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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记优秀读后感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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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精选10篇)。

探索“西厢记优秀读后感”这个主题的奥秘让我们一起去揭开它们,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启发建议你把它保存下来以备不时之需。好的书籍对一个人的人生有很重要的影响,它能够让人的一生以及精神心灵变得富有,作品这部作品用最朴素的语言塑造了最形象的人物。读书的心得限于自己主观的一些看法,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把这些看法记录下来。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1】

《西厢记》的情节如今看来不过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若非王实甫文才出众,人物刻画细腻入微,跃然纸上,此类题材极易沦为浓词艳曲,附庸风雅之流。今天,奥兰治将与大家分享《西厢记》优秀的读后感,仅供参考!

西厢记的读后感

《西厢记》是元代著名剧作家王实甫的代表作品。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古典戏剧名著,描绘了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崔莺莺是一位美丽、善良、温柔、含蓄、深受封建礼教影响、向往爱情生活的贵妇人。她是一个叛逆的时代女性形象。当她追求理想的爱情时,她可以反抗封建礼教,这是很珍贵的。她不由自主的对张生一见倾心,月下隔墙吟诗,大胆地对张生吐露心声,陷入情网之中而不能自拔,饱尝着相思的痛苦。

同时她也越来越不满于老夫人的约束,并迁怒于红娘的跟随。

她对张生的爱,纯洁透明,没有一丝杂质,当张生被迫上京考试,她悔恨的是“蜗角虚名,蝇头小利,拆鸳鸯两下里”。长亭送别,她给张生把盏时的感触是:“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

她给张生最郑重的叮咛是:“此一行得官不得官,疾便回来”;她担心的是张生不像她那样爱得专一,一再提醒他“若见了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总之,在她心中,爱情总是被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至于名利,无论荣辱,都可以忽略不计。

她对张生的爱恋,一开始却是胆怯和动摇不定的,一方面她具有少女的情感和欲求: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相国小姐又是在那样的母亲的管教下成长起来的,同时又接受过较多的封建道德教育,这就构成了她思想和行动上的矛盾。

她回答张生的那首诗“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表达了她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同时也流露了她对张生的爱恋。

在“听琴”的时候,她被张生琴中热切的呼唤深深地感动着,以致于泪水涟涟,但是她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

此时在她的心中,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对张生的爱恋激烈地冲突着,最后爱情终于战胜了礼教。因此当她接到张生的情诗时,终于大着胆子写了一首题为《明月三五夜》的回诗,约定张生于十五日晚上相会。“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

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短短二十个字,标志着莺莺决然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寻求自己的爱情。这是难得可贵的。

记得著名诗人裴多菲曾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崔莺莺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她让我明白了真正的爱情是那样的美好,是那样的值得期待,真正的爱情是存在于人间的,并且是可以追寻、应该而且必须去争取才能够得到的。真心的希望,如作者心中的美好希冀一样“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西厢记的心得

《西厢记》描写的是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其间红娘是关键人物,无论郑桓、张生在想获得崔莺莺时都突显了红娘的作用,我想,红娘在今天应该是媒人或是引荐人形象吧,而一个人的生命中遇到一个助自己事业有成的推荐者、指引者是很重要的。

《西厢记》中描写的爱情也收到了崔母的阻拦。即运用门第不相配加以阻挠。在我看来,当今社会,不愿将自己女儿嫁与穷酸小子也存在,父母在乎豪门,在乎家庭条件,他们是怕女儿吃苦,但忘了女儿是否开心幸福,与其嫁给有钱人得辛酸孤独,倒不如嫁个重情重义的穷酸小子得幸福快乐。

我想:现在穷,只要上劲,努力,将来肯定什么都会有的,所以,我想,有情人还是眷属的好。

今天读完《西厢记》突然有感于身边的大学情侣们,有些人甜言蜜语,有些人相互迁就,有些人相互鼓励,相互帮助……但这浮云烟花,多少能长久,曾记得有一个女生,因为家长不同意她谈恋爱,而她又不愿放弃那个真心爱着她的男孩,在亲情与爱情之间。她选择跳楼来解决这个矛盾。她一会儿就成了植物人。我们不禁要问:当她变成植物人时,谁错了?

