湖艺人维塔利斯。

从这时起,雷米要活下来必须要跟着这位老人一起去卖艺。不过,他也有幸福。他身边有一位善良的老人和一些小动物。

雷米在流浪生活中经历了一些漫长的岁月:他在风雪中被狼袭击,在矿难和思想斗争中,他差点在农民门前饿死、冻死。我不禁赞叹雷米的坚强,不管环境如此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强的信念,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

当两只狗被狼带走时,当猴子的心理美被冻死时,当他唯一可靠的老人也倒下时,雷米很伤心,但他从未放弃过生活的念头。坚强和善良总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雷米回到亲生母亲家,继承了很多财产,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完最后一页,我才深深地感受道“只有坚强的信念与善良的人品才能创造终生的幸福!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 篇3

《苦儿流浪记》的主人公雷米是一位被富裕家庭抛弃的孩子,身世不明,被巴伯兰妈妈收留,但巴伯兰又将他卖给了一个叫维泰利斯的老艺人,从此雷米跟着老人开始了流浪生活。整天与动物为伴,风餐露宿,险象环生。最后,雷米终于找到了属于他自己的温暖的家。

书中的第二章让我感触最深了:巴伯兰把雷米带到了一个陌生而僻静的地方,就在那儿,巴伯兰竟将雷米狠心地卖给了别人,而巴伯兰自己却高高兴兴地拿着几十法郎离开了。可怜的雷米,是那样的无助,如果是我,该怎样面对这样的人生啊!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疼爱我们的爸爸妈妈,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而雷米呢?被父母抛弃,整天为生活所迫,过着艰难困苦的日子。如果让我们到那个时代去生活,肯定会有生不如死的感觉,而让雷米到现在这个时代来生活,他肯定会欢呼雀跃,格外珍惜幸福的生活。生不如死和欢呼雀跃,一听这两个词大家就应该明白了吧,它让我们深刻体会到自己和雷米之间的差距。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学会刻苦,学习感恩,让雷米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吧,他的精神和意志,真的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 篇4

法国作家埃克多·马洛的《苦儿流浪记》是一本令人震撼的著作。我一打开这本书,就爱不释手。

《苦儿流浪记》主要讲述了雷米的流浪生涯。雷米是一个弃儿,从小由一个石匠的妻子抚养。在他八岁那年,石匠受伤致残,失去了工作,把雷米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从此,雷米和卖艺人带着几只小动物到处流浪。这个卖艺人是位善良的老人,他待雷米很好,老艺人在一次卖艺中,不幸被警察扭送入监狱。出狱后,老艺人又不幸被寒冷的天气冻死,一个好心的花匠收留了雷米。后来,花匠因为一次天灾,花房全部损坏,还不起债,也被送进了监狱。雷米只好又过上流浪的生活。他遇到许多困难,但他毫不灰心,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受冤入狱》这一篇。当雷米得知自己无辜受牵连被送进监狱后,他并没有心怀不满而出卖父亲。后来,雷米在鲍勃的帮助下,利用火车减速的有利时机,打开车门跳了下去,被成功解救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最深的是,在雷米可怜的流浪生活中,时时都充满危险,但他遇到危险时,从不气馁,临危不惧。他坚信,只要一个人正直善良,总能逢凶化吉,化险为夷!

精选阅读

《苦儿流浪记》的读后感言4篇


感言包括的种类有获奖感言、生日感言、军训感言、毕业感言、培训感言、入职感言等,当我们面临一些重要的时刻时。内心都会有一些感受和触动,感言给我们勇敢表达内心想法的宝贵机会,目前你收集过经典的感言吗?您想了解有关“《苦儿流浪记》的读后感言”的内容吗接下来请看,感谢你的阅读和收藏!

《苦儿流浪记》的读后感言 篇1

我在暑假里看了几本书,最吸引我的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雷米小时候是个苦儿,被小偷偷走了放在巴黎的路边,巴伯兰妈妈收养了她。但是巴伯兰爸爸把雷米卖给了耍马戏的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和维泰利斯过这颠沛流离的生活,辛好维泰利斯对他还不错。不久,维泰利斯被饿冻死了,真是雪上加霜。好心的花农收养了可怜的雷米,雷米住了一段时间,花农遇上了麻烦,雷米又去流浪,在路上碰见了自己的好朋友马西亚,为了报答巴伯兰妈妈,他们共同苦攒了钱,买了一头奶牛送给巴伯兰妈妈,表明一片孝心,后来雷米经过千心万苦找到了自己的母亲,米利根夫人。

读了《苦儿流浪记》,我被雷米那不怕苦难的精神所打动,也被雷米那勤奋好学,有一片孝心的精神所感动,在这么苦的日子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和我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以后要学雷米那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还要报答帮助过我的人要有一片孝心,并且勤奋好学。

《苦儿流浪记》的读后感言 篇2

前段时间,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是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的一户人家收养。但是没过多久,他就被养父巴伯兰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与动物们在一起生活,他们一路饱含风霜,靠街头卖艺而生存。后来,雷米竟然阴差阳错地碰见了自己的生母,他还有一个弟弟,原本,雷米是英国一个贵族的长子,但是却被偷走了,从此,雷米开始浪迹天涯的生活,险些死掉了。

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很坚定,正是因为他顽强,所以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最后终于和家人团聚。

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苦难也许会在突然间毫不留情地降临在我们身上,把好端端的人生弄得面目全非,但是在《苦儿流浪记》这本书中,雷米在苦难面前,他是强者,虽然雷米以前很贫穷,没吃过一顿饱饭,也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但是他从小就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痛苦,明白了幸福总有一天会来到。

其实苦难并不可怕,如果想要成长,就必须战胜它,好好把握现在。

《苦儿流浪记》的读后感言 篇3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受冤入狱》这一篇。当雷米得知自己无辜受牵连被送进监狱后,他并没有心怀不满而出卖父亲。之后,雷米在鲍勃的帮忙下,利用火车减速的有利时机,打开车门跳了下去,被成功解救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最深的是,在雷米可怜的流浪生活中,时时都充满危险,但他遇到危险时,从不气馁,临危不惧。他坚信,只要一个人正直善良,总能逢凶化吉,化险为夷!

在小说中,每一个好心人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让我感到十分欣慰。雷米尽管艰难地流浪着,但他从没有背信弃义,更没有报复社会的危险念头,而是对所有人心怀感恩,真诚相待。在那个黑暗的社会,正义能够照亮这个世界。雷米这个孤儿在千辛万苦的流浪生涯中没有堕落,正是正因他心中拥有永恒的真诚、善良、正义和勇敢,从而赢得社会上许多正直的人们对他的关心与呵护。

也许细心的你会发现,如同雷米这样英勇机智的人物还有很多,就像《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等,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没有使他们误入歧途,从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苦儿流浪记》寄托了作者完美的情感以及期望人们都过上快乐幸福生活的愿望。我们都就应心怀这份梦想,这个世界将会更加完美!

《苦儿流浪记》的读后感言 篇4

老师给我推荐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读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教育。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雷米的男孩被养父租给了一个卖艺人,从此开始了他作为流浪小艺人浪迹天涯的生活。在流浪的途中,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但他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借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困难,终于找到了亲人、朋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这本书,我被雷米不怕困难的精神深深感动,同他相比,自己平时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可自己面对困难的勇气,克服困难的决心却无法同雷米相比。我记得有一次我在爸爸的指导下学骑自行车,开始时,一会儿撞到树上,一会儿撞到墙上,有一次甚至差点掉进水池里,浑身被碰得青一块、紫一块,哭鼻子的事情就不用说了,当时我似乎觉得自己永远也学不会骑车了,后来在爸爸的鼓励下,通过反反复复地练习,我还是终于学会了骑车,骑车的水平也不断提高。现在,每当我悠闲自得地骑着车子的时候,我总在想,当初要是自己遇到困难就退缩了现在肯定只能看着别人开开心心地骑车子了。

我记得在蓝猫的故事中说有一天,传说中的阿拉丁神灯被蓝猫找到了,蓝猫真是太高兴了,因为,阿拉丁神灯可有用了,你想要什么,它就会给你什么,蓝猫就对神灯说:“神灯啊神灯,请赐给我全世界最大的本领吧!”说完这句话后,蓝猫就觉得这个本领真有用,后来不管做什么事情,蓝猫都能胜利解决了。蓝猫究竟得到了什么本领呢?原来这个本领就是四个字“克服困难”。我想,当我们每个人都拥有“克服困难”的决心时,那么世界上还有什么事办不到呢?

