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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的读后感

关于弟子规的读后感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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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弟子规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3篇)。

关于弟子规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有关于弟子规的读后感800字

范文一

《弟子规》是清代学者李毓秀写的蒙学名篇,是人们的生活规范,依据中国大思想家孔子的教诲编写成,是儒家的基础,人性的基础。

《弟子规》分成孝悌、谨信、亲仁、学文等篇章,三字一句,便于背诵。“弟子”就是学生,而“规”就是规矩的意思,这本书句句讲的都是为人处世的规范。

《弟子规》首先教导我们要做一个有孝心的人,要孝敬父母。例如“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

《弟子规》教导我们要做一个谨信的人。要勤勉谨慎,做到“朝起早,夜眠迟。”因为“老易至,惜此时”,要养成好的卫生习惯“晨必盥、兼漱口。便溺回、辄净手”,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勿箕踞、勿摇髀”。要言而有信“凡出言,信为先”,但是不可以轻易地胡乱答应别人“事非宜、勿轻诺”。不和别人比吃比穿,而是要和别人比品德才学,才学不如人,就要多加努力,“唯德学、唯才艺、不如人、当自砺。若衣服、若饮食、不如人、勿生戚”。

《弟子规》教导我们要泛爱众人,要亲仁,因为所有的人类都是同在一个蓝天下,同居一个地球村,“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要想取得名望,就要靠自己良好的行为去积累,因为世人看重的不是外在的相貌,而是内在的品质“行高者、名自高。人所重、非貌高”

《弟子规》教导我们若有余力,便去学文。还教了很多读书的方法,“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我读书时常常不能做到专心致志,还喜欢读了一半就去翻阅其他的书籍。

《弟子规》是我们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有着取之不尽的宝贵思想,能够陶冶心灵,提高智慧,使我们懂得做人之道,养成良好习惯。

范文二

因为院系举办《弟子规》演讲比赛,我接触到《弟子规》这本书,通过对《弟子规》的学习,让我感触良多,尤其是对“孝”的理解。我认为学习《弟子规》应该把《弟子规》的'真谛贯彻到实际生活中,落实到一言一行中。

《弟子规》开篇中这样教育我们: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首孝悌”从中可以看出“孝”对于一个人来讲是很重要的。古语有云:“百善孝为先”。一个人如果连对他有生养之恩的父母都不能尊敬的话,那么这个人就丧失了做人的根本。可是到底要怎样做才算是“孝”呢?

在现代社会,人们往往总是在忙碌的追求自己的目标,对房子、车子的追求热衷竟让我们忘记了孤孤单单在家里惦记着我们的父母。

曾经在电视上看到一则公益广告:老人一人在家,子女告诉家里的老人要回家吃饭,老人开开心心的准备了一桌好菜,耐心地等待子女们的到来,可是老人左等右等,都等到睡着了,醒来时,屋子里冷冷清清的,只有老人一人,正在这时,电话铃响了,是老人子女的,他们告诉老人不回来了,在电话中老人的孙女叫了老人一声奶奶,老人心里有些安慰,正准备和孙女说话时,电话挂断了,老人很失望很无奈地说了句:你们都忙。

看到此情此景,我的内心震撼了,有人曾说过:人越老越害怕孤独。你让你家中的老人孤独了吗?一个再华丽的房子没有家人,那只是一个房子不能称之为家;一个有家人的房子,即使房子再破旧那也是家。老人要的不是金钱不是住华丽的房子,而是一个有家人的家。老人为子女倾其所有,而老人的希望只是子女能多多陪陪他们,多关心关心他们,能在一起享受人世间最平常天伦之乐。

随着我们渐渐长大,我们的父母不在年轻,当你拎着大包小包东西回家时,爸爸妈妈都会显得异常激动、开心,可是他们的激动、开心并不是因为你拎了那么多的东西,而仅仅只是因为你,因为你回来看他们了。

或许作为学生的同学们会说,现在我们还是学生,这对我们来讲还是很遥远的。真的遥远吗?一点也不遥远。我想问一句:身为学生的我们,除了向父母要钱,你一个月还会打多少次电话回家问候父母,问候家里的一切呢?不要省几块钱的电话费,不要以为父母并不在意这些,要知道在你特地打电话回家关心他们时,他们是很欣慰的。只是我们不懂,所以往往就吝啬了关心父母的话。你还在等什么,马上拿起自己的手机给自己的爸爸妈妈打个电话吧。

孝,并不是要让你为父母做上什么惊人动地的事,实际上最平常最基本的关心、问候又何尝不是孝道的表现呢?“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人世间最遗憾的事。虽然我们不能像《弟子规》书中写的那样“冬则温,夏则清,晨则省,昏则定”孝敬父母,但起码不要让这样的遗憾一而再再而三发生。

关于弟子规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范文一

《弟子规》是清朝康熙年秀才李毓秀所著,它仿《三字经》体例,三言成语,名句叠韵的形式为古代为人子弟在家、出外、待人接物、求学敬师规范,由《论语》《孟子》《礼记》《孝经》和朱熹语录编纂而成,今天读来仍然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当今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和古代的社会环境不能同日而语,读《弟子规》我想在现实和传统之间有没有一个承继关系?中国有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讲得最多是一个“育人”的问题,所谓至乐莫如育人,怎样教育人,怎样增加修养,做一个完善的人?这是我们应从传统中继承和发扬的。在物质丰富、科技发展的现实环境下,很多人在精神上已没有依托,往往在纷繁的生活中迷失了自己,失去了指导原则,而在《弟子规》中所提到的做人的总纲“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而有余力,则以学文”的教诲,以此成为做人的原则,那么我们在工作和学习时,就能加深自己的修养,在物质社会的时代不迷失,不动摇,时时保持清醒,和谐和同事之间、领导之间、亲人之间、朋友之间以及陌生人之间的关系,进而和谐整个社会成员的关系,那么共建和谐社会就不会是一句空话。

《弟子规》中讲到日常起居、待人接物、外出求学等方方面面的行为标准和作人准则,提倡正人先正心。我从中深刻领悟,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从而反省自己的不足之处,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养成良好的'习惯,严以对已,宽以待人,积极融入到团队当中,要尊重领导,认真完成领导所交待的各项任务,忠于职守,互相帮助,协作共事,作为服务窗口工作,要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礼貌待人,微笑服务,做到百问不厌,应保持坦诚、公正、客观的态度对人对事,并且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效率。

《弟子规》对和谐家庭也是有着重要的意义。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每个细胞的健康才能保证社会机体的健康,其中“二十四孝亲图”在感化人的同时,也教会我们应该怎样孝敬父母,怎样对待亲人,也让我们思考在当今社会怎样去实现传统文化的价值,试想,如果一个连父母长辈都不尊重、孝敬的人,一个丧失了做人最基本的伦理道德的人,如何能对别人以礼相待?这样的人能否让人信服与尊重?

《弟子规》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教材,我们要从中领悟其精华,发扬中华美德,做一个完善的知礼仪、知廉耻、知谦虚、知恭敬、知忠厚的人。这样,在我们继承传统,发扬传统中,才能体现其价值。

范文二

最近读了一本叫做弟子规的书,使我渐渐感悟了《弟子规》的意思。我这才发现,原来做人也有许多规则,因此,想做一个受人敬重的人就得有规有矩,有礼貌,尊老爱幼,守信用。我就说一说我读后的感受吧!

首先是〈入则孝〉,这里主要是教育我们要孝顺父母、亲人。他们所说的,所做的都是为了我们好,所以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听从他们的教诲。还有就是,不管他们爱不爱我们,我们都要用自己的真心去爱他们。因为,毕竟是他们生下了我们,养大了我们,我们总不能忘记养育之恩吧?更何况弟子规里面也有写到

“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它的意思是:不管父母、亲人爱不爱你,你都要尽你做人的孝道,尊敬父母、亲人。

【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

因为有爱 所以你的生活就充满阳光

阳光洒在公路上,公车缓缓的靠站停下。被华丽的服饰裹着的人们,手上大包小包的簇拥上车。可怜的小妹妹却被挤得离车门一点一点远去,最后终于上了车,一个阿姨让了座埋头走了。接踵而来的大叔,满脸躺着汗水,略喘息着。行李没有空位放,无奈的一声轻叹。抱着孩子的妈妈靠着座位,身体伴随车的惯性倾斜着,然而抱着孩子的双手姿势还保持着,宝宝依旧在手中静静的睡着。车门正要关闭,最后上来的是那位可怜的老奶奶,佝偻的身体,伸出一只干瘪了的手拍着车门。门始终再次打开,老奶奶只好站在靠前门的阶梯处。端详了一下双鬓,一直凝视着玻璃外面的世界~~~~~

车上座无虚席。连谈笑声也只存在过去。车开了,是那么缓慢而显得沉重。

冰凉的空气萦绕在我们的身边。是金钱蒙蔽了双眼,是欺骗历练出冰冷的心,还是社会的风气笼罩了灰蒙蒙的世界?

黑夜,被繁华的城市点缀得灿烂迷人,也许某些人正在陶醉~~~~~而有些东西却悄无声息的失去着。我们一起仰望这一片属于我们的天空。我们需要更多的互动,来交流彼此的心扉。我们需要那一抹温柔的微笑,来包容对方。我们需要伸出每一双手编织美丽了未来!让爱伫立在心中

我已经知道做人、做事的道理了,可光知道还不行,还要学会做。怎么才能做呢?学知识。怎么学呢?学习可分为直接学习和间接学习,我们可学别人的,别人的也不一定全对,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该学的学,不该学就不学。我觉得《弟子规》对我们的一生都会有帮助,我会时时刻刻用这本书来鞭策自己的

关于弟子规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弟子规》读后感一:

《弟子规》是清朝康熙时山西绛州人李毓秀所作.全书以《论语·学而》中的“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开篇,以三字韵语的文字形式,教人应该怎样待人处世.