所以我觉得,父母与孩子在对待恋爱问题上能否保持冷静,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培养强劲的心理承受能力至关重要,除此之外,我觉得,大学生情侣们应更像《西厢记》中张生和崔莺莺那样,要郎才佳人。

应相互帮助,共同努力,更多些责任!

西厢记的读后感范文

中国人的情感历来含蓄隐忍,决不可能如希腊艺术中“我欲火中烧,如痴如狂”那般纵情恣意。在正统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时代,一曲西厢唱醒了多少对真挚爱情的强烈渴望。提及《西厢记》,必不可不提《莺莺传》。

一个团圆美满,一个始乱终弃。虽则人人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毕竟《莺莺传》的结局更趋于真实。

《西厢记》的大团圆是中国文人永远的才子佳人梦,它存在于童年时代泛黄的小人书里,在爷爷随口哼唱的古戏里,在敲锣打鼓,纷纷嚷嚷的闹剧里,却偏偏不在多情才子的薄情浅意里。张生是否为元稹,莺莺是否为其“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有情人,我自无暇追问。只是中国文人惯以多情自居,在爱情面前信誓旦旦,激情荡漾,而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做如今的浅斟低唱。

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那高楼红袖,碧玉红笺,都果然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

而我总以为,只要曾经有情,不论多久多远,总能在记忆中存留一抹,或深或浅,或不甘或释然,或念念不忘,或故作烟消云散,某时某地恍惚追忆,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已。《莺莺传》中张生一句“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将可怜的爱情贬为淫邪妖魔。而莺莺一纸断肠书哭尽多少绝别之痛“自去秋已来,常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

乃至梦寝之间,亦多感咽……临纸呜咽,情不能申。千万珍重!珍重千万!

”人生难得真性情,情切至此,痛断前缘也要清清楚楚,两不相欠。

转念思之,多情薄意自然不能完全责备才子文人。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儿志在四方,心怀天下。儿女情长不过是人生一时的华筵。

女人只是古代文人墨客失意之时的寄托,爱情并非两个平等个体生命的互补,而是人生一时之需。

因此,杜牧自然可以成为一座绿色的房子,而元稹则可以忘却当年的深情。课上老先生提及古今中外文人情事,众人莫不失笑,心里却是莫名的悲凉。世人除少数大善大恶者外,谁比谁又能善良多少,卑劣多少?

又有几个人可以如沈从文那样骄傲地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世事多变故,芸芸众生又惧怕孤苦,有人用名利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已洋洋自得。而有人必要心有所求,爱其所爱才能感觉幸福。

望遍红尘,人人都可怜地追寻着,努力着,只是所要之物不同而已。我所理解的爱应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他们理解彼此的缺点和不完美,但就这样,他们不能分开。内心的宽容和关怀是为了一个属于自己生活的人。简简单单,嬉笑怒骂,朝朝暮暮,油盐酱醋。

“早晨醒来,亲吻枕边爱人的脸。推开窗户,看到树叶上闪烁的阳光。这是生,再无其他”。

在这个纷乱肮脏的世界里,有一个你爱的人,为他(她)甘心历尽所有生计之苦,就这样晃晃悠悠,一起变老。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2】

《红字》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代表作,这部小说与菲次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一起,被誉为美国的两部道德文化寓言。它描写了二百多年以前发生在新英格兰殖民时期一个浪漫的爱情悲剧。是美国文学发展史上的第一部象征主义小说,集中体现了霍桑“原罪”意识,同时也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篇。《红字》探讨了罪与罚的问题,作者塑造了四个矛盾的人物形象,在他们身上体现了霍桑对清教教义与人性的思考。这四个主人公并非单纯地是善者或恶者,他们是多维的、立体的,是圆形的人物。探索他们的复杂心理,可以窥见清教对人们的影响。