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有人被困难吓倒了:皱起了眉,嘟起了嘴,有的还哭起了鼻子呢!而有人则勇敢地面对困难,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并最终战胜了困难。

毛流浪记优秀读后感11篇


如何在短时间内写出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呢?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我们在写读后感时要将从书中感悟到的道理和实际结合起来,我们作为服务提供者编辑了“毛流浪记优秀读后感”以满足您的需求。

毛流浪记优秀读后感(篇1)

这些天我读了?三毛流浪记?,我觉得三毛很可怜,因为他没有爸爸妈妈他吃不饱、穿不暖、没有人照顾,我现再吃得饱、穿得暖、还有人照顾,所以我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书中的三毛是一个勇敢的小孩因为他看见了一个小男孩掉进了了水里,他主动下去救了小男孩。

三毛是一个聪明的人,因为三毛会用针线逢开裆裤虽然一弯腰裤子又开裆了,那是因为裤子太不合身,太小了。三毛还很勤快,因为三毛认真看有没有招学徒,虽然他没能把事情做好,那是因为年龄太小了!如果三毛来到我的家我会照顾好他

这星期,我问同学借了三毛流浪记看。我觉得三毛他吃不饱,穿不暖,也没有爸爸,妈妈是一个孤儿。

看到三毛就想到了我们有吃有穿,丰衣足食,可每一次吃饭的时候就总是挑东捡西的。而且,那些山里的孩子也一样有吃不饱,穿不暖的小朋友,给他们献一份爱心,帮助那些没衣服穿的小朋友。

同时,我们也要珍惜粮食。

毛流浪记优秀读后感(篇2)

今天我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觉得三毛很可怜,但是非常善良懂事聪明还很有志气。但是我就是不懂三毛的妈妈爸爸为什么会死得那么早,我还想知道三毛是从生下来就长三根头发还是在流浪时营养不良才长的三根头发。我觉得三毛应该是世界各地小朋友的榜样。因为虽然三毛很穷,但是仍然去帮助比自己更困难的人。还会苦中作乐,人穷志气大,即使挨打也不去当小偷。三毛救上来的那个小男孩爸爸让他们去考试,三毛考了第一名,上学时各门功课都100分,虽然因为坏孩子使坏被开除了,但是三毛没有哭,也没有丧失信心。我觉得这本书也是全世界富人应该看的,因为我看到书中富人的小狗在冷天都穿着毛衣,而三毛却只穿着单衣裤,富人家的孩子穿着厚厚的毛绒绒的衣服还对穿着破烂的三毛做鬼脸。富人和他们的孩子不知道同情和帮助穷苦的人,真没有出息!我想我应该学习三毛的善良聪明勇敢有志气,好好学习长大能成为一个有同情心的富人,去帮助那些贫穷困苦的人。

毛流浪记优秀读后感(篇3)

《三毛流浪记》讲述了孤儿三毛的辛酸遭遇。在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个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期侮,他挣到的钱还不够自己填饱肚子,只有和他样的儿童关心他,给他温暖。

《三毛流浪记》的每个苦难画面,每句字里行间,都是在呼唤公正,呼唤仁慈,呼唤同情,呼唤人道,呼唤文明。

三毛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成为过去,但是了解过去,了解历史,却是我们每个人必须完成的份答卷。因为了解过去,了解历史,可以让我们成长的脚步更沉着,更坚定,可以让视野更宽广,心胸更博大。在每个人成长的过程中,除了新鲜的空气,灿烂的阳光以外,更需要冷静的思考,以及心灵的感动和震撼,而这些,在阅读三毛时都会得到。

毛流浪记优秀读后感(篇4)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三毛流浪记》,里面的主角叫三毛。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叫三毛的小孩子。他从小四处流浪有一天,三毛到了上海这个城市。到了上海,他对什么都很好奇。有一天,三毛看见一个女人穿着高跟鞋,三毛以为那个女人的脚跟是突出来的。后来三毛才得知那个女人的脚跟是平的,只是那个鞋子是高跟鞋。在上海,三毛经历了很多风风雨雨。比如后来三毛去卖报......

看完这本《三毛流浪记》之后,我感觉三毛的生活和我们的生活相比,简直差距太大了。我们衣食无忧什么都赖着爸爸妈妈,我们可以上学,可三毛不能上学。而且有些人都不想上学,可三毛多想上学啊!三毛多渴望像我们一样得到父母的关怀。可我们却不珍惜我们眼前的一切。有的人旷课,有的人上课打闹,有的人上课讲话,不好好听老师讲课。可三毛不像我们一样,不像我们一样衣食无忧。他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来。比如自己赚钱,自己补衣服等等。

所以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要珍惜自己现在眼前的一切,好好念书。长大以后报答父母,对社会做出贡献。

毛流浪记优秀读后感(篇5)

冬天,大雪纷飞,三毛双手抱着身子,孤独地走在大街上。

他慢慢地走着,心想:现在有个热包子吃该多好啊!突然,他脚下滑摔了个狗啃泥,他愁眉苦脸地说:“哦,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说完,他的眼前就有十元钱,他快速地把它拿了起来,高兴地跳起来说:“天上还是有掉馅饼的事情!”

他来到了家汤包店,大叫道:“来笼包子!”老板看了他眼,眉毛斜着,眼睛发红,脸上发白,生气地用手拿了他的十元钱,给他拿了笼汤包,三毛的眉毛顿时弯了起来,嘴巴像个月牙,他高兴地吃了起来。

这时,一只大黄狗从门外冲了进来,用嘴叼了他手上吃得正香的汤包,三毛火冒三丈,但他不敢打它。大家都知道,狗是不好惹的。

狗毫不留情地咬了下我们的三毛,三毛大哭了起来,眼睛流着泪水,眉毛往下耷拉了起来,他委屈极了!老板看见了,生气地说:“滚开,不要打扰我的生意!”三毛伤心地走了。

三毛垂着头走在大街上,准备等待明天的流浪,他相信明天定有太阳!

毛流浪记优秀读后感(篇6)

前几天,爸爸送我一个书《三毛流浪记》。我接过书,我兴奋不已地读了起来,读完后我久久不能平静。

《三毛流浪记》主要讲的是在旧社会有个叫三毛的孩子,从小就父母双亡,他骨瘦如柴,衣不蔽体,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可避风挡雨的地方。三毛在街头到处流浪,为了生存,他卖过垃圾,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总是受别人欺侮,过着苦酸的生活。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生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很沉重,为什么我们的年龄一样,过的生活却相差那么远呢?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实在太幸福了,个个都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手心里的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衣服还没穿两次就扔掉了,饭不可口就吐掉……

记得有一次,我嫌妈妈做的菜不好吃,端起盘子就倒掉了,非要让妈妈带我到饭店吃,妈妈拗不过我,只好带我去了。想想三毛,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三毛生活的旧社会一去不复返了,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感到骄傲。我想,珍惜现在所有的一切,好好学习,做一个像三毛那样意志坚强并且助人为乐的好孩子!

毛流浪记优秀读后感(篇7)

《三毛流浪记》我已经读了无数遍,每次读的时侯我的心里都是酸酸的,像打碎了五味瓶。也给了我很多的感受。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孤苦伶仃,四处流浪,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他见小羊有母羊地疼爱,小鸡有母鸡地照顾,小狗有母狗地喂养,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他伤心极了。

三毛在旧社会四处流浪,他把垃圾桶当成床,把报子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为了生活,三毛做过很多事,比如:学艺,擦鞋,拉车等,可是都做不长,还常被人打骂,被人欺负。不论他的生活多么艰苦,他一直保存着善良的优秀品质。比如有一次,他被一个坏蛋利用做坏事,事先他还一点也不知情,他知道事实的真相后宁愿自己吃苦,也不被利用做坏事。

三毛还是个善良、坚强、乐观的好孩子。三毛看见一位老人摔了一跤,连忙上前搀起老人。他还把身上仅有的一块烧饼全给了老爷爷,自己却饿着肚子。三毛也很爱看书。三毛干完了活,就拿起了书看,可老板看见就说三毛浪费电

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的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我们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明亮的教室,崭新的书本,拥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向三毛学习,做个懂事的孩子,不怕苦,不怕累,长大了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毛流浪记优秀读后感(篇8)

