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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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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10篇。

杂文852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篇关于“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的文章。每日所读之书,最好分两类:一类是精读的,一类是浏览的,当读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和人物,直至现在我们仍记忆犹新。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有趣请分享给您的朋友们让大家一起看看吧!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1】

读完雪中悍刀行大概有半年多了,脑袋里仍然有几个场景不能忘却:

1.羊皮裘老头重返陆地神仙,一剑破甲两千六,​不愿意去天上苟活,临终前,拉着绿袍小丫头的手,老眼浑浊,口中喃喃到:“绿袍儿?绿袍儿?”。

2.​陈芝豹倒插梅子酒,一脚将枪尖踢得倒转,梅子青转紫。

3.缺门牙老仆武帝城再战王仙芝,战败,临终前屹立不倒​,身体面向北,“来,给少爷倒酒!”

4.穷小子温华,连最便宜的铁剑也买不起,佩一把木剑,跟黄三甲学了两剑,得知黄三甲要自己去杀徐凤年,自废武功,废掉一手一脚,折断木剑,“小年,我再也不练剑了”​,温华折剑出江湖。

5.​徐凤年孤身入北莽,以损耗自己所有气运为代价斩杀提兵山第五貉,后返回北凉,谍子上报,公子白头。

6.​曹长卿,独占八斗风流(天下风流一共十斗),由王道转为霸道,落子太安城,力竭而死,“这个天下都说你害大楚亡国,我曹长卿不答应!”

7.​轩辕敬城为保护女儿,于山巅高喊:“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两人同归于尽。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2】

读《雪中悍刀行》有感

道门真人飞天入地,千里取人首级。佛家菩萨低眉怒目,抬手可撼昆仑。谁又言书生无意气,一怒敢叫天子露戚容。踏江踏湖踏歌,我有一剑仙人跪。提刀提剑提酒,三十万铁骑征天。

前言:在这个网络**大行其道并且名声并不好的年代,写一篇暑期读书心得竟然写到了《雪中》的头上而非其他名声震耳的名著,也是担了很大的风险。但是我想,文无好坏,喜欢足矣,当我们能从一本书里读出自己的乐趣,读出自己的人生感悟和哲理,那么这就是一本我们眼中的好书。

理所当然的,我愿意为此书写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读到此书的缘由就不得不说我最喜欢的两位**家,金庸及烽火。金庸的文笔是侠骨柔情,忠肝义胆以及英雄本色,处处围绕主角展开让人荡气回肠的英雄事迹;而烽火的文笔则是细腻温柔,整本书中让人觉得荡气回肠的事迹很少,无论何时描绘主角都是通过侧面描写,金庸的男主角都是侠士,烽火的主角是人,这就是最大的区别,他有血有肉,他个性鲜明。再说书名,《雪中悍刀行》,五字而已,就有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让人不禁去联想这是何等的江湖!

对于《雪中》的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它不同于传统武术。在格局上,战争打破了传统武术的藩篱,提出儒、道、佛三教进圣人的观点,并结合空中运动,展开了泼墨山水等壮丽画卷,令人惊叹。我作为一个烽火的铁杆书迷,从来都是佩服烽火的读书涉猎之广,他文笔优美,对中国历史和世界通史及其他各个领域知识都能了解,这对于写一本吸引读者的**是非常一必要的,他的这本《雪中》是意图融汇国学精萃,涉猎之广大到先秦诸子,黄老儒释,朱子理学,兵家策略,细说儿女情长,各色人等,辛酸喜乐,动人处不禁让人泪湿衣衫。

在前言中,我说过我对书籍的看法,首先,我喜欢它们,其次,我在阅读的过程中阅读自己对生活的学习,因为一本书是一个社会,而阅读一本书就是阅读一辈子。所以我在心得里着重写出我从各个人物里学到的一点点东西。

雪中,有太多让人感动的人,感动的情节。有人喜欢徐龙祥,喜欢骑牛,喜欢轩辕敬城,喜欢小南北,喜欢哈哈女孩,喜欢公主,喜欢温华,当然我更喜欢徐凤年,因为他有你喜欢的闪光。www.zw852.Com