海丝特·白兰身材颀长,体态优美,出生在一个破落的古老贵族世家。年轻貌美、热情似火的她嫁给了一个年老的学者,他们之间很难说会有真正的感情,但也可以相互依靠度日,海丝特也恪守妇道。然而,她的丈夫热衷典籍,又与海丝特长期分离,更何况有传闻他已经去世,海丝特便与牧师发生感情,生下一女。但是,她犯了那个年代最严重的通奸罪,有着贵妇风范的她却要在17世纪波士顿这个小城接受审判,要终身胸前佩戴“A”字以表惩戒。面对这样的惩罚,她表现得勇敢、无畏。当被问到孩子爸爸是谁时,她一直不肯说,愿意自己一个人承担罪责,保护自己心爱的人。在那个宣扬禁欲的年代,她的作法必然为人们不齿。她是17世纪美国殖民时期清教的牺牲品,人生中的美好被无辜扼杀。海丝特本不是清教徒,但她也受到教义的影响,也认为自己有罪,还勇于公开自己的罪行。她也愿意赎罪,用自己的辛劳,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把别人对她的嫌恶转化为尊重,本代表通奸(Adultery)的“A”字,最后却变成了能干(Able)和天使(Angel)的含义。霍桑通过这一人物形象表达自己的清教善恶观:要勇于坦白承认自己的过错,要通过自己的“善行”为所犯下的过错赎罪,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拯救,从而避免更大的痛苦。

然而,海丝特也是虚伪的。她为了真正的爱情,背叛了婚姻,尽管她和齐灵渥没有感情。她表面上离群索居,是在赎罪,热心帮助别人,但在海丝特内心深处,有着不满清教的叛逆。她把胸前的“A”字绣上奇巧的花边,足以表明她的反抗,她并没有真正的屈服。对于海丝特的反抗,作者是持赞扬态度的。“这里曾经是她犯罪的地方,也应当是她受人间惩罚的地方,因此也许她日常受辱的痛楚,终于会荡涤她的灵魂”。看起来,她似乎在真心受罚,但我们也可以读出她留在这里的真正原因,是丁梅斯代尔。她在这里甘愿爱人鄙视,也是为了等待能和心爱的人再聚的机会。

许多人认为海丝特是小说的主人公,但事实上,霍桑在描述的过程中没有偏重四个人物中的哪一个,作者探究每个人物心中的秘密,揣摩他们的心理,所以说,他们四个都是小说的主人公。

丁梅斯代尔是一位年轻而有前途的牧师,受到人们的尊敬。可令人想不到的是,天天宣扬教义的他也犯下了和海丝特一样的罪行。可是,由于他的敏感懦弱,他不敢将罪行公之于众。让海丝特一人面对这巨大的压力,自己却选择逃避。这是他的致命弱点,不将罪行公开,他就无法解脱,7年来,他忍受着比海丝特更大的心理折磨。

但他也是有另一面的,一定程度上说,他也是真诚的。虽然,他仍然每天受到大家的尊敬,而他一直在内心深处受摧残。丁梅斯代尔意识到了自己的伪善,多次想在众人面前坦白罪行,却没有说出口。他一直受着身体和精神的折磨,时刻反省自己。他认为海丝特是幸福的,她可以公开佩戴红字,而丁梅斯代尔的红字却在暗中灼烧。他曾无比振奋地想离开殖民地,开始新的生活,但是,在选举日上,他在精彩的演说后,站到绞刑架上,与海丝特和珠儿一起,坦白自己的罪行,以死超脱。丁梅斯代尔,为教义耗尽才智与心血,他也是清教的牺牲品。

齐灵渥斯在小说中就像一个可怕的复仇者,当他出现在波士顿时,穿着一身“文明与野蛮”相混合的衣服。这个出场就有几分令人生畏。霍桑对齐灵渥斯的行为也是深表痛恨的,年迈的他娶了年轻多情的海丝特,这事情本身就是不对的。 两年后,他与妻子再相见时,妻子已站在绞刑架上,成为通奸犯人。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失去理智,寻找破坏家庭温暖的人。他伪善地扮演成一个好心的医生,不断接近丁梅斯代尔,花费7年时间,一点点揭开隐藏在深处的秘密,达到自己的目的。当通过药物作用,齐灵渥斯发现了丁梅斯代尔胸前的红字时,他欣喜若狂,对其进行疯狂地报复。自己的生命也在这种黑暗的生活中失去光彩,最后,在牧师死后,他的生活没有了目标,再没有了报复的对象,不到一年时间,他也死去了。

