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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圈读后感

米小圈读后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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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小圈读后感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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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小圈读后感受 篇1

这是一本描写我们上学风采的书,主人公米小圈因为不小心足球踢到了校长,却让校长脑子里的肿瘤受到了及时的治疗。因此,他参加了校足球队。可他的父母却不同意他参加,因为怕他的足球伤人。然后米小圈说了一次谎,背着父母参加了校足球队。但他后来的所作所为还是出卖了他。不过勤奋好学的米小圈凭着自己的实力说服了父母,正式开始了刻苦练习!

一天天,一年年,米小圈凭着自己的技巧、实力在足球上大有进步。可是有一场比赛让他灰心了,他十分伤心,心里老想着:“体育刘老师一直说我是足球天才,可我的行为还不如蠢材呢!”米小圈天天十分烦恼,夜夜睡不着。有一天,米小圈居然决定放弃了,他脱下队服,离开了校足球队。可是就在那一天,他的父母为他买了一双世界顶级名牌的球鞋,并鼓励米小圈返回校队。于是,他重返了校队,继续开始了训练。

一年过去了,又有一场比赛,米小圈进步得很快。他把老师上课教的技巧用在了比赛上。他用“小狗捡球法”让球没有出界,用“铲球法”进了球,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与同学们的赞扬!

有付出才有收获,十八年后他成了全世界的足球冠军!如果有梦想,我们就要不畏艰难和挫折地努力坚持,终有美梦成真的一天!

米小圈读后感受 篇2

我读了很多的课外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米小圈上学记》,这本书是小屁孩写的日记,在这本书里米小圈做出各种各样有趣的事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米小圈上学记读后感!

米小圈上学记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很多的课外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米小圈上学记》,这本书是小屁孩写的日记,在这本书里米小圈做出各种各样有趣的事

有一次,上美术课,老师要求同学们画萝卜,米小圈心想:这么简单,比白菜好画多了。他第一个举起手来,兴高采烈地说:老师,我画好了。老师看到后说:米小圈,我让你画萝卜,你画气球干嘛?哈哈哈

再有一次,米小圈穿了一双刚买的白色带金边的球鞋来学校。听说踩了新鞋会交上好运哦。不知道谁说了一句,结果他们班的男生每人都在米小圈的白色球鞋上踩上一脚。后来上体说育课时,体育老师说:米小圈,你的灰色球鞋很漂亮嘛。全班同学都笑的前仰后合。

还有一次,他们班办头脑风暴大赛,老师提问米小圈:中国最长的江是什么江?米小圈说:长江。老师又问:那最高的山呢?高山。全班的同学笑的差点背过气去。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米小圈很搞笑,和他们班的同学相处的也很好,每天都很快乐。以后我也要做个能给别人带去快乐的人,做个乐观的人。

读米小圈上学记有感

暑假里,我又一次欣喜地捧起我的《米小圈上学记》。而妈妈却在一旁大呼:你都要读三年级啦,怎么还看一年级小朋友读的书呢?多看看妈妈给你新买的书吧!

哎,妈妈,你不知道,虽然这本书适合一二年级的小朋友阅读,对于即将读三年级的我来说幼稚了点儿。但是,这本书可有趣了,不仅有趣,而且我还从中读出了许多感悟,难道你能说这不是一本好书吗?

《米小圈上学记》一书让我感受到了纯真与友谊。书中讲的是一个活泼,开朗又搞笑的小男孩米小圈。米小圈是个一年级的小学生了,刚开始他还想上幼儿园,因为幼儿园可以玩玩具,还不用写作业,更重要的是还有一位美丽的老师;他上一年级的时候,又遇上了一个美丽的老师,这让他喜欢上了一年级,在一年级中又认识了好多同学,有姜小牙、李黎他们在一起发生了搞笑的场面,有时候和姜小牙一起,米小圈也会受苦,可是他一点也不计较,他总和他的伙伴们团结互助。我从中看到了一个顽皮淘气,但是又非常团结友爱的米小圈。他和朋友间纯真的友谊令我羡慕。

《米小圈上学记》让我明白写日记其实不难。这本书有一个特点,就是用米小圈记日记的形式写的。首先是米小圈自我介绍、名字的由来,然后是上一年级之前的心情,上学后在学校里和同学、同桌,还有和数学老师、语文老师、体育老师之间的故事、入队的故事,这些都是我们经历过的事情。书中北猫哥哥教了我们一个神奇的魔法:它可以帮你把童年永远留住。这个魔法很简单,那就是写日记,把童年都记录下来。我从中感悟到,其实我们一直害怕的写日记和三年级时将学习的作文一点都不难,可以像米小圈一样把生活中的一些见闻写下来,日记就有内容了。

《米小圈上学记》还让我朝着目标努力就能实现目标。米小圈想成为一名少先队员,但是魏老师还没有批准。于是,米小圈就迫不及待地寻找有困难的人去帮助他们。他想,这样魏老师一定会批准他加入少先队了。这个单纯的孩子让我明白了想要实现目标,我们必须要朝着目标不断努力,这样梦想就能成真。

妈妈,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对这本叫做《米小圈上学记》的书这么爱不释手了吧!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感动和感悟!

米小圈上学记读后感想

妞的好朋友妈妈推荐《米小圈上学记》。等她们一看完就迫不急待的借来看,妞才用了两晚上就把四本全给看完《米小圈上学记-我是小学生》、《米小圈上学记-耗子是条狗》、《米小圈上学记-瞧这一家人》、《米小圈上学记-好朋友铁头》。

这套书给现在的妞看,两晚上看完四本确实是没有压力。此书是专为低年级量身创作的拼音读物,字的行间距拉得还蛮开。很有技巧的叙述并附着好笑的插图,用日记的形式描述了一个调皮可爱的主人公米小圈,他是一年级学生,是个画画天才,但他并不爱画画,他的愿望是成为一个卖冰淇淋的老奶奶;他的好朋友-姜小牙因为想要成为少先队员,拾到了他爸爸落在床上的钱包拿到学校交给老师,认为这是拾金不昧等等众多让人啼笑皆非的事,生动地为大家展示了小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内容颇为搞笑滑稽。因为内容的丰富,妞甚至宁可舍弃看电视的时间,而躲到书桌台前看书,时不时的听到有格格地笑声从房内传来。这得有多大的魔力。书后还附有《北猫哥哥的日记魔法》,教孩子学会写日记,更是引导的恰到好处。

如果家中有个刚阅读起步或是刚学了拼音的孩子,此套书倒是值得推荐。

米小圈读后感受 篇3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米小圈上学记》之搞笑大王的书。

其中的一篇故事是学校这几天开展了“了解父母,理解父母”的活动.每个班级要用一个方法来体会父母的辛苦,三二班的要替父母上街买菜,三三班的要在家里打扫卫生,三四班的要体验父母怀胎十月的辛苦。米小圈他们班要给父母洗脚,而且还让父母写两句洗脚的感想。放学了同学们高高兴兴的回到家给父母洗脚,米小圈回到家老爸先让他洗手吃饭,吃完饭,米小圈把老师说的话给老爸讲了一遍。老爸听完差点背过气去,米小圈给端来一盆水,先给老爸的脚打上香皂,再冲洗干净,洗完后老爸说:“做事要有始有终,把我脚擦干净,水倒进马桶里,最后米小圈把作业本给老爸,老爸在客厅走了七步,写了一首诗:父母教育不易,洗脚把爱传递。老师教育得体,最好每天一洗。米小圈听完这首诗,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想得美》。

读完了这段故事,我学会了如何理解父母,体会父母的辛苦。我很惭愧,因为我没有帮助父母而是偶尔一两次帮过父母,我想:以后我要理解父母的辛苦,多帮助他们。

米小圈读后感受 篇4

《米小圈上学记》读后感2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米小圈上学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写作文其实很简单,爆笑作文、最新作文还可以这样写。《米小圈上学记》里面写了很多让人笑破肚皮的故事,特别是米小圈、姜小牙、李黎几个主人公特别表现出了作者在写作文的时候只是按照自己的想象和搞笑语句来编制成的这本书。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一点,作文和日记一样,只有写出了令人感兴趣的事才能引起别人的好感。

《米小圈上学记》读后感200字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这本书是北猫哥哥写的,也知道了米小圈有一个表弟叫大牛,大牛每次去米小圈家的时候,都把米小圈的零食吃光。

米小圈在班里有很多好朋友,有铁头姜小牙潘美多他们都不爱写日记作文。北猫哥哥告诉我们,坚持写日记,把你观察到的,感受到的都积累在日记里,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写出精彩的日记啦!