我相信骑牛的执着、轩辕的不离不弃、南北的傻劲让很多人特别是很多女生都感动不已。

那一个为红衣等待七百年寒暑但是见面却红脸的道士,那一句只求红衣飞升,给人荡气回肠;有多少男子能如轩辕,生在武林家喜欢文学并坚持自己的原则,很佩服轩辕对待他媳妇,无限的包容,一直不离不弃,一个词,当归,不温不火,确足够人回味;南北,一个傻傻单纯的和尚,一个愿意烧出舍利为那个女孩买胭脂的人,那句你是我的禅秀色可参又让多少痴男少女记住……

呵呵姑娘,那个最懂感恩的女子……是那个少年帮她理母亲的后事,她便记了十数年,为报恩替主角承受一记……

王妃,一个被一双鞋子骗走心的女子,一个愿意为自己男人放弃剑仙的女子,一个为战士擂鼓的王妃,相信大家都能想象仙子般的女王擂鼓是多么鼓舞士气……巾帼何让须眉?!

那个生而金刚的枯瘦少年,很多人看第一章以为他是主角,这种开挂的节奏,足够酣畅淋漓,第一次觉得七窍通了六窍不是贬义词,那个眼里只有哥哥的“傻子”,一世人两兄弟,虽然最早出现在二狗,但是放在这依旧合适,多少人在看人屠次子系发就想到各种开挂的场景,那一截柳到底插在谁的胸口,一句哥呢,又赚了多少泪……

那对一心为百姓却背骂名的父子,六百声恭送诠释了一切。那个在十几年前差点死于胎腹的男子,必须穿着纨绔的不能再纨绔的外衣来蒙蔽某些人,为逃避婚姻游历三年,无时不刻有一波波暗杀。那个带着主角光环的男人何尝不是一步步从头练起才到宗师境界,因为他没有骑牛的那般可以一悟就登天象的资质,一次次的承受两袖青蛇当然不能忽略……那个给弟弟擦鼻涕的哥哥,那个给大姐马踏中门的弟弟,那个躲在母亲墓边哭泣的儿子,也是一个平凡人,一个喜欢酒窝女孩的平凡男人。

但是他必须足够强大,除了要保护自己的家人,自己喜欢的人,还有那些平头百姓!

我比较欣赏褚禄山,那个贴近生活的男人,那个与和珅相似的奴才……我记得一个老师跟我说过,世上有三种人最吃的开,一种有才的,一种有背景的,一种就是放下尊严的人,阿谀奉承也好,卑躬屈膝也罢,只有放下尊严才能获得尊严。对于没有背景、天赋不高的年轻人来说,放下身段,虚心学习也是一种进步。

虽然是**,很多情节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出现,但其中的正能量却不容忽视,轩辕南北,骑牛让我们相信爱情。当今社会,利益高于一切的状态,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很普遍,但是像呵呵姑娘,温不胜的人不是没有;这世道,贪的人不少,但是为民请命的好官也有……烽火文笔好,最好不过他的情感描写以及那些正能量。

在《雪中》最喜欢的是男主人公徐凤年的男主,是被称“人屠”的手握三十万骁勇军士的北凉王徐晓的大儿子。在外人看来这个身份何等的荣耀与光鲜,似乎在北凉王徐晓的滔天权势之下,他比皇子更显贵,天下无不可做不能做之事,就算要做皇帝,三十万北凉甲士,谁又能挡其锋芒。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世子的娘亲北凉王妃为了徐晓的建功立业,重伤不愈而死,为了能让当今皇帝相信北凉的忠心,男主人公藏拙二十年,心中有武功韬略却不得展示只能以纨绔形象示人,受尽天下人辱骂;身为北凉世子却被逼游历江湖三年,尝尽江湖酸甜苦辣。

