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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狗杜明尼克读后感

《帅狗杜明尼克》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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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狗杜明尼克》的读后感系列。

读书可以让我们从实践中体会书本内在的无穷乐趣,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会有许多想法。你在搜索作品读后感范文吗?想要更全面地了解“《帅狗杜明尼克》的读后感”请看本文。

《帅狗杜明尼克》的读后感(篇1)

“一边是坦途,一边是未知。帅狗的选择带来了挑战和期待!”这句话吸引了我,让我立刻确定《帅狗杜明尼克》是一本好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就喜欢上了这只生性活泼,总想见识一下外面世界的小猎犬--杜明尼克。从他身上,我懂得了许多…首先,是他大战那群无恶不作的“世界末日土匪帮”。他用他那根又长又尖的矛枪同这些坏蛋进行了殊死搏斗。

这时,我感受到了他的勇气、坚韧和智慧,令人钦佩。在老猪巴塞勒谬﹒獾先生家里,善良的杜明尼克又整天为他炒菜做饭、拖地擦灰,陪伴着他度过最后的日子。当獾先生面带微笑走进另一个世界时,多米尼克伤心地哭了,觉得生活比这更悲伤,但同时,他也意识到了生活的秘密,感受到了生活的美丽。

终于,他甩掉了忧郁,满怀激情,继续冒险…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地方:解救一只会写字的黄蜂和一只姓“狐狸”的母鹅;促成了一头野猪的婚事…他还用獾先生继承给他的财富帮助了许多人,使他们开心。《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通过多个故事的情景描绘,展示了一个充满阳光、智慧、信心和爱心的帅狗形象。

也让我明白:什么是帅?帅,就是乐观昂扬;帅,就是慷慨善良;帅,就是冷静沉着;帅,就是率情率性;帅,就是坚韧不拔!

这只小帅狗的形象已深深地映在了我的心中!

在这本书里,有一只英俊的小猎犬,多米尼克。它是个喜欢到处探险的小猎犬。在探险过程中,它遇到了一头有钱的老猪。老猪死后,老猪的钱给了多米尼克。杜明尼克它救了一只会写字的黄蜂。我遇到一头懒驴,它不带重物,一只乌龟,它跑得很慢。

还救了一只母鹅,这只母鹅姓“狐狸。”成了一对野猪的“媒人。”还遇到了“世界末日帮”的大坏蛋,与它们打斗,打不过,就凭着聪明,战胜了“世界末日帮”的大坏蛋。

很快就成了大英雄,最后找到了一位伴侣。

《帅狗杜明尼克》中的帅,不是长得帅,而是品德、聪慧,帅、牛。多米尼克是一只敢于挑战自己的狗,因为如果多米尼克不敢挑战自己,他就不敢独自探索。杜米尼克也很慷慨。它经常用老猪给的金银财宝给需要帮助的人。如果是,我不会放弃。即使老猪给了我更多的财富。

所以,我认为乐于助人是它成为英雄的主要原因!

我们应该多像杜明尼克学习。我也祝愿她们有一只像多米尼克一样冒险的狗,像它们的伴侣一样美丽。

《帅狗杜明尼克》的读后感(篇2)

自从我读了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以后,杜明尼克的身影经常在我的脑海里浮现。杜明尼克是一条足智多谋、勇于挑战、甘于奉献、乐于助人的小猎犬。

在这本书里,杜明尼克喜欢冒险。于是,他走上了冒险之路。在迎界末日土匪的途中,被他们设下的陷阱困住,经过激战,多米尼克用自己的智慧成功逃脱。

一路上,他帮黄峰除掉了蜘蛛网;帮生病的老猪做家务;帮被抢了钱的野猪,使他能顺利举行婚礼;救了鹅

多米尼克从生病的老猪那里得到了很多遗产。他把财产给了公驴、乌龟、野猪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并与他们成为好朋友。

多米尼克的行为感动了我,让我受益匪浅!在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多人需要帮助,比如残疾人、汶川灾民、贫困山区的孩子,只要大家付出一点爱心,学会关心和帮助别人,世界就会变得更好。

在学习上,我也有许多缺点:如不自觉,不爱动脑筋,胆小,事事由他人代劳,粗心,依赖心强……自从读了《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后,我下定决心要向杜明尼克学习,改正缺点,发扬优点,发奋学习,勇于挑战,勤于思考,做一个真正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好少年。

《帅狗杜明尼克》的读后感(篇3)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多米尼克。他是一只不愿平庸的狗。他旅行最重要的原因是周围没有什么新鲜事。他是一只浪漫的小狗,他有好几顶好看的帽子,却没有用处,他戴上它仅仅是为了威武、亮眼,他也十分重友情,在出门之前,虽来不及向所有的好朋友道别,但还是把一封充满真情的告别信贴在了大门上。他的旅途中充满了冒险和奇遇,很好的揭露了他善良、英勇、热爱助人等等的品质,来,让我们跟随帅狗杜明尼克一起去冒险吧!

杜兴,那只英俊的狗,很快就到了一个路口。这时,一个短吻鳄巫婆告诉他,向左走会充满冒险、奇妙和不可思议的事情,而向右走则是枯燥乏味的生活。这时,多米尼克有权掌握自己的命运,他立刻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左边——一条充满冒险和冒险的道路。这真是一条充满冒险和冒险的道路。英俊的狗多米尼克很快走到湖边,一条鲶鱼给了他一支长矛!

并说他一定会有用功的。帅狗杜明尼克正在路上走着,突然掉了下去,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他遇到了世界末日帮,世界末日帮的三个坏蛋打不过他,就想把他累死,可帅狗杜明尼克却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逃出了陷阱,并让三个坏蛋掉进了陷阱,他一路上不计前嫌的救了马蜂,让老猪快乐的度过了余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巨大财富,给兔子们出主意让坏蛋们受尽了苦头,用自己的财富帮助了野猪先生,救了鹅小姐,给了她巨大的财富······最后还带领舞会上的大家打败了世界末日帮,自己却受了重伤,在伤口差不多愈合的情况下走进了树林睡着了,世界末日帮又来了,树木们挺身而出护住了杜明尼克,杜明尼克走出了树林,到了花园,意外的得到了美丽的爱情。

读完这本书,使我想到:现在独生子女的承受力和忍耐力的十分差,稍一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甚至做出极端的事情,这和帅狗杜明尼克可差远了,杜明尼克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典范。选择冒险,选择挑战,无论生命会带来什么,无论困难会带来什么,无论道路有多么坎坷,杜明尼克“乐于证明自己经得起这些考验”,让我们学***杜明尼克吧!