看了这本书,我也要学习北猫哥哥的作文魔法。

《米小圈上学记》读后感200字

米小圈,好别扭的名字,原因是爸爸看到米小圈在很小很小的时候,爬到他的图纸上花了一个小圈,所以米小圈的名字就产生了。

这本书里可笑的事情特别多,比如:一天表弟来我家做作业,我看表弟的英语笔记本,差点把我给笑死!bas爸死ise奶死yes爷死。哈哈,笑死我啦!有什么不对吗?表弟摸了摸头笑了一笑。我来教你吧!这个是bas,不是爸死哦!是是不是爸死!我和表弟哈哈大笑起来。

我喜欢这本书,读这本书会让我们捧腹大笑,在嬉笑之间也不免有一些思考,希望大家都看一看这本书。

《米小圈上学记》读后感200字

我最喜欢第7个故事名叫:徐豆豆要翻身。

书上的今天是三八妇女节,徐豆豆一来到教室就向我要礼物。老师说:十八岁以上的女人才算妇女,所以现在班里所有的女同学都不能有礼物。老师这么一说,班里的女同学一下子就变得和平常一样,不向男生要礼物了,就盼这时间过得越来越快,到十八岁以上,那样就有礼物了。

我觉得女生早就会知道这件事,然后不向男生要礼物。

二年级的米小圈要比一年级的米小圈懂事多了。

《米小圈上学记》读后感200字

这本书里讲了9个人的故事,他们都是:米小圈、李黎、郝静、姜小牙、小圈妈、小圈爸、莫老师、魏老师和肌肉老师这9个人引起的这本书。

我最喜欢肌肉老师,因为肌肉老师很搞笑。肌肉老师是教我们班体育课的,因为我很喜欢上体育课,所以我喜欢肌肉老师。

米小圈的妈妈很严厉,爸爸见到妈妈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的逃跑,这件事我觉得很搞笑。

我觉得这本书很搞笑,就像漫画书一样特别搞笑。

《米小圈上学记》读后感200字

今天,我读了《米小圈上学记》。

《米小圈上学记》是当代最新爆笑小学生日记,《米小圈上学记》这本书让我感受了纯真与友谊。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年级的小学生,他叫米小圈,他是一个活泼、搞笑的小男孩。因为他的名字很古怪,所以经常会被同学们嘲笑

里面讲寒冷冬天刚下完雪,一天的下午,铁头和米小圈在学校玩。铁头问米小圈你敢不敢在雪地滑过去?米小圈说:这很容易,我们比一比吧。铁头先滑过去了,米小圈也跟着滑了过去,却未想不好被什么绊了一下!一下子摔进了泥坑,呜呜呜可怜我的新衣服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事情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的,要先勇于去尝试,去学习。

《米小圈上学记》读后感200字

我读了米小圈上学记,我觉的很搞笑

这本书里写的人物有米小圈,爸爸,妈妈,老师和同学们。

我就给大家讲一段米小圈在家的故事,有一天早上,妈妈叫米小圈起床吃早餐,半天叫不起床,妈妈拿着早餐来到小圈床边,小圈眯着眼睛闻到气味说:春天的气味好香呀!。妈妈说不是,是我做的春卷的味道。米小圈一听到马上起床刷牙洗脸,跑去桌上,爸爸也在,两父子抢着吃。我们不能象他那样,应该要文明一点。

我又读了几篇,我知道了米小圈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我从书上也知道了他也是一个快乐又烦恼的小孩。但是很善良。看过之后我们要学习他的好处,把自己平常一些不好的要改正,做一个好孩子。

延伸阅读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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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1

我认为意识流文学在表达方式和写作方式上可能有了很大的突破和成就,但在哲学上也存在一些误区。意识流文学创作的理论依据强调人的精神生活的各种非理性因素 , 同时夸大理性的局限和缺陷,它否认理性具有认识世界的能力,同时指出存在本身就具有非理性和非逻辑的性质。它在某些方面类似于非理性主义。它否定世界在本体论上是一个理性和谐的整体,认为世界是一个无序、偶然甚至荒诞的世界。

它在认识论上片面强调内心体验、直觉洞察。如叔本华认为“世界是我的表象。”独立于人的表象之外的自在世界 ,就是意志。

他断言意志高于志是,意志是第一个也是最原始的因素,志是志是后来才加上去的。

这种意志观同样是错误的。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功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形象。从其源上讲,意识是自然长期发展的产物。

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得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这表明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

意志是人类活动的直接原因,而不是最终原因。意志是由人的目的所引导,由人的动机所驱动,但目的和动机是由人的需要所决定的,它本身是客观现实的反映,受自然规律和社会生活条件的制约。最后,人的意志必须服从物质世界的因果制约。

所以,意识流文学的深层哲学含义是极端夸大了“意志自由”,把意志看成一种独立于客观现实的、纯粹的“精神力量”,看成一种超越物质之上并不受客观规律制约的“自我”的表现。我们应该认识到它的错误,认识到在相对的和有条件的意义上,意志是自由的;在绝对的和最终的意义上,意志是不自由的。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2

——选择下的人生

《喧哗与骚动》(the sound and the fury)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廉·福克纳的经典作品。**这是一部关于南方衰落的地主康普森家族的家庭悲剧。老康普生游手好闲、嗜酒贪杯。

其妻自私冷酷、怨天尤人。长子昆丁绝望地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因妹妹凯蒂风流成性、有辱南方淑女身份而爱恨交加,竟至溺水自杀。次子杰生冷酷贪婪,三子班吉则是个白痴,三十三岁时只有三岁小儿的智能。

全通过这三个儿子的内心独白,围绕凯蒂的堕落展开,最后则由黑人女佣迪尔西对前三部分的“有限视角”做一补充。《喧哗与骚动》书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有名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凯蒂的一生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悲剧,但这个聪明聪明的女人曾经与命运抗争。她的遭遇如同堕落的天使,是一个真正值得同情的女子。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儿,她美丽、热情、富有同情心,不是自上而下的慈善机构。

她的母亲康普森太太自私、冷漠,不肯付出任何爱,但她的性格中仍然闪烁着对弱者的爱、理解和关怀。她从不认为弟弟班吉是“可怜的宝贝儿”,她说“你不是可怜的宝儿,是不是啊,你有你的凯蒂呢。”爱憎分明、诚实善良、勇于向旧传统和不良行为说不的凯蒂毫无疑问是福克纳笔下最可爱的女性形象。

这样一个充满激情和爱心的女人,当然不会愿意接受任何约束。所以当她选择放弃沉重的责任时,也陷入了欲望的漩涡。她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生活,但当她接受母亲的安排,嫁给一个不爱掩饰自己扭曲的男人时,她就再也无法追求自由了。

当她被丈夫抛弃,被母亲赶出家门时,她悄然离去,接受了这一命运。面对命令太重的不公平,她只能默默忍受。

但即使在她被逐出家门后,她仍在为这个家庭无私奉献。面对毫无人性的杰森一次次要钱,她总能保持温文尔雅的外表。必须说,这个可怜女人人性中的闪光是这个家庭的最后希望。

但她的女儿,小昆汀,离家出走,毁掉了她所有的希望。她走上了自毁的道路,成了一名妓女,后来成了纳粹军官。“凯蒂并不需要别人的拯救,她已经再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值得拯救了”,就连善良的迪尔西都已对她失去了希望。