《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感到三毛很可怜,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孤苦伶仃,四处流浪,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他见小羊有母羊疼爱,小鸡有母鸡照顾,小狗有母狗喂养,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他伤心极了。他在旧社会四处流浪,他把垃圾车当成床,把报纸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三毛来到烤鸭店,没有钱只能看不能吃,饿了就把腰带系紧,有时三毛还被富人家的孩子欺负,他们在三毛跟前吃烤鸭,让三毛直流口水。三毛没有钱买果汁,就把橘子泡在水里喝。三毛尝尽了我们无法想像的苦,如果我过他那样的生活,我一天也活不下去了,我真佩服三毛的坚强。他听说上海有吃的,有玩的。于是他就想尽办法来到了上海,却见街头一片混乱,哪里有饭吃呢?可怜的三毛,在北风呼啸的冬天只能穿一件单薄、破旧的衣裳,冷得瑟瑟发抖。富人家里大摆宴席,山珍海味,酒足饭饱,而一墙之隔的外面墙角的三毛,却饥寒交迫,无家可归。这使我想起我们现在有吃有穿,丰衣足食,记得小时候有一天我想穿那件昨天刚买的新衣服,妈妈说:“还是穿别的吧!”我不听,硬要穿那件衣服去上幼儿园。中午放学,我想去外面的一家饭馆吃饭,妈妈说:“家里有饭,不出去吃了”。

我不听,非要出去吃,还怪妈妈对我不好。妈妈没有办法,只能带我出去,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和三毛比一比我真觉得害羞。为了生活,三毛做过很多事,比如:学艺,擦鞋,拉车等,可是都做不长,还常被人打骂,被人欺负。有一次,三毛给一位时髦的女郎扇扇时,热得满头大汗,一不小心把汗水溅到女郎身上,女郎转过身来一巴掌把三毛打得眼冒金星,这样的欺负,三毛几乎每天都会遇到,每次看到这些图片,我就觉得这些欺负三毛的人太可恶了,没有一点良心。他是个坚强、乐观的好孩子。虽然没几个人疼爱他,但是有人需要帮助时,他还是会伸出援助之手。有一次,小明摘桥旁的小花,一不小心掉到河里,一旁的三毛见了毫不犹豫地跳下河去,把小明救了上来。一位年轻人把一位长着白胡子的老爷爷推倒了,三毛见了连忙把老人扶起,坐到马路边,把他好不容易得来的烧饼分给了老人一半,另一半饼三毛才吃了一口,发现老人已经全部吃掉了,三毛想了想,把他仅有的一半烧饼也给了老人,之后三毛却饿着肚皮走了。

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对他进行管束,天性散漫的三毛不愿在富人家过寄生虫般的生活,在一次为他举行酒会的时候,他捣乱酒会,脱下华丽的衣服,披上麻袋片,又回到流浪儿队伍中来。如果回到三毛的年代,我一定要帮助三毛,让他过上幸福的生活。现在我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聪明、善良、有坚强的人。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我们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明亮的教室,崭新的书本,拥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毛流浪记优秀读后感(篇9)

假期中,我读了《三毛流浪记》一书,这本书给我很大的触动和感想。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三毛的孤儿,在社会上流浪的坎坷经历。它写出了旧社会,穷苦家庭的孩子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富人的冷漠和刻薄,揭露了旧社会制度的不公平。

其中,有一个故事令我难以忘怀。一天,三毛走在街上,看见了前面的儿童乐园。他刚想走进去,就被保安毫不客气地推了出来。三毛看见柱子上写着:“我们要爱护儿童。”于是,他气愤地撕掉了那张宣传单。这是多么具有讽刺意味的画面!三毛就在张贴的宣传口号下,却没有得到被爱护。可见,当时很多事情,仅仅是喊喊口号而已。

读了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生活在那个年代,是多么的坎坷艰辛,但对于三毛这样的孤儿,居无定所、忍饥挨饿,生活得太不容易。

而今天的我们,生活在这个民主、富强、和谐的社会里,住在带电梯的高楼里,出门有车乘坐,吃得丰盛,穿得漂亮,有美丽的学校,优秀的老师,循循善诱地教育我们。我们是多么的幸福!

因此,我们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我们的国家,感谢我们的老师,感谢我们的'父母。我们要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把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毛流浪记优秀读后感(篇10)

寒假中,我读了许多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著名漫畫家张乐平爷爷写的《三毛流浪记》。书中讲述了孤儿三毛的种.种辛酸遭遇。作者以机智的笔触,精心地构思了一组一组笑中带泪的画幅。这本书早在1935年就问世了,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抗战胜利后,三毛漫画又在上海的《大公报》连载,三毛形象在上海家喻户晓,并成为了当时多数中国穷苦儿童命运的象征,有较强的社会讽喻和批判意义。

书中的主人公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头上只有三根枯黄的头发,瘦小的身子,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他没有亲人,没有家,衣食无着,饿的时候,甚至吃贴广告用的浆糊,街边、桥洞、垃圾车,都可以成为他晚上睡觉的地方,身上盖的是报纸,冬天,就用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计,他卖过报纸,拾过烟头,拉过黄包车,擦过皮鞋,卖过艺……可是,他吃尽千辛万苦,受尽欺辱,却还是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

有一次,三毛在河边见一个小男孩正趴在岸边摘花。危险!三毛还来不及前去阻止,男孩已跌入水中。三毛纵身一跃,跳进河里,把小男孩救了上来,小男孩的爸爸闻讯赶来,见自己的孩子安然无恙,一个劲地向三毛道谢。还有一次,一位老人不小心摔了一跤,周围的路人不但不扶持,还笑话老人。三毛看见后,连忙上前搀起老人,回头对那些袖手旁观的人不屑地吐吐舌头,心里暗骂:“真是没良心的东西。”这样感人的故事书中还有很多很多。我喜欢三毛,因为他很有个性,意志坚强;我喜欢三毛,因为他正直善良,见义勇为;我喜欢三毛,因为他聪明机智,富有童真;我喜欢三毛,因为他是个不断经历磨难却永不低头,永不放弃的人。

合上书本,三毛那聪明机灵、善良可爱的形象和他坎坷的生活时时在我眼前浮现。和三毛的不幸遭遇比起来,我们现在的少年儿童生在新中国,长在阳光下,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衣食无忧,是多么幸福啊!我们要懂得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勤奋学习,回报父母和老师,做个像三毛一样富有同情心、意志坚强、乐观幽默的好孩子。

毛流浪记优秀读后感(篇11)

暑假,我读了《三毛流浪记》,受到了很大的教育。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创作的一本漫画小说。这本小说的主人公叫三毛,他是一个生活在旧社会的孤儿,过着流浪、无助、饥饿、受欺负的悲惨生活。

虽然三毛的生活很悲惨,但在他身上显示出的许多可贵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三毛是一个极有同情心的孩子。

当他看到一个老人饿了,他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烧饼分一半给老人,那个烧饼他一直收着舍不得吃。当他看到老人没有吃饱还是很饿,三毛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老人,而他自己饿得肚子一直叫。

三毛是一个正直的孩子。

当他看到一个高大的男孩任意欺负一个小男孩时,他不顾他的个头比对方要矮得多,勇敢地冲过去帮助小男孩,并击退了那个欺负人的大男孩。

三毛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

有一次,小朋友摘了附近的野花,不小心掉进了河里,三毛恰巧路过,于是毫不犹豫地跳进河里,把小朋友救上岸。

三毛还是个不向命运屈服的孩子。

三毛独自一人,吃过浆糊,睡过垃圾车,忍受着各种各样的磨难,但他从未气馁,没有绝望,没有放弃生存的希望,一直顽强地活着,奋斗着。

与三毛的黑暗生活相比,我们作为新中国的“祖国花朵”快乐成长着,现在的生活太美好,太幸福了。我认为,我们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学习三毛的优秀品质,加倍努力学习,掌握技能,长大后回报祖国,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荐]《小贝流浪记》读后感(精选3篇)


您所需要的“《小贝流浪记》读后感”现在可以使用了。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 写读后感是让我们从阅读到思考,并从思考到领悟的过程。希望您在阅读中有所收获!