在外有北莽虎视眈眈及太安皇帝不容权势滔天北凉王,内有兵法武治号称第一的北凉王义子试图谋反以争三十万甲士的危险境地下,相信任何一人面对如此危局都不得解,任何一人面对当世最大敌人都不敢争,但是他做到了。他不贪恋权势,之所以争,只是因为这是徐晓用命打下的,这是娘亲用命争来的。他看似多情实则最无情,看似无情却是最至情。

他至情于自己的至亲和唯一能走进自己心中的女人,他的一生永远都是在压力中度过,他的一生也不得按照自己的喜好来过,他最爱的是与挚爱携手共闯江湖,却只能扛起徐字王旗,守疆土固基业。他坚强,为了不惹皇帝怀疑,他甘愿藏起心中韬略一纨绔示人;为了不入皇宫当质子,在一老仆(老黄)陪伴下游历江湖三载六千里看尽江湖人生;为了与娘亲及老黄报仇,他日夜苦练刀法从不懈怠,最终做到天下第一。他快意恩仇,重情重诺,铮铮铁骨保家守疆。

此书酣畅淋漓有之,潸然泪下有之,豪情满怀有之,足矣!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3】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4】

偶然翻到了天下潮,北凉、雪刀、剑来,一刹那的光影回到自己第一次看到这部书的时光。当时正在备战考研,每天的日子无聊苦闷。休息的时候翻到了这本书,随便看了看,也没当回事儿。可之后,却是再也放不下。考研复习停下来半个多月,都在翻雪刀。白天在图书馆看纸质版,晚上宿舍熄灯看电子版。没日没夜。

后悔吗?如果没有浪费了自己半个多月的时间,或许,考研会更加顺利。

不会的,我现在仍觉得那半个多月的时间是我考研时间里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我看到了很多赤诚的灵魂,读到了很多无悔的故事。

雪刀的江湖里有愿为天下苍生守国门的徐凤年,家与国,不过一肩担之。有无恶不作十恶不赦的将才褚禄山,忠义二字才是唯一信条。有愿为世间所有剑修开山指路的李淳罡,一声剑来问到天下……

雪刀的庙堂里有愿为天下寒士大开黄门的张巨鹿,书生治国只一心为天下。有愿为十万北凉百姓家撑起脊骨的陈望,勿等勿念背负愧疚终生而求苍生太平。有苦心孤诣开源盛世太平的黄龙士,算尽经纬终结乱世求太平……

每一个人,每一段故事,都有一颗最赤诚的心。所以,我喜欢雪刀的江湖,哪怕也有恩仇纠葛;我喜欢雪刀的庙堂,哪怕也有龌蹉诡谲……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都为了自己最诚挚的理想,报以最真挚的热忱。用献血浇筑,用肉体铸就,只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活着的,是为了理想;逝去的,信仰犹在。没有对错,只有彼此间最纯粹的人格碰撞。

生而为人,当是如此。这就是雪刀,最理想的故事。

苦痛,不过是追寻自己内心真实的反映,终于,我们都会看到,三千潮后,无悔的飞剑。

在此天地间,用最真诚的心意挥毫,堂堂正正,有血有肉的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雪刀,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5】

这本书太长了!太长了!太长了!

终于看完了,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受。即便是很多章节匆匆翻过,依然花费了我158个多小时。

烽火的文笔很好,格局很大。不仅局限于江湖之远,而且还着力于庙堂之高。江湖上的好勇斗狠和庙堂上的尔虞我诈,烽火一样信笔拈来。许多情节写得轻松幽默,许多语句写得意蕴深含。想象力天马行空,故事引人入胜,塑造了许许多多个性迥异,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形象。但是,我所说的这一切优点都是局限于前期,至于结尾,我感觉这本书实在有虎头蛇尾之嫌。