虽为古文,但作者最初的立意对象为受训的儿童,故而字意简单,读起来并不费劲,加之在网上查到杨淑芬老师的讲解,使我对整篇文件的思想有了一个浅显的认识.全文以人的品性修养为根本,教育一个人从小到大应该刻尽的本份和不应逾越的界尺,虽然觉得有些古板,但字里行间的劝叫,如明镜般映照出我与文中教诲的德行的格格不入,随之而来的是我对人生的迷惑和无助:我究竟应该怎样活着?

在读大学的时候,对儒家思想产生过浓厚的兴趣,在并不深入的学习过程中,发自内心的感慨古人的智慧,之乎者也中深藏着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和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伦理道德.但是,近代一百多年的社会动荡和西方文明的交融,使得原本清晰的文化脉络渐渐模糊,尤其是肃清全社会价值取向的若干次运动,更是雪上加霜.或许,对共产主义和建国领袖的崇拜支撑了上一代人的精神体系,到了我们这一代,原有的价值体系彻底崩溃,物资的充沛更加彰显精神的苍白,我们是文化缺失和精神贫乏的时代的产物,从何而开为何而去,我们没有信仰,却渴望信仰,我们对新的旧的道德标准都报以怀疑的态度,不屑于权威,却又迷失在追求的过程中.

或许会有人笑我矫情,自己的事情都管不好,还去管这些似是而非的东西.但是,这样的迷茫会影响我们的价值取向.偏激的、散漫的或者是愤世嫉俗的内心反映出来的正是我们自由主义.

看《弟子规》,觉得以前的人挺幸福的,一出生就已经有一套社会认可的道德范本,遵循着约束着,在短短的光阴中,总有被主流思想认可的圣贤书指引着,不管对个人发展是好是坏,但至少不会迷茫无助.一个人有一生都为之坚持的信仰,就算他资质驽钝,依然会有所成就的.

细读《弟子规》,发现其中的道理看似小,却是我们最无知和薄弱的地方.古人训诫做人要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关怀朋友,都因为心怀感恩,正因为感恩,所以对人对物多了虔诚的敬仰之心,尊敬发至内心,而后谦虚谨慎的做人.时下太多如我一般的年轻人,强势的自我,对人对物都少了一份感恩之心,目空一切而后标新立异,自由散漫而后无法无天.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对照《弟子规》,发现,陋习多的不是一点,而是全部.欣喜,此书再次开启我的.启蒙教育,内审自我价值观,批判的接收古人为人处事的道理.

《弟子规》读后感二:

最近读了一本叫做弟子规的书,使我渐渐感悟了《弟子规》的意思。我这才发现,原来做人也有许多规则,因此,想做一个受人敬重的人就得有规有矩,有礼貌,尊老爱幼,守信用。我就说一说我读后的感受吧!

首先是〈入则孝〉,这里主要是教育我们要孝顺父母、亲人。他们所说的,所做的都是为了我们好,所以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听从他们的教诲。还有就是,不管他们爱不爱我们,我们都要用自己的真心去爱他们。因为,毕竟是他们生下了我们,养大了我们,我们总不能忘记养育之恩吧?更何况弟子规里面也有写到

“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它的意思是:不管父母、亲人爱不爱你,你都要尽你做人的孝道,尊敬父母、亲人。

其次是〈出则弟〉,它是教我们怎么和别人相处的。比如“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意思是:兄弟朋友要互相尊敬,要和睦,如果不和睦,父母就要为你们操心,和睦,就少了父母亲的一份担忧,就等于是孝敬父母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和兄弟姐妹们和谐相处,这样我们的父母看了才会从心里面为我们感到高兴,我们也会因此更快乐的。

〈谨〉,我们生活中做什么事,时时刻刻都要谨慎。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穿衣服要系钮扣,要整洁,还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喝酒要适量,不要喝醉了,否则容易被别人“说闲话”。尤其是不应该在背后谈论人家的长短,这样是不好的,也是不道德的。

人不要自私,要大方,不计较小事,这样人也会变得很快乐。

仁,代表仁慈、亲仁。对外人仁慈,对亲人仁慈,对朋友仁慈,对同事仁慈……现在什么人都有,但有几个是做到“仁”的?俗话说的好,人无完人吗!只要我们尽量做好自己应做的,至于别人怎么说,那就是他们的事情了!

我已经知道做人、做事的道理了,可光知道还不行,还要学会做。怎么才能做呢?学知识。怎么学呢?学习可分为直接学习和间接学习,我们可学别人的,别人的也不一定全对,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该学的学,不该学就不学。我觉得《弟子规》对我们的一生都会有帮助,我会时时刻刻用这本书来鞭策自己的《弟子规》这本书是少儿诵读经典之一,是古代圣贤的智慧结晶,它以无尽的思想光辉指引人们在茫茫的历史长河中前进,是教育子弟养成忠厚家风的最佳读物。若能认真地阅读《弟子规》,真正了解《弟子规》中的含义,它将会使你受益非浅。以下是我阅读此书后的点滴体会。

人生在世,品行不是天生的,它须在幼小的时候开始培养。《弟子规》中要求我们先端正品德。其中包括孝、悌、礼、仁、忠等。在做到这些后,它又教了我们一些学习方法,不但要认真学,还要实践,这样才能真正地读好书,成为有用之才。我读完《弟子规》后,再衡量一下自己的品行,确实有一定的差距。

在孝方面,现在想起自己的过去,虽然没有做过对父母不住的大事,但对他们也没有尽过多少孝心,反而他们对我千衣百顺,照顾到家,我想得到的东西,想方设法地满足我。父母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觉得应该的,有时,父母过于关心自己,哆嗦了几句,反而责骂他们,讨厌他们,那多不应该啊!我的兄弟姊妹较多,经常不顾及父母的感受,因为一些小问题而争执,在一旁的父母看见了,多难过呀。现在自己既为人子女,又为人父母,该做些什么呢?一方面,作为子女,应按《弟子规》所讲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最起码做到这些,才能对得住苦养自己成|人的父母。另一方面,自己作为孩子的母亲,应正确引导子女诵读《弟子规》,让他们慢慢品出其中的真谛,潜移默化,从小养成良好的品行,为日后健康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这也是作为父母最大的收益。

另外,我对书中提到的“宽为限,紧用功。工夫到,滞塞通。心有疑,随札记。就人问,求确意。”这几句话,感触最深,亦是受益非浅的。因为这几点也是我在学习和工作中做得最不足的地方。如有时领导布置做的工作,总是拖拖拉拉,不到最后一刻都不想去做,就算做,也是马马虎虎的。有时遇到不懂的问题,不但没有记录下来,深入研究或查阅资料,而且也没有虚心向别人请教,含糊了事。这两种错误都是我经常犯的,这样的工作效率通常不高,甚至被领导批评。在读过了《弟子规》后,我终于明白了我的缺点所在,若今后能按照它上面所说的去做,相信我的工作效率会更上一层楼。

我想,一个人活着就要讲点道德,有点品位,这才赢得别人的赏识。而《弟子规》中所讲的道理,正是教人伦理纲常的最基本的常识。今后,我还会深入内心地反复读诵《弟子规》,从中学会做人处事的道理,真正孕育出正人君子的品行。这样既可打造健康、和谐社会,也可提升自己的修养,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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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繁星春水的读后感如何写3篇


关于繁星春水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导语:如果问世界上最大的爱是什么?我会说那莫过于纯洁的母爱。冰心的这部著作是以“母爱、童真、自然”为核心来抒写的,在她看来母爱是浩瀚而无边,伟大兼博大的。

读繁星春水有感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冰心奶奶的一本书:《繁星春水》,这本是冰心奶奶22岁时出的书。

没有花季时的躁动与不安,磨去了尖刻的棱角,依旧是热情如火的岁月,却平添了几丝温柔和沉静。

这本书当中冰心多以花朵、小草、清流、、流星作为铺垫来诉说一个个藏匿在细心处的信念或是箴言。看似温柔天真其实揭露了社会动荡时的华而不实,自私自利的现象。也许,冰心常常轻抚花瓣细数花纹静赏花艳倾听花开花合的细微声音,所以她的文章才如此细腻精致温婉馨香。

因为冰心女士同自然融为一体。她在享受自然的时候也使自己文字的无限魅力散发出来。我喜欢她的诗篇,可爱小巧;我喜欢她的人,温柔沉静;我更喜欢她的文笔,细腻清新!