《小贝流浪记》读后感 篇1

姜文桓暑假里,我读了孙幼军的童话《小贝流浪记》这本书,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猫妈妈生了两只小猫,哥哥叫小宝,弟弟叫小贝,小宝能站起来的时候,小贝的四条腿还软绵绵的呢;等小贝能勉勉强强站起来的时候,小宝已经能在妈妈身边蹦蹦跳跳了。

总之,小宝比小贝强壮的多。

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一天,瘦弱的小贝被一个淘气的小男孩抓去当作玩具玩。

后来,小贝逃跑了,四处游荡。

这期间,它遇到了许多困难和危险,但他没有放弃,而是勇敢地与困难做斗争。

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它发现了用爪子,学会了爬树,捕捉蚱蜢和水蛭,甚至尝试捕捉田鼠和灰鼠,拯救了兔子,交到了好朋友。

最后,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它终于回到了家。

在这个时候,小贝经过许多磨难,已经成长为一只独立、勇敢、朝气蓬勃、强壮的猫。

而小宝却因为一直在妈妈的呵护下,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不但仍然是一只没长大的小猫,而且什么本领没学会,甚至连耗子都怕呢。

为什么小贝能从那么弱小变得如此强壮呢?而小宝却从比小贝强壮变得比小贝弱小呢?因为小宝过着舒适的生活,小贝却在寻找回家的路;妈妈为小宝做一切,小宝什么都不学,小贝什么都自己做,所以它学到了很多技能,变得很坚强。

由此可见,独立和自强是多么重要啊!

读了这篇童话故事,我想我要学***,遇到困难,要勇敢地去克服,在困难中锻炼自己;还有,自己能做的事就自己做,不会做的也要慢慢学着做,不能学小宝那样,什么都依赖父母,因为温室的花朵是经不起风雨的。

小贝流浪记读后感二ωǒ能行!

双休日时间,我在家里再次看了那本孙幼军写的书——《小贝流浪记》。

主人翁猫咪小贝的精神使我震撼。

小贝生来就很虚弱,有一天它不小心迷路了,来到一片大森林里,管理者历经无数磨难,克服了种种困难。

最终小贝找到了家,回到亲人身边。

想知道小贝成功的秘诀吗?这不仅取决于坚强的意志和聪明才智,还取决于“我能行!“不管小贝遇到什么挫折,他都不会放弃。只要说“我能行!",就会把事情做下去,直到成功为止。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常常看到或听到这样有些同学因为一幅画画不好,就打算放弃,再也不花花了;有的同学因为解不开一道数学题,就说"我太笨了,连数学题都解不开,还有什么本事?!哎~我不行的……"这样的例子很多。

我相信许多同学都看过《小贝流浪记》,你们是否从中得到些启发呢?其实,我们可以试试这样的方法每天早晨大喊三声"我能行!"这是一种很有效的调节心态的方法。

当然,光这样增强自信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努力,自信与努力是不可分割的。

小贝就是这样。首先,树立良好的自信,然后努力做好,直到成功。

读完这本书,我一只认为小猫能做到这一点。为什么我们不能?但我觉得我们能做到,比小贝做得更好!"我能行!

"伴着小贝走向成功,也能伴着我们改掉半途而废,不肯努力、不肯勇往直前的缺点。

让我们相信我能做到。让我们和小贝一起走向成功!

小贝,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猫;一只聪明强壮的小猫。

每当我在生活、学习中,遇到了困难,脑海里总浮现着它的身影,它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精神给了我鼓舞和力量,让我更加相信我能行!我决心做一个像小贝一样坚强独立的人。

小贝流浪记读后感简短篇精选汇总

《小贝流浪记》读后感

吴松庭的猫妈妈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小宝,另一个是小贝。

小宝需要妈妈为它做一切,小贝自己做。

后来,小宝变成了一只又小又瘦的猫,小贝变成了一只强壮的猫。

所以我明白,人不能让别人为自己做事,否则就会被自然淘汰。

小宝这样做是因为妈妈一直在帮它。

小贝这样做是因为它要么饿死,要么活着。

我要用自己的力量吃饭,决不让别人替我做。

《小贝流浪记》读后感

张苏琰曾经养过两只小猫,一只是小宝,一只是小贝。

它们一个靠妈妈生存,一个是靠自己生存。

后来连老鼠都欺负小宝。

小宝长得非常瘦小,小贝长得非常强壮。

猫妈妈觉得两个孩子不一样。

我觉得小贝比小宝强,因为小贝自己能活下来。

我觉得我要自己学会怎么生活才能像小贝一样。

读后感赖翀昊

从前,猫妈妈有两个孩子。小贝不小心去了草原,但他得到了一些好朋友的帮助,学会了养活自己,而且很坚强。最后,他找到了猫妈妈。

而小宝很弱小,我觉得每个人都要像小贝一样不能像小宝。

读后感郭若蓁

从前,猫妈妈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小宝,另一个是小贝。

自从小贝被一个男孩抓走后,小贝终于找到了妈妈和小宝。

《小贝流浪记》读后感 篇2

小贝,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猫;一只聪明坚强的小猫。每当我在生活、学习中,遇到了困难,脑海里总浮现着它的身影,它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精神给了我鼓舞和力量,让我更加相信我能行!我决心做一个像小贝一样坚强独立的人。

小贝流浪记读后感简短篇精选汇总

《小贝流浪记》读后感

吴松庭猫妈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小宝,一个是小贝。

小宝需要妈妈帮它做一切,但小贝自己做。后来,小宝变成了一只又小又瘦的猫,而小贝变成了一只强壮的猫。

所以我明白,人不能让别人为自己做事,否则就会被自然淘汰。小宝这样做是因为他妈妈一直在帮助他。小贝这样做是因为他不是饿死就是活了下来。我要用自己的力量吃饭,决不让别人替我吃。

《小贝流浪记》读后感

张苏琰以前有两只小猫。一个是小宝,另一个是小贝。它们一个靠妈妈生存,一个是靠自己生存。后来连老鼠都欺负小宝。

小宝长得非常瘦小,小贝长得非常强壮。猫妈妈觉得两个孩子不一样。我觉得小贝比小宝强,因为他可以自己生存。

我觉得我要自己学会怎么生活才能像小贝一样。

读后感赖翀昊从前猫妈妈有两个孩子, 小贝不小心到了草原,但他得到了一些好朋友的帮助,也学会了自食其力,也很强壮,最后他找到了猫妈妈。小宝很虚弱。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像小贝,而不是小宝。

读了郭若蓁以前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小宝,一个叫小贝。自从小贝被一个男孩抓走后,小贝终于找到了妈妈和小宝。

我喜欢小贝,因为只有他自己才能完成他想完成的事情。事实上,每个人都有强大的力量。只要你敢,你就会知道你的力量。小贝因为年幼而离开了母亲。 她在外面徘徊,完成了自己需要做的事情,并学习了生存技能。

这是一个猫妈妈喂养它学习如何独立生活的故事。

听了这个故事后,我想我会清理我的东西,书房和房间。

我是小贝

熊致远的猫妈妈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小贝,另一个是小宝。小宝是靠妈妈才很瘦,小贝是自己养自己所以才这么强壮。我觉得小宝很瘦是因为他的猫妈妈,因为他所能做的就是让她的猫妈妈帮助小宝。

小贝是自己生活才很强壮。我的感觉是我想想小贝一样生活。我可以在家里打扫、叠被子和打扫房间。

《小贝流浪记》读后感 篇3

小贝流浪的故事主要是关于一只叫小贝的猫。

猫妈妈要生小宝宝了。在生小宝宝之前,她已经想好了宝宝的名字,大的叫“小宝”,小的叫“小贝”。她看中了一间小屋,在里面生了两个孩子。

不久,猫妈妈发现小贝比小宝瘦多了。而小宝已直能站稳脚跟,小贝也没能站稳脚跟。所以猫妈妈决定给她的两个宝宝加些有营养的食物。

有一次,一个小男孩把足球踢进小屋,猫妈妈和孩子们一起跑掉了。由于猫妈妈一次只能带一个孩子跑,当小男孩走进木屋找足球时,他发现了留下的小贝壳。小男孩抱起小贝,高兴地跑回了家。

小男孩和他的妹妹玩起了小贝。他姐姐回家后,男孩把小贝给了妹妹。因为小猫在车上很吵,她姐姐的奶奶把小贝留在了草地上。

小贝撕开纸盒,钻了出来,来到草地上。这里没有蚱蜢。它在草地上走了三天三夜。第四天,它发现了一个小砖房。在小砖房里,有一个狗妈妈带着三条狗。狗妈妈给小贝喂牛奶。

小贝喝饱了,继续向前走,第二天发现了小兔的蘑菇屋,小兔给它端来了它最喜欢的鱼,小兔告诉小贝,山顶很高,可能可以看到小贝的家。小贝上了山顶。他学会了捉蚱蜢,慢慢地学会了捉老鼠。

一天,小贝看见一只狼在追兔子。它咬了狼的尾巴救了兔子。它发现这是兔子给鱼吃的。兔子把小贝带到了他的新家。小贝爬上屋顶,发现一个小男孩在欺负一只小猫。它救了小猫。是它弟弟小宝。

猫妈妈很高兴看到两个孩子都回来了。小宝现在比小贝瘦多了。猫妈妈问小贝,她吃了什么,长得这么壮?