但显然,作者不仅想展是一个女人的悲剧,而且想展是这个社会的悲剧。美国南方清教思想占统治地位,道观对女性严重压抑摧残以至于会造成她们人性的扭曲从而导致她们的堕落。要么不如这个社会丑陋的习俗,卑微的生活,要么反抗。

凯蒂的悲剧其实是反抗的悲剧。因为她自身力量的弱点,她注定是这个制度的牺牲品。

在古老的南方传统遗产中,家庭荣誉感无疑被视为生命的存在。最突出的家庭荣誉感是淑女观念,女孩的贞操是根本。因而,凯蒂的失贞便具有了更多的含义,是一个家族,一种制度的没落。

作者表现的,便是在这制度落幕时,作为南方旧传统家庭标本的康普生家庭一家的不同反应。

作为一哥哥哥,昆汀像玫瑰一样爱她美丽的妹妹。在他眼里,美丽善良的凯蒂是天使的化身,纯洁的象征,家庭的荣耀。因此,他所要做的就是保护妹妹的贞洁和家人的荣誉。

他从父亲手中接手的这个家庭,虽然没有祖宗的荣耀和威严,但仍然有旧的规矩。他对于传统有着近乎病态的执着,以至于偏执地讲它们紧密的系于妹妹凯蒂脆弱的贞操上。这是昆汀的悲剧。他是一个生活在过去和未来之间的人。传统与变革之间的裂痕最终使他**。

无动于衷的家人没有给他支持,他就这样一个人走着不归路。

如果不是凯蒂失去了贞操,也许昆汀不会这么快选择自杀。他会像骑士一样沉浸在捍卫家族荣耀的想象中,用凯蒂的贞操来维护家族声誉。但随着凯蒂失去童贞,这层自欺欺人被无情地揭露出来,他必须选择做些什么。

他拿出刀,想同时杀死凯蒂,但在愤怒和失望中,他只能哭。他和道尔顿约好了时间,命令他在日落前离开小镇,但道尔顿只是嘲笑他。国防战争中的这些失败暴露了他软弱无能的真实面目,他想象中的崇高形象彻底瓦解。

在他孤独的路上,他孤身一人,没有出路。他只能死里逃生。他只是一个心理巨人,没有相应的能力去捍卫他所珍视的一切。

昆丁从父亲那里继承的“表”记录了他全部的生活经历和精神状态,他曾经把这只象征着家族过去辉煌历史的“表”砸了,但很快他又想修复它。父亲告诉儿子人类所有的传统和经验都是虚无的,只有时间是永恒的,并且进一步告诫他“我把表给你,不是要你记住时间,而是让你偶尔忘掉时间,不要把心力全部用在征服时间上面”。他用自己的行动来诠释自己对父亲话语的理解,年复一年地沉浸在虚幻的想象中,最终让自己的世界回到了无尽的时间。

没有看不见的未来,没有混乱的现在。他手里握着真实而清晰的过去,只剩下过去。昆丁的死,既是为妹妹凯蒂的贞洁殉葬,也是为父亲的虚无主义献祭。但是更多的,他亡于时间的齿轮下,滚滚洪流中,他所秉持的一切最终将化灰,而他作为一个无能的信念捍卫者,先用鲜血染红了这条变革之路。

与可怜可惜的凯蒂和可悲可叹的昆丁不同,次子杰生则是从头到尾的可厌可恶。杰生已经顺应南方发展潮流,成为一个实利主义者。他成天梦想发财,但却没有能力,失去了获得银行职员机会,因此变得仇恨而绝望。

他的堕落与凯蒂不同,是他自身性格使然。如果说这个家族是一个阴暗的死角,他就是以仇恨为养料生长起来的毒草。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仿佛浸透了腐蚀性的酸液,他的每一个行为都疯狂而**。

他也从未希求别人救赎或者是自我救赎,他沉浸在世人皆负我的仇恨感中,汲取复仇的力量生存。

但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在杰生让人咬牙切齿的种种语言行为背后,他也有着只能自己咽下的痛苦。与哥哥昆丁继承了家族的精神不同,他选择的是实利主义,并且由于家庭给予的爱的关怀太少了,母亲的冷漠感染了他,使得他更加逐利更加自私。他在感情上是个失败者,在他所重视的经济上也遭受了重大损失。

即将到手的职位因为姐姐凯蒂的失贞失去了,他没有昆丁和凯蒂之间那么深厚的感情,联系他们的只有赤裸裸的金钱利益关系,利尽而散,因此他从此走上了向凯蒂报复的道路。

他是家里唯一一个清醒着承受家族悲剧的人。昆丁自尽逃避了现实,家族责任无人负担。凯蒂虽然飘泊在外,更多的确实在为自己的选择买单。

母亲冷漠,幼弟无知,还有失贞妹妹的私生女。昆丁担负了家族、母亲、姐弟、侄女的重任,但这些其实并不是他理应承担却不得不背负的责任。

他说:“幸亏咱们祖上没出过国王与**,否则的话,咱们全家都要到杰克狲(精神病院)去扑蝴蝶了呢。”他清楚的看到了这个家族的弊病,也知道家族的未来如何,但他却没有也不能一抛走之,一年年的熬着。

他唯一的发泄方式大概就是从打骂弱小的小昆丁身上获得,这样**的方式却也让人觉得可怜。不论是昆丁、凯蒂还是班吉都曾感受到过真实的情感,但是杰生却只能看到利益,他的人生始终是冰冷而寂寞的。最后,小昆丁卷走了他的所以钱,他最终沦落得一无所有,这样的结局也让人感慨。

小昆丁跟班吉则是两个对立的形象,一个人小心大,一个却无知白痴。班吉的条件让他没有办法逃离他的人生,他跟这个家族绑在一起,不能逃避不能改变的接受他的命运。小昆丁却用继承自母亲的叛逆进行了更加彻底的反抗。

与昆丁、凯蒂和杰生在夹缝中挣扎求生不同,班吉混沌的接受了命运,小昆丁则无畏的反抗,他们的命运是两种选择不同的结果。小昆丁的成功逃离则更让人看到了其余人身在漩涡中被渐渐吞噬的悲剧。

福克纳用他精心架构仔细描摹的人物给我们呈现了一个家族的悲剧,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剧。我们清晰看到这些在时代洪流岔路口的人做出不同的选择,然后走向不同的人生。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3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4

福克纳并不是一个能让所有人都喜欢的作家,只有时间线的解构几乎让第一批读者崩溃,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用非理性的叙事手法来描述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本身。加之在意识飘荡的过程中,作者喜好将所有的标点抹去,或是将处在思维间断点的两句话拼凑在一起,长句复合句充斥在文本中,尽管结构精巧,用词精妙,却无法抓住部分读者的心。但是我仍想推荐福克纳的这本《喧哗与骚动》,希望有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字流动在不断变换的时间和空间之上的美感,更多的了解到那个文学上著名的虚构地点——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世界。

意识流流并非流派,而是stream,在文学上指描绘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

有两大特征:

一、时空和记忆场景切换的频繁与无序;

2、 所有的过程都被当下的某些感觉和事物所感动。

线性与非线性简单来说,数学上一次函数是线性的,其余的都称得上非线性的;而叙事的线性与非线性则看是否打乱了故事原有的时间顺序,形成一种非直线性的时间轴。

坦言说没有读懂《喧哗与骚动》。想要写这篇半读后感半安利的初衷是想要尝试表达对意识流由衷的赞美:它强调破坏线性,放弃解释某个事件突然出现的原因,注重偶然性和非理性的个人体验一一是的,意识流本身便就带着非理性的倾向,将过去反复跳跃穿插在在现在的时间线上中,克服自然构建的绝对的线性时间概念,而尝试构建属于自己的时间法则。