读繁星春水有感

《繁星·春水》中我知道了人类对爱的追求、要积极乐观的对待人生和母爱的伟大。再结合网上查询的资料更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位成功的人,只有经历过风雪侵蚀、闪电的历练才能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人。就像彩虹,在经过雷电击战之后才会出现;也像理想,在经过与困难搏斗之后才诞生。冰心把人生事业上的成功比喻为花,把成功的起步阶段比喻成花的“芽儿”,把奋斗的辛劳比喻成培养的花的“泪泉”,把自我牺牲比喻成滋润花的“血雨”,比喻十分优美、生动。我们现在又何曾不是这样?只有经过努力奋斗,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梦想。就像古人说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读繁星春水有感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读繁星春水有感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读繁星春水有感

第一次在书柜里找到这本书,立刻都被它那至美的名字吸引了。繁星春水,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淡远、深沉、自然、清新,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惬意的呢?伴随着这种惬意写下了繁星春水读后感。

轻轻掀开扉页,读着一段段轻巧的文字,似乎也带我走进了文章的最高境界——诗歌的天堂。把本不十分喜欢诗歌的我,静静地也爱上了这种文字,喜欢上了这种情趣。

书中有这样一段小诗,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同时母爱也是孩子在无遮无拦的天空下唯一的遮风避雨的归处:

“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就这寥寥几笔,近把这份感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天空,何曾听的见它们对语?沉默中,微光里,它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这是开篇首段小诗,冰心将原本冰冷枯燥的星空描写得如此可爱,温馨。以丰富的想像,奇妙的思维给大自然增添了几分幽静,清明,神秘感,直接有十分含蓄的抒发了自己内心深处对静谧生活的追求。

在《春水》中,同样也以不同的笔调描写了母爱,是那般圣洁,崇高。冰心用更多的笔墨描写了一幅幅一帧帧唯美而朴实的画卷。花开花落,夕阳西下,冬去春来,无一不刻画出冰心内心的真实感受,在她的诗歌中可以知道她的童年是在幻想中度挂的。她的童年是那么美,那么富有情趣。

如果细细品读,会发现是那么真是,全是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感,体会也不一般。

在这,要更多的说一下母爱,读她的诗,会觉得她就是一位慈母,是千千万万母亲中的典范,她的体会更深刻。她那深沉的母爱,是可以感化事件的每一位孩子。是任何华丽的文字,美丽的辞藻所不能描绘的。

母爱的真,母爱的纯,是梦中的'期盼,是现实的诱惑,是我们回忆时含泪的微笑。为天下所有的母亲祝福,为天下所有的母亲祈祷,牢记:我们的破蛋日是母亲的受难日,我们的生日是为母亲过的。

读繁星春水有感

第一次找到这本书,立刻被它至美的名字吸引了。繁星春水,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浮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幅自然、清新、雅淡的水墨画。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本书。

轻轻地掀开书页,我就被冰心的才华吸引了,这一首首小诗晶莹清丽,轻柔隽逸,连标点符号都透着灵气。我深深的沉醉其中,静静地爱上了这种文字,喜欢上了这种情趣。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天空,何曾听得见它们对语?沉默中,微光里,它们深深的相互颂赞了。”第一段零碎的思想,冰心奶奶把这繁星描写得如此可爱,在我面前勾勒出一幅宁静、温柔、自然和谐的画面。清冷的天空被作者丰富的想象描绘得灵动,温馨。它们相互颂赞,相互交谈,给大自然添了许多清幽,明丽。富有了更多的魅力,也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爱”的追求。

读着另一段话,我被它感动了。“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简短的几句话,写出了作者对母亲的思念之情和感激之情,一个“只”字,道出了母亲是人生唯一的避难所。这首短诗,让我不由得想到了我的母亲,母爱是最纯真的,最伟大的,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说不能企及的。母亲的爱像一缕春风,让我孤寂的心从此绿了;母亲的爱像一束阳光,让我沮丧的心从此亮了;母亲的爱像滋润的雨,让我昂首挺胸,茁壮成长。母爱让我扬起风帆,航行在大海上;母爱使我鼓足信心,走在人生的道路上。妈妈,我爱你!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清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这句话使我感慨万千,成功者是值得羡慕和佩服的,然而人们啊,在惊羡和佩服的同时,也想想他获得成功的艰辛吧!成功,要不懈的努力和顽强的意志,只有你一步步地踏踏实实向前走,跨越大山,坚定不移的走出那些看似美好而暗藏杀机的地方,才能真正成功!

看着看着,我对“成功”又有了另一种理解。“年青人!只是回顾么?这世界是不住的前进呵。”曾经的辉煌已经过去了,不要迷恋沉醉在以往的功绩上了,明天才是真正值得你思考的。生命的意义在于不断的前进,不断的奋斗,沉醉在以往的成功当中,只会从英雄变成平凡者。人们啊,请珍惜时光,不断奋斗吧!

冰心的诗如一杯醇香、甘美的茶,要细细的品读。读了冰心的诗,我受到了很多的启发!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要珍惜时光,努力奋斗!我相信,成功的大门会为我而开!

关于繁星春水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在诗人的《往事》中可知。这首诗是她在一个雨天看见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写下的。母亲在冰心一生中是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母亲啊!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人生里面往往被我们最容易忽略的就是来自母亲的力量。当你远行再没有母亲为你收拾背包的时候,当你千里归家没有人在夜半为你温上清茶的时候,当你埋怨母亲在昏花眼光里罗嗦你的时候,当你感觉母亲没有给予你更多的时候,朋友,请你一定要重新审视母亲所给予我们的一切!可以说,我们所拥有的,就是母亲把全部所能给予的都给予了我们。

致我们伟大的母爱!

有了爱就有了一切,读完冰心奶奶的这句名言,我心情此起彼伏,想了许久······

利用暑假,我读了冰心的《繁星·春水》。书里,都是不同题材的散文,集中了亲情之爱、人类之爱、大自然之爱,这些散文就像是爱的哲学,滋润着我们心田,净化着我们的心灵。读着这些零零散散的文章,使我有了沁人肺腑、清新温暖的感觉。

读着读着,我仿佛闻到一阵清香。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其中这句话让我受益匪浅:”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这慷慨激昂的文字,让我领悟了很多很多。人们总说:科学家真伟大,发明了这么多东西,给我们生活带来方便。然而,大家却看不到他们当初做的实验不被人看好,那些轻蔑的眼神、嘲讽的话语都曾深深地刺痛着科学家们,但他们把这些都抛在了脑后,终于,通过自己的那份执着,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也告诉人类那些遥不可及的事只要通过努力,终会成功。我由衷地赞叹这份执着的精神、努力的过程。像这样的智言慧语书中还有很多。

我认为《繁星·春水》这本书就像是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前进的路程,净化心灵;就像是一位高人的指点,让我们懂得真善美;就像是妈妈的叮咛,让我们倍感亲切。

冰心浓浓的爱意久久地温暖着我们,她也永远永远活在我们心灵深处。

读繁星春水有感

一颗星,闪耀在天际;一夜春,渲染开华丽;一江水,照透了纯洁;一朵笑,回荡在眼眸。

你从天边而来,自梦中而去;你同回忆消逝,随晨雾匿影;你在月牙上绽开含泪的微笑,又在宇宙深处静静地描绘;你随手洒下天真的种子,在初春寻觅属于梦的果实;你拿着幸福的花枝,在命运的手里思索着付出,渴望一个完美的实现;你拨动窗外夜的琴弦,游绕在深深的余音里,听着树声,等着月明;你点亮了心灵的灯火,调皮地光明又熄灭;你约好展翼的天使,歌颂孩子心中最初的灿烂;你坐在海舟里,迷茫着何去何从;你笑罢,想象着世界多么的有趣!你一如露珠,在严冬中与寒花相伴;你说,那红到梦魂里的玫瑰,那青到梦魂里的松枝和那永远也写不到梦魂里的文字;你看着流星逝过,凝视那一秒的灿烂,这光明的一瞥,在心中岁月的年轮里刻骨铭心。

才发现,原来你只有一个名字叫------童真。

她温柔的无可言说,是灵魂深处的孩子唯一的挚爱;她,伴着爱,毅然同孩子踏上未知的旅途,奔向远方理想的归宿;她撇开忧伤,容孩子酣睡在自己温暖的怀里;她看着野花如笑,朦胧晓色,只是念着,等待着归来的孩子。

才发现,原来她只有一个名字叫------母亲。

您漾着海波,那飞溅的浪花,敲着盘石,扣着心旋;您把所有的感动洒向无边的天际,只留翻涌的碧波奏响生命不息的乐章;你问岩石,却得不到回答,可您知道,那千百回的的思索早已

将真理诠释;您迎着夕阳,把一切染成金色;您的浪花中,这荡浆的旋律,倾入无限遐思;您载着渔舟点点,赏着灯红片片。

才发现,原来您只有一个名字叫---------大海。

关于繁星春水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第一次认识冰心是我在小学时读的文章三寄辛者。冰心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和蔼可亲,一心为孩子们创作的老奶奶!在寒假,我读了繁星春水。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

繁星春水是大作家冰心的诗歌集,里面的内容是冰心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这两本书含蓄隽永、富于哲理,很受大家的欢迎,因此成了教育部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定书目。她的小诗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哲理,所以我们说她的诗是典型的哲理诗。

冰心这些趣味盎然、发人深思的格言式小诗,多有淡淡的哀愁。在艺术上,早年她追求“满蕴着温柔,微带着忧愁”的境界,她的诗也具有这些特点。艺术上,赵景深称她的诗“一是用字的清新,二是回忆的甜蜜”,而苏雪林则用冰心评论泰戈尔作品的四个字——“澄澈”与“凄美”来评论她诗的艺术风格。

苏雪林在评论繁星和春水时说:“中国新诗界,最早有天分的诗人,冰心女士,不能不算一个。……她在晨报副刊上披露了繁星和春水之后,便一跃而成为第一流的女诗人了。沈从文曾说冰心的作品“‘是以奇迹的模样出现’的”。还说:“……冰心,并没有费劲于试探,她好像靠她那女性特具的敏锐感觉催眠似的指导自己的径路一寻便寻到了一块绿洲。这块绿洲也有蓊然如云的树木,有清莹澄澈的流泉,有美丽的歌鸟,有驯良可爱的小兽……冰心便从从容容在那里建设她的诗的王国了。”而繁星则是她的王国上空的第一颗明星。

第二篇范文:繁星。春水读后感

如果问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那莫过于纯洁的母爱T此,我国著名女作家冰心也唱出了对慈母的爱的赞歌——繁星春水。

冰心奶奶所著的这本繁星春水,语句优柔婉转,但有时又高昂提倡,鼓励大家,激情一番。它那种语言的魅力,是因为语句精练,能把一篇文章缩成一首美丽的短诗。

冰心对母爱的赞美在文中表现了很多,她眼中的母爱伟大无穷,广阔无边又柔细如水记得在冰心写的繁星春水中曾经有这样的两首小诗:

一。母亲呵!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二。母亲呵!