小贝说了什么,猫妈已经给小宝吃了。猫妈妈就放弃研究这个问题了。现在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喜欢这本书。小贝的故事很有趣。小贝学会了为自己找吃的,交朋友。这本书告诉我们,经过训练我们会变得坚强勇敢。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精选10篇)


探索“西厢记优秀读后感”这个主题的奥秘让我们一起去揭开它们,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启发建议你把它保存下来以备不时之需。好的书籍对一个人的人生有很重要的影响,它能够让人的一生以及精神心灵变得富有,作品这部作品用最朴素的语言塑造了最形象的人物。读书的心得限于自己主观的一些看法,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把这些看法记录下来。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1】

《西厢记》的情节如今看来不过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若非王实甫文才出众,人物刻画细腻入微,跃然纸上,此类题材极易沦为浓词艳曲,附庸风雅之流。今天,奥兰治将与大家分享《西厢记》优秀的读后感,仅供参考!

西厢记的读后感

《西厢记》是元代著名剧作家王实甫的代表作品。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古典戏剧名著,描绘了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崔莺莺是一位美丽、善良、温柔、含蓄、深受封建礼教影响、向往爱情生活的贵妇人。她是一个叛逆的时代女性形象。当她追求理想的爱情时,她可以反抗封建礼教,这是很珍贵的。她不由自主的对张生一见倾心,月下隔墙吟诗,大胆地对张生吐露心声,陷入情网之中而不能自拔,饱尝着相思的痛苦。

同时她也越来越不满于老夫人的约束,并迁怒于红娘的跟随。

她对张生的爱,纯洁透明,没有一丝杂质,当张生被迫上京考试,她悔恨的是“蜗角虚名,蝇头小利,拆鸳鸯两下里”。长亭送别,她给张生把盏时的感触是:“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

她给张生最郑重的叮咛是:“此一行得官不得官,疾便回来”;她担心的是张生不像她那样爱得专一,一再提醒他“若见了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总之,在她心中,爱情总是被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至于名利,无论荣辱,都可以忽略不计。

她对张生的爱恋,一开始却是胆怯和动摇不定的,一方面她具有少女的情感和欲求: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相国小姐又是在那样的母亲的管教下成长起来的,同时又接受过较多的封建道德教育,这就构成了她思想和行动上的矛盾。

她回答张生的那首诗“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表达了她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同时也流露了她对张生的爱恋。

在“听琴”的时候,她被张生琴中热切的呼唤深深地感动着,以致于泪水涟涟,但是她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

此时在她的心中,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对张生的爱恋激烈地冲突着,最后爱情终于战胜了礼教。因此当她接到张生的情诗时,终于大着胆子写了一首题为《明月三五夜》的回诗,约定张生于十五日晚上相会。“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

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短短二十个字,标志着莺莺决然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寻求自己的爱情。这是难得可贵的。

记得著名诗人裴多菲曾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崔莺莺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她让我明白了真正的爱情是那样的美好,是那样的值得期待,真正的爱情是存在于人间的,并且是可以追寻、应该而且必须去争取才能够得到的。真心的希望,如作者心中的美好希冀一样“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西厢记的心得

《西厢记》描写的是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其间红娘是关键人物,无论郑桓、张生在想获得崔莺莺时都突显了红娘的作用,我想,红娘在今天应该是媒人或是引荐人形象吧,而一个人的生命中遇到一个助自己事业有成的推荐者、指引者是很重要的。

《西厢记》中描写的爱情也收到了崔母的阻拦。即运用门第不相配加以阻挠。在我看来,当今社会,不愿将自己女儿嫁与穷酸小子也存在,父母在乎豪门,在乎家庭条件,他们是怕女儿吃苦,但忘了女儿是否开心幸福,与其嫁给有钱人得辛酸孤独,倒不如嫁个重情重义的穷酸小子得幸福快乐。

我想:现在穷,只要上劲,努力,将来肯定什么都会有的,所以,我想,有情人还是眷属的好。

今天读完《西厢记》突然有感于身边的大学情侣们,有些人甜言蜜语,有些人相互迁就,有些人相互鼓励,相互帮助……但这浮云烟花,多少能长久,曾记得有一个女生,因为家长不同意她谈恋爱,而她又不愿放弃那个真心爱着她的男孩,在亲情与爱情之间。她选择跳楼来解决这个矛盾。她一会儿就成了植物人。我们不禁要问:当她变成植物人时,谁错了?

所以我觉得,父母与孩子在对待恋爱问题上能否保持冷静,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培养强劲的心理承受能力至关重要,除此之外,我觉得,大学生情侣们应更像《西厢记》中张生和崔莺莺那样,要郎才佳人。

应相互帮助,共同努力,更多些责任!

西厢记的读后感范文

中国人的情感历来含蓄隐忍,决不可能如希腊艺术中“我欲火中烧,如痴如狂”那般纵情恣意。在正统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时代,一曲西厢唱醒了多少对真挚爱情的强烈渴望。提及《西厢记》,必不可不提《莺莺传》。

一个团圆美满,一个始乱终弃。虽则人人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毕竟《莺莺传》的结局更趋于真实。

《西厢记》的大团圆是中国文人永远的才子佳人梦,它存在于童年时代泛黄的小人书里,在爷爷随口哼唱的古戏里,在敲锣打鼓,纷纷嚷嚷的闹剧里,却偏偏不在多情才子的薄情浅意里。张生是否为元稹,莺莺是否为其“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有情人,我自无暇追问。只是中国文人惯以多情自居,在爱情面前信誓旦旦,激情荡漾,而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做如今的浅斟低唱。

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那高楼红袖,碧玉红笺,都果然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

而我总以为,只要曾经有情,不论多久多远,总能在记忆中存留一抹,或深或浅,或不甘或释然,或念念不忘,或故作烟消云散,某时某地恍惚追忆,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已。《莺莺传》中张生一句“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将可怜的爱情贬为淫邪妖魔。而莺莺一纸断肠书哭尽多少绝别之痛“自去秋已来,常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

乃至梦寝之间,亦多感咽……临纸呜咽,情不能申。千万珍重!珍重千万!

”人生难得真性情,情切至此,痛断前缘也要清清楚楚,两不相欠。

转念思之,多情薄意自然不能完全责备才子文人。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儿志在四方,心怀天下。儿女情长不过是人生一时的华筵。

女人只是古代文人墨客失意之时的寄托,爱情并非两个平等个体生命的互补,而是人生一时之需。

因此,杜牧自然可以成为一座绿色的房子,而元稹则可以忘却当年的深情。课上老先生提及古今中外文人情事,众人莫不失笑,心里却是莫名的悲凉。世人除少数大善大恶者外,谁比谁又能善良多少,卑劣多少?