换个角度思考,齐灵渥斯也有可怜的一面。他毕竟是海丝特的合法丈夫,他也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力。“我的心可以容下许许多多客人,但是我孤独而凄凉,没有一个烧着炉火的家。尽管我年老,脾气阴沉,但是,在普天之下随处都有的,人人都可以摘取并享用的那种朴实的幸福,也应该有我的一份啊!”齐灵渥斯渴望爱,在这一点上,他是值得同情的。

珠儿是小说中最具有灵气的人物,她是罪恶的产物,是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通奸的结果,是活的红字。她时刻提醒着母亲要赎罪,是母亲的拯救工具。海丝特故意把她打扮得花枝招展,生活环境的不同也让她表现出与清教区孩子们的明显差异。她有时聪明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有时执拗得她母亲也拿她没办法。海丝特都不禁发问:“天上的圣父啊——如果你还是我的圣父的话——我带进这世界来的是怎样一个生命啊!”珠儿缺少父爱,一定程度上,也是缺少母爱的。因为母亲海丝特对珠儿的感情无疑是复杂的,珠儿是活的红字,是罪行的证据。更何况聪明古怪的珠儿,对爱情有着自己的超出本身年龄的价值判断,一针见血地戳到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内心的最痛处。

同时,珠儿是有着象征意义的,霍桑对于清教教义的反抗,对人的天性的崇尚和对性的自由的提倡,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珠儿来表现的。通过这个孩童与众不同的纯真视角,作者寄予自己的希望。珠儿迷恋大自然是人的天性的表现,她的活泼身影出现在灰暗的清教区里,是那里的一支野玫瑰。

霍桑以擅长探索人的复杂心理著称,他曾声明他写作的目的在于反映心灵的真实。在读《红字》这部小说时,我们也无法简单定义哪个是好人还是坏人,通过对人物心理的分析,可以看出作者的思考。《红字》反映了霍桑的主题:“人因有罪恶的灵魂而产生负罪感,这种负罪感折磨人的精神,毒化人的生活。”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3】

近日,又重读《西厢记》,发现里面有三个问题应会值得重视一下。

首先,是关于戏剧透露出来的对“佛门“的看法。全剧发生的地点是围绕在普救寺及其周围。张生与莺莺正是在普救寺相遇并相爱的。普救寺是个寺院,是个佛门境地,佛讲究清心寡欲,而作者却把这个爱情故事发生地点设在普救寺,这实在是大有意味。另外,这个寺院的名字也取得有意思。普救,就是普救众生,帮助人生摆脱苦海。但是,当孙飞虎围寺扮亲时,不知是谁在救谁。为何在王实甫笔下,僧俗都成了“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的形象呢?据考证,元代统治者为了麻痹人民的斗志,大力提倡佛教,僧俗在政治和经济上都享有特权,因此,僧俗成为统治者手下的工具。王实甫通过这些来讽刺当时的“佛门”,也间接嘲笑当时的统治者,由此可见,王实甫的笔力,在讲述浪漫动人的爱情故事,还不断嘲讽当时的政治。

第二,有关于老夫人的形象。许多评论者都认为老夫人是个反面人物,她是封建制度的代言人。她言而不守,出尔反尔,是张崔爱情道路上的绊脚石。这些都是从反封建礼教来讲的。那有没有谁真正试着为老夫人想一想?我认为,老夫人是十分疼爱自己的孤女的,她是一个非常具有母爱的人。一开头,老夫人就道出自己丈夫先亡,又只剩下这么一个女儿,她肯定是把自己所有的爱倾注在莺莺身上。来到寺中,怕莺莺闷,特别叫红娘陪小姐去殿上走走,散散心,十分关心女儿。在对待张生的态度的问题,也是建立在自己对女儿莺莺爱的基础上。