烽火在网文界有“大内总管”的雅号,常“挖坑”而不“填坑”。印象中,“雪中”应该是为数不多的完本。可是,我觉着这个结尾是为了结尾而结尾。开始情节铺垫得让人欲罢不能,到最后却是莫名其妙地戛然而止。既然徐凤年到最后可以云淡风轻的放下,那么开始费尽心机地世袭罔替又为了什么?既然赵惇为儿子继位费尽心机地谋划布局,到最后又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别人篡位?陈芝豹一直被渲染的英明神武,用兵如神,也有逐鹿天下的野心,怎么在最后莫名其妙地“为他人作嫁衣裳”且不知所终?……。诸如此类的不合理还有很多,都让人费解。

吐槽完结尾,再回来吐槽一下结构。不知道是不是网络小说的通病,《雪中》的结构十分臃肿,旁支别叶太多,以至于像是一丛灌木,枝枝叶叶拥挤成一团,主干不显。比如说江湖和庙堂两者并重,结果主次不分。假如这本小说认真“琢磨”一下,将无关紧要的情节砍掉三分之一甚至说二分之一,我觉着或许会更好。

当然,作为网络小说的佼佼者,《雪中》得到很多读者的推崇,还是有其独得之处。一切文学经典作品,其核心不外乎关注人们的情感和关于人性的探讨。《雪中》关于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描写,常常能够触动人们内心深处那最细腻柔软之处。徐骁徐凤年的父子之情,徐氏四姐弟的手足之情,徐凤年温华的“兄弟”之情,一众配角的纯真爱情……,很多地方竟然让我有种眼睛湿润的感觉。这些亲情、爱情、友情最真挚、最细腻、最敏感,也是最能打动人心,最能令人向往的。

可惜了,《雪中》就像一块璞玉,烽火并没有能够沉下心来把它细细“打磨”,去展现出它真正的独特光芒。又或许是烽火太过才华横溢,以至于如此深具潜质的“璞玉”也随意丢弃。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6】

纵使风雪此生无憾

——读《雪中悍刀行》有感

一本《雪中悍刀行》,无关刀剑只关情怀。

《雪中悍刀行》这本书在许多人的眼中早已不属于网络小说的范畴,这本书所代表的是不同于金庸老先生的另一个江湖。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都能让人感受到有血有肉,而不是一段冷冰冰的文字。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如果说整本书意气有十分这位剑神便占去了七分。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莫即,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与齐玄祯论道心境受损,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未祭出那招剑开天门成全了后来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与隋斜谷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

牯牛大岗上李淳罡一声“剑来”重归陆地剑仙,李淳罡就是如此拿得起放得下。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徐凤年第一次游历江湖时遇到温华,温华是一个孤身在江湖游荡的小侠,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位小侠虽然听着侠这个字以为再怎么不该太差,但确实他不太好,至少是饭都吃不饱的一个小侠儿。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让测算无疑的黄龙士算错了。当温华已闯出温不胜的名头,未来在他黄三甲的帮助下还可称为陆地剑仙,甚至此时还得到了美人的青睐,但是要用他兄弟的性命去换取功名富贵和美人青睐之时,他甚至想也未想,立刻拒绝。至于他从黄三甲那里学到的两剑,他竟是自断一腿一臂,自废武功。而最终当他一瘸一拐走出那个院子,更流着泪,折断木剑,退出了江湖。

他黄龙士不是被称为黄三甲吗?他黄龙士不是算无遗策吗?他黄龙士不是挑动了春秋九国大战吗?他黄龙士不是春秋三大魔头之一吗?那么,他可曾算到一个江湖最底层的木剑游侠儿如此有骨气,如此有胆气。人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他黄龙士还是个读书人,如果他站在温华的立场上,面临着温华的处境,他能够做出如温华这样的选择吗?每以小人之心去揣度别人,那么,他黄龙士也只能是那负心的读书人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两不相欠。我张巨鹿最后跟天下百姓无非是要了一壶酒喝,不算多吧?”