又有几个人可以如沈从文那样骄傲地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世事多变故,芸芸众生又惧怕孤苦,有人用名利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已洋洋自得。而有人必要心有所求,爱其所爱才能感觉幸福。

望遍红尘,人人都可怜地追寻着,努力着,只是所要之物不同而已。我所理解的爱应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他们理解彼此的缺点和不完美,但就这样,他们不能分开。内心的宽容和关怀是为了一个属于自己生活的人。简简单单,嬉笑怒骂,朝朝暮暮,油盐酱醋。

“早晨醒来,亲吻枕边爱人的脸。推开窗户,看到树叶上闪烁的阳光。这是生,再无其他”。

在这个纷乱肮脏的世界里,有一个你爱的人,为他(她)甘心历尽所有生计之苦,就这样晃晃悠悠,一起变老。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2】

《红字》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代表作,这部小说与菲次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一起,被誉为美国的两部道德文化寓言。它描写了二百多年以前发生在新英格兰殖民时期一个浪漫的爱情悲剧。是美国文学发展史上的第一部象征主义小说,集中体现了霍桑“原罪”意识,同时也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篇。《红字》探讨了罪与罚的问题,作者塑造了四个矛盾的人物形象,在他们身上体现了霍桑对清教教义与人性的思考。这四个主人公并非单纯地是善者或恶者,他们是多维的、立体的,是圆形的人物。探索他们的复杂心理,可以窥见清教对人们的影响。

海丝特·白兰身材颀长,体态优美,出生在一个破落的古老贵族世家。年轻貌美、热情似火的她嫁给了一个年老的学者,他们之间很难说会有真正的感情,但也可以相互依靠度日,海丝特也恪守妇道。然而,她的丈夫热衷典籍,又与海丝特长期分离,更何况有传闻他已经去世,海丝特便与牧师发生感情,生下一女。但是,她犯了那个年代最严重的通奸罪,有着贵妇风范的她却要在17世纪波士顿这个小城接受审判,要终身胸前佩戴“A”字以表惩戒。面对这样的惩罚,她表现得勇敢、无畏。当被问到孩子爸爸是谁时,她一直不肯说,愿意自己一个人承担罪责,保护自己心爱的人。在那个宣扬禁欲的年代,她的作法必然为人们不齿。她是17世纪美国殖民时期清教的牺牲品,人生中的美好被无辜扼杀。海丝特本不是清教徒,但她也受到教义的影响,也认为自己有罪,还勇于公开自己的罪行。她也愿意赎罪,用自己的辛劳,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把别人对她的嫌恶转化为尊重,本代表通奸(Adultery)的“A”字,最后却变成了能干(Able)和天使(Angel)的含义。霍桑通过这一人物形象表达自己的清教善恶观:要勇于坦白承认自己的过错,要通过自己的“善行”为所犯下的过错赎罪,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拯救,从而避免更大的痛苦。

然而,海丝特也是虚伪的。她为了真正的爱情,背叛了婚姻,尽管她和齐灵渥没有感情。她表面上离群索居,是在赎罪,热心帮助别人,但在海丝特内心深处,有着不满清教的叛逆。她把胸前的“A”字绣上奇巧的花边,足以表明她的反抗,她并没有真正的屈服。对于海丝特的反抗,作者是持赞扬态度的。“这里曾经是她犯罪的地方,也应当是她受人间惩罚的地方,因此也许她日常受辱的痛楚,终于会荡涤她的灵魂”。看起来,她似乎在真心受罚,但我们也可以读出她留在这里的真正原因,是丁梅斯代尔。她在这里甘愿爱人鄙视,也是为了等待能和心爱的人再聚的机会。

许多人认为海丝特是小说的主人公,但事实上,霍桑在描述的过程中没有偏重四个人物中的哪一个,作者探究每个人物心中的秘密,揣摩他们的心理,所以说,他们四个都是小说的主人公。

丁梅斯代尔是一位年轻而有前途的牧师,受到人们的尊敬。可令人想不到的是,天天宣扬教义的他也犯下了和海丝特一样的罪行。可是,由于他的敏感懦弱,他不敢将罪行公之于众。让海丝特一人面对这巨大的压力,自己却选择逃避。这是他的致命弱点,不将罪行公开,他就无法解脱,7年来,他忍受着比海丝特更大的心理折磨。

但他也是有另一面的,一定程度上说,他也是真诚的。虽然,他仍然每天受到大家的尊敬,而他一直在内心深处受摧残。丁梅斯代尔意识到了自己的伪善,多次想在众人面前坦白罪行,却没有说出口。他一直受着身体和精神的折磨,时刻反省自己。他认为海丝特是幸福的,她可以公开佩戴红字,而丁梅斯代尔的红字却在暗中灼烧。他曾无比振奋地想离开殖民地,开始新的生活,但是,在选举日上,他在精彩的演说后,站到绞刑架上,与海丝特和珠儿一起,坦白自己的罪行,以死超脱。丁梅斯代尔,为教义耗尽才智与心血,他也是清教的牺牲品。

齐灵渥斯在小说中就像一个可怕的复仇者,当他出现在波士顿时,穿着一身“文明与野蛮”相混合的衣服。这个出场就有几分令人生畏。霍桑对齐灵渥斯的行为也是深表痛恨的,年迈的他娶了年轻多情的海丝特,这事情本身就是不对的。 两年后,他与妻子再相见时,妻子已站在绞刑架上,成为通奸犯人。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失去理智,寻找破坏家庭温暖的人。他伪善地扮演成一个好心的医生,不断接近丁梅斯代尔,花费7年时间,一点点揭开隐藏在深处的秘密,达到自己的目的。当通过药物作用,齐灵渥斯发现了丁梅斯代尔胸前的红字时,他欣喜若狂,对其进行疯狂地报复。自己的生命也在这种黑暗的生活中失去光彩,最后,在牧师死后,他的生活没有了目标,再没有了报复的对象,不到一年时间,他也死去了。

换个角度思考,齐灵渥斯也有可怜的一面。他毕竟是海丝特的合法丈夫,他也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力。“我的心可以容下许许多多客人,但是我孤独而凄凉,没有一个烧着炉火的家。尽管我年老,脾气阴沉,但是,在普天之下随处都有的,人人都可以摘取并享用的那种朴实的幸福,也应该有我的一份啊!”齐灵渥斯渴望爱,在这一点上,他是值得同情的。

珠儿是小说中最具有灵气的人物,她是罪恶的产物,是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通奸的结果,是活的红字。她时刻提醒着母亲要赎罪,是母亲的拯救工具。海丝特故意把她打扮得花枝招展,生活环境的不同也让她表现出与清教区孩子们的明显差异。她有时聪明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有时执拗得她母亲也拿她没办法。海丝特都不禁发问:“天上的圣父啊——如果你还是我的圣父的话——我带进这世界来的是怎样一个生命啊!”珠儿缺少父爱,一定程度上,也是缺少母爱的。因为母亲海丝特对珠儿的感情无疑是复杂的,珠儿是活的红字,是罪行的证据。更何况聪明古怪的珠儿,对爱情有着自己的超出本身年龄的价值判断,一针见血地戳到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内心的最痛处。

同时,珠儿是有着象征意义的,霍桑对于清教教义的反抗,对人的天性的崇尚和对性的自由的提倡,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珠儿来表现的。通过这个孩童与众不同的纯真视角,作者寄予自己的希望。珠儿迷恋大自然是人的天性的表现,她的活泼身影出现在灰暗的清教区里,是那里的一支野玫瑰。

霍桑以擅长探索人的复杂心理著称,他曾声明他写作的目的在于反映心灵的真实。在读《红字》这部小说时,我们也无法简单定义哪个是好人还是坏人,通过对人物心理的分析,可以看出作者的思考。《红字》反映了霍桑的主题:“人因有罪恶的灵魂而产生负罪感,这种负罪感折磨人的精神,毒化人的生活。”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3】

近日,又重读《西厢记》,发现里面有三个问题应会值得重视一下。

首先,是关于戏剧透露出来的对“佛门“的看法。全剧发生的地点是围绕在普救寺及其周围。张生与莺莺正是在普救寺相遇并相爱的。普救寺是个寺院,是个佛门境地,佛讲究清心寡欲,而作者却把这个爱情故事发生地点设在普救寺,这实在是大有意味。另外,这个寺院的名字也取得有意思。普救,就是普救众生,帮助人生摆脱苦海。但是,当孙飞虎围寺扮亲时,不知是谁在救谁。为何在王实甫笔下,僧俗都成了“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的形象呢?据考证,元代统治者为了麻痹人民的斗志,大力提倡佛教,僧俗在政治和经济上都享有特权,因此,僧俗成为统治者手下的工具。王实甫通过这些来讽刺当时的“佛门”,也间接嘲笑当时的统治者,由此可见,王实甫的笔力,在讲述浪漫动人的爱情故事,还不断嘲讽当时的政治。

第二,有关于老夫人的形象。许多评论者都认为老夫人是个反面人物,她是封建制度的代言人。她言而不守,出尔反尔,是张崔爱情道路上的绊脚石。这些都是从反封建礼教来讲的。那有没有谁真正试着为老夫人想一想?我认为,老夫人是十分疼爱自己的孤女的,她是一个非常具有母爱的人。一开头,老夫人就道出自己丈夫先亡,又只剩下这么一个女儿,她肯定是把自己所有的爱倾注在莺莺身上。来到寺中,怕莺莺闷,特别叫红娘陪小姐去殿上走走,散散心,十分关心女儿。在对待张生的态度的问题,也是建立在自己对女儿莺莺爱的基础上。