第三,是关于这部戏剧的喜剧因素问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杂剧是喜剧,因为最后是大团圆结局。但是这部喜剧又有别于其他一般的喜剧。通常喜剧除了大团圆结局外,善的得到好报,恶的受到惩罚,善的战胜恶的。《西厢记》中的冲突主要是张崔与老夫人之间的冲突,老夫人是恶的一面。故事到最后,张崔向老夫人妥协,张生上京赶考,高中后回来娶莺莺,而老夫人也没有受到惩罚,她的愿意“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反而得到满足。也就是说,在这部戏剧中,是善恶两方都得到满足,不同于一般喜剧的结尾。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4】

现如今,青少年对读书已经失去了兴趣,包括我自己也在内,但是唯独有一本小说我至今难忘,使我读过后流连忘返,这本书是余华写的《第七天》,它给了我许多的启发。

那是在许多年前的一个暑假,我读到了这本书。书从一开始就讲了一个死者的所见所闻,发现了许多他活着时不曾知道的事。主人公被他的养父给养大,养父很疼爱他,后来养父去世了,主人公知道了很多事,所以主人公想去寻找养父。在途中主人公遇到了许多不同死法的人,看到了这个世界的不公,很多人全都是惨死的,让我感到十分的悲哀。

余华通过《第七天》这篇小说让我看到了人的亲情,爱情,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每个人之间都互相有爱。其中有一个片段,讲的是曾经为主人公杨飞喂奶的李月珍,看见了许多孩子尸体,但向上面报道,他们却当做医疗垃圾而弃之不理,李月珍又在途中不小心出了车祸去世了,当作者杨飞想起这事后他来到李月珍身边,发现她和那群婴儿在一起,甚是可怜。每每想起这段我都感到十分悲愤,人群的冷漠,社会的淡然全都体现的淋淋尽致。

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杨飞与养父金彪之间的亲情了,金彪名字虽然凶狠,人却温柔和蔼。他是从火车上捡到杨飞的,他和杨飞一起生活,没有让杨飞受过一丁点的苦头。后来杨金彪因疾病住院,杨飞尽心照顾。杨金彪为不拖累杨飞而离家出走,却不曾想杨飞也因寻他时发生意外,来了另一个世界。杨金彪从头到尾都没嫌弃过杨飞,他在婚姻与杨飞之间还是选择了后者,他也没曾想过因为自己,杨飞会这么早来到这个世界,父子俩人都后悔自责,却都又挽回不了。给我留下抑郁和感动交织的情感。

“你这么快就来了。”“我在这里每天都想见到你,可是我不想这么快就见到你。”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不能理解这句话,现在再看一眼这句话,其中包含的责任与爱是那么的强烈。这句话是第七天杨飞在殡仪馆见到父亲杨金彪后,杨金彪对他说的。此时此刻,我才能读懂其中的蕴意,金彪渴望见到儿子,可他又希望儿子能继续活下去。每每读到这都会使人感到抑郁,并且重新审视亲情的重要性。

《第七天》即使我感动又使我抑郁,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蕴含的往往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多得多,因此我们更应该燃起读书的兴趣。我也希望,能再读到像《第七天》这样让人感慨的好书!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5】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zw852.cOm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句名言或许道出了些人生哲理。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6】

佛家讲,一叶一菩提;农家讲,一花一世界。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有叶,有花,有草,有树。但愿这叶这花,这草这树,给你送去心的丈量,美的世界。

大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胸前那浮在表面上的红字,就远远不如心中那深深烙着的红字可怕。霍桑的《红字》以主题思想深邃,想象力丰富和写作手法独特而标志着美国长篇小说创作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它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不受的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年轻美貌的少妇海丝特?白兰与年轻牧师的相此文来源于网络,其实也是情理之中的。两个有活力的生命,一个不愿被年老迂腐的丈夫束缚,一个不愿被清规戒律束缚,才导致了这情可原、理可容的悲惨局面。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压力,还保守着一个重大的秘密:孩此文来源于网络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凌辱,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以前丈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保证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养活一家人。一个人有着那么多的责任与情感,怎么活得下去?可白兰做到了。她甚至用自己的善良诚挚之心减轻了对她的轻视。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作家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通过受苦而赎罪,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不应该产生的此文来源于网络情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体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