撇开你的忧愁,

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

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

虽然这两首小诗只有五十来字,但却深深地体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当我们烦恼、痛苦、伤心、悲哀的时候,都会投入母亲的怀抱中哭。妈妈把我们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来,让我们去享受别人的爱护;妈妈是第一位老师,她教我们走路、说话,教我们如何去爱护别人;当妈妈帮我们缝衣服刺到手指时,我会想起一首诗: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这首诗是孟郊写的,最后两句以寸草不能报答春晖比喻儿女报答不尽母亲的养育之恩。是的,妈妈为我们付出太多太多心血了,这恩情是我们永远报答不了的。正所谓“可怜天下父母心”,妈妈真的是世界上最最最最伟大的人,而这怎么可以用三言两语表达出来呢?可是,我们只要在妈妈生日的时候送上最真挚的祝福,唱出世上只有妈妈好,就这么简单,妈妈也会觉的心满意足!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在读完作品后,心中常常有所幻想。如何写出作品的优秀读后感呢?想对“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有深入的了解吗请看下面的资料。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乡村发展工作的人士,我近期读了《乡土中国》,深感这本书对于理解和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读后感,并结合我多年的工作经验,探讨乡村振兴的路径和策略。


我要点赞《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学术深度和对细节的精确描绘。作者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和深入的访谈,详细描述了中国乡村的现状和问题。阐述了乡村社会、经济、环境等多个方面的变革与挑战。这种以实证研究为基础的方法,能够更真实地反映乡村振兴的现实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和项目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


从多年的工作经验来看,乡村振兴的核心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乡村发展的目标不仅仅是要提高农民的收入,更应该注重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不能简单地把城市模式套用到乡村,而应该根据乡村的特点和需求,采取差异化的发展策略。例如,在推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要注重发展适应乡村特点的农产品加工和乡村旅游,从而带动乡村产业的升级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另外,乡村振兴还要重视乡村社会建设。乡村社会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社区,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着明显的短板。应该鼓励和支持乡村居民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公共事务的决策,增强他们的自治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加强农村人才培养和国家政策的大力倡导,也是乡村社会建设的重要方向。


环境保护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村工业化的发展,乡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大量的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乱砍乱伐等行为,给乡村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因此,要通过加强环境教育和法规的执行,引导农民采用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保护乡村的生态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基础。


我深刻认识到乡村振兴是一个持久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农民共同努力。乡村振兴需要政府制定清晰的政策,提供必要的扶持和支持;企业要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到乡村经济建设当中;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引导和组织农民参与乡村事务的管理和治理;农民要自觉地推动乡村的变革和发展,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小编认为,乡土中国是一本非常重要的著作,对于理解和推动乡村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读后感受,我强调了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乡村振兴思路,重视乡村社会建设和环境保护,并呼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农民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努力。希望能够共同努力,推动中国乡村振兴取得更加可观的成果。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周晖***法学122班

社会是永恒的存在。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为之而生和死。社会的组成中,最原始的,最基础的,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便是农村。我们不可忽略她的存在,伟大而隐忍,不像城市那样红灯酒绿,却是那般质朴纯洁,不像城市那样繁花似锦,却是那般清新脱俗。

当然不能忘记农村里“主演”,便是背朝天,脸朝地的农民。

在费孝通教授的理解中,农民是那么简单,虽然他们不了解先进高端城市,但他们有着不可或缺的生存技能。如今大家对于乡巴佬一次更多的认同与是一种贬义的意思,是的从农民身上出来的那种感觉是土气,不懂得如何面对马路上鸣喇叭的汽车,不知道如何来区别红灯,绿灯,黄灯,不知道如何使用西餐工具,那么这些在费孝通教授的理解中只是认为,农民由于没有认真的真实的接触,而不晓得如何正确的避开汽车,分别路灯提示,使用西餐工具。那么归根结底这不是土气,是因为没有学过,不是愚蠢,是缺乏接触。

但是我们应该找到农村的本质,它看似平凡,却并不简单。我们的生活必需品哪一样的根本基础材料,源头不是来自于农村,我们吃的粮食,我们穿的衣服,环顾四周每一件每一样的东西都是在乡土之间,农民之力所创造的,那么反过来问问自己,你会种粮食吗,你会打麦子吗?吃在口中却不知道怎么创造,可以去理解为另一种的土气吗?

显然在经济的快速的发展下,我们可以用金钱来得到我们的生活必需品,但是当有一天要你去真正创造的时候,你该怎么办,你会觉得自己无从下手,无法理解,面对这些你也是一个“土气”的你了。“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现代中国城市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但在一些偏远的山村,却仍然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描述的乡土社会。其实在中国社会,许多习惯习俗都显示了中国的“乡土性”,中国是个熟人社会、身份社会、人情社会、崇拜权力的官本位社会。熟人社会。

这是中国社会文化的一大特色和传统,也是东西方文化不同的地方。熟人社会有许多潜在的习俗和规则,隐而不彰,心不照宣。每个人都遵守规则,不留人谈,而是努力按照自己的身份发挥一定的作用,精心维护、培养和回报熟人关系中的得失。

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而且是无止境的,只要有声调,我们就必须按照人类社会的规则行事。许多人情还延及子孙,父债子还或父情子为。关系风盛行、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幕后交易屡见不鲜、体育竞技出现黑哨、腐败现象猖獗,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虽然有很多,但熟人社会之传统无疑在其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于“特殊语言” 特殊语言是亲密社群中所使用的象征体系的一部分用声音来作象征的那一部分。表情动作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情达意它常常特别有效。、。

所以要向农村提倡文字下乡一定要考虑到语言文字的基础否则开几个学校让乡下人多认识几个字也不能使他们“聪明”起来而这一点对现代社会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根据费先生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礼治社会。但我们的社会,无论从教育体制、城市规划、司法体制,很多东西都来自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很多时候,我能感觉到中国在面对世界时无所适从。有时我被欺负,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得担心。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即使我们的大中城市看起来像世界上发达的城市,我们的发律也如此现代化。

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乡土中国》是一部社会学著作,源于费孝通本人的乡土生活经历和田野调查。其间对中国乡土的描述和对“乡土”的中国之刻写,叙写出中国传统文化之精髓。书中的内容**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我们更应该透过书本在生活中去体会,去感悟。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中国著名学者费孝通的经典之作,它凝聚了作者多年的田野考察和工作经验,以及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现象的独到见解。读完这本书,我深感受益匪浅,对中国乡土文化和社会发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首先,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中国的乡土文化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费孝通通过对中国乡村社会和传统文化进行深入的研究,揭示了乡土中国的特点和价值。他强调了乡土文化的重要性,指出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乡土中国的文化底蕴深厚,对于塑造中国人的精神气质和行为方式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学习乡土中国,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传承和弘扬中国的优秀传统。

其次,费孝通在书中也探讨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些重要问题。他关注了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状,以及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和联系。他提出了“乡村的生成与变化”、“乡土的节度”和“中国农村的创造性”等重要概念,为我们了解中国农村社会的演变和变革提供了新的思路。费孝通强调了农村发展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包括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乡村旅游、推动农村产业升级等。

此外,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也对中国传统农业、村落和农民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指出,传统农业对中国农民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乡村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也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费孝通通过对中国农民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进行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农民问题的见解和观点。他关注农民的权益和利益,主张通过推动农村发展和改革,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权益保障。

在读完《乡土中国》后,我深受启发和感悟。乡土文化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基石,保护和传承乡土文化对于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至关重要。同时,乡村社会的发展和农民问题也是中国社会进步的重要议题。我们应该关注和解决乡村发展和农民问题,推动中国农村的全面发展和繁荣。

通过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我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发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我将更加关注中国农村问题,努力为中国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权益保障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会积极学习和传承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努力弘扬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篇4)

法律系张雪影

细细读完了乡土中国,读完之后,我有些迷茫了,尤其是最后一部分生育制度,让我开始思索自己以往视若寻常奉为“常理”的一些观念,使得我重新思考自己存在的意义,将来的人生方向。

费孝通先生认为,人类抚育下一代,出于两个缘由,一个是想通过集体的延续来完整自己,因为个体在时间上是无法永存的;另一个是人类生存是依赖集体的,而为了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人类必须生育保持足够的人数。

在农村生活中,土地是生命线,是维系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广袤土地。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农民进村的原因如下: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2、 由于水利和灌溉的需要,他们生活在一起,合作更加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4、 在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俩分别继承祖先的遗产,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又一代地增长,成为一个相当大的村庄。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

这里没有生意,人们似乎成了某种普遍的规则,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农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当地社会依靠亲密关系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彼此的行为。社会关系是成熟的,熟习的,在某种程度上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正如费孝通先生最后所说,当地的社会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的过程中,他们自然会选择一个可以依赖的传统生活计划。

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传统的生活方式收到挤压,中国本土正在消失。然而,无论社会如何发展,土地仍然是大自然孕育生命的土地。我希望农村的生活会更好!