第三,是关于这部戏剧的喜剧因素问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杂剧是喜剧,因为最后是大团圆结局。但是这部喜剧又有别于其他一般的喜剧。通常喜剧除了大团圆结局外,善的得到好报,恶的受到惩罚,善的战胜恶的。《西厢记》中的冲突主要是张崔与老夫人之间的冲突,老夫人是恶的一面。故事到最后,张崔向老夫人妥协,张生上京赶考,高中后回来娶莺莺,而老夫人也没有受到惩罚,她的愿意“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反而得到满足。也就是说,在这部戏剧中,是善恶两方都得到满足,不同于一般喜剧的结尾。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4】

现如今,青少年对读书已经失去了兴趣,包括我自己也在内,但是唯独有一本小说我至今难忘,使我读过后流连忘返,这本书是余华写的《第七天》,它给了我许多的启发。

那是在许多年前的一个暑假,我读到了这本书。书从一开始就讲了一个死者的所见所闻,发现了许多他活着时不曾知道的事。主人公被他的养父给养大,养父很疼爱他,后来养父去世了,主人公知道了很多事,所以主人公想去寻找养父。在途中主人公遇到了许多不同死法的人,看到了这个世界的不公,很多人全都是惨死的,让我感到十分的悲哀。

余华通过《第七天》这篇小说让我看到了人的亲情,爱情,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每个人之间都互相有爱。其中有一个片段,讲的是曾经为主人公杨飞喂奶的李月珍,看见了许多孩子尸体,但向上面报道,他们却当做医疗垃圾而弃之不理,李月珍又在途中不小心出了车祸去世了,当作者杨飞想起这事后他来到李月珍身边,发现她和那群婴儿在一起,甚是可怜。每每想起这段我都感到十分悲愤,人群的冷漠,社会的淡然全都体现的淋淋尽致。

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杨飞与养父金彪之间的亲情了,金彪名字虽然凶狠,人却温柔和蔼。他是从火车上捡到杨飞的,他和杨飞一起生活,没有让杨飞受过一丁点的苦头。后来杨金彪因疾病住院,杨飞尽心照顾。杨金彪为不拖累杨飞而离家出走,却不曾想杨飞也因寻他时发生意外,来了另一个世界。杨金彪从头到尾都没嫌弃过杨飞,他在婚姻与杨飞之间还是选择了后者,他也没曾想过因为自己,杨飞会这么早来到这个世界,父子俩人都后悔自责,却都又挽回不了。给我留下抑郁和感动交织的情感。

“你这么快就来了。”“我在这里每天都想见到你,可是我不想这么快就见到你。”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不能理解这句话,现在再看一眼这句话,其中包含的责任与爱是那么的强烈。这句话是第七天杨飞在殡仪馆见到父亲杨金彪后,杨金彪对他说的。此时此刻,我才能读懂其中的蕴意,金彪渴望见到儿子,可他又希望儿子能继续活下去。每每读到这都会使人感到抑郁,并且重新审视亲情的重要性。

《第七天》即使我感动又使我抑郁,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蕴含的往往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多得多,因此我们更应该燃起读书的兴趣。我也希望,能再读到像《第七天》这样让人感慨的好书!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5】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句名言或许道出了些人生哲理。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6】

佛家讲,一叶一菩提;农家讲,一花一世界。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有叶,有花,有草,有树。但愿这叶这花,这草这树,给你送去心的丈量,美的世界。

大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胸前那浮在表面上的红字,就远远不如心中那深深烙着的红字可怕。霍桑的《红字》以主题思想深邃,想象力丰富和写作手法独特而标志着美国长篇小说创作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它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不受的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年轻美貌的少妇海丝特?白兰与年轻牧师的相此文来源于网络,其实也是情理之中的。两个有活力的生命,一个不愿被年老迂腐的丈夫束缚,一个不愿被清规戒律束缚,才导致了这情可原、理可容的悲惨局面。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压力,还保守着一个重大的秘密:孩此文来源于网络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凌辱,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以前丈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保证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养活一家人。一个人有着那么多的责任与情感,怎么活得下去?可白兰做到了。她甚至用自己的善良诚挚之心减轻了对她的轻视。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作家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通过受苦而赎罪,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不应该产生的此文来源于网络情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体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

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牧师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良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一直深深刻在他的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心中的红字,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暗示与压力。我想,或多或少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红字吧。当我们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就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声音提醒我们——这是不对的。然后就不断会有良心的煎熬,于是有一些罪犯就会自首,甚至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羞愧甚至自尽。那难道就不是心中的红字在起作用吗?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完了《手指》这篇课文后让我想起了五年级学过的一篇童话故事《铁罐和陶罐》,如果把这两个故事放在一起理解的话,就会发现两个共通的道理。这两个共通的道理先不讲,大家只要继续往下看就知道了。

作者在《手指》这一课的开头就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不同的姿态,各具不同的性格,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并从这句话中引出了不同手指的性格特点:大拇指吃苦耐劳、朴实;食指勤奋卖力,敢于探险而且不怕牺牲;中指目中无人又高傲;无名指、小指优美而弱小。而且在结尾处用比喻的手法写道:“手指的全体假如能够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也就不会有什么强弱和美丑之分了。”写到这里你也许已经明白一个道理了吧!下面我用一个小故事结合一个道理来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还是和手指有关,叫做《五个小手指》。

从前有五个小手指,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并且从来没有吵过架。不过有一天他们为了争出谁的力气最大吵了起来,这时在他们旁边的一个皮球到:“你们几个都不要争了。你们当中谁能把我举起来的话,谁的力气就最大!”五个小手指互相看了一眼,商量了一下后说了声“比就比,谁怕谁。”

首先上场的是大拇指,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也不能把皮球举起来,只好灰溜溜的下了台,别的手指见状纷纷嘲笑起来。第二个上场的是食指,只见他不可一世的说:“你们几个好好看一看,我是怎么把它举起来的。”可是他虽然用了所有的力气也只不过是把皮球推的转了几圈而已,于是便一溜烟的跑了下来。其他三根手指也陆陆续续的上前去举,可也是纷纷下场,没有一个可以举的起来。这时皮球又发话了:“你们为什么不一起举一下我呢?也许,你们一起举就可以把我举起来。”听了皮球的话,五个小手指嘀咕了一下便一起走到皮球的不同位置,用力一举。啊!皮球被他们举起来了。这时候五个小手指明白了:只有团结才能聚集更大的力量,所以他们又重新和好了。

现在我说的这两个道理大家一定明白了一个了吧,这个道理就是:团结就是力量。不是有一首歌就叫做《团结就是力量》。这首歌的开头几句不是这么唱的吗:“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天——这力量是地……第二个道理我也用一个小故事来讲,这个小故事叫做《鹿腿和鹿角》

森林里有只鹿,有一天这只鹿来到了一个池塘。在池塘边上吃起草来,吃饱后去到池塘里喝起水里,喝着喝着它看到了自己在水中那美丽的倒影时,情不自禁的欣赏了起来。并说:“啊!看我是多么的美丽。”接着它看到了自己的鹿角,忍不住又说:“啊,看我这一对鹿角,它们是这么的好看、漂亮。简直像一顶王冠,世界上都找不出来第二个来。”它停了停顿又叹息了一声:“哎,看我这两对腿。第一对又细又长,我还比较满意,可这第二对,又粗又壮的,怎么能配上我这美丽的身子和漂亮的鹿角呢?”它正站在池塘里仔细的看着自己的倒影时,危险已经不知不觉的来临了。突然一只老虎从草丛里跳了出来,吼了一声向那只还在看自己倒影的鹿扑了过来,鹿听到吼声后立刻撒腿奔跑了起来。跑啊跑啊,眼看就要把老虎甩掉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鹿的角被树枝缠住了。老虎一看,原本失望的心情一下子又燃起了兴奋,并以更快的速度追向鹿。被树枝困住的鹿眼睁睁的看着老虎的飞速接近心里害怕极了,心想:要是可以保住性命,鹿角我可以不要啊。眼看老虎离自己不足五十米时,它奋力一拉,树枝竟被拉断了。此刻它也不管在头顶的断树枝了,撒腿就跑了起来。跑了很久后,鹿终于把那只老虎给甩掉了。