扩展阅读

狗猫读后感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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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猫读后感 篇1

至今观看过猫狗大战的小朋友们做噩梦经常梦到的是一只超级丑猫,其实从一开始就定位明确,猫是邪恶一方。

捣乱的破坏份子,依旧是猫,而且是一只浑身没有毛发的光猫。意外事故使这只猫的毛发全部都烫掉了,被人抛弃,随被马戏团收留,但一心只想报复人类,当然还有人类的`宠物--狗狗。邪恶份子不光丑陋无比,还养了一只白色的老鼠作为宠物,还制造了一个比这只猫还难看的机器猫,可以说这只机器猫是世界上最最最最丑的猫了。

回想这一部片子,每次狗狗的出现都是那么可爱、讨人喜欢,而猫咪没几只正常的。比较一下,不得说,狗狗更受到人类的喜欢,而猫还带有种种不吉利的传说。这一部电影是正义与邪恶的pk,有时猫狗联合起来一起打邪恶而又丑陋的丑猫,这只猫似乎想统治天下,敌人只是少数份子就带给他巨大的打击。互相拼搏的热闹场面,稍显冷清了一些。毕竟敌人就一个BOSS,外带一个超级丑陋的机器猫和一个爱通风报信的一个鸽子。

狗猫读后感 篇2

《猫狗共处读后感》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读了一本名为《猫狗共处》的书籍。书中讲述了一对截然不同的动物——猫和狗,在一个小镇上的故事。这似乎是一个普通的故事,但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开头是描述小镇上的狗为纯种狗,而猫是流浪猫。猫和狗彼此之间存在着深深的误解和偏见,彼此间都极力避免接触。狗们嘲笑猫是街头野猫,而猫则对狗有着恐惧和不信任。


一次偶然的事件改变了整个小镇的命运。一天晚上,小镇上突然降下了一场暴雨,洪水开始侵袭这个小镇。由于狗和猫是生活在地面上的,它们成为了洪水的受害者。狗们和猫们都面临着生存的困境,同时它们也意识到,彼此之间的隔阂与分歧在现在的情况下变得微不足道。


在洪水的威胁下,所有的猫和狗们被迫聚集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狗们和猫们开始互相合作,帮助彼此度过这场灾难。在最困难的时刻,它们发现团结是它们赖以生存的唯一办法。


随着时间的推移,洪水逐渐退去,小镇回复了往常的宁静。猫和狗们也开始思考他们过去的行为。他们终于认识到,彼此之间的偏见和误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们开始一起生活,尊重彼此的存在。


整个故事让我联想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问题。我们人类也常常面临着彼此不理解和容忍的问题。我们因为种种原因而隔阂,彼此间不能和谐共处。正如猫和狗最终意识到的那样,这种偏见只会让我们陷入困境。


这本书让我深思,我们应该尊重和接纳不同的个体。不同之处并不代表对错,我们应该努力理解彼此,共同达到一个互相尊重且和谐的社会。正如猫和狗最终合作度过了洪水一样,只有当我们团结合作,才能面对生活中的困难。


在读完《猫狗共处》之后,我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和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是多么重要。只有当我们突破成见,尊重彼此,才能构建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简而言之,通过《猫狗共处》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重要的道理:我们必须学会共处,尊重他人的差异,才能找到生活的真正意义。这本书在我心中种下了一颗种子,让我深思人际关系和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够读一读这本书,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狗猫读后感 篇3

狗猫鼠的读后感两篇

狗猫鼠的读后感篇一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狗猫鼠的读后感篇二

《狗·猫·鼠》是鲁迅先生的散文名篇,取自散文集《朝花夕拾》。

曾经因为读过鲁迅先生的《呐喊》《狂人日记》等一系列文章,折服于他的笔锋犀利,以及思想极为先知先觉,慢慢开始喜欢他的作品,后来通过网络引擎找到了这篇以物喻实的文章。

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命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如此地嬉笑怒骂,让“人”怎么还站得住,无怪乎先生说:“俯首甘为孺子牛”了。

初看题目,以为是三动物的故事呢,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章,不得不被他的“骂人术”倾倒。看写一个童年的故事,也不忘记“骂骂人”。先生就是先生啊,一只猫让先生如此地剖析得体无完肤,怎能不引起“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的痛恨呢?

小小的“鼠辈”本不值得喜爱,但因为有了猫的对比,却让我们感到了“鼠辈”其实也有它的可爱之处。怪不得现在有了可爱的小舒克老鼠,想来作者也是看了先生的“隐鼠”而受到的启发吧!

鲁迅先生在《狗·猫·鼠》里,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文章犀利的笔锋下,看似写猫,实则喻人,也充分的说明了,当时社会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富人不仁,老百姓却不敢反抗,鲁迅先生的革命思想在这讽刺中若有若无的展露。

勇敢的王子读后感系列


我们带来了一篇很不错的关于“勇敢的王子读后感”的文章值得一读,以下是我关于某个问题的一些探讨和思考供各位参考和借鉴。熟读之法,于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往往受益匪浅,心中拥有不少的想法。其实我们常常可以通过书写读后感来更好的记录我们阅读作品的感悟。

勇敢的王子读后感(篇1)

从前,有一个王子生性很勇敢。长大后他离开了王宫,周游世界。

在一个森林里王子遇到了一个巨人。巨人向王子挑战,王子凭他的勇敢和智慧战胜了巨人。后来,王子在一个王宫前看到了一个中了魔法的全身漆黑的少女,少女求王子救救她,她说只要王子在王宫里呆三夜,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一声不吭就可以救她了。王子想,只要我有足够的勇气,我什么都不怕。于是,王子呆在王宫里被魔鬼们折磨了整整三夜,硬是坚忍着一声没吭。勇敢的王子拯救了整个王宫,全身漆黑的少女也解除了魔法,变成了一个美少女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真佩服这个勇敢的王子。我们经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拐骗儿童的报道,我想,如果我遇到了坏人,我一定要向勇敢的王子那样,勇敢、沉着、冷静用智慧去战胜他。

勇敢的王子读后感

英俊的王子,是男孩子们追捧的偶像。他们勇敢、正义的品格,宛如夜空中一颗颗璀璨的明星,照亮孩子们的世界;又像一把把闪亮的宝剑,赐予每一个男孩子勇敢和力量。

勇敢的王子读后感(篇2)

英俊的王子,是男孩子们追捧的偶像。他们勇敢、正义的品格,宛如夜空中一颗颗璀璨的明星,照亮孩子们的世界;又像一把把闪亮的宝剑,赐予每一个男孩子勇敢和力量。

在一个皇宫里,住着一位王子,他非常勇敢。一天,他想去世界各地练练胆量,开开眼界。

他走着走着,来到一位巨人居住的地方,王子拿起一个大铁球向大树滚去,把大树给撞倒了。巨人知道小王子能把这棵树撞倒,感到非常吃惊,他说:小家伙,你真厉害呀。也许只有你才能帮我拿到生命树上的苹果生命果。那当然,世界上没有我做不到的事情。王子自信地说。可是你为什么要那苹果呢?因为我爱上了一个人,她说只有摘到生命果才能嫁给我。可是长生命之树的院子里有野兽看守,非常危险。王子说:我来试试吧。说完,王子就告别了巨人,去寻找生命之树。

王子终于来到一个奇异的花园。守在门口的野兽都睡着了,王子悄悄地到了树的旁边,拿到了苹果,然后交给了巨人,巨人把苹果交给爱人。他们俩终于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巨人这时才觉得王子的确很勇敢。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真佩服这个勇敢的王子。我们经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拐骗儿童的报道,我想,如果我遇到了坏人,我一定要向勇敢的王子那样,勇敢、沉着、冷静用智慧去战胜他。