原书作者:费孝通

(1910.11.2-2005.4.24)

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是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笔者用简单通俗的语言对中国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概括和分析,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整体面貌。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篇5)

《乡土中国》读后感


我在乡村工作已有多年的经验,读完《乡土中国》一书后,我深感作者鲁迅的深情厚意和对中国乡村的思考。这本书以其独特的方式展示了鲁迅先生对于乡土中国的关怀和追寻。


作为鲁迅的代表之作,《乡土中国》真切地揭示了当时中国农村的悲惨景象以及其中隐藏的无辜百姓所受的苦难。他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犀利的笔触,刻画了乡村社会的弊病和农民的困境。这些精心选择的短篇小说及杂文,勾勒出了生活于乡村中的中国人民的无奈与逆境。


《乡土中国》中的作品描绘了一个贫穷、封闭而秩序混乱的农村中国。农民饱受贪官污吏的欺压,生活陷入困境无法自拔。鲁迅用犀利的笔触展现了这些贪官污吏的丑恶嘴脸和骇人听闻的行为,他们肆意剥削和压迫无辜百姓,使整个乡村陷入黑暗之中。这不禁让我想起自己在农村工作中所目睹的一些情景,让我进一步深入思考和探索。


更令人痛心的是,乡村中不仅存在着外部的侵害和欺压,同时也存在着内部的封闭与蜕变。在鲁迅的笔下,乡土中国被描绘成了一个固步自封,心胸狭窄的社会。这种封闭的环境使人们无法接触到外面的世界,注定孤立于自我,无法与现代化的社会相融合。这种现象也在我工作的乡村中有所体现,农民对新事物的抵触心理、守旧思想的固化成了制约乡村发展的因素。


在鲁迅描述的乡土中国中,我也看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和希望的曙光。鲁迅笔下的农民崛起,抵制压迫,赢得尊严和自由。他们以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呼唤着现代文明的到来。这让人不禁联想到我在工作中目睹的一幕幕场景,乡村中的农民在发展中,意识觉醒的一个接一个,投身到村庄建设、合作社发展等工作中。


鲁迅关注自然环境的描写也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他通过文字描绘出乡村清新的空气、广袤的土地和翠绿的植物,让我仿佛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力量和力量所带来的美好。同时,他也警示了人们对大自然的破坏,以及糟糕的环境后果。这让我反思了乡村发展过程中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小编认为,《乡土中国》是一本深情厚意的书籍,它以独特的方式展现了中国农村的状况与现实。通过鲁迅先生的笔触,更好地了解了乡村社会的弊病,同时也看到了农民的崛起和对现代文明的渴望。这本书对于我工作经验的启示和教育意义深远,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在乡村工作中的方向和目标。我将继续以鲁迅先生的思想为指引,为乡村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推动乡村社会的进步和改善。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篇6)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读《乡土中国》这本书,我用了很久的时间,书中虽然不像经济学一样出现一些难懂的概念,也没有出现非常繁杂的句子,但其中的一些内容有比较深刻的含义,确实应该细细咀嚼,与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从比较中来体会书中的内容。

根据作者在序言中所写,《乡土中国》是作者对“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的尝试回答。书中讲的“乡土中国”不是对中国社会具体的描写,而是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体系(还有其他体系),一种支配着基层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这一制度在我国传统的基层社会中发挥着最明显、最特殊的作用,使我国的农村于其它社会有所不同。

“乡土中国”这种体系最基本的就是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中国是世界农业主要发祥地之一。在绵绵不息的历史长河中,炎黄子孙植五谷,农桑并举,耕织结合,形成了土地上的精耕细作,直至今日,许多农村地区依旧在土里讨生活,依土而生。

而靠农业为生的人只能是扎根在土地上,因此一旦扎根在一个地方就很少出现迁移的现象,用作者的话就是生于斯,死于斯。而随着种群的繁育,不断的从一个点扩大出去,就形成了宗族、村落。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农村的村庄,整个村庄都有相同的姓氏,他们有相同的祖先。

整个村庄的人都彼此很熟悉,对自己所居住的环境非常熟悉,这种熟悉是通过从小接触,不断经历陶炼出来的。通过这种熟悉,其中的规则已经深深的埋在每个人的心中,各种规矩由习惯变为自然,每个人都会自觉地去遵守,这也就是作者所说的“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

由于基层社会的乡土性,每个人都相互认识,彼此间都非常熟悉,这种熟悉不仅仅是面容的熟悉,更多的是对日常行为习惯的熟悉,就像我们对自己熟悉的人,即使没有见到人也能通过对方的脚步声、咳嗽声来辨认来着是谁。因而在基层社会中可用来作象征体系的原料比较多。在面对面的情况下,表达和行动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达感情。

”“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社会也在不断向城市化方向发展,文字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文字是打破空间和时间阻隔,方便人与人传情达意的工具。

关于空间方面的阻隔,这个很容易理解,当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出现阻隔(如地域阻隔),人们不得不通过其他工具传达自己的意思,于是出现了各种含有独特意义的标记。至于时间上的阻隔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今昔之隔,一方面是世代之隔。今昔之隔是相对于个体而言的,我们每个人从小就开始从长辈,从生活的环境学习各种经验,同时我们每个人又从自己的经历里学到各种经验,这些经历不断刻在我们的脑海中,成为记忆。

但我们每个人所能记忆的事物毕竟有限,况且记忆会随着时间而不断消磨,正所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将这些经历以一定的方式记录下来也就很有必要了。除了连接个人的今昔之隔,社会的世代之间也要筑上沟通的桥梁,不然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文明,更没有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

前面我们说到村落的形成常是从一个点不断扩散出去的,这种乡村的构造模式也就形成了中国千百年来的社会结构:差序格局——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这个圈子随着距离的扩张,影响也在不断变小。也就是说,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以个体为中心构建的蜘蛛网状结构。每个人都在蜘蛛网的中心。围绕着中心的是人际关系,是根据亲疏关系安排的。

这种网状的结构是可以不断伸缩的,是一种范围而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范围的大小也要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正是因为这种灵活性,中国人才能感受到这个凉爽世界的意义。也正是因为存在这种“差序”的格局,一种普遍性的道德观念标准是不容易在此中存在的,也是难于被接受的,因此以自己为中心的关系网中的每一个根丝线都附着着一种道德要素,而维系私人道德的基础是对个人修养的要求,是一种“反躬自省”式的要求。

而正是中国这种社会结构导致了中国存在一个普遍的毛病——私。在一个以“己”为中心的社会里,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展开的,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族,为了族可以牺牲国家。而这里的“私”是相对的,在这个公式里,当他牺牲族时可以是为了家,家对于他个人看来是公的,所以不能说他是私的。

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


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读者们都很喜欢看作品这本书。有没有写好作品读后感的诀窍呢?要想拥有一份清晰的人生规划不妨从读“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开始。

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近几年看多了通俗小说,习惯了热热闹闹叙事,对于文学名著有种望而却步的感觉。这次因为师父布置的作业,才硬着头皮啃了萧红的《呼兰河传》。

看起初几页时,我是浮躁的——当真看进入后,却产生了物我两忘之感。不得不说,名著之所以为名著,是有原因的。

萧红的笔触细腻,温婉,动人。她的叙述,画面感极强,甚至于不用逐字逐句的细品,一目数行的扫过去,在脑海里自然会勾勒出栩栩如生的图画。这图画不是大写意,不是印象派,而是细致到了骨子里的工笔画。

看完小说第一章,呼兰河城的东二道、西二道、十字街,乃至那个吞噬了无数头牲畜的泥洼坑,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里。这画面是具体而鲜活的,常忆常新。

好的文字是会形成通感的。呼兰河传描绘的是东北的小城,我读的时候,眼前出现的画面,却是我小时候居住的那个弄堂。那个僻处繁华城区一隅,仿佛被世俗遗弃的弄堂。这里的一切都是懒洋洋的。只能容纳一个人走过的街道,斑驳的土墙,带着泥土腥味的风,墙角上趴着的慵懒的猫,隔壁传出的饭菜香味,以及在弄堂角坐着晒太阳的老太太。

小说的某些段落让我产生了阅读《百年孤独》时的恍惚感:虽然小镇的一切在萧红笔下是如此鲜活,色彩是如此艳丽,而这里居民的生活,却是静止的。

每个人的生活都是静悄悄的,每个人仿佛都演着默剧,每个人都悄悄的生,悄悄的死,每个人都只是别人生活中可有可无的配角罢了。

这里的人们就像一个巨大的黑洞——杀人大案,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就消于无形,以至于人们谈论起来就像是几个世纪前发生的一样;这里不允许任何标新立异的东西,容不下任何打破小城平静的东西。如果有这个苗头,小城的人们会齐心协力把它扼杀。

这是一幅恶魔的画卷——画卷里的每处景色都美轮美奂,而画卷中的人,都没有灵魂。

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只要读书就是在进步,也就像爬楼梯一样,每一层就代表离终点又进了一步,所以我们不仅要读书,还要爱读书,都说回到老,学习是无止境的。读好书也是我们童年里一件幸福的事。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呼兰河传》,写的是作者萧红的童年回忆。萧红是我国现代女作家,这本书主要讲萧红小时候和祖父度过的一些美好时光和乡里乡亲之中发生的一些事。

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小团圆媳妇。小团圆媳妇是和萧红同样大的一个女孩子,12岁本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年龄,本该在父母面前撒娇,她却被千里迢迢送来当童养媳。因为活泼好动不像媳妇,所以受到婆婆天天大骂,婆婆想通过打骂,让她变得懂事听话,持续打了一个冬天不管白天黑夜一天打八顿骂三场,有几回还把她吊在大梁上叫她叔公用皮鞭狠狠的抽。用烧红的烙铁烙她的脚心……后来团圆媳妇,被他们打得发了彪,他们就听跳大神的话。请人给他洗滚烫的热水澡,昏过去了,就用冷水浇醒再洗,一共洗三次,就这样把人活活折磨死了,那时的社会真是愚昧可悲啊。