每一个局部都是杂乱无章的碎片,而拼成后整体却成了华丽的画卷。

这让我想起卡尔维诺的一句话,那座桥不是由这块石头或那块石头支撑的,而是由石拱支撑的;但是没由石拱,它将不再存在。碎片感在第一个主时间篇章上显得尤为强烈;这是由于第一部分是以康普生家族的小儿子班吉明,一个年满33岁,却只有3岁智商的已去势之人为主视角讲述的。在初读时,很容易迷失在这座时间“迷宫”里。

一座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屋,炉壁里闪烁着的火光,班吉明姐姐caddy身上散发出的雨后树叶的清香,就能让时间线不断的在1898年到1928年之间随着班吉明所闻所见所想而发生着频繁的跳跃。上一句还在1928年的高尔夫球场上,下一句便已经来到1898年班吉明外婆去世的夜晚,而在读者还未反应过来时,时间线又逃回了原来的时间点或是下一个未知的时间线上去。第一遍读时,最好别去阅读译者出于好意所写的几百个注释,那样极度败坏阅读体验,而缕清时间线和各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件,反而也是极具趣味的。

说第一篇章以班吉明的视角来写是相当高明的,是因为从字面上来讲,恰巧是与标题高度契合的:标题名来自莎士比亚的名篇《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就像是一篇荒唐的故事,由白痴讲述,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班吉明的病态,恰是体现了人类意识流动的极端化的状态:读后感这一部分的叙述完全遵循了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出白痴特有的逻辑与秩序,“混乱不堪”。而第二部分,在班吉明哥哥昆汀主视角下,文字明显的开始灵动起来,之前第一部分的混沌和迟缓之感一扫而空——这也是我最为喜爱的一部分,意识流的某种“恶意”开始显现——如果说第一部分频繁而无显著标志的时间跳跃让人头疼的话,第二部分是另一种形式的“信马由缰”。

第一次与其遭遇是让人懵逼的:行文至某处,只知道进入了昆汀的某种回忆中,而伴随回忆的是标点符号的消失——整夜纸标点符号集体罢工,只剩下依稀可辨的长短句,初读不习惯,但是坚持读下去却有种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快感,仿佛自己也跟随昆汀肆意飘荡在回忆的长河中,昆汀在与caddy吵架,父亲的沉默和他母亲用樟脑浸过的纸巾捂鼻,康普生先生激烈的说着“每一个人是他自己道德观念的仲裁者”希望以此来劝告昆汀勿要陷入无端的臆想,盐碱地里没有发现死人,空箱子是发出空隆空隆声音的棺柩。完全***样汪洋恣肆的叙述手法后,或许你也会觉得它差不多是另一种形式的文言文断句吧。

福克纳认为,现代人的共同缺点在于理性的过度和情感的缺乏。这种非理性的情绪宣泄和爆发,正是意识流带给我最深刻的体验。

至于书名中“喧哗”与“骚动”究竟代表了什么,康普生家族究竟是如何在黑奴制下一步步凋零,“时间”这一究极哲学问题能在这本书中得以如何的诠释,就交给去翻开这本书的读者你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5

“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有一天你会觉得不幸是会厌倦的,然而时间是你的不幸……”萨特认为这句话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真正的主题,但他的着眼点更多在于后半段中“时间”这个关键词,人的不幸在于他被框在时间里;而对我来说,不妨从前面一句话,即“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作为切入点,来尝试解读福克纳所描绘的世界为何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世界——至少单从这句话来看,呈现出的人是一个非常休谟式的内在决定论的个人。

关于休谟的对于人类理解的认知,简单来说就是外部世界是不可知的,而人的内部世界是通过自然的、可依赖的印象与感觉来决定的——休谟认为,感觉是被直接给予的,因而具有最根本的确定性,是可以依赖的,而观念、理性等因素都是来自于自然的印象——于是乎,通过将人充分地暴露在快乐与痛苦、幸福与不幸的印象中,就可以就可以促使其自身必然性本能做出行动,从而再导致了现代人的一种消极自由。

上面说的可能绕了些远路,还是让我们先回归文本,回归“感觉”这个关键词。完整读过《喧哗与骚动》的读者,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书中以班吉、昆丁、杰森为第一视角的三个章节中,除了那来回跳跃的现在与回忆的交织、没有标点的意识流混乱言辞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和其他小说比起来非常奇怪,仿佛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第二遍读本书时,我找到了困惑我的疑问的答案,即人物的行动仅由过去的印象和现在的感觉所推动,而他们的动机没有任何因素是来自未来的:或许第一遍读的时候没能意识到,但回过头来仔细翻阅一番,甚至是一句话一句话的审视,都可以发现里面的人物以第一视角说话时,几乎全部都是“谁说”、“谁做了什么”、“闻到什么气味”、“什么发出了声音”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的感官的感受,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闻到了、碰到了什么,而除此之外,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任何在其他小说中会理所当然出现的“我想”、“我希望”、“可能会”等与不可知的未来相连接的词汇(这也正是休谟的感觉论中所丧失的)。可以很明显地,这部小说的世界中,感觉这个怪物所占的比例实在是过于庞大,以至于将想象原本的无限空间都给蚕食殆尽,我们来到了休谟所构建的只有感觉,人物的一切都由他过去的感觉与印象构成,并围绕着这些重大的感觉与印象引起的幸福与不幸行动:可令人叹惋的是,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似乎只有不幸。

全书中核心的印象大概有三个:凯蒂的被诱怀孕,班吉的被阉与昆丁的自杀,它们全部都是不幸的印象,而在故事里几人视角中现实与回忆的切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上述重大印象为契机与根基,于一个嗅到忍冬花芬芳般的不经意间,时间就在意识中被无限拉长的一瞬间中闪烁跳跃几轮——是的,就像休谟对笛卡尔完备性的理性世界的推翻一样,通过将感觉的作用无限放大,倘若幸福与不幸的印象才是唯一自然的、可依赖的,那么理性与完备性自然不会在这样的世界上留有任何余地,毫无逻辑与秩序的意识流的语言就是世界理性丧失的最好证明。在我看来,福克纳的确有在强调“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家庭的重要性,而恰恰在本书中就真的存在一个甚至明面上将只有感觉的世界推至极限的白痴——班吉,这也我认为全书最“纯净”、最能将这番绝望的世界描绘得淋漓尽致的视角。《喧哗与骚动》这个标题来源于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同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或许让我们换个更直接的说法吧:里面有过第一视角的人物,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或杰森,其实都是仅有感觉的白痴,只不过后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更像人罢了。

这种休谟式的世界之所以令人绝望,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只有着上面我所提到的消极自由,而完全不拥有自由意志。可能说一个虚构人物拥有自由意志听起来比较奇怪,但至少在阅读其他小说时,里面的人物是不会拥有产生如此强大的宿命感的:仅仅依靠那些感觉与印象,来自未来的想象被遮挡住,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决定论世界,他们的未来早已被规划预定好,穿插于故事里、提示在注释中,甚至被定死于福克纳亲自所撰写的附录中——不仅是里面的人物没有想象的空间,连我们读者也没有了想象的自由,这样一个灰暗的、混乱的世界就仿佛理所当然地呈现在你眼前,而在一次次的喧哗与骚动中,最终走向的只有虚无与毁灭。

当然,我并不认为福克纳是在宣扬这样的世界是正确,或是认为我们的世界就真的完全是一个只有感觉的世界。在我看来,福克纳创造出此等荒谬性世界的原因,肯定也与当今我们的现实的世界有关,所以为了突破这样的世界,他描绘了这样的世界,并试图突破这样的世界,可能对于康普森家族来说最后完全失败了,但这也并不是未来的终结——无论是笛卡尔的理性世界,还是休谟的感觉世界,关于如何克服这两者的世界,本书中的其他人物,亦或是他的其他作品里主人公,那些“无法被征服的个体”,其实都给出了一个与未来相勾连的答案。如果你被本书中的世界压抑地喘不过气,可以尝试去读福克纳的另一本书《野棕榈》,愿你能找回他深深铭刻于美国南方社会的那股力量,那依靠重要感情、真正的爱所创造出的未来,即便虚无却依然执着与自然。