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牧师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良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一直深深刻在他的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心中的红字,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暗示与压力。我想,或多或少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红字吧。当我们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就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声音提醒我们——这是不对的。然后就不断会有良心的煎熬,于是有一些罪犯就会自首,甚至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羞愧甚至自尽。那难道就不是心中的红字在起作用吗?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完了《手指》这篇课文后让我想起了五年级学过的一篇童话故事《铁罐和陶罐》,如果把这两个故事放在一起理解的话,就会发现两个共通的道理。这两个共通的道理先不讲,大家只要继续往下看就知道了。

作者在《手指》这一课的开头就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不同的姿态,各具不同的性格,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并从这句话中引出了不同手指的性格特点:大拇指吃苦耐劳、朴实;食指勤奋卖力,敢于探险而且不怕牺牲;中指目中无人又高傲;无名指、小指优美而弱小。而且在结尾处用比喻的手法写道:“手指的全体假如能够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也就不会有什么强弱和美丑之分了。”写到这里你也许已经明白一个道理了吧!下面我用一个小故事结合一个道理来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还是和手指有关,叫做《五个小手指》。

从前有五个小手指,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并且从来没有吵过架。不过有一天他们为了争出谁的力气最大吵了起来,这时在他们旁边的一个皮球到:“你们几个都不要争了。你们当中谁能把我举起来的话,谁的力气就最大!”五个小手指互相看了一眼,商量了一下后说了声“比就比,谁怕谁。”

首先上场的是大拇指,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也不能把皮球举起来,只好灰溜溜的下了台,别的手指见状纷纷嘲笑起来。第二个上场的是食指,只见他不可一世的说:“你们几个好好看一看,我是怎么把它举起来的。”可是他虽然用了所有的力气也只不过是把皮球推的转了几圈而已,于是便一溜烟的跑了下来。其他三根手指也陆陆续续的上前去举,可也是纷纷下场,没有一个可以举的起来。这时皮球又发话了:“你们为什么不一起举一下我呢?也许,你们一起举就可以把我举起来。”听了皮球的话,五个小手指嘀咕了一下便一起走到皮球的不同位置,用力一举。啊!皮球被他们举起来了。这时候五个小手指明白了:只有团结才能聚集更大的力量,所以他们又重新和好了。

现在我说的这两个道理大家一定明白了一个了吧,这个道理就是:团结就是力量。不是有一首歌就叫做《团结就是力量》。这首歌的开头几句不是这么唱的吗:“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天——这力量是地……第二个道理我也用一个小故事来讲,这个小故事叫做《鹿腿和鹿角》

森林里有只鹿,有一天这只鹿来到了一个池塘。在池塘边上吃起草来,吃饱后去到池塘里喝起水里,喝着喝着它看到了自己在水中那美丽的倒影时,情不自禁的欣赏了起来。并说:“啊!看我是多么的美丽。”接着它看到了自己的鹿角,忍不住又说:“啊,看我这一对鹿角,它们是这么的好看、漂亮。简直像一顶王冠,世界上都找不出来第二个来。”它停了停顿又叹息了一声:“哎,看我这两对腿。第一对又细又长,我还比较满意,可这第二对,又粗又壮的,怎么能配上我这美丽的身子和漂亮的鹿角呢?”它正站在池塘里仔细的看着自己的倒影时,危险已经不知不觉的来临了。突然一只老虎从草丛里跳了出来,吼了一声向那只还在看自己倒影的鹿扑了过来,鹿听到吼声后立刻撒腿奔跑了起来。跑啊跑啊,眼看就要把老虎甩掉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鹿的角被树枝缠住了。老虎一看,原本失望的心情一下子又燃起了兴奋,并以更快的速度追向鹿。被树枝困住的鹿眼睁睁的看着老虎的飞速接近心里害怕极了,心想:要是可以保住性命,鹿角我可以不要啊。眼看老虎离自己不足五十米时,它奋力一拉,树枝竟被拉断了。此刻它也不管在头顶的断树枝了,撒腿就跑了起来。跑了很久后,鹿终于把那只老虎给甩掉了。

看完这一个故事,聪明的你们,第二个道理还用我说吗?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8】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红字读后感。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9】