看到这里我眼泪哗哗的流不停,那是社会中的人不相信科学,用封建迷信活动把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害死了,可见封建社会里的里的人是多么的无知与保守,致使大男子主义风气下吃人的现象有多么可怕,可悲,那时的社会是残酷的,对贫穷的女童是多么的不公平啊。

与团员.媳妇同龄的我,生活在这个人人平等,人人都有法律保护的社会里,是多么幸福,多么快乐啊!在父母长辈的精心呵护下,我的童年好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春天,我无忧无虑的公园里玩耍,放风筝;夏天,我在大树下听着知了欢快的.歌唱,快乐地纳凉;秋天,我在丰收的天地里自由自在地嬉戏;冬天,我在雪地里尽情地打雪仗,堆雪人。生活中一日三餐都是美味佳肴,每天穿着漂亮的衣服,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上课,学知识。生活的无忧无虑,快乐无比。

我的童年时代是幸福的。童年是一本好书,你要细细的去阅读,去发现,让我, 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充满无限乐趣的美好童年。

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大事不过跳大神,放河灯,野台子戏等四五件。除去这些,便剩下这家妯娌与婆婆闹矛盾,那家又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来吵去此等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封建旧疾在当地老人眼里固不可彻,两家订下娃娃亲,待子女成人后,若一方家境衰落,婚约定是要被取消的。若取消的是男方则相安无事,若是女人,出门上街便少不了被指指点点、议论非议,往后也再难婚配,而且对丈夫百依百顺的妻子才能称之为良妻。谁家里人生了病,不先去药铺就诊,反而听从乡人空口无凭的偏方,等到病情刻不容缓时,再请大神来家里跳上一段,美其名曰驱赶鬼魂,现如今想想实在荒唐了些,那病自然石沉大海了。生活在这样的小城里,萧红应该是无趣寂寞的。

斜阳细碎斑驳,庭院下嫣然一片,黄瓜、冬瓜、小麦镀上粼粼金波,盈盈闪烁,“卖豆腐哩,新鲜的豆腐”,街市上由远及近的冷硬的叫卖声划破小城的宁静。大户小户的门闻声即开,清香的豆腐香潜入深巷,在飘忽不定的叫卖声中倏地爆发,沁入人心。有钱人家呢,便解囊买下几块,拌上葱花,嫩白嫩白的点缀上浅绿的花边,入口即化。待到盛夏傍晚,坐在门槛上,与邻居畅谈时舀上几嘴,那真是炎日里最幸福的事。没钱的人家呢,光闻闻味,便心满意足了。

星光漫天,留给夜空独有的温柔,漆黑的幕布下,祖孙俩倚在小床一隅,她缠着祖父念古诗:“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诗韵飘香,悄然潜入小丫头的美梦中,静谧的夜里,传来甜甜的鼾声,祖父握着烟头,柔柔地注视着女孩,烟雾四溢,朦胧中老人浑浊的眸中闪过一明一灭的清明。小虫细碎的秘语,泛淡白色清辉的皎月,郁郁青青的庭院似全都沉溺在这一刻的美好中,睡吧,醒来便知花落多少……

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篇4)

我读了《课本作家带你读》的系列丛书后,我最喜欢萧红的一篇文章,叫《玫瑰花》,它选自《呼兰河传》。文章里的祖孙趣事,让我不禁深受感动。他们的深厚感情,让我想起了我和我的姥爷的快乐时光。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祖父是一个不善言辞,但很爱小孩子,常逗孩子们开心的老人。他爱笑,爱作者,但常又被祖母骂,孙女为了祖父不被祖母责骂,拉着他到后花园里,又是奔跑又是上树,祖父逗她开心,她也会对祖父恶作剧,他们在一起很开心、快乐、无忧无虑。祖父、作者、后花园,这三样缺一不可,构成了作者美好、快乐的童年。

这篇文章读起来轻松、快乐,心情顿时被感染。读到作者快乐我也跟着开心起来,仿佛我就站在后花园边上,看着他们,不由自主地也跟着笑起来。我很羡慕作者有一块自由自在的天地,有一位慈祥、有趣的姥爷,可以让我肆意奔跑、玩耍。而我也庆幸自己也有一个既有趣又很爱我的姥爷,每当想到这里,心里都暖暖的,是幸福的。

我的姥爷虽然瘦瘦的,却很干练,他做什么都特别麻利,虽然他有时脾气很急,但他对我却是满满的爱。在我小的时候,他总爱把我架在他的脖子上,任由我拍着他的头,哪怕拍疼了他也开心地笑着。姥爷脾气急,有时会发火,有一次,他正冲着妈妈发火,气得火冒三丈,在门外都能听见他喊着说话。可是,我一进门,他立刻不吭声了,虽然看上去还很生气,但对我说话时却低声了很多,还问我要不要吃东西。姥爷对我的爱是无声的,冬天他怕我冷,为了方便接送我上学,买了一辆三轮车,却故意说是为了自己方便。还有,无论我做了什么,他从来都不会大声地训斥我。

我常听大人说:“隔辈亲”,应该就是这样吧。萧红在祖父的爱中渡过了快乐的童年,而我也在姥爷的爱中茁壮成长。我爱他,就像他爱我一样,世界上最珍贵的就是亲情,我会永远珍惜这份难得的感情。

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呼兰河传》。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对作者萧红有了更多的了解。

《呼兰河传》以散文的手法,回忆了作者的家乡呼兰河城与劳动人民的普通生活。前半部分写了迷信严重的封建习俗、单调的生活、呼兰城的自然风光,以及作者的祖父,和她的童年。后半部分,着重写了天真的团圆媳妇、古怪的有二伯、勇敢的冯歪嘴子。让我感受到一个封建思想严重的社会。讽刺了那些愚昧无知的人,歌颂了那些追求自由、幸福的人。尤其是冯歪嘴子顽强的生命力,让我感受到呼兰河生生不息的希望。

萧红的童年是快乐自由的。她和祖父经常在园子里铲地、拔草、浇水……萧红童年的快乐回忆全都装在了这个大花园里了。

呼兰小城的盛举是荒唐可笑的,如跳大神、放河灯、抽帖……这些封建习俗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萧红用女性温婉的笔触,揭示了小城居民贫穷、绝望、无知、麻木。同时,让人又感到悲凉、凄惨。最让我忆忆深刻的就是团圆媳妇了。吃偏方、用开水洗澡,最终惨死……

可怕的封建习俗、可怕的麻木不仁阅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封建社会的可怕,也体会到了作者对呼兰河的复杂情感。

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篇6)

在我的印象里,那是一块神奇的土地,它在寒冷的冬季可以低至零下二十摄氏度,但它也借助得天独厚的黑土地养育了生活在那儿的祖祖辈辈。那里是呼兰河,是萧红的故乡,也是萧红最眷恋的热土。

《呼兰河传》是萧红以童年经历为线索而写成的自传,这本书几乎是以一个孩童的视角来进行叙述,语言质朴生动,读起来也是妙趣横生。

全书共有七个章节,主要讲述呼兰河城里的概况、人们日常的祭祀活动、“我”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团圆媳妇的悲剧故事、有二伯和冯歪嘴子的经历。每个章节都各有特色。然而,令我印象最为深刻地还是描写团圆媳妇和冯歪嘴子的部分。

团圆媳妇是隔院老胡家为小儿子相中的“童养媳”。本来只有十二岁的团圆媳妇因为个子高,怕被别人说嫌,故对外谎称自己已经十四了,可见当时女性的地位多么低下。本应该是自由自在、追逐梦想的豆蔻年华,团圆媳妇却因为过于开朗,她的婆家人竟坚定不移地认为她“有病”。她是“鬼神附了身”,否则怎么会笑得如此灿烂,嗓门如此大?像老胡家这样被封建礼教束缚了多年的“顽固派”怎么会知道这才应该是一个十二岁女孩该有的样子?他们打她,说“不打出不了规矩人”;他们用烧红的烙铁烙她的脚心,说是让她不再有逃跑的念头;他们用滚烫的热开水从她头上往下浇,说是让她“灵魂归位”。多可笑!多悲哀!这一幕幕都反映出当时社会背景下的人们的愚昧与无知,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人被封建礼教、习俗捆绑得太久太久了,但是他们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反而变本加厉。团圆媳妇最后死了,死在了吃人的封建礼教下,她的婆婆为此哭红了双眼。她当然要哭,她怎能不哭?她是哭她在团圆媳妇身上花掉的五千多吊钱竟没能给她一个“恪守妇道”的儿媳妇。人性的冷漠,世态的炎凉,无不在萧红的笔下体现得淋漓尽致。