勇敢的王子读后感(篇3)

讲的是一个王子来到了一个巨人家里,巨人让他去生命树上摘一个苹果,想要得到苹果,结果掉下悬崖摔死了。

王子又来到了一个王宫里,这个王宫被施了魔法,他在大厅里度过了三个晚上,每个晚上都受尽了魔鬼的折磨,又再楼梯上挥舞了三次剑,王宫得救了。

我想我们一定要勇敢,无论面对多大的困难,都不要退缩,要想办法解决

英俊的王子,是男孩子们追捧的偶像。他们勇敢、正义的品格,宛如夜空中一颗颗璀璨的明星,照亮孩子们的世界;又像一把把闪亮的宝剑,赐予每一个男孩子勇敢和力量。

在一个皇宫里,住着一位王子,他非常勇敢。一天,他想去世界各地练练胆量,开开眼界。

他走着走着,来到一位巨人居住的地方,王子拿起一个大铁球向大树滚去,把大树给撞倒了。巨人知道小王子能把这棵树撞倒,感到非常吃惊,他说:小家伙,你真厉害呀。也许只有你才能帮我拿到生命树上的苹果生命果。那当然,世界上没有我做不到的事情。王子自信地说。可是你为什么要那苹果呢?因为我爱上了一个人,她说只有摘到生命果才能嫁给我。可是长生命之树的院子里有野兽看守,非常危险。王子说:我来试试吧。说完,王子就告别了巨人,去寻找生命之树。

王子终于来到一个奇异的花园。守在门口的野兽都睡着了,王子悄悄地到了树的旁边,拿到了苹果,然后交给了巨人,巨人把苹果交给爱人。他们俩终于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巨人这时才觉得王子的确很勇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勇敢。

勇敢的王子读后感(篇4)

爸爸说,《小王子》是一部全世界阅读人数仅次于《圣经》的一本书籍。第一次听到和小王子有关的东西是说小王子很勇敢而且很有爱心......当时我在想,小王子是谁,他的心里埋藏了怎样动人的花。我喜欢他的语言,每一句都是温柔且富有想象。

书中描写了一个天真可爱、好奇心很强又活泼开朗的孩子。喜欢了解人类的语言,还喜欢灯夫那样点灯关灯,故事中的小王子是单纯的,好奇心强的,对什么事情都抱以认真的态度,什么事情都要问到底,从不在心里留下问号。好奇心很强的他特别有冒险精神,很勇敢。小王子的故事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孤独,什么是善良,什么是冷静。最重要的是小王子让我知道了男孩子要勇敢!小王子为了能够在死后回到自己的星球,继续追求他爱着的玫瑰花,他冒着生命危险,忍受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疼痛,实现自己的理想。我想说这就叫为梦想勇敢追求。

我非常喜欢小王子,我从小王子身上学到了一些很好的品质:对待学习要认真,不留问号,对待朋友要真诚,做事情要勇于承担责任。长大后我也想向小王子一样,做一个环球旅行家,去好多地方,认识很多朋友,而且我还希望所有人能向我一样快乐和幸福,勇敢追求自己的理想。

世上那么多人,契合自己的人总归是有的。如果还期待小王子那样的爱情,那么就是做好自己,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无畏的爱,像盲目一样的爱。如今的我们已阅人无数,看过几眼就能判断出对方和自己的契合度,我们欠缺的不是技巧而是勇气和承担,所以觉得对了就爱吧,仿佛从来没受过伤一样。

勇敢的王子读后感(篇5)

英俊的王子,是男孩子们追捧的偶像。他们勇敢、正义的品格,宛如夜空中一颗颗璀璨的明星,照亮孩子们的世界;又像一把把闪亮的宝剑,赐予每一个男孩子勇敢和力量。

在一个皇宫里,住着一位王子,他非常勇敢。一天,他想去世界各地练练胆量,开开眼界。

他走着走着,来到一位巨人居住的地方,王子拿起一个大铁球向大树滚去,把大树给撞倒了。巨人知道小王子能把这棵树撞倒,感到非常吃惊,他说:“小家伙,你真厉害呀!也许只有你才能帮我拿到生命树上的苹果――生命果。”“那当然,世界上没有我做不到的事情。”王子自信地说。“可是你为什么要那苹果呢?”“因为我爱上了一个人,她说只有摘到生命果才能嫁给我。可是长生命之树的院子里有野兽看守,非常危险。”王子说:“我来试试吧!”说完,王子就告别了巨人,去寻找生命之树。

王子终于来到一个奇异的花园。守在门口的野兽都睡着了,王子悄悄地到了树的旁边,拿到了苹果,然后交给了巨人,巨人把苹果交给爱人。他们俩终于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巨人这时才觉得王子的确很勇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勇敢。

勇敢的王子读后感(篇6)

勇敢的王子读后感(一)

我读了《勇敢的王子》这篇童话。

讲的是一个王子来到了一个巨人家里,巨人让他去生命树上摘一个苹果,想要得到苹果,结果掉下悬崖摔死了。

王子又来到了一个王宫里,这个王宫被施了魔法,他在大厅里度过了三个晚上,每个晚上都受尽了魔鬼的折磨,又再楼梯上挥舞了三次剑,王宫得救了。

我想我们一定要勇敢,无论面对多大的困难,都不要退缩,要想办法解决。

勇敢的王子读后感(二)

英俊的王子,是男孩子们追捧的偶像。他们勇敢、正义的品格,宛如夜空中一颗颗璀璨的明星,照亮孩子们的世界;又像一把把闪亮的宝剑,赐予每一个男孩子勇敢和力量。

在一个皇宫里,住着一位王子,他非常勇敢。一天,他想去世界各地练练胆量,开开眼界。

他走着走着,来到一位巨人居住的地方,王子拿起一个大铁球向大树滚去,把大树给撞倒了。巨人知道小王子能把这棵树撞倒,感到非常吃惊,他说:小家伙,你真厉害呀!也许只有你才能帮我拿到生命树上的苹果生命果。那当然,世界上没有我做不到的事情。王子自信地说。可是你为什么要那苹果呢?因为我爱上了一个人,她说只有摘到生命果才能嫁给我。可是长生命之树的院子里有野兽看守,非常危险。王子说:我来试试吧!说完,王子就告别了巨人,去寻找生命之树。

王子终于来到一个奇异的花园。守在门口的野兽都睡着了,王子悄悄地到了树的旁边,拿到了苹果,然后交给了巨人,巨人把苹果交给爱人。他们俩终于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巨人这时才觉得王子的确很勇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勇敢。

勇敢的王子读后感(三)

从前,有一个王子生性很勇敢。长大后他离开了王宫,周游世界。

在一个森林里王子遇到了一个巨人。巨人向王子挑战,王子凭他的勇敢和智慧战胜了巨人。后来,王子在一个王宫前看到了一个中了魔法的全身漆黑的少女,少女求王子救救她,她说只要王子在王宫里呆三夜,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一声不吭就可以救她了。王子想,只要我有足够的勇气,我什么都不怕!于是,王子呆在王宫里被魔鬼们折磨了整整三夜,硬是坚忍着一声没吭。勇敢的王子拯救了整个王宫,全身漆黑的少女也解除了魔法,变成了一个美少女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真佩服这个勇敢的王子。我们经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拐骗儿童的报道,我想,如果我遇到了坏人,我一定要向勇敢的王子那样,勇敢、沉着、冷静用智慧去战胜他。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系列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 篇1