提起元稹的《莺莺传》可能许多朋友并不熟悉,可一提起《西厢记》,一提到红娘,恐怕没有几个不知道的。其实《西厢记》就是根据《莺莺传》改编而成的。只不过《西厢记》是歌颂自由恋爱的喜剧,而《莺莺传》则是一出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如果说《西厢记》是根据人们美好愿望而写成的一篇成人童话,那么《莺莺传》则是描述社会现实的报告文学。

看《莺莺传》缘于《西厢记》,因为被《西厢记》中美好的爱情故事所感动,所以当我无意间看到《莺莺传》后,便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想知道它到底与《西厢记》有哪些不同。可我怎么也没想到,故事竟然是以崔莺莺最终被张生无情的抛弃作为结局。说心里话,我是不喜欢读悲剧的。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也都希望每个爱情故事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的认识到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想法罢了。世界上存在着太多的另人悲伤的故事,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而且我觉得《莺莺传》比《西厢记》更具有艺术感染力,人物形象更加丰满,故事结局耐人寻味,具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意义。

崔莺莺的个人悲剧是如何造成的呢,这既有张生的原因,也有她自己的原因,还有社会的原因在里头。

首先说张生这个人物,小说开头交待说:“有张生者,性温茂,美风容,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或朋従游宴,扰杂其间,他人皆汹汹拳拳,若将不及;张生容顺而已,终不能乱。以是年二十三,未尝近女色。知者诘之,谢而言曰:“登徒子非好色者,是有凶行。余真好色者,而适不我值。何以言之?大凡物之尤者,未尝不留连于心,是知其非忘情者也。”诘者识之。”从这段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张生是当时社会一个非常优秀的知识分子,既长得英俊潇洒,又性格温和,还不近女色。当然文中也提到了,他对人说:“不是自己不好色,而是没有找到能让自己心动的女人啊!”给人的感觉就是张生对爱情的态度非常的认真,不是那种烂情的人。在没有遇到自己心依的人之前,他不会轻易付出自己的感情。

文章紧接着交待说,张生出去游玩寄住在普救寺,而他的姨母郑氏也寄宿在那里。正赶上当地军队的最高统帅病死了,而新任的将军还没有到,所以士兵们便开始到处烧杀抢掠。张生与当地的将领是朋友,所以请就请他派军队保护郑氏一家。郑氏对张生非常感激,所以便让他的儿子和女儿出来拜谢张生的救命之恩。张生对郑氏的女儿崔莺莺一见钟情不能自拔。所以他就私下里多次送给莺莺的丫鬟红娘许多礼物,并请求她代为传递感情。红娘起初不同意说:“郎之言,所不敢言,亦不敢泄。然而崔之姻族,君所详也,何不因其德而求娶焉?”而此时,张生则耍起了无赖。他说道:“余孩提,性不苟合。或时纨绮间居,曾莫流盼。不为当年,终有所蔽。昨日一席间,几不自持。数日来,行忘止,食忘饱,恐不能逾旦暮。若因媒氏而娶,纳采问名,则三数月间,索我于枯鱼之肆矣。尔其谓我何?”大家注意,悲剧就是从这里开始的!若张生是真心实意的喜欢崔莺莺自然会乐意娶她,怎么可能像他说的那样因为多等两天就会因相思而死了呢!我觉得人的性命决不可能像他说的这么脆弱,否则人类早就绝种了。他之所以这么说,无非就是想不负责。前文交待过他是个对感情很负责的人,而此时为什么突然之间就变了呢。我认为可能是他此时正处在一种矛盾当中,首先是他的确深深的爱上了崔莺莺,可他又非常明白自己和崔莺莺门第不合,父母是决不会同意的。在这种两难的情况下,最好的选择便是不负责任的偷情。