我也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喧哗与骚动》的世界,可如果你不喜欢这样认知世界的方式,不接受这样一个绝望的世界,也请以此为起点努力去克服这样的世界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6

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读完。这本书,开始读它就不能停下,不然思绪就跟着断了。整体的读感很不好,站在地铁里读,我皱眉;坐在家里读,来去厨房倒了好多次水,读着实在郁闷,以至于我破天荒地一天去了两次健身房,企图通过身体的发力来使脑袋清醒。难以发泄又放不了手的讨厌情绪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小说分成四部分及附录,分别从班吉明、昆汀、杰森和迪尔西四个人的角度叙述,其中昆汀篇最为混乱,意识流展现最为彻底,大段无标点无换行的文字让人喘不过气,而且不同时间的故事交错罗列,直到把最后一条附录读完,才能搞清整个故事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不是一本传统、好读的小说,如果没有罩在小说外面的荣誉,我大概是不会坚持读完的。可它确是一种新的小说口味,我读惯了放进嘴里就觉得香的文字,偶尔脉络清奇也不会太过意外,而《喧哗与骚动》是难啃的骨头,啃完也不觉有多香,只是这过程实在特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7

喧哗与骚动:新中国股市二十年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若说读这本书的初衷,应该说是为了了解股史,展望未来。这是一个朴素的愿望,我想很多人亦是如此。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这初衷渐渐变成为破解价值投资在中国股市到底适合不适合的理论难题。虽然近几年已有不少基金、券商在切实捍卫价值投资的大旗,但我还是想亲自探索和论证,这样的体会来得愈加真切,投资便会有愈大的底气。就像一个人买入股票的时候,往往会寻找更多的买入理由来支撑他的决策,是同样的道理。作者用了460页的篇幅,叙述了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股份制改革至2005年前后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这一激荡人心的中国股市发展历史,上至决策管理层,下至街头巷尾的普通股民,他们的生活因为股市而联系在了一起。无论大事小事,这些历史场景在本书里都得到了真实还原。如果有人说在上世纪90年代那个股票严重供不应求的环境中,倡导价值投资,那这个人一定是疯了。严重的供求失衡扭曲了股票价格,更何况股市还承担着企业股份制改革这样一件历史任务,上市公司的业绩更是良莠不齐,在非理性主导的市场中,大户、庄家操盘之声不绝于耳。到了2000年前后,股市经过十年的发展,逐渐暴露出监管与法治严重缺位的问题。基金黑幕、高管违法违规,重组与借壳中的圈钱游戏,管理层对于上市公司退市问题的心慈手软,这些制度上的缺陷扰乱了市场前进的脚步,资源配置的功能难以发挥,股票市场宏观经济晴雨表的功能无从发挥。在这样的市场中,如果有人说:“我坚持价值投资。”那一定会换来一片嘲笑。直至篇末的全流通与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让上市公司价值回归经营业绩的历史举措才奠定了价值投资、实现股票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的基础。尽管股改的方法有失合理,但方向是对的。尽管时至今日,大小非的余威尚在,新股发行与退市制度尚不完善,创业板搞得亦是不伦不类,上市公司治理更是永恒的话题,但这些都无法浇灭我对中国股市未来的希望,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价值投资的方向……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8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9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一:

意识流过脑海,顺手抓一把上来。这句话,是我高中意识流系列周记的题记。那时候,***将每一次印象深刻的胡思乱想都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反复阅读,细细回味,并乐此不疲。

而今天翻看周记本,重读那所谓的“意识流”周记,不禁哑然失笑,有些不过是人物、场景和事件幻想得比较具体的故事,有些则是相对于彼时较为深邃的思想的沉淀。与此刻我手中的《喧哗与骚动》所不同的是,我刻意地记录思想起伏,刻意地细致描述思绪的片段,而在福克纳笔下,无论班吉还是杰生,他们的思想与现实生活的任何碰撞都被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微黄的纸张之上,太精确太详尽,以至于我深感班吉部分杂乱无章,杰生部分拖沓冗长,最终没有读完便放下书,揉揉酸涩的眼睛,拍拍紧绷的双颊。

杰生是哈佛的高材生,却内心压抑,决定自杀。和班吉恰恰相反,他的思想敏感得像个女孩,而他又明显具有悲观主义倾向,于是,家族的衰落使他相信,自己的未来一片昏暗;原本天真善良的妹妹失去贞洁,也成为自己的错,自己要负上臆想中“**”的责任;父亲的思想明明腐朽不堪,他却被其深深影响,不可自拔。家里的奴仆是下等人,学校的同学不可一世,他都不愿也无法与之倾诉心声。

久久郁结于心中的负面情感终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用我们现在人的话说就是,心里怎么也想不开,于是想到了死,想到了以死亡结束并代替苟活。可是他自杀之前要交代的事怎么会如此之多,去很多地方见各种人物,每个略过他眼前的事物都一一跃然纸上,让我在阅读过程中甚至产生这样的怀疑,他如此留恋人间,何必选择死亡。然而我转念一想,死前的人,眼睛格外清澈,思想格外清晰,世界在他的眼中,也格外透明和真实,的确是这样。

《喧哗与骚动》与一般**比,主人公穿越多个时间层进行连锁式回忆,引用很多神话传说还有《圣经》的故事,大段大段没有标点符号的句子,这些都很特别。但格外引起我注意的,则是主人公在回想的过程里多次重复的某些小词小词组或是小句子。比如班吉无数次在某段描述中突然提到的“她身上有树上的香气”,杰生提到的“他说起来吧”这句话。

这样几个字可以将正在专注于阅读的读者猛然拉回一两分钟之前的段落里,逼着读者同主人公一起,思想轻飘飘地混沌起来,时而飘摇到十年前,时而回到当下。循规蹈矩的读者可能会到不解和不悦,这些无序的“小东西”打乱了他们的思路,而我则不怎么认为。我第一次读到班吉嗅到凯蒂身上树的香气时,我有感于班吉对他姐姐纯洁的喜爱,第二次读到时感到班吉心中充满着对凯蒂重重的依恋,第三次第四次,渐渐感到心惊。

一个人思念另一个人很正常,而在想别的事情的时候无意中就想到另一个人,这则超越了一般思念的概念。这是程度非常深的思念,而这程度,并不是通过细致的描写体现,而是通过这种“无意识”的重复出现而生动强烈的展现。何为文字的表现力度,如何在文字中渗透浓厚的感情,在我看来,这些小东西便足以回答这两个难度不小的问题。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10

《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短暂一生所有时刻。Quentin自杀前曾走过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中——“我顺着墙走,现在我的影子落在我后面了,墙上有蔓藤与爬山虎之类的植物,在家乡,那就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

Quentin神经质的联想让这条平常的巷子转变成只属于他一人的记忆之巷。如果仔细推敲在其中行走的一切感官效果,也许可以把这条巷子真的当做通向死之国的道路:在中途被栅门挡住,左右被蔓藤,或者他想象中的忍冬封闭,午后炎热,树木生长,虽有人生活的痕迹却空无一人,倒是符合人人都得独自赴死的事实。

当Quentin跨过了本来封锁了这条小巷的铁门,当他的“影子落在他自己的后面”,影子,或者作为表象出现在现实中的自己,变成了一件可以脱下的衣服。现在已经不存在.只有无边无际的过去在循环播放,Quentin的一生都只不过是美国南方,他童年时代一个充满忍冬香气的雨后黄昏。