读《生死疲劳》适逢春节。带着这本砖重的书去乡下奶奶家过节。如果无事可做,你可以到阁楼上读一段半,或者早上和鸭子一起下池塘,或者在乡村冬夜独特的寂静中读。七天后,你终于读完了这本大书。

《生死疲劳》从1950的高密县讲起,以千禧年为终点,莫言郑重地将土地放在记忆的丰碑前,对半个世纪的土地做出重述。书中最吸引我的是高密县的一株植物、一座山和一条水。今天在中国大陆上以极快的速度消失的其他场景总是最有可能唤起我的怀旧之情。

堆得老高的稻草,曲折蜿蜒的田埂,村边斑驳的老树,家门前的沟渠…小时候在农村生活的我对这些怀着“浓得化不开”的情感,而今却道时过境迁。我也曾回到我生长的小镇上,可是找不到一条走过的路,住过的庭院,爬过的老墙,认识的坟墓,更看不到一丛似曾相识的野菊花。 以前总是抱怨社会发展太慢,这个时候才觉得它的脚步太快了,现代城市的各种因素春风化雨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我的村庄改造得面目全非。

那是一样中规中矩的楼房,一样“灰不溜秋”的马路,一样高耸的路灯,一样的“千城一面”。

每个村庄都是卢浮宫,里面都有需要保存的珍宝。请不要说这是我不切实际的怀旧。你年轻的时候为什么还把银杏叶放在书页里?许多年后的一天,当枯叶漫不经心地落下时,你对生活没有什么新的认识吗?

一片银杏叶就像一个村庄,一个承载着无数乡愁的村庄。所以,每当我经过一个曾经生活过、现在覆盖一切的小镇时,我的心总是空荡荡的。虽然我也希望牵着幼儿的手走下一阶又一阶的青石板,带他去我曾经嬉戏过得田野里拾起遗落的稻穗,虽然我也渴望老得走不动的时候依旧能闻见池塘边飘过来的淡雅的金银花香气。

蓝脸上的题词是这样写的:从土地到土地的一切都将回归土地。生活中充满了沉重的轮回感,我们对乡村的记忆只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埋在黄土中。

我能做的就是祈祷过程越慢越好,越慢越好。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 篇2

莫言的《生死疲劳》是一部奇作,之所以说它“奇”,不仅仅表此刻它以中国古典小说传统的形式——章回体——来接撰这部洋洋百万言的著作,更是奇妙地结合了中国古人的六道轮回的宗教观和现代美洲作家的魔幻现实主义的笔法,将一部中国社会自解放以来的50年的漫长发展史,借地主西门闹及其死后相继轮回的驴、牛、猪、狗和猴的眼睛,以一种不一样寻常的艺术形式,一一呈现于我们的面前,读来既令人兴味盎然,又能使我们对半个世纪以来的中国历史有一个更为直观和清晰的认识,因而,不能不说这真是一部只可有一不可有二的奇作。

上个世纪的后半个世纪是中国社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一段不寻常的时期,五十年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可是弹指一挥间,但在充满苦难和传奇的近现代中国史上却又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其间该上演着多少人间悲喜剧,能够说,西门闹及其轮回后的变身历史,每一次都是充满着多灾多难和荒诞离奇的经历,他(它)的每一次死亡,都充满着忧伤和痛苦的气息,这些,都大大强化了全书的杯具气氛。譬如,靠勤劳起家又乐善好施的地主西门闹在解放后被当作反动代表遭人民“革命”而被枪毙,他的死后冤魂不散,在冷气森森的阎罗殿里鸣冤叫屈,得到的不是这另一个世界对他公正的评价和由衷的同情,他在阴间的悲惨遭遇,只会让人感慨身受不公正待遇的痛苦是无所遁逃于天地间,这一段描述的惨况让我自然联想起《聊斋志异》中的席方平的故事。

只是席方平最终还能否极泰来,终有正义之神为他伸张了正义,平息了冤屈,而我们可怜的西门闹生活在这个天翻地覆的时代里,恐怕就连阎王爷也对他爱莫能助,甚至助纣为虐般地将其不断戏弄,让他在为驴、为牛、为猪、为狗中继续体味世事的艰辛。西门驴虽风光驮县长,但最终却落了个折断前蹄而成废物的下场,并在58年的大饥荒中沦为一群灾民的口中美食;西门牛与合作化改造中冥顽不化的蓝脸相依为命,最终却惨死在时为蓝脸之子实为西门牛的前身西门闹之子蓝金龙的鞭下,更是让人有捶心之痛;西门猪的命运更是充满着戏剧性,从一只被人视为神奇的配种公猪到最终落荒而逃变身为一头与人为敌的野猪,人猪大战的过程既让人忍俊不禁,又不由得为人的残忍狡诈和滥杀生命而造成的野外生命的毁灭而悲哀;相比起这几个前身的生不逢时,西门狗生活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里,可谓正逢其时,但全书却转为对几个主要人物之间不幸的婚姻感情的描述,而西门狗正见证着这个让它矛盾并令它痛苦的故事过程,它成了以西门金龙为中心的几个主要家族间成员杯具命运的见证“狗”,读到这一段,颇让人产生生命无常的幻灭感。

至于西门猴,则继续着这个杯具的延续和结束。西门金龙在为母亲送葬时遭他的“政敌”、业已疯狂的洪泰岳炸死,他的情人,呼风唤雨的县委书记锒铛入狱,被判死缓;蓝解放爱美人而弃江山,他的结发妻子黄合作因癌症死亡,而他的情人之后自然就成了他继室的庞春苗也不幸遭遇车祸而亡;西门金龙的养子西门欢和她的女儿庞凤凰沦落为临街耍猴的乞丐,并且西门欢在与地痞流氓的冲突中死去,蓝开放在得知自我和他已不顾一切疯狂爱上的庞凤凰实际上乃是同宗兄妹后开枪自杀,庞凤凰则在生养下蓝开放的遗腹子(大头儿蓝千岁,实为西门闹的又一次轮回)后流尽了鲜血而死,全书就在这样一种大毁灭中结束。时代在浩浩荡荡地前进,社会在日新月异地发展,而以往的风流人物却或死亡,或沦落,这个完美的世界,这尘世的幸福,好像已不属于他们!