张巨鹿一生最最大的追求,不过是为后世的读书人开辟一条广阔的读书之路,使得即使是贫寒的读书人也能够通过科举这条路成为国之栋梁,一展抱负,为国效力。然而,他的理想在当时却与君王的理念相左。所谓“伴君如伴虎”,君王的想法,不过是立万世基业,并让自己的家业为自己的子孙所掌控,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天下。在理念相左的情况下,张巨鹿免不了只能以身殉道。

为了给天下人作为垂范,这个权势滔天的老首辅活得并不宽裕,甚至还有些寒酸,自然连累到自己的子孙,所以,他的两个儿子并不喜欢这个老爹,甚至对自己的老爹还有些怨恨,本来,作为张巨鹿的儿子,应该像徐凤年那样,过着鲜衣怒马的纨绔生活,可是,事实却相反,两个儿子活得更像苦行僧,既得不到老爹的庇佑,甚至,还会受到老爹的责罚,因为老爹而受到牵连。

张巨鹿最后是选择慷慨赴死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恰巧是读书人的生。他的死,带来了无数贫穷读书人的生,他们终于可以有一条光明正大的道路,可以实现人生的理想。当然,为了这个理想,张巨鹿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被诛灭九族,这种酷刑甚至比五马分尸更残酷,但多年之后,读书人会永远记得他,那个碧眼儿,那个终其一生都在为读书人说话的家伙。

“天下风流共一石,独我得意分八斗”

曹长卿的一生之中有很多个称号,比如:曹家最得意、棋待诏、曹官子、青衣儒圣、西楚霸王、曹无敌……但我想,可能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个最为平凡的棋待诏吧,那时候的他,相比之下,才是较快乐的,记得当时,被誉作独占天象八斗风流的曹长卿还是棋待召,在那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难忘的人,一笑倾人,一笑倾国。曹长卿与她在花园一隅偶遇,夕阳衔山,她哼着乡音姗姗而来。棋诏亭中,她慢慢挽起的衣袖,轻轻落下的一枚枚乌鹭棋子,何尝不是重重落在了他心头之上。后来,她成了皇后。他与帝王最后争胜于棋枰,她见陛下将败,以怀中红猫乱去繁复棋局,陛下出声呵斥,她只是娇憨一笑如当年,他只得低头不去看。否则以曹长卿的才学,轻松复盘有何难?可是,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曹官子可以说是整个雪中里面最风流的人物了,奈何!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李义山困于一楼,王仙芝自困于一城,而这位曹官子最是风流却受困于情,一生都在为了复国而忙碌。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名读书人,为了那一份执念他做到了!

世人皆说大楚因她而亡,因此他曹长卿不同意,落子太安城,也只为那一句不答应!

“北凉,死战!”

北凉有世间最快的刀、最壮的马、最悍勇军队。北凉铁骑悍不惧死!

天下悍勇只一石,八斗北凉收于库。

言我蛮狄畏我虎,敢讥敢笑不敢触。

世人问我骄兵与悍卒?世人言我穷兵且黩武?

独御北莽十三州,曾扶离阳成共主。

春秋九国,一国功成八国奴

北凉绝不悲凉!

这本书中有太多太多让人忘不了的人物,讲述了太多太多的庙堂之斗、刀剑之争,太多太多让人潸然泪下的情节。

纵使世有千场雪,此生已无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7】

花了123个小时41分钟,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不得不说,这本小说确实写得很好,无论是主角徐凤年还是其他个性鲜明的配角,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在书中找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庙堂与江湖,书中所描写的江湖令人向往,在雪中的江湖中,有左手刀徐凤年;有配双刀的白狐脸儿;有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如夜长;有今日解签,宜下江南;有官子无敌曹长卿;有一剑六千里的老黄;有桃花剑神倒骑驴看江山;有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太多太多了,多到把每个人单拎出来都可以再写一本荡气回肠的小说。在庙堂之上,作者显然借鉴了明朝,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写人更写人心,所以我更对张巨鹿充满敬佩,钦佩他开创了一个盛世,也敬佩他敢以身败名裂满门抄斩而为后世读书人树立警示碑(与张居正何其相似);庙堂之上有碧眼儿张巨鹿,有坦坦翁,有缝补匠齐阳龙,有以黑白夺太安城的北莽太平令,有一大批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年轻人,他们的故事同样令人着迷。庙堂之外,沙场之上,同样令人荡气回肠!虎头城攻守战,拒北城外十八宗师拒北莽,以及发生在凉莽战场上的每一场战争都令人向往,恨不得自己就身处其中,成为那死战不退的北凉铁骑的一员!