忍冬花的香气和Caddy有关。Caddy在某个雨后黄昏失身于她的情人.这让Quentin精神崩溃,说出一系列疯狂的话语:“我会逼你承认我们做过这件事的我比你力气大我会逼你说是我们干的你过去以为是他们干的其实是我”Quentin对于妹妹这种狂热,绝望的爱和占有欲,某种程度上和他对时间的敏感和恐惧同出一源。“屋子里那里弥谩着那该死的忍冬香味尽量不去想那秋千那雪杉那神秘的起伏那搅混在一起的呼吸吮吸着狂野的呼吸那一声声是的是的是的是的”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妹妹失去童贞,是她成为成人,成为即将离开远去的人的征兆。所有变化中这一变化最可怖。变化——也就是时间本身让Quentin坐立不安,因此他曾砸掉父亲送他的手表,固执地认为在臆想中让自己成为那个夺走Caddy童贞的人,就能将Caddy和自己一起逃脱这个世界时间的流逝。

这香气甜蜜又悲哀,Quentin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它更悲哀的气味。因为这香气可以让他重回过去的那个瞬间,同时又提醒着他那个瞬间已逝

忍冬灌木那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渗透的清香,和水无孔不入的特质相同。值得一提的是,Quentin对于水同样有一种痴迷。他站在河边久久凝望:“一条条栏杆的影子以及我的影子都平躺在河面上,我那么容易地欺骗了它,使它和我形影不离,这影子至少有五十英尺长,但愿我能用什么东西把它按到水里去,按住它直到它给淹死”福克纳笔下的水有圣经隐喻,暗示生命循环,洗涤罪过。水是Quentin对于自身死亡的设想,当Quentin杀死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无力对抗时间和变化的自己,他似乎可以跳出表盘的滴答声,俯视自己的死:“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象风儿一样吹拂着、象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无暇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

Quentin并非死于溺水,而是溺死于如水般的忍冬的香气,他窒息在不断访问过去一段密闭的时空的过程里。

在这本如迷宫,如破碎镜面,如支流万千的河的小说中,福克纳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又一重现实。用忍冬花的香气,荒废的,正在腐烂的谷仓,漫长记忆里格外显眼的吉光片羽,以及昏聩的,重复的对话来搭建。

那是个这样的世界:那里感官胜于理智,人之所以成为自己不是因为他在思索,在行动,在和其他人交流,而是因为他看见,他闻见,他听见,他触摸。《喧哗与骚动》的世界里,人是这样一种被动的,平面化的东西,外界的光影,声响,温度投射到他们身上,塑造了他们,又把他们封闭其中,每个人,无一幸免,都被困在自己独一无二的对现实的感受,和难以化解的孤独中无法脱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11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的生命毫无意义,你还得活着;读完一本书,即使你不知道,你也要在读完后写作。

同一部**,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至于美,不适合用拿着手术刀的医生的眼睛;至于美,不适合用科学家来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的家庭。有一位总督赫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是个律师,但从未接触过生意。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受 篇12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soundandthe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这本小说的名字也是十分有渊源的,来自麦克白第五场中一句台词:

Thisisa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

或许是作者的自嘲,对于一个没落庄园家庭的衰落史,对于没过来所确实signifyingnothing而作者自嘲为idiot确实是略带讽刺意味。

但是确实

Itsignifyingeverything.

最新《细米》读后感(精选6篇)


书籍就是我们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即使物质贫瘠,精神上却无比富饶,读完作品,我们能学到许多。你搜集过作品的读后感范文吗?杂文852经过反复研究和收集终于呈现了这篇“最新《细米》读后感”。

最新《细米》读后感 篇1

自从我阅读了曹文轩写的系列纯美小说《细米》之后,让我对乡村的事情了解了很多很多,读《细米》有感250字。乡野的男孩子调皮捣蛋,女孩子文静可爱,也有的男孩活泼开朗,下乡的女知青则举止文雅。那里的稻香渡十分美,河面上有成群嬉戏的野鸭和鲤鱼,数也数不清。路旁有随处可见的白杨树,田野和芦苇都是大片大片的。还有一部野风车,在狂风刮起时,那风车呼呼地飞快转动起来,村里人都称之为鬼在推车。

主人公细米和小狗翘翘因来了个女知青梅纹就欢天喜地,眉飞色舞,整天都神采奕奕。这个在中学担任美术教师的梅纹,不但教细米画画,还教他怎样雕刻。细米在老师身边学到了许多的知识和本领,读后感《读《细米》有感250字》。有一天,梅纹老师太疲劳了,发了高烧。细米竟冒着暴风雪给她钓金鲤鱼。听说那是一种可立即退烧的药材。细米在冰上等了半天,心里只想着让梅纹老师早点好起来,根本不理会凛冽的寒风和自己冻僵的身体。终于,他钓到了一条全身金光闪闪,尾部红得耀眼,三巴掌大小的红鲤鱼。煮汤给梅纹喝后,她立刻恢复了正常,第二天便早早地来到学校上课了。由此可见,细米是多么得喜欢这个女老师呀!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浓浓的真情。真情是一种力量,可以使人奋发,甚至可以改变一个人。但愿每个人都用自己的真情去体验成长的乐趣。

最新《细米》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完《细米》这一本书。

《细米》这本书是曹文轩叔叔的作品。在曹叔叔的笔下,乡村宁静、优美、神秘,令人回味,书中不时写出芦苇、芦絮的美,让人感受到一个似乎神秘、安静的境界。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细米的成长历程。女知青梅纹来到了细米的村里,把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野男孩带入一个新的成长历程。原来细米好动、野性、贪玩,在与梅纹的相处下变得比以前更有思想、更加坚强。细米变得像另一个人,不再乱刻乱画,而是在木头上刻画着农村生活。细米渐渐从野男孩,变成一个有色彩的男孩。后来梅纹当上稻香渡的老师,细米在学习上加劲。有时梅纹像小学生一样和女孩玩,而细米跟男孩一起打蓝球。在稻香村的每一天就是充满快乐、欢笑、温暖的一天。最后,细米在舅舅家一段时间,梅纹回家了。细米回到家,妈妈告诉他,此时细米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回忆着与梅纹的一段快乐时光。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乡村生活的美,也感受到文学的美。从这本书,我懂得人的一生需要一些人点拨,像细米如果没有梅纹的点拨,他还是个野孩子。如果人生缺少了点拨,也许这个人就会堕落,就会碌碌无为。

最新《细米》读后感 篇3

花了三个小时,读完曹先生的《细米》,我数了数,这是第五本曹老师的儿童文学读本,《细米》读后感。读完五本曹氏文学,我得出:每本书都与油麻地有关,几乎所有的主角都是小学校长的儿子,都是儿童成长的生活历程。夜晚,我静静地读书,随着读书的深入,我越来越担心细米,担心梅纹。我真想郁容晚能与梅纹去江苏。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儿,他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自然流淌。然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放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小说深谙人情与人性的微妙,写就了一段可以与日月同在的情感故事,以优雅的笔调完成一个少年的心灵雕塑。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与四季优美的乡村风景一道,参加了这个东方少年的成长加冕力,读后感《《细米》读后感》。细米喜欢刻东西,十几岁的他,见到木头就难以掉头,似乎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刻了很多件物品,直到梅纹的介入,他认识到雕塑这个词与内涵。梅纹成为细米的老师,帮助他,引导他。最令我难忘的场景是,当细米家人兴奋地观看雕刻展的时候,他的作品被人扔到了垃圾中,细米的自尊心严重受挫,是梅老师精心设计与策划,帮助细米找回自信心。我同时想到自己的课堂中,肯定会有对学生的不尊重与伤害。有时候,我都会为学生鸣不公平,很难针对每个学生帮助。我要将我微不足道的力量给予最需要我帮助的学生上面。作为教师,要多发现学生的优点,有些学生太优秀了,往往对荣誉有些麻木,而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得不到足够的帮助,慢慢地就落后,经过了几次三番的较量后,他们就落后了,会长时间的贴有落后标签,就这样下去,没有了闪光点。在书中还有只小狗翘翘,它也是好样的。细米一家人都是善良、好心的人,喜欢曹文轩的作品,唯美。随便翻开一页,就会有一个唯美的镜头,不一会儿,太阳就升上来了,一眼望不到的麦田放佛在阳光下燃烧,一个孩子提着一只篮子,走在瓦蓝瓦蓝的天空下,走在金黄的麦海里,就成了夏季田野里的一道风景。细细数来,曹老师的8篇儿童小说中,我还有《红瓦黑瓦》、《山羊不吃天堂草》、《野风车》没有写读书笔记。加油,认真地阅读……