萧红的作品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她善于用最平静的语言,讲述最惊心动魄的故事,揭露最骇人听闻的真相。她写呼兰河的人安于现状,只顾眼前利益:“生、老、病、死,都没有什么表示。生了就任其自然地长去,长不大也就算了。”她写亲戚们相互之间的虚伪:“祖母一死,家里陆续着来了许多亲戚,有的拿着香、纸,到灵堂哭了一阵就回去了。”萧红被称为“女鲁迅”,但是我觉得,她不鲁迅,因为她的文笔不如鲁迅的那般尖锐;同时,我又觉得她就是鲁迅的影子,因为他们都把笔尖当作武器,直击“敌人”要害。我想,这一点在《呼兰河传》的最后一章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最后一章的主人公是冯歪嘴子。冯歪嘴子是一个磨房里的穷拉磨人,与一头驴相伴为生。后来,他与邻院的王姑娘好上了,还有了孩子。在此之前,王姑娘是人见人夸,有人说她个子高大,是“兴家立业的好手”。有人说她的大眼睛很好看,带着福相。还有更甚者,说要是有了儿子就一定娶她。然而这些赞不绝口的人在王姑娘与冯歪嘴子结婚后却开始冷眼旁观。她们认为一个好端端的姑娘嫁给一个穷磨倌,那姑娘的德行也不会好到哪儿去。有人说没见过哪个姑娘长得跟扛工的似的,有人说王姑娘不是个好东西,说王姑娘的眼睛长得不好。这些人无中生有,为王姑娘“创造”了许多不堪入耳的个人“传记”,“我”家的厨子王大叔还一心盼望着王姑娘的孩子早些死掉。他们天天扒着冯歪嘴子的窗户上演一出《窃听风云》,一有个风吹草动就立即召唤各家各户前来观看热闹。多可怕的世俗观念,如果王姑娘嫁的是个有头有脸的如意郎君,那邻里的态度又会截然不同了吧,所以总是会有人见不得别人的好。

人们总是喜欢以金钱、地位衡量一个人品德的高低,同时,人们对一些“不好”的事总是格外地关注,并且盼望着它早些发生,好让无所事事的人们有些饭后的谈资。在心里,从道德层面上,我们必然对这类行为充满不屑与鄙视。但有的时候我们又不免成为“凑热闹”人群中的一员。当我们见到比我们优秀的人,我们也可能会像邻里们对冯歪嘴子说闲话一样,对他人说三道四,甚至以别人的弱点当作自我安慰剂。甚至有时候,我们也会像嫉妒冯歪嘴子有妻有儿幸福生活的人们一样,希望别人的快乐早些破灭,悲剧早些发生。我们多多少少会有这些自私的想法,但很多人是不会付诸行动,这也是缺点中唯一的“优点”了。其实我们周围都在上演着《呼兰河传》,生活就是一部《呼兰河传》。

读完一本书,我从中获得了什么?我在问自己。我看到了上世纪二十年代人们的生活图景,同时我也知道,愚昧、无知是社会前进的一大阻碍。喜欢“凑热闹”是中国人的“传统”;我们身上或多或少都会存在着一些“非正统观念”,但无论如何,我们今天的生活环境不再是一百年前的样子,我们现在所接受的教育固然不提倡那些吃人的礼教和习俗。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想想,我,可以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才不至于一百年前团圆媳妇的悲剧再次上演。比如,遇到摔倒的老人,我们该不该扶?这是个社会热点问题。要我说,该扶,当然要扶,救死扶伤是每一个人都应尽的责任。不管结果如何,我们都应该先把这份善事做下去,因为我们心中有善,有责任,我们不是冯歪嘴子的邻居,我们是二十一世纪活生生的“人”,我们有属于我们自己的价值观。

读完《呼兰河传》,我想,我应该对自己的心态加以调整,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不能像过去的人们一样因为被封建观念束缚得太久了,没有了自己的主观意识,我们必须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同时,我也从书中看到了一些纯洁、美好的东西,那就是作者的童年趣事。那令人捧腹大笑的趣事和祖父与“我”之间浓浓的祖孙情也让我为之感动。我们应该明白,童年是美好的,但不只有童年时美好的,任何时期的我们都可以绽放出自己的美丽,我们要珍惜所经历的每一分每一秒。

感谢如诗歌般美丽的《呼兰河传》。

关于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如何写6篇


关于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导语】以下是哈姆雷特的读物。欢迎阅读。我希望它能帮助你!

人生恨的东西,也如水长东胭脂泪,醉时沉。人生长恨水长东。李后主说的。

人活一世,恨事之多,常常超出我们的想象,很多的时候,我们短短的数十载人生仿佛就是为了恨事所带来的羞愤、不快、懊恼而活。这种郁结之情是难以用言语来表述的,这时,我想起了哈姆雷特——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哈姆雷特是必死的,他必定杀死自己,不是死于世界而是死于自己,黑色的眼睛是自己给的,眼睛的黑在于心的黑,黑色的心是寻找不到光明的,因为他没有“宽”。事实上曾今哈姆雷特的眼睛不是黑色的,而是艳丽的玫瑰红,他将世界看的那样的美好,世界各处都是花香鸟语,而后,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父亲意外死去,母亲改嫁,对于哈姆雷特而言,世界自然不再美好,但不仅仅是有了瑕疵,而是土崩瓦解,瓦解成细尘碎沙,无可挽救……

在经历生命的错愕后,他陷入了人生的边缘情境之中,他痛苦、迷惘、焦虑、愤恨,对于母亲的移情别恋,他感到不可原谅,他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他曾今敬爱的母亲“我真但愿你不是我的母亲,你玷污了贤惠的美德,把贞操变成伪善,从真诚的爱情的容颜上夺取了玫瑰色的光彩……羞耻啊,你不感到羞耻么,如果半老女人还要思春,那少女何必再讲贞操呢?”

真的是恶毒呢,当我听到这段台词的时候,我错愕不已,但却感到一种淋漓的快感,对于这种快感我是感到羞耻的,毕竟他是在对母亲说话,但这母亲的所作所为却是至少遭到我的鄙夷的,正如哈姆雷特所自言的:“还不到一个月,真是快的可耻,就这样钻进了**的衾被,就连无知的畜生也会哀痛的长久一点。”在我看来,并不是父亲的死,也不是叔叔的夺位,抢去了哈姆雷特对生活的信念,而恰恰是母亲的改嫁击中了他的命脉,使他不可救药的绝望下去。

对于这种绝望是可以理解的,但如哈姆雷特般的无可救药的绝望是值得人深思的,关键不是“绝望”,而是“无可救药”。

他曾今对于世界有太过美好的认识,这是一种洁癖,是一种病,这种病使他对生命的瑕疵毫无抵抗能力。他的奥菲尼亚,不是他的爱人而是他的女神,他爱上的不是一个女人,甚至不是爱情本身,而是他幻想中的贞洁,之后他母亲的变节唤醒了他“美丽可以使贞洁变成淫荡,贞洁却未必能使美丽受它自己的感化”,于是他对奥菲尼亚也开始刻薄。事实上,哈姆雷特是自私的,他不断地用自己的刻度尺衡量着他人的行为,这是不公平的,他活在自己狭隘的真空世界里,而奥菲尼亚则彻头彻尾的成为一出悲剧,她的爱情的付出,她的为爱疯傻,她的死亡,甚至她在棺木中的被两个男人的争夺都实实在在的成为一出笑话。

这令我想到《毕业生》中的伊琳,她没有意识到这个叫班的男子声声喊叫的不是她的名字本身,而是他可追求的东西,他的抢婚不是为了追逐爱情而是为了堵截自己的空虚。哈姆雷特与班是一样的,他们都不懂得体谅他人的感受,只是利用他们可利用的人来填补自己的感情,为了让自己好受。

哈姆雷特的所有外表的健康都是虚假而脆弱的外壳,而真正脆弱的是他的内心本身,红色的世界那样轻易的退化成黑色。哈姆雷特悲剧给予我们的不仅仅是一出悲剧而更应是警示,建筑强大的心灵抵抗不完美的世界,在无可忍受的痛苦的同时想想他人的感受,每个人的决定都有每个人的原因,就算憎恶万分情也别太过恶毒吧,因为每个人的灵魂都是布满黑点的,这也包括你自己的,我们应该懂得当你愤怒时在胸中的怒火撒上些忍耐的甘露,懂得“宽”——“宽乐令终”——“五柳先生”的人生境界。

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这个除了目标之外没有衡量善恶的尺度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选择,然后冷静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

关于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哈姆雷特(hamlet)》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1599年至1602年间的一部悲剧作品。关于哈姆雷特读后感怎么写?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吧?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形象。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

话剧一开始,作者就展示了一幅丑陋的社会图景:宫廷政变在国内发生,国王被杀,阴谋家盗取王位,王后再婚,满族朝臣效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

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是一个诚实、乐观、理想的年轻人。在正常情况下,他可以成为一个聪明的君主。但现实社会迫使他装傻报复。

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

在每一轮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很高。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善于思考,却优豫不决;他虽为人民所爱,却不信人民。他说:

“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

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

出来的火花。克劳迪乌斯怪异的语言反映了他雄辩的丑陋。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历,他所面临的命运也是我们在人生某个阶段所面临的。面对绝望的存在,我们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寻找真理,在困境中行动,在没有标准和可衡量标准的世界中重建价值体系和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这些都不是情节,不仅是优秀的文学技巧,更是其中所体现的文题。总的来说,

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英雄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他最初理想世界的幻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

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

完美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贞操不能抵挡欲望,道德不能战胜贪婪。他认为报仇是对的,但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叔和他一样是人,有人情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

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但他逃不掉。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作为一个女人,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道德还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

经过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上的空虚给她带来了相当大的痛苦。事实上,女王是一个善良的人,她没有道德败坏。她选择的是哪种不幸,而不是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篡位的叔叔,是剧中最大的恶棍。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

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和剧中的每个人一样,他也面临着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争取。事实上,在这一刻,他表现出了一种英雄气概。他勇敢地为不属于他的东西而战。

但这也是悲剧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血,但他无法悔改。

后来,当他发现哈姆雷特知道真相时,他开始挽救他可能失去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与理之间,最后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莱蒂斯和泽菲莉亚的命运与哈姆雷特的命运惊人地相似。但在选择生存还是毁灭的时候,我菲莉霞选择了后者,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

……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同,其他人在战斗。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试图忏悔以摆脱他的罪恶,并试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来保住王位。莱蒂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一项计划,让哈姆雷特为他父亲的死付出代价。