看雪中这本书很容易被书中某些情节而感动到落泪。书中有父子情,徐晓与徐凤年,有父女情,轩辕敬城与轩辕青锋;有徐凤年与小地瓜,当徐凤年说出:“小地瓜,我终于找到你了”的时候,有多少人会落泪?书中最感动的莫过于兄弟情了,有柿子殿下与徐龙象,与木剑温华,与褚禄山,与袁左宗。或者是同袍情!有坦坦翁与张巨鹿;有谢西锤与寇江淮,曹奔雷;有徐晓与昔日部下,如慨然赴死陆大远,六百老卒送世子殿下赴京……当然,作为江湖没有爱情?怎能没有侠士与仙子?绿袍为爱甘愿让李淳罡刺自己一剑;有白衣洛阳等候八百年;有痴情人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有儒圣曹长卿官子无敌向世人证明西楚亡国不在她;有甘愿让徐脂虎飞升,自行兵解,自己向天在证道五百年的洪洗象;有天下无禅,有她即好的白衣僧人李当心;有喜欢吃酸菜的剑冠吴六鼎与剑侍翠花;当然,有柿子殿下与小泥人等一大众后宫!

总之,《雪中悍刀行》满足了我们对江湖的全部幻想!雪中之后再无江湖可能有点偏颇,但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心中有个江湖梦的少侠、女侠们都应该来看看这本书!不仅仅是满足了自己幻想,更多的是从书中得到一些教科书上得不到的感动!

北凉不悲凉,最苦是白衣!

“小二,上酒”!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8】

噫吁嚱,只道是滚滚黄沙淘尽英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哪怕强如李淳罡之流,在时间面前,也是化为一抔黄土。

人这一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即可。一代儒圣曹官子,一生立志复国,功成之际为苍生慷然求死;桃花剑神邓太阿,一生放荡不羁,却为苍生誓守国门;改革巨匠张巨鹿,为了削藩,坦然赴死;白衣兵圣陈芝豹,知恩图报,宁可他负天下人

雪中写活了一个个配角,李义山,赵长陵,徐脂虎,徐渭熊,徐龙象,褚禄山,袁左宗,齐当国,燕文鸾,谢西陲,寇江淮,徐北枳,陈亮锡,孙寅,洪冼象,李当心,东西,南北,隋斜谷,吴六鼎,翠花,老黄,李翰林,洛阳,徐婴,余地龙,王生,曹小蛟,吕云长,董卓,北莽女帝,拓拔菩萨,韩生宣,黄龙士,卢生象,顾剑棠,袁庭山

..这大概是我看小说有史以来,记得最多的配角了吧。

以前听说,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令。今读雪中,方知英雄令后,武侠未衰。庙堂与江湖,多么令人心驰神往~

一人一马一壶酒剑来!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9】

一本《雪中悍刀行》,两百来章,江湖里裹着社会的胎动,旧梦上洒下现实的斑驳。我读雪中时,人在书中,一时也有些分不清是自己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终于能呼吸到天地间最自由的气息,还是旧日的侠客穿越时空变成了我。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到限制,只能在静谧处回忆当初仗剑走江湖的风光。

其实每个男儿都有一个侠客梦。或者说是心中住着侠客。 让我不自觉就想到李贺的那首诗:

男人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贺心中的侠客是腰悬一把斩马刀的将军,麾下百人轻骑一字排开便敢撄十万大军之锋锐。肆意盎然,收复国土,功成名就。但现实中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在仕途上不得志,最后落得个抑郁而亡。

其实到最后,每个人心中的侠客,都是自己始终无法成为的那个人,我们都是俗人庸人。武侠终究是一场梦,但又何妨,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梦。在梦里我们战无不胜,就像踩着对手尸骨一步步接近巅峰的徐风年。