最新《细米》读后感 篇4

自从我阅读了曹文轩写的系列纯美小说《细米》之后,让我对乡村的事情了解了很多很多,读《细米》有感250字。乡野的男孩子调皮捣蛋,女孩子文静可爱,也有的男孩活泼开朗,下乡的女知青则举止文雅。那里的稻香渡十分美,河面上有成群嬉戏的野鸭和鲤鱼,数也数不清。路旁有随处可见的白杨树,田野和芦苇都是大片大片的。还有一部野风车,在狂风刮起时,那风车呼呼地飞快转动起来,村里人都称之为鬼在推车。

主人公细米和小狗翘翘因来了个女知青梅纹就欢天喜地,眉飞色舞,整天都神采奕奕。这个在中学担任美术教师的.梅纹,不但教细米画画,还教他怎样雕刻。细米在老师身边学到了许多的知识和本领,读后感《读《细米》有感250字》。有一天,梅纹老师太疲劳了,发了高烧。细米竟冒着暴风雪给她钓金鲤鱼。听说那是一种可立即退烧的药材。细米在冰上等了半天,心里只想着让梅纹老师早点好起来,根本不理会凛冽的寒风和自己冻僵的身体。终于,他钓到了一条全身金光闪闪,尾部红得耀眼,三巴掌大小的红鲤鱼。煮汤给梅纹喝后,她立刻恢复了正常,第二天便早早地来到学校上课了。由此可见,细米是多么得喜欢这个女老师呀!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浓浓的真情。真情是一种力量,可以使人奋发,甚至可以改变一个人。但愿每个人都用自己的真情去体验成长的乐趣。

最新《细米》读后感 篇5

《细米》这本书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描写了稻香渡里的乡村男孩细米的成长。整册书文笔优美,乡村气息扑鼻而来,让人感觉一个纯朴的乡村男孩跃然纸上。

细米生在大麦地,父亲是小学校长,日子风平浪静的过着。有一天,苏州来了许多女知青,这些女知青是来大麦地干活的,这些人中有:草凝,梅纹等,她们都生长在城市里,很娇气,干不了很多活,刚下地时,大家还能适应,但是时间一长,那个叫梅纹的女知青就累地散架了,大胡子队长将梅纹安排在细米父亲的学校,就在细米家住。

少年细米本来就是爱脸红的男孩儿,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同清水般流淌。然而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里来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柔和的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畅游在这本书里,我仿佛是在和一群活灵活现的人物玩耍:有主人公细米,温柔的梅纹,可爱的红藕,活泼的“三鼻涕”朱金根……这些乡村的少男少女,虽然没有城市里的人富裕,但是充满着健康,活力。

看了这部小说,我还了解了五六十年代的乡村生活,也知道了当时下乡的知青很多很多,但他们的生活是美好的,乡亲们的生活也是美好的。一碗小米粥,一盘咸菜,一盘玉米团子,是当时最美的享受了!细读《细米》这本书你会发现,细米这个人集合了所有情感杂念,也让我觉得一个人可能有时候不会怎么样,但是只要自己勤奋努力,就一定能追上来。

最后这本是使我感悟到了什么是真,善,美。它让我看到了世界最真的感情,最善良的人,最美丽的心灵。而且从梅纹身上,我学到了如何善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也使我懂得了怎么让外表到内心都美丽。

真正的美丽不在于外表的装饰,而在于发自内心的那种与众不同的美丽。

最新《细米》读后感 篇6

曹文轩先生用潺潺如水的诗意之笔触描写了生活中真实而哀伤的瞬间,那是爱与离别……

本书主人公细米,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稻香渡人,在一次偶遇下与梅纹结识了深厚的友情,后来又匆匆别离。故事告诉了我们,如果不珍惜当下,当离别时,就会泣不成声,也会留下遗憾。

《细米》这本书深黯人情与人性的微妙,以优雅的笔调完成了一个少年的心灵成长,安宁的村落,竞技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自的鸽子,雪白的芦花,平静如水的日子。

童年就如天边的火烧云一般短暂,就绚丽那么一时,昨天终将会成为历史,朋友、同学、兄弟、老师给予过的爱会随着时间的冲刷渐渐消失。见过、听过、做过的,以后不会再来,现在的朋友、老师,在以后可能连一面之缘的机会都没有,一切将埋没在回忆深处。

我们还有多少次与同窗欢声笑语的机会,我们还有多少个被同学耻笑、老师批评的日子?长大后,才知道大人的苦衷,人心的险恶。回忆童年,泪水涌出,眼前是一片纯净。

在童年那些难忘的日子里,总有一个人为你赴汤蹈火,总有一个人在你身后默默地支持你;总有那么一个人,他不是学习最好的,但绝对是最欣赏你的。童年只有一次,我们要经历数不清的离别,数不清的快乐,数不清的爱,还有用黄金都换不来兄弟情义。长大后再回忆,视野里就是一片纯洁的白色,最纯洁的白色,它比以往任何时刻都圣洁。细米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还没好好爱过,就已经消失在视野之中。离别,是我们控制不了的,我们能控制的是离别之前的那段情义,我们只能做到珍惜当下,离别时才可能不会留下遗憾吧!

时间如流水,从来只会匆匆流走,不会逆流而上,人生则如一场战役,赢了,安享晚年,输了,平庸一世,别再追究往事,过去的终将会过去的,是你永远都弥补不了的。

网络上非常火的一首歌,歌词大致是这么写的"时光一直倒数着,我们剩下的温热"歌词句句深入人心,"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只有珍惜当下,才不会留下遗憾。

泪水,将化为红尘,被往事淹没。活在当下,我们是彼此眼中最纯洁的伙伴,我们拥有世间最真挚的爱。离别,是世间最考验人性的东西。什么爱恨纠缠,兄弟情义,最好的闺蜜,终将如流水一般,向无边大海流去。珍惜当下,就是这本书对我们最好的馈赠了。

所以,《细米》的故事启迪我们:人不珍惜当下,就会遗憾一生;人不轰轰烈烈一场,则会平平庸庸一世!

爱国文章读后感受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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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文章读后感受(篇1)

岳飞,是一名历史上极有声望的将领,他带领宋兵,攻城拔寨,无坚不摧,无战不克,却却被一代奸臣秦桧害死在风波亭,我十分钦佩岳飞。

我佩服他的骁勇善战,足智多谋。八盘山首战告捷,青龙山排兵布阵,大战爱华山,大破五方阵、藤牌智破连环马……这一场场大大小小的战役,岳飞可以说是战无不胜,充分体现了他的智慧与英勇。就拿大战爱华山来说吧,岳飞一眼看中这是个好地方,于是就设下伏兵,先让吉青去引来兀术,只见兀术进入爱华山,爱华山伏兵四起,岳飞冲下山与金兀术酣斗,使开岳家枪法,红缨闪动,银光阵阵,招招紧逼兀术要害,兀术抵挡不住。

只见岳飞钩开金雀斧,从腰间拔出银锏,对准兀术的肩头打了下去,兀术负痛而逃,山上宋兵杀下来,直杀得金兵抱头鼠窜。岳飞的谋略得到了生动的体现,誓要赶走盗金贼的英雄气概震撼了世界。

我更佩服他的宁死不屈、精忠报国。自从岳母为岳飞在背上刺上“精忠报国”这四个字后,岳飞就始终牢记这个誓言。当有金兵来侵犯,他就带兵去抵挡;当有贼寇的时候,他就带兵去清剿……以自己的一腔热血报效国家,真正做到了精忠报国。

当岳飞被奸臣秦桧陷害,投入大牢,面对严刑拷打,即使被打得皮开肉绽,却始终不降,虽然最后岳飞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在风波亭,但他的宁死不屈,那份铁骨丹心却世世代代感召着后人。