小说虽用的是中国传统小说的章回体,但在写法上却并非是传统写法的翻版,倒毋宁说更为西方化和现代化,环境和心理描述十分细腻,且两者常水乳交融般融合在一齐,构成极富诗情画意的情景交融的一幕。譬如作者对西门屯杏树环境的多次描述,对猪十六追月成王那一段极富诗意的描述,都在在显示了鬼才莫言的非凡笔力,给人留下赏心悦目的阅读享受和经久难忘的深刻印象,从中也能看出作者深厚的古典文学底蕴和有意吸取现代西方主流文学创作的多样化尝试,可谓中西结合的经典范本。

总之,这是一部以新异笔法和不一样寻常的视角,记录了半个世纪以来的中国社会波澜壮阔的发展史的具有史诗气质的巨著,我对它的服膺是毋庸置疑的。但我还是略有缺憾,我觉得全书的精华部分在西门闹轮回到驴、牛和猪的这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对应着解放后合作化改造和生产的全过程,从中我们能够看出我们国家在探索社会建设上所走的无数曲折和磨难,以及在这个荒诞岁月里种种人性的沦落或张扬。而在西门狗的部分,故事对应的时代是八十年代以来的改革开放时期,在这个社会大转变的十分时期,其实最能看出人性的沉沦与挣扎,看出官民之间、官商之间以及商民之间的千丝万缕、剪不断理还乱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看到这个社会大动荡中许多富有张力和冲击力的故事。然而,作者却陷入了描述一场忘年之恋的俗烂的故事中不能自拔,好像对复杂时世中人性、人情的把握仅有对性的描述才能得到保证似的,整个故事完全陷入了一场另一种形式的“风花雪月”中,并在这种风月中见证人的沉沦与毁灭,书中很多人物的杯具命运也不由稍显勉强。

这或许是时代太近,作家还不能及时审视我们正亲身经历的这个时代的本质,而只能舍本逐末,另辟蹊径,从较易把握的地方入手,以完成对这段历史和故事的记录不管怎样说,这是我们的遗憾,这也或许正是作者的遗憾。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 篇3

一轮明月,几缕月光,让莫言的话在宁静的夜晚,走进我的世界。此刻,我的灵魂,仿佛受到了生死的洗礼。

《生死疲劳》是莫言笔下幻觉现实主义的又一骄人之作。它冲破了宗教对文学的束缚,以大胆的思维讲述了西门屯的地主西门闹被枪毙后,几经转世成为驴、牛、猪、狗、猴、大头婴儿,以“动物之眼”看农民与土地关系变迁的故事,讲述了中国乡村50年的历史。

“我知道自己已经焦煳酥脆,只要轻轻一击,就会成为碎片。我听到从高高的大堂上,从那高高大堂上的辉煌烛光里,传下来阎王爷几近调侃的问话:‘西门闹,你还闹吗?

’”刚刚翻开《生死疲劳》这本书,里面西门闹对自己此刻状况细腻的描写和阎王爷极具诙谐幽默的话语,就深深的激起了我对这本书浓厚的阅读兴趣。同时,它也深深地启发了我: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有很多生动细腻的描写。

当我秉着一颗对这部作品十分的尊敬之心将它彻底读完时,我发现了这是一本“讲述农民”的书。整本书几乎都围绕着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

书中就有这样的两个主人公。一位是蓝脸,另一位是洪泰岳。蓝脸因坚持单干而拒接加入合作社,因此遭到了社会上对自己的巨大冲击,虽然过程十分痛苦,路程十分艰辛,但历史与结局证明他的坚持是对的。

而洪泰岳这个“忠”于国家的基层干部,伊始,紧随着错误的步伐,而光明时期却又顽固守旧,最终在抗争中死去。面对这两个似同非同的人物,作者深深地感慨“这是个性相似的两个人走了不同的方向,互为正负,合起来是一个人,像一枚硬币的两面。”

其实,作者这也是在告诉我们,无论处在了多么模糊而多变的环境中,都要学会擦亮自己的双眼,辩证世事的是非,清楚自己选择的错与对。只有这样,人生的追求才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即使过程艰难,也值得!

“生死疲劳”不是对生的过程充满厌倦,更不是害怕死去,而是对灵魂的追寻与死后对求生的执着。莫言用《生死疲劳》告诉了我,只有不断执着的追寻,才有“生”的希望!

生死疲劳读后感:朴素而又深刻

高中时期有幸看见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作家---莫言,在老师的推荐下,尝试着读了一下莫言的《生死疲劳》,开始时以为大作家所作应该会比较难懂,但读下来,莫言用着直白却又不失大家风范的文字,朴素而又深刻地揭示着一些生活现象,于是,越看越停不下来,沉浸在书里的世界。

书中主要是讲一个被冤死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又转生成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的种种感受,以及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解放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故事。**通过各种动物的眼睛,我们观察和体验了50多年来中国农村社会复杂嘈杂、苦难的转型历史。本书描写的情感可以说十分复杂,有人与牲畜的相惜之情,也有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相待。

而主人公作为另一种动物所发生和看到的故事,也让人感到真实,甚至引起内心的感动或遗憾。总的来说,这本书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对人性的深刻理解,是一部值得一读的名著。

其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本书的叙事手法,这本书采用了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的结合,首先以主角这个转生为不同动物的视觉,以第三人称的视角阐述着故事的大概,然后又以故事中的人物进行第一人称的叙述。这样的写作不仅让人耳目一新,也让人更加了解发生的事情以及每个人物不同的内心活动,从而看到一个丰富的心理世界。也许不是每个人的性格和思想都那么讨人喜欢,有的甚至会引起内心的愤怒和鄙视,但这些心理活动都是非常真实的,因为现实生活并不鲜见。

其次,书里的主角在经历了转生轮回之后,摆脱了他作为地主的颓败命运,让我看见了一个人大概只能在经历许多苦难才能真正成长。这本看似荒诞搞笑的书,揭示了旧地主时代农民的悲惨生活和人性的美丑。

虽然书本语言比较直白,但其结合着庞大的历史背景,所以也并不是所有故事都能一下子看明白。但这本书确实值得思考,感受每个人的魅力和不同时代的故事。

生死疲劳读后感:心情很激动

我终于把《生死疲劳》读完了,心情很激动,这么厚厚的一本书,每天读两小时左右,坚持了整整20天,书中那吊诡和磨砺真的让人百感交集。全文脉络清晰,语言流畅,思想自由,用动物的眼睛观察和体验农村改革。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是一部记实作品。

这真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富想象力的作家莫言的杰作。

书中有许多生动的片段。我读了之后偶尔会笑。比如,在小三和西门猪偷杏的过程中,莫言把尿滴在马力皮带上,回答说要给皮带降温。当然好笑归好归,这部**最打动人心的还是蓝脸的那种信念,那种自己命运自己作主的信念。这本书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人是他。我想除了动物的生动形象,只有蓝脸的形象被生动地描绘出来。也许他的固执和毅力打动了我。

他坚持在月光下工作,在我心里很高,那淳朴勤劳的农民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坚持也带来了精神上的胜利,土地承包给了家庭。不过我联想到我们现在的土地却因开发商无节制的开发而越来越少,真想说让土地适度开发吧,土地是农民的生命。

佛教说有六个轮回,主要是为了让我们善待他人,而莫言则把生死轮回融入**的创作之中,使整篇文章的结构一目了然。这点上我很佩服他的创作构想。莫言以其饱满的语言和生动的情节,将故事一一展现出来。他的想象力也让我吃惊,让读者看到了他一流家庭的才华。