但最后呢?新国王死了,可以说他得到了报仇。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

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情节太牵强了。怎么可能每个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了一群人与命运抗争的最终结果。

他们试图改变自己的命运,但什么也没有改变。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

《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是什么样的存在?它不仅像影子一样离不开我们,而且像阳光一样温暖着人们。但更多的时候,它就像噩梦一样深刻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关于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有人说过:“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莎士比亚这部经典名作相信大家都听过,那么它究竟有什么魅力呢?下面我们就通过读后感来了解一下吧。

篇一《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我看了电影,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两边的鬓角向上扎成两条辫子,垂在耳后,她看起来像个仙女,有着最纯洁的脸庞,还有最灿烂善良的笑容。

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后来,我看到一幅油画。当奥菲利亚掉进水里时,她那条巨大的裙子和花草枝把她抱在怀里,像一条小船一样飘向远方,飘向不再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许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美丽纯洁。

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亡是如此美丽。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奥菲利亚只能像一条生死攸关的船。让她享受美丽和美丽是作者的仁慈。在那个时代,在那个特殊的环境中。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靠王子来维持!王子爱她,至少一次。她也确信王子爱她。

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

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测试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女孩被用来测试他的情人。她不知道她是利用他的父亲,他的父亲是由新国王指使的。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以想象,奥菲利亚,一个孤独的女孩,当她的父亲被她的情人杀死,她的情人不在身边,她的哥哥在游荡时,她很生气。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还有一些留给我。星期天我们不妨称之为慈悲草。

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是雏菊。我想给你一些紫罗兰,但当我父亲去世时,他们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她父亲让她去测试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去了,因为她是个好女儿。现在,她可以说出她心中想说的话,做她想做的事,爱她想爱的人。

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照自己的远望,编花圈,爬到高高的树枝上,歌唱着,遥望远方,结果树枝断了,和她一起,漂流在水上,漂流在水上,把这个美丽的女孩带回了天堂。

在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的血战更是肆无忌惮!

篇二《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

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是我们的英雄哈姆雷特生活的时代和环境。所有这些都造就了他的性格和一系列看似奇怪的性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充满了悲观情绪。在哈姆雷特幻灭的理想眼中,人的身体是丑陋的,他对人的理解是极端的。那么,既然人在本体论意义上是**的,那么它值得战斗吗?

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对未知的事物总是持保留态度,对未知的领域总是犹豫不决。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

”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篇三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

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认为哈姆雷特是个真正的英雄,他的英雄行为使他的灵魂远离了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和母亲的再婚让他觉得一切都颠倒了,于是他感到失望和孤独,又开始忧郁起来。他漫无目的地生活着。

就在这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很生气,他开始意识到他想要复仇。

哈姆雷特用自己的智慧证实了事情的真相之后,他开始冷静下来,思考自己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当时,他的灵魂并没有停止等待,仍然在前进。最后,哈姆雷特做了一个决定。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他的爱,但他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但毕竟,他在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

尽管他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他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个英雄。他是个男人,不是上帝。他也有人性和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

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关于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如何写(篇4)

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

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哈姆莱特曾这样感慨。也正如哈姆莱特所说的,一只雀子的生死,都是命运预先注定的,而无论是国王的躯体,抑或是臣民的躯体,一旦生命停止,也都只是蛆的食物而已。活着,就不能让自己像国王那般狠毒、波洛涅斯那样虚伪,而应该拥有雷欧提斯、奥非莉娅的高尚、霍拉旭的忠诚!《哈姆莱特》的剧情发生在中世纪的丹麦,但是从剧中我们可以联想起英国的现实。剧中所发生的种种冲突,恰恰真实地反映了16世纪末17世纪初英国的社会矛盾。

在悲剧一开场时,莎士比亚描写的就是一个动荡不安的局面。丹麦王的突然死去,鬼魂的出现,种种现象都给人一种劫难临头的感觉。从这一切可以看出,当时是一个乱世,也难免要发生非常变故。

当权的国王克劳狄斯,在这乱世中扮演了一个丑恶的角色。他狠毒的害死了亲哥哥,篡夺了王兄的王位,又诱骗了王后,高高地坐在王位上。他分明是一个杀人犯、是一个万恶不赦的小人。但是,他掩饰着内心的丑恶,在众人面前,带着仁慈贤明的假面具。为了试探哈姆莱特发疯的原因,耍手段派人刺探。为了达到目的,自己躲在暗处,不公开对付哈姆莱特,暗地里却两次安排借刀杀人的诡计,试图杀害哈姆莱特。从克劳狄斯的卑鄙行径可以看出,他并非一般的封建朝廷的暴君。他有封建君主专制的暴虐,也有原始积累时期资产阶级冒险家的狡诈。

克劳狄斯身为国王,却荒淫无度,每天只知道饮酒作乐。朝臣们也都致力于取悦于君王。我们以一个典型的官僚波罗涅斯为例,他身为御前大臣,却昏庸无道,一味地告密、献计、偷听、为了卑鄙的勾当连自己的女儿也出卖,最后连自己的性命也没有保全。这一切都是腐朽的官僚制度的产物。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是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为了奉承主子,甘当国王的密探,出卖朋友。

总之,这些统治者的形象是:徒有冠冕堂皇的外表,内心却阴险狡诈,他们贝利与冲昏头脑,为了谋私利,不惜做伤天害理之事。旧的封建关系已经被瓦解了,统治集团受到了新的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的恶习的影响。一股强大的社会恶势力正是有这样一批统治者形成的。

哈姆莱特是悲剧的主人公,也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典型形象。他虽然身为王子,是封建统治集团中的一员,但他就读的德国威登堡大学是人文主义运动的中心。在这里,新思想新文化熏陶着哈姆莱特,他对世界和人生有新的看法,这新的看法是与传统的教会观念不同的。

他鄙视尊卑贵贱、等级森严的封建关系,渴望真诚相待的平等关系。他有美好的理想,而且多才多艺。他一想待人诚恳,光明磊落。他是具有进步思想和优秀品德的好青年。

在哈姆莱特眼中,父亲就像神一样,是个英明治国的君主。父母相亲相爱,拥有奥菲丽娅的纯真爱情,很多好朋友在自己的周围,这是哈姆莱特理想的生活。经历了宫廷变故以后,现实的丑恶原形毕露,哈姆莱特也从幻想中醒来。残酷的现实给他的精神以沉重的打击,他变得很忧郁,这是理想破灭后的一种精神状态,由于并不是哈姆莱特的天性。

由于和精神危机并没有击垮哈姆莱塔,反而使他更加清醒了,他从幻想中解脱出来,回到了现实中,他敢于同社会罪恶作斗争,用它深刻而有力的思考去分析现实,准备采取行动,完成父亲交给他的复仇任务。

克劳狄斯暴露了自己的真面目,独自在祷告的时候,哈姆莱特没有杀了他,有人认为这是哈姆莱特优柔寡断、生性软弱的表现,是悲剧的根源。因此,也有人把哈姆莱特看作行为犹豫的典型。但是,事实上哈姆莱特并不是这种人,他有志气,对人生有积极的看法。在哈姆莱特眼里,世界上存在着众多的罪恶,克劳狄斯的罪恶只不过之其中的一桩。他的责任不仅仅是为父报仇,而是如他自己说的“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

按照人文主义理想,哈姆莱特自觉地担负起重整乾坤的义务。他行动犹豫的原因应该是:在一个伟大的目标面前,他想采取行动但却不知如何去行动。在最后,他虽然替父复仇了,但自己也与敌人同归于尽,没有完成重整乾坤的任务。这也使他意识到现实的冷酷。

哈姆莱特之所以不能完成重整乾坤的任务,有两方面原因。客观上,反动势力过于强大,而哈姆莱特所代表的先进力量比较弱小。主观上,人文主义思想本身具有局限性,当理想与现实产生矛盾时,难免要陷入精神痛苦之中。

哈姆莱特面对强大的恶势力,没有想到广大人民群众是改革现实的根本力量,而只想到“我”,孤军奋战,这注定是要失败的。

不少旧思想的重担在哈姆莱特身上存在着,这些旧思想使他在斗争中不能抓住时机,使自己处于消极的被动的地位。

哈姆莱特本身有弱点,但仍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理想人物的形象,该剧本既是对社会矛盾的揭示,也是对人文主义的理想的人物的歌颂,对人民与反动统治作坚决的斗争起到了鼓舞作用。

关于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如何写(篇5)

关于哈姆雷特读后感两篇

《哈姆雷特》读后感一: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哈姆雷特是勇敢的,也是不怕死的;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哈姆雷特理想崇高、思想深刻,他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上,加之忧郁与孤独,他迷惘、矛盾又痛苦。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导致了最后的结局。

文中最令人同情的就是悲惨的配角奥菲利娅,她柔弱、沉静、腼腆又天真无邪。可她那脆弱的身心被爱和恨一起挤压着、煎熬着。她不幸、痛苦、无助,却都逆来顺受地忍受了它,最终还是迷失了自己,离开了自己。“生存还是毁灭?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峨我不知道,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分得清的事情,只是哈姆雷特选择了后者,承担起了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悲剧《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美好的希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爱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可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弃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接着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责任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非常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爱情、友情、亲子关系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震撼和启示,值得大家看一看!

《哈姆雷特》读后感二: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被欺负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关于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如何写(篇6)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独,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哈姆雷特十三章读后感600字篇4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而冒着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doubt thou the stars are fire;doubt that thesun doth move ;doubt truth to be a liar;but never doubt i love. 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ybreath in pain,

to tell my story." 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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