我想向岳飞学习,从小树立远大的志向和抱负,潜心学习,努力磨练意志,长大后报效国家。

爱国文章读后感受(篇2)

爱国文章读后感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少年爱国者》这一本书。

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一个贫穷的意大利少年,从小被卖到马戏班,受尽了班主的虐待,过着悲惨的生活。一次,马戏班到西班牙演出。他趁机逃了出来,坐上开往意大利的轮船,准备返回祖国。同舱的几位外国乘客同情他,送给他一些钱。晚上,那些外国乘客露骨的攻击意大利人是土匪,意大利是骗子的居住地……

这位濒于死亡边缘的意大利少年听到他们对祖国的诋毁后,怒不可遏。为了维护祖国的尊严,民族的气节,他毅然将钱扔在地上,并高声怒吼:“我不要收说中国人坏话人的东西!”。小小年纪,特别是漂流异乡,举目无亲,饥寒交迫之时,他却舍弃了怜悯,维护了祖国的荣誉,真是可钦可敬啊!我的心被意大利少年对祖国深深的爱所打动。

对祖国的爱是一种伟大而深沉的爱。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为祖国贡献自己的一切。忆往昔,民族英雄邓世昌,为了祖国,率舰队向舰撞去;南宋名将岳飞,他少年时就立志:“精忠报国”,曾激励过多少有为青年奋发向上……看今朝,女排大姐姐刻苦训练,顽强拼搏,终于在三大球中为祖国赢得了一个个冠军;边防军叔叔,为了保卫祖国,不怕流血牺牲,赶走了入侵我边境的外国军队……

但现在也有极少数人不爱自己的祖国。他们嫌他穷,一味地追求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在“洋人”面前低声下气,丧失中国人的尊严。他们为了个人的享受不惜损害国家的利益。这些人多么渺小!他们的灵魂是多么丑陋啊!

“爱祖国,要为祖国增添荣誉!”这就是我读了《少年爱国者》的主要感想。

爱国文章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古代着名的民族英雄岳飞的故事,他“精忠报国”的动人故事使我深受感动。

岳飞从小就有立志从军,报效国家的壮志,他的母亲在他背上特意刺上“精忠报国”四个大字,嘱咐他一生一世都要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奋勇杀敌,决不吝惜自己的生命,他也是这样做的,虽然最后惨遭杀害,但他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光辉业绩,深深地铭刻在世代中国人民的心中;而奸臣秦桧等人,却被铸成铁像,反剪双手,长跪于英雄墓前,被万世人民唾骂!

近代也有很多的爱国故事,新中国的成立是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浴血奋战换来的,2008的大雪也涌现出一大批爱国英雄。四川特大地震更是使中国各族人民空前团结,众志成城,全力支持抗震救灾,把地震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世界各国人民都佩服中国人英勇顽强、不屈不挠的斗志,那时我还在成都读书,那种感觉更深刻。

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要以古今英雄人物为榜样,从小树立爱国主义精神。梁启超说:少年强,则中国强。虽然今天的我们不需要经受战火的洗礼,不需要担心国土的沦陷,但是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接过前辈的接力棒,为祖国的安危,为祖国的建设,为祖国的强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爱国文章读后感

儿子就读于广州越秀区一市级小学。

最近,儿子的小学老师就课外读物《爱的教育》里面的一篇文章,让孩子们写一篇有关爱国教育的读后感。

儿子不会写,回来求教我,我一看这问题挺棘手的,我不能用我成年人的看法去强加给他呀。

我决定从最简单的最基本的概念开始,就对他说,你知道什么是爱么?儿子说就是喜欢呗,我说差不多,不过还有不同,我们来查字典吧。我们拿出新华字典(200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儿子一查说:是喜爱,对人或事物有深挚的感情,我说很好,爱还必须有几个条件,爱必须相互的,爱必须真诚不能欺骗,爱不能强迫。我跟着说,国就是国家,那什么是国家呢?儿子说国家就是中国,我说对,我们的国家是中国,现在问什么是国家,儿子说不懂,再查字典吧,很快,儿子查到了:国家就是阶级统治和管理的工具,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暴力组织。我一听心里咯噔一下,我纠结了,这下我该怎样引导孩子呢,我该对他说,爱国就是喜欢这个暴力组织么,我绝对不会让我孩子去喜欢什么暴力组织的。

我就对孩子说,现在你已经大概知道什么是爱国了,你读后感可以真实的把你了解爱国这个过程写下来,你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就写下来,让老师来解答,到时回来让爸爸也学习学习吧。我其实也想知道老师是怎样解答这些问题的。

爱国文章读后感受(篇3)

“苟利国家,不求富贵。”无论是忠贞爱国的岳飞,还是在绝望和悲愤之下怀抱大石投汨罗江而死。只要是龙的后代,中国人民,都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祖国。

千百年来,有哪一个不爱自己的祖国,有一个不为自己的祖国而奋斗,他们把祖国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抱负和未来与祖国息息相关。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要是你不保卫祖国,做了亡国奴,阶下囚,连人格,和自由都得不到了,更别说自己的前途和幸福了。如果你出卖祖国,那也就把自己的灵魂卖掉了,在这片有你祖辈生息的国土上永远不会有你的归宿。等到你离开世界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不过是异域的孤魂野鬼,你背叛了祖国,也就等于你永远失去了祖国。

爱国需要英雄,但爱国不只是豪情壮举,特别是在当今的和平建设年代,爱国有着多种多样的方式,甚至简单、普通到人人可为,爱国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不是摸不着看不见,不是非要到战场上去。在生活中就可以为祖国做贡献。比如:

平常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不乱砍伐树木,不浪费食物,省下来的钱就可以为人民做更多的好事。我们合理处理自己的废品垃圾,不随地乱扔废弃物,就能减轻国家的环境污染。如果大家都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就能缓解交通堵塞,避免交通事故,不受伤害,不受他人伤害,大家和家人都会更加和谐幸福。

最重要的是,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问自己是否不懂,锻炼自己,长大后更好地为祖国服务,为人民创造财富!

让我们都怀着爱国主义的心,奉献爱心,为祖国建设更美好的未来!

五年级:侯天

爱国文章读后感受(篇4)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我爱你,中国——跨越百年爱国文学精品选》。这本书对我感触很大。小时候,我常听见妈妈哼唱“我爱你,中国”这首歌,感到音调很甜美,但没有体会到这其中的含义。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觉得我已经长大了。

从书中,我了解到,祖国是一个饱受磨难、经历百年沧桑的母亲。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很难理解过去的艰难生活。但方志敏写的“可爱的中国”让我知道了中国母亲的艰难岁月。

使我进一步了解祖国的伟大、美丽的风景。也让我明白为什么这么多革命先烈愿意为祖国牺牲。这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息。

过去饱受苦难的中国就像一条沉睡的巨龙。而现如今,我们的中国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尤其是2008年的奥运会使全世界瞩目。李琭璐写的“光荣与梦想——2008北京奥运会掠影”又让我重温了北京奥运会的辉煌。

鸟巢、水立方、奥运村成为历史地标。中国运动员51枚金牌的成绩首次在奥运会金牌榜上排名第一。奥运圣火的光辉为中国树立了不可磨灭的里程碑。

更重要的是,人们将记住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在一个古老国家首都的自由、平等、奋斗和幸福。北京奥运会给中国和世界体育运动留下了独一无二的遗产,向全世界证明了中国的与众不同,中国——这一沉睡的巨龙终于腾飞在世界的高空。

中国发展迅速。中国正在变得更加美丽和强大。做为一个小学生,做为一位中国的**人,我要说:“我爱您,中国!”

爱国文章读后感受(篇5)

在《有书无斋记》和《窗外的大树风光》两篇文章中,周先生介绍了自己的书室:“小书室只有九平方米,放了一顶上接天花板的大书架,一张小书桌,两把椅子和一个茶几。”“我的书桌很小,只有90厘米长,55厘米宽,