《雪中悍刀行》,便是一场庸人的梦,写书的烽火戏诸侯也不能超然物外、读书的我们更是摆脱不了现实的泥沼 -- 所以这本书,就是庸俗凡人读者的江湖,也是我们江湖梦的刀鞘。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10】

徐凤年的第二次游历,相较于第一次的老仆瘦马。那是提高了不知多少倍的规格。

一百白马义从遥遥守护,随时准备拼命护驾。青梅竹马一般长大的女子摇身一变成为他的死士,而且一度拼出性命去保护他。更是有成名于江湖多年的老剑神守在最后一刻。更加令人咂舌的当属花魁鱼幼薇抱着白猫窝在世子殿下的怀里,说不尽的风情啊。

我一直不曾理解为何要有这样一次游历,难道就是为了游山玩水,搞出如此的阵仗?

知道吴家剑冢剑冠吴六鼎一根竹竿挑翻世子一座楼船,我才堪堪明了,原来,初出江湖,是要图个名号,扬名立万的。

徐凤年二十年来纨绔荒唐,敢在天子驾崩之日礼崩乐坏,更是强抢民女,欺霸横行。着实给人一种朽木不可雕的印象。对于父王徐骁更是可以追打讨骂,甚至会客时,他坐首位,徐骁只能在旁边赔笑。这等荒诞的场景我辈也只能堪堪一笑。

然而这一路行来,看似漫无目的,却似一曲终了,方觉余味。原来世子殿下在为日后世袭北凉王,接手三十万铁骑铺路,更是为了告诉一路的藩王们,我徐凤年马上与尔等平起平坐,同为藩王。

马踏青羊宫,他藐视吴青峰道貌岸然的双修术;面对青州水师的挑战,他逼迫靖安王世子落水遁逃,更是剑指靖安王,抢夺靖安王妃;武帝城上,他单刀入城,无畏满城剑气,为老黄洒下一碗黄酒;广陵江边,他怒斥广陵王“要你广陵城头尽悬北凉刀”!

世子殿下这一波逞勇斗狠真是气势凶猛,打出了一个天大的名号出来,说到此番游历的惊险之处也是步步紧逼。第一站,作文就遇到失传江湖许久的符降红甲,金木水火土五支化作五鬼一般如影随形,痴缠角斗。几大死士胶着一战仍是不分胜负,惹来车内老剑神李淳罡一剑仙人跪方才有所险胜。第二站,马踏青羊宫,似乎没有太过用力,倒是重获母亲遗物——大凉龙雀。为之后赠与姜泥埋下伏笔。第三站,恋上王家幼女王初冬,惹来青州水师一战。更是与陆丞燕有了交集。倒是这江湖行的一次儿女情。

第三站,当属最霸道一战——靖安王千金买凶,武评榜第十一高手王明寅一路杀来,多少凤字营埋骨襄樊。青鸟背水一战,不惜一死;老剑神缠斗吴六鼎,分身无术;徐凤年一刀斩符甲,初显刀法小成;呵呵姑娘横空出世,救徐凤年于生死一线。这一场江湖,血雨腥风,却是真正的江湖。

第四站,江南道,斩杀士子,为一袭红衣的大姐出一口恶气。表达出世子殿下心中对手足亲人的挚爱。

第五站,徽山大雪坪,世子殿下收入一个强大的盟友。更是看到了轩辕敬城向死而生的生机。世子殿下大雪坪之上对阵龙虎山,留下“还个屁”的经典名言。

第六站,武帝城下,为老黄夺回剑匣,也一刀斩老道赵宣素。殿下身前,不得有碍。所幸得邓太阿赠剑,一缕香火情自此铺陈开来。最可叹还是呵呵姑娘毅然吸走赵宣素留下的恶毒气运。再次救徐凤年一命。

第七站,广陵道,老剑神一剑破甲两千六。天我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江湖真的需要英雄。江湖,才刚开始。北凉,已在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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