这种以牺牲崔莺莺的终生幸福来换取他个人短暂快乐的做法,是非常的卑鄙和龌龊的。但红娘并没有看出他的狼子野心,相反的,她觉得张生是个痴情的男子。为了成全他,红娘给张生出主意说:“崔之贞慎自保,虽所尊不可以非语犯之,下人之谋,固难入矣。然而善属文,往往沈吟章句,怨慕者久之。君试为喻情诗以乱之,不然则无由也。“张生大喜,立即写了两首情诗交给红娘,希望能打动崔莺莺的心。崔莺莺给张生回了一首《明月三五夜》,其词曰:”待月西厢下,近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张生知道莺莺已经被他打动,约他在西厢见面。所以张生便在当晚趁着月黑风高,悄悄的跳墙进去与莺莺约会。张生本以为可以与莺莺尽鱼水之欢,谁想到莺莺之所以写这首诗,就是要把他引来,好当面说清楚。张生被莺莺回绝以后,只得灰溜溜的走了,并从此对莺莺死了心。若故事就此打住,也就没有那么多事了。可谁知过了几天,莺莺竟主动送上门来,和张生缠绵了一夜,张生自己都以为是在梦中。

崔莺莺为何会有如此转变,一般人都会觉得很突兀。可若是仔细读读,崔莺莺写给张生的诗,不难看出些端倪来。”待月西厢下,近风户半开。”半开的又岂是门户啊,还有莺莺一颗萌动的芳心。莺莺自幼生在书香门第,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所以把女人的名节看得很重。刚开始他的妈妈另她出来见张生时,她托病不肯出来,出来后又不发一言。可她必竟是正处在青春期的少女,正所谓:“哪个少女不怀春!”也许在她的心里,早就对张生有意了,可又迫于封建礼教不敢表露出来。接着张生以情诗来打动她,她对待张生的态度便似她诗中所写的那样欲拒还迎。可作为一个女孩子,尤其是封建社会的女孩子,在社会舆论压力空前巨大的情况下,又不得不压制自己的感情,所以她才在西厢拒绝了张生。

我想在她看到张生失望的离去的那一刻,她的内心也一定是非常痛苦的。她明明是喜欢张生的,却迫于封建礼教的束缚不得不拒绝他。应该说崔莺莺是勇敢的,最终她终于冲破了一切束缚投入到了张生的怀抱。可她又是懦弱的,当她得知张生有意遗弃她之后,不但一点也不反抗。反而向张生说:“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殁身之誓,其有终矣,又何必深感于此行?然而君既不怿,无以奉宁。君常谓我善鼓琴,向时羞颜,所不能及。今且往矣,既君此诚。”她将一切责任都归结于自己太过轻浮,张生若是一直对她好下去,那是她的运气。张生若是舍弃她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临了,还为他拂了一曲《霓裳羽衣序》,然而没有弹了几声,就因曲调哀怨而停止了。莺莺丢弃了手中的琴,哭着跑回去了。当时,张生也被感动的热泪盈框。然而他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初衷,还是无情的将莺莺抛弃了。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10】

一个偶然的原因,重新看完了老舍的《四世同堂》。说是重新看,其实以前并没有看过。对很多名著的感觉都是这样,总听人说,也看过电视剧,就觉得自己看过了。

开始还担心看不下去,但拿起来就放不下了。我以前认为很多国内的经典,都名不符实,但对于老舍,我显然属于无知和不敬。

小说最吸引我的,也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老舍写出了中国人复杂的人性。尽管他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事,但我们今天来看,仍然觉得老舍写的都是我们身边的人。

没有华丽的修辞,没有轰轰烈烈的大事件,只有朴实的京腔京韵,和小胡同里吃喝拉撒的日常生活。但就是这样的简单的生活,在日寇的铁蹄下,人们也难以安生。不同的人,不同的背景,不同的人性,不同的境遇。

善与恶,有人是绝对的善人,有人是天生的恶棍。这两类人,我们都能理解。但更多的人是在善与恶之间挣扎,为了生存,为了家人,为了自己,时而出卖朋友,时而坑害邻里。

一个人平常不做坏事不难,但当坏人以你的生命相威胁,或以你的家人的生命相威胁时,你能选择牺牲自己,不去坑害别人吗?战争的残酷,不单是来自敌人的杀戮和毁灭,还有来自对人类善良的摧残,它能把好人也变成恶兽,让那些心地善良的人生不如死。

我今天才知道,老舍的《四世同堂》是解放前完成的,但真正在国内出版已是1980年。

《四世同堂》的最后一个部分,已经不是中文原稿,而是老舍在解放后删改过的,为了当时的政治需要。1966年8月24日,不愿作恶的老舍,在北京投太平湖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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