他是当代作家,曾获诺贝尔文学奖,所以能读到他的**我感到非常幸运。

再说说我认为的缺点:莫言很会调侃,经常莫名其妙地插进:莫言在他某某书上说,我个人觉得有点不协调,我阅读讲究顺畅和全身心投入故事情节,被他这样一弄,我看得累,也许是我的品文境界没达到吧。

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我至今还没明白他为什么要加这样一些跟故事情节没多少关系的内容。再说说叙事者,突然变化之快,这个我是动物还是人要极力地去琢磨,特别是转成狗后,真是多变啊,本人这个笨拙的脑跟不上他的速度。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 篇4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著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

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

尤其是我们这些和莫言同龄的人,都会对此感同身受。莫言用荒诞的写作手法来叙述历史、社会、生活等庄严的事物,这一点都不强迫。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

庄严者何?它是对人类的诠释,对一个时代的诠释,对一段历史的诠释。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

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

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

/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

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

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可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

)“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

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莫言的作者,可以说这是因为小说叙事的必要性,使叙事更加灵活和精彩。

那么,作为读者的我,可以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能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这样一来,你荒谬的叙述在我们的读者心目中并不完美。我们只能希望莫言能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作品。

阅读后的第二点是猜测莫言大学肯定不是学中文,不是学文学,而是学畜牧的农学院。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

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

我的权利啊——

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

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可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

)“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

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莫言的作者,可以说这是因为小说叙事的必要性,使叙事更加灵活和精彩。

那么,作为读者的我,可以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能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这样一来,你荒谬的叙述在我们的读者心目中并不完美。我们只能希望莫言能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作品。

阅读后的第二点是猜测莫言大学肯定不是学中文,不是学文学,而是学畜牧的农学院。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

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

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的畜牧业就是让它们看世界,看世界,品味生活。

书中的叙述者在评论书中的莫言时说,他从来不是一个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

不过,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莫言应该是孔孟的**,至少是孔孟的粉丝。

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

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如此聪明,善于玩耍,他的狗是如此傲慢。在办公室里,当你听到走廊里有脚步声时,你能感觉到他的驴子是否在踢。

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回家,关上门,听到一些响声,怕是他的牛,用墙角顶门撞到了墙上。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

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

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

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弃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

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可以判断,莫言应该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可以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可以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可以知道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

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尸”盖“求”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

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

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知道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

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现在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

当然,我没有甩。

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

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

”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可以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知道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

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

不过,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合适。

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现在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

当然,我没有甩。

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可以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知道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

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

不过,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合适。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 篇5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市东北乡文化发展区大栏平安村,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亦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对于他,我们一定不会觉得陌生了,他写了很多著名的作品,今天我又读了他的**——《生死疲劳》。

《生死疲劳》这一本**讲述的是一个地主在土地改革时期被杀死,经过6次轮回终于转世成为了一个人的故事,阐明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道理,同时也说明了土地对于农民来说的重要性。

读了《生死疲劳》这一本**,我不禁思考:人类自出现以来,就一直在破坏这个世界,一直在破坏大自然的平衡。大自然是无私的。它养育我们。没有自然,我们就无法生存。没有土地,我们不能移动。甚至我们都不能出现。

可是对于大自然、对于土地的恩情,我们恩将仇报,残忍地破坏着大自然,终于我们遭到报应了,近年来土地沙漠化日益严重,火灾、洪灾、**、火山爆发、泥石流等天灾不断的发生,人类却一直抱怨着,但他们却没有认真地去思考,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多的灾祸?难道不是因为人类破坏了大自然的平衡吗?如果人类不破坏自然的平衡,那么怎么会发生这么多灾难呢?

说到底,罪魁祸首正是我们人类自己啊!

保护自然不仅是国家的事,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保护大自然能够体现出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所以我衷心希望大家都能注意保护自然,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点做起,永远不扔垃圾,保护我们的家园,永远不让它再次受到破坏。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 篇6

去年,当诺贝尔文学奖公布的时候,莫言,这个在此之前略显陌生的名字一时之间突然成了街谈巷议的对象。各大书店也将莫言的书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读莫言”仿佛变成了一种时尚,一种潮流。怀着满心的好奇,我拜读了莫言自我极力推荐的小说—《生死疲劳》。

“用魔幻般的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和现代融为一体”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们给予莫言的颁奖词,这句话在《生死疲劳》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故事讲述了建国初期山东高密一位善良的地主西门闹因土改蒙冤被击毙后其灵魂不服冤情,先大闹阎罗殿,后又分别投胎转世为驴、牛、猪、狗、猴、人,重新回到自我生活的土地,游走于阴阳两界,徘徊于人畜六道,冷眼旁观从土地改革开始到新世纪初为止,50多年间中国的历史变迁。记述了他与当年自我手下长工蓝脸一家发生在这片土地的故事。小说分别从动物(西门驴、西门猪、西门狗)和人(蓝解放、莫言)的视角描绘了新中国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大养其猪”、改革开放等重大历史事件以及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农民精神随时代变化的变化。

我认为小说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讲历史,一部分讲当代,两者都紧紧围绕土地这个主题展开。

第一部分最重要的主人公是蓝脸,他是一位朴实的农民,视土地如生命,倔强坚毅。当国家号召建立人民公社并强制进行土地公有化时,他宁死不入社,成为那时代中国唯一的单干户。即使被人们耻笑,遭到以书记老革命洪泰岳为代表的领导们的辱骂,他依旧我行我素,始终不肯让自我的一亩六分地公有。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土地!为的就是生存!在农民眼中,土地能长出粮食,土地能放养牛羊,土地就是一切!蓝脸不只是为了保护自我的土地不屈不挠地斗争着,更是在为自我的生存而斗争着。最终,历史证明了他的正确。莫言塑造了这样一个可敬可爱的农民形象正是对农民、对土地、对生命的讴歌。

小说的第二部分,当西门闹转世为狗后,故事的重心也发生了偏移。故事的主角由老一辈的蓝脸、洪泰岳、庞虎等人变成了他们的后代蓝解放、西门金龙、庞抗美、黄互助等人。主要讲述了孩子们长大成人,离开村子,离开土地进城后的故事。蓝解放当了县长娶了黄合作,本应在县里幸福地生活,但他遇到庞春苗,有了婚外情,迫于压力,不得不抛妻弃子,流落他乡。最终还是在家乡,在生他养他的土地上,得到了谅解。他回到了土地,心灵归于平静。土地在那里之于农民们又有了更深的含意,不仅仅仅是物质的供给,更是一种精神的栖息、归宿。

小说中有一段情节很值得回味。当初大地主西门闹的儿子西门金龙依靠他的聪明伶俐,审时度势,从一个地主坏份子一步步发展成村干部,改革开放后更是成为大企业家。此时他看准商机,准备在农村开发旅游中心,建立一个体验村。这会让农民获得经济效益,但会占用土地。这实际上就是让农民放下锄头,走出耕地,换一种生产模式,换一种经济来源。这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但对于习惯农耕的农民,却是一种天翻地覆的变化。新的方式与旧的习惯就构成了强烈的冲突。小说中的老革命洪泰岳率领一帮老农民反对这个计划,最终自我背着炸药与西门金龙同归于尽。农民为了捍卫自我的土地,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首壮歌。可是,他们没能挡住时代的洪流,旅游业开发了起来,最终依然失去了土地。我想,这是值得惋惜的。另一位寻根文学的大家贾平凹创作的《秦腔》也反映了新时代大浪潮对于农村、农民、土地的冲击,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贾平凹说:“如果你静下心来慢慢读《秦腔》,能体会到我的忧伤。”好的文学作品总是打动作者自我的,我想莫言写到那里心中也应充满忧伤。