看完这一个故事,聪明的你们,第二个道理还用我说吗?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8】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红字读后感。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9】

提起元稹的《莺莺传》可能许多朋友并不熟悉,可一提起《西厢记》,一提到红娘,恐怕没有几个不知道的。其实《西厢记》就是根据《莺莺传》改编而成的。只不过《西厢记》是歌颂自由恋爱的喜剧,而《莺莺传》则是一出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如果说《西厢记》是根据人们美好愿望而写成的一篇成人童话,那么《莺莺传》则是描述社会现实的报告文学。

看《莺莺传》缘于《西厢记》,因为被《西厢记》中美好的爱情故事所感动,所以当我无意间看到《莺莺传》后,便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想知道它到底与《西厢记》有哪些不同。可我怎么也没想到,故事竟然是以崔莺莺最终被张生无情的抛弃作为结局。说心里话,我是不喜欢读悲剧的。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也都希望每个爱情故事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的认识到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想法罢了。世界上存在着太多的另人悲伤的故事,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而且我觉得《莺莺传》比《西厢记》更具有艺术感染力,人物形象更加丰满,故事结局耐人寻味,具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意义。

崔莺莺的个人悲剧是如何造成的呢,这既有张生的原因,也有她自己的原因,还有社会的原因在里头。

首先说张生这个人物,小说开头交待说:“有张生者,性温茂,美风容,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或朋従游宴,扰杂其间,他人皆汹汹拳拳,若将不及;张生容顺而已,终不能乱。以是年二十三,未尝近女色。知者诘之,谢而言曰:“登徒子非好色者,是有凶行。余真好色者,而适不我值。何以言之?大凡物之尤者,未尝不留连于心,是知其非忘情者也。”诘者识之。”从这段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张生是当时社会一个非常优秀的知识分子,既长得英俊潇洒,又性格温和,还不近女色。当然文中也提到了,他对人说:“不是自己不好色,而是没有找到能让自己心动的女人啊!”给人的感觉就是张生对爱情的态度非常的认真,不是那种烂情的人。在没有遇到自己心依的人之前,他不会轻易付出自己的感情。

文章紧接着交待说,张生出去游玩寄住在普救寺,而他的姨母郑氏也寄宿在那里。正赶上当地军队的最高统帅病死了,而新任的将军还没有到,所以士兵们便开始到处烧杀抢掠。张生与当地的将领是朋友,所以请就请他派军队保护郑氏一家。郑氏对张生非常感激,所以便让他的儿子和女儿出来拜谢张生的救命之恩。张生对郑氏的女儿崔莺莺一见钟情不能自拔。所以他就私下里多次送给莺莺的丫鬟红娘许多礼物,并请求她代为传递感情。红娘起初不同意说:“郎之言,所不敢言,亦不敢泄。然而崔之姻族,君所详也,何不因其德而求娶焉?”而此时,张生则耍起了无赖。他说道:“余孩提,性不苟合。或时纨绮间居,曾莫流盼。不为当年,终有所蔽。昨日一席间,几不自持。数日来,行忘止,食忘饱,恐不能逾旦暮。若因媒氏而娶,纳采问名,则三数月间,索我于枯鱼之肆矣。尔其谓我何?”大家注意,悲剧就是从这里开始的!若张生是真心实意的喜欢崔莺莺自然会乐意娶她,怎么可能像他说的那样因为多等两天就会因相思而死了呢!我觉得人的性命决不可能像他说的这么脆弱,否则人类早就绝种了。他之所以这么说,无非就是想不负责。前文交待过他是个对感情很负责的人,而此时为什么突然之间就变了呢。我认为可能是他此时正处在一种矛盾当中,首先是他的确深深的爱上了崔莺莺,可他又非常明白自己和崔莺莺门第不合,父母是决不会同意的。在这种两难的情况下,最好的选择便是不负责任的偷情。

这种以牺牲崔莺莺的终生幸福来换取他个人短暂快乐的做法,是非常的卑鄙和龌龊的。但红娘并没有看出他的狼子野心,相反的,她觉得张生是个痴情的男子。为了成全他,红娘给张生出主意说:“崔之贞慎自保,虽所尊不可以非语犯之,下人之谋,固难入矣。然而善属文,往往沈吟章句,怨慕者久之。君试为喻情诗以乱之,不然则无由也。“张生大喜,立即写了两首情诗交给红娘,希望能打动崔莺莺的心。崔莺莺给张生回了一首《明月三五夜》,其词曰:”待月西厢下,近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张生知道莺莺已经被他打动,约他在西厢见面。所以张生便在当晚趁着月黑风高,悄悄的跳墙进去与莺莺约会。张生本以为可以与莺莺尽鱼水之欢,谁想到莺莺之所以写这首诗,就是要把他引来,好当面说清楚。张生被莺莺回绝以后,只得灰溜溜的走了,并从此对莺莺死了心。若故事就此打住,也就没有那么多事了。可谁知过了几天,莺莺竟主动送上门来,和张生缠绵了一夜,张生自己都以为是在梦中。

崔莺莺为何会有如此转变,一般人都会觉得很突兀。可若是仔细读读,崔莺莺写给张生的诗,不难看出些端倪来。”待月西厢下,近风户半开。”半开的又岂是门户啊,还有莺莺一颗萌动的芳心。莺莺自幼生在书香门第,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所以把女人的名节看得很重。刚开始他的妈妈另她出来见张生时,她托病不肯出来,出来后又不发一言。可她必竟是正处在青春期的少女,正所谓:“哪个少女不怀春!”也许在她的心里,早就对张生有意了,可又迫于封建礼教不敢表露出来。接着张生以情诗来打动她,她对待张生的态度便似她诗中所写的那样欲拒还迎。可作为一个女孩子,尤其是封建社会的女孩子,在社会舆论压力空前巨大的情况下,又不得不压制自己的感情,所以她才在西厢拒绝了张生。

我想在她看到张生失望的离去的那一刻,她的内心也一定是非常痛苦的。她明明是喜欢张生的,却迫于封建礼教的束缚不得不拒绝他。应该说崔莺莺是勇敢的,最终她终于冲破了一切束缚投入到了张生的怀抱。可她又是懦弱的,当她得知张生有意遗弃她之后,不但一点也不反抗。反而向张生说:“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殁身之誓,其有终矣,又何必深感于此行?然而君既不怿,无以奉宁。君常谓我善鼓琴,向时羞颜,所不能及。今且往矣,既君此诚。”她将一切责任都归结于自己太过轻浮,张生若是一直对她好下去,那是她的运气。张生若是舍弃她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临了,还为他拂了一曲《霓裳羽衣序》,然而没有弹了几声,就因曲调哀怨而停止了。莺莺丢弃了手中的琴,哭着跑回去了。当时,张生也被感动的热泪盈框。然而他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初衷,还是无情的将莺莺抛弃了。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10】

一个偶然的原因,重新看完了老舍的《四世同堂》。说是重新看,其实以前并没有看过。对很多名著的感觉都是这样,总听人说,也看过电视剧,就觉得自己看过了。

开始还担心看不下去,但拿起来就放不下了。我以前认为很多国内的经典,都名不符实,但对于老舍,我显然属于无知和不敬。

小说最吸引我的,也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老舍写出了中国人复杂的人性。尽管他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事,但我们今天来看,仍然觉得老舍写的都是我们身边的人。

没有华丽的修辞,没有轰轰烈烈的大事件,只有朴实的京腔京韵,和小胡同里吃喝拉撒的日常生活。但就是这样的简单的生活,在日寇的铁蹄下,人们也难以安生。不同的人,不同的背景,不同的人性,不同的境遇。

善与恶,有人是绝对的善人,有人是天生的恶棍。这两类人,我们都能理解。但更多的人是在善与恶之间挣扎,为了生存,为了家人,为了自己,时而出卖朋友,时而坑害邻里。

一个人平常不做坏事不难,但当坏人以你的生命相威胁,或以你的家人的生命相威胁时,你能选择牺牲自己,不去坑害别人吗?战争的残酷,不单是来自敌人的杀戮和毁灭,还有来自对人类善良的摧残,它能把好人也变成恶兽,让那些心地善良的人生不如死。

我今天才知道,老舍的《四世同堂》是解放前完成的,但真正在国内出版已是1980年。

《四世同堂》的最后一个部分,已经不是中文原稿,而是老舍在解放后删改过的,为了当时的政治需要。1966年8月24日,不愿作恶的老舍,在北京投太平湖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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