书中的蓝脸等人代表着千千万万的农民,他们对于土地有着永不磨灭的深厚感情,就如儿子对于母亲一般。可是,无论在过去还是此刻,总有诸如土地改革,土地开发等事件破坏着农民对土地的依存关系。作者对这种伤害农民的行为,表达了既愤怒又无奈复杂感情。他期望农民的利益得到保护,他期望农民的心不在流血。

蓝脸最终跳进了他自我的地上的墓圹里,他的老掌柜,西门闹(狗)伴随着他,他的儿子在墓里倒上麦子、绿豆、谷子等粮食,他永远地长眠在他自我的地下。我想,他墓上刻的墓志铭最能表达本书的主题: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精]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11篇


经过搜索和整理,杂文852小编为大家呈上“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阅读传记,还可以沐浴伟人们的光辉。换言之,就是将其当作自己的“榜样”,这个时候不妨动笔把自己的心得收获写进读后感里。对于读后感的书写,让我们能够更清晰的去了解文中作者的思想表达情感。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你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建议你将其保存下来!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一篇文章《狗·猫·鼠》,文章讲了鲁迅先生是个仇猫的人和鲁迅先生仇猫的原因,还讲了鲁迅先生与猫的故事。

有人说鲁迅是仇猫的,以此来辱骂鲁迅先生是狗,因为广告上有句话说狗是仇猫的,说起鲁迅先生仇猫的原因,鲁迅先生认为猫有着向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猫虽然和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不知如果猫和狮虎同样的体态他又会有什么样的表情。文章还讲述了鲁迅先生与猫的故事如祖母给鲁迅讲黑猫的故事,讲猫是老虎的师傅。有一天晚上,鲁迅在大桂树下跟祖母玩儿,忽然,大桂树上沙沙得有趾爪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使的祖母讲猫的故事。而鲁迅最恨猫是因为他误会猫杀害了他的隐鼠。

我也不喜欢猫,因为猫是一种势利的动物,如果你富有,能给他好吃的,他就在你家呆着,如果你无法给他好吃的,他就离开你,猫有点像我们说的小人,所以我也不喜欢猫。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篇2)

“杨柳阴阴细雨晴,残花落尽见流莺。”我想出自《春兴》的这句诗的意境大概与鲁迅《朝花夕拾》中的回忆与思考相符合吧。

《朝花夕拾》收录了鲁迅先生的10篇现代回忆散文,记述了他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虽然都是回忆文章,但都反映着当时社会都斗争的痕迹,在夹述夹义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讽刺与抨击。十篇文章包括:《狗·猫·鼠》、《阿长与》、《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琐记》、《藤野先生》、《范爱农》。前面7篇文章,记述了鲁迅儿童时期在故乡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当时的人情世态和社会风貌。分别嘲讽了散布“流言”的“正人君子”;对长妈妈真诚的怀念;尖锐的抨击了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指出强制的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描述了百草园中得到的乐趣与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山海经>

鲁迅先生用细腻而娴熟的文学手法把叙述、描写、抒情、议论有序的混为一体,充满了诗情画意。文章语言简练、清晰、朴实,亲切感人。鲁迅特别擅长于描摹人物的神情心态,寥寥几笔就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惟妙惟肖。让我们读后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文章妙趣横身,如在《狗·猫·鼠》中串入德国童话猫与狗成仇的故事和日本的“猫婆”,中国的“猫鬼”,《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加入“美女蛇”的传说等等,都增添了阅读的趣味。

品读了鲁迅的文章,我觉得豁达开朗。也开始慢慢的回忆、回忆,同先生一样开始追寻与思索对过去,对未来,对人生的思考与感悟。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篇3)

朝花夕拾猫狗鼠读后感

1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2读后感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自然段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篇4)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一)

鲁迅先生的文笔一向是很犀利的,像一支支锋锐的标枪,总能准确无误的刺入当时昏庸无能的执政者的咽喉。《狗·猫·鼠》正是这样一篇文章。

文中对“狗”的描述不多,暗讽了目光短浅又自以为是的人,却用了大幅笔墨描述了猫和鼠。猫性情残忍,喜欢捉弄折磨弱者,虽与狮虎同类,却又带着让人恶心的媚态,猫自己要是身材再高大些,还不知道会怎样的狂妄。这种隐喻的手法暗讽当时反动文人的丑恶嘴脸,入木三分。鲁迅先生仇猫的理由最初很简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真正让他恨起这些猫,是因为他最爱的隐鼠被猫吃掉了。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对鼠的描写也十分有趣,特别是用“老鼠数铜钱”来描述老鼠遇到敌人的绝望和惊恐,体现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过人的洞察能力。那些跳梁的`大老鼠显然是让人厌恶的,它们有损无益,只会破坏和偷窃,而猫呢,虽是饲养着的,却吃饭不管事,而且大多声张虚势,本事不足。隐鼠倒是个有趣无害的小东西,它弱小可爱,喜欢“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却“慰情聊胜无”,给鲁迅带来了有关“墨猴”的遐想与快乐。尽管作者后来知道了隐鼠并不是被猫给吃了,但他还是讨厌猫。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

鲁迅先生一身正气,但他所处的年代黑暗、腐朽、不平等,他用笔作为标枪,用力投中一切黑暗腐朽、麻木不仁的现实。《狗·猫·鼠》这篇文章生动有趣,却饱含深意,足以让当年所谓的“狗、猫、鼠”们无地自容!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二)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算清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三)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篇5)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算清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篇6)

闲暇之余,我翻开了一本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读了第一篇《狗、猫、鼠》,文中有很多段落我晦涩难懂,但是我对这篇文章细细品读后,觉得文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义,文中通过描写猫、狗及隐鼠的一些性情等事例的描述,来比喻人际关系,令我深深的回味。

鲁迅先生以简洁的语言,细致的描写,生动的比喻,把猫与狗、鼠之间的敌对关系委婉地表达出来。这篇文章处处充斥着鲁迅先生对猫残忍态度的厌恶,对隐鼠的可怜,对狗的忠诚。

鲁迅先生在文中说起仇猫的原因“一、他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有捉住,捉住,有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这让我想到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抓住别人的错误或者弱点不放,不弄点什么事情出来就不会罢休,或者躲在角落里偷笑,从来不会去帮助改正,恨不得把人一棒槌打死。

鲁迅先生还引用了狗猫结仇来嘲讽那些无中生有的言论。这令我想起了当今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以及被贬低的正义,对此,我感到我们这一代肩负着重大使命,因为我们的对手素质如猫般强大残暴。

合上书,心中思绪万千,感到受益匪浅,明白了一些做人的道理,突然感到好痛快,或许,这才是这篇文章的独特魅力吧!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篇7)

朝花夕拾读后感之《狗猫鼠》

鲁迅不是在写动画片,而是按照他一贯的笑骂讽刺风格,无情地讽刺和鞭挞一些丑恶的人。尤其是对具有类似于猫这样的“对弱者尽情折磨”、“到处嗥叫”、时而又“一副媚态”等特性的伪君子和**的憎恶。

就像丛林中有狮子、老虎、狼等野兽一样,人类社会也会有恶棍。恶棍的**一目了然。但是,恶者总会有一批追随者和**,他们打着公正的旗号为恶者洗地、张目并摇旗呐喊,好从中分一杯羹,猫的形象就是他们最真实的写照。

鲁迅对这类人的批评可谓精辟。我希望这类人能读到鲁迅先生的文章,发现自己的良知。

读朝花夕拾之《无常》有感

按照迷信的说法,世界上存在各种各样的生命形态,如来佛祖说:天地人神鬼,毛羽麟角昆;神、佛、仙、怪、鬼、精、灵,魑、魅、魍、魉、魂、魄、魔;唱戏的行当也分成“生旦净末丑,神仙老虎狗”,看来人和动物以及妖魔鬼怪都差不多,无论哪个部落,构成和关系都大同小异。人的世界分为三大流派,鬼神世界也有自己的地位。

阴间有小气鬼,阳间有吝啬人。所有的神怪其实都是人类的夸张和变形。

鲁迅见识了太多太多所谓的正人君子,对他们的嘴脸厌恶至极,相比之下,他反而更喜欢有点人情味的鬼——无常。公道、无私、甚至有点善良和人情味,这已经让见惯了国民劣根性的鲁迅欣赏至极了。

当然鲁迅不相信有鬼,也不可能喜欢无常,只是借此来讽刺伪君子,只是希望人与人之间以诚相待,互相帮助互相爱护而已。大家都做个好人,不亦乐乎。

提示:作文是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体现。写作水平的提高不可能一蹴而就。它要求学生积累知识,提高阅读效率。

离不开平时对身边事物的观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外,更应该了解外面的世界,细心的观察,认真的思考,勤快的练习,对作文水平的提高很有帮助。

相信你在看完本文后有所收获。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篇8)

《朝花夕拾狗猫鼠》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小品文。这篇文章描写了一个小男孩在乡村的生活中所看到、听到、感受到的事情,通过这个孩子的视角,描绘了乡村的日常生活、风俗习惯和人们的性格特点,同时也捕捉到了人所共有的情感和欲望。

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他有着童真童趣,对身边的世界充满了好奇。他在家里、街头、田野上都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动物,那些浑身长着细毛、有着尾巴大耳朵的生物给他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他在看到一只萝卜时,自然而然的想到了一只老鼠,就开始了他的捉老鼠之旅;他在场上看到了一只只小狗,立即就想到训练他们,成为村里顶尖的猎狗。这些动物与他之间的互动,既是一种游戏,又是一种生活状态。这种状态似乎是万物之中的常态,与日常生活不可分离。

《朝花夕拾狗猫鼠》的文字简单明了,但却十分生动。文章中的详细描写让读者仿佛也置身于当时的场景之中,感受到了那种生活的真实感。通过这篇小品文,鲁迅先生描绘了一幅充满童趣的乡村生活画卷,也折射出了当时的社会生活状态。

在这幅画卷中,我们可以看到乡村中人们之间和睦相处的情景,邻里之间常常互相关心,照顾。小男孩的奶奶为他缝制着新衣服,而村里的大叔大婶们也总是很热情接待他。这种乡村生活中的温馨与和谐,似乎已经随着时代的变迁而逐渐消失。

此外,小男孩追捉老鼠、训练狗狗等等,也展现出了人类普遍的欲望和情感。人们总是希望通过某些方式获得快乐。《朝花夕拾狗猫鼠》中的小男孩则是通过与动物的互动,获得了一种独特的快乐。而这种快乐与我们在现代社会中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快乐似乎并无不同。

通过《朝花夕拾狗猫鼠》这篇小品文,我们可以看到鲁迅先生对于乡村生活的一份留恋,也看到了他对于人类普遍欲望的探讨,这篇小品文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相信随着我们对于这篇文章的不断探讨解读,我们也能够更好地理解这篇经典之作,在鲁迅先生的文字之中汲取到更加深刻的人生道理。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篇9)

童年的风,吹来朵朵祥云;童年的云,化作新春的雨;童年的雨,滋润春生的花;童年的花,伴我暮看晚霞。《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这本书不但是鲁迅的散文集,而且是一本看似轻,实则重的回忆录,它记录了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

鲁迅在书中也表达了一种深层的思想――对封建旧俗及文化深刻的揭露,讽刺和批判。这十篇散文写于鲁迅离开中山大学时的一段时光,散文的小引中说到,之所以改名为《朝花夕拾》是因为带露折花,色香自然好得多,可鲁迅心中的离奇和芜杂还不能即刻幻化,变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者他日仰看流星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

这十篇散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那篇《狗·猫·鼠》,散文中鲁迅追忆儿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惨遭摧残的经历。作者取“猫”为典型,尖锐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用辛辣的语言抨击了这类人媚态的“猫”式的丑恶嘴脸。在这篇散文中鲁迅用童话故事比拟现实,借小故事讽刺敌人,幽默调侃不乏辛辣犀利。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可以看出鲁迅的童年虽有很多趣事,但却并不好过,不过却时时刻刻充满着回忆,正因为这些回忆才使鲁迅写出了这本著作。鲁迅的文章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用现实主义手法描绘那些草木般无声地产生,无声地消失,而在形式上却取得是更多常见的普通的典型事例。

在鲁迅身上,我看到了一个勇往直前的革命家,透过童年的琐事,看见了字里行间隐藏的革命精神,国家的强盛正需要这样用青春年华换来的无价的革命情怀,虽然现在改革已经胜利,但鲁迅的精神永远刻在我们心中,永垂不朽!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篇10)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2.

《狗·猫·鼠》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我不了解鲁迅先生的写作背景,就不详细解释这一点了)。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篇11)

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当初的文章是极有思维的,这题中的猫鼠狗天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状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己的“仇猫”。

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灵巧,实则隐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唤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凡是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纵情摆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痛处,必是会就想尽方法缓缓地折磨别人,自己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痛。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凑合猫自有一套措施。开端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一一推广,以至后来猫都素来不濒临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立场已是明白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容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学”还轩昂的大鼠是毅然不同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仿佛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悉是长妈妈所谓,然而,先生和猫之间的抵触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细细咀嚼,先生所言的狗鼠猫,其实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三类人。先生用极其细腻的'笔法刻画了这三个阶层,先生正是以笔为枪,鞭挞了那个时代的“名人”,表达了自己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撑,而那些“名人”各种媚态,对弱者的各种折磨,先生也不屑一顾!

先生的文章或许我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但是却能深切的感想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舌战斗着,抢救着气息奄奄的中华民族。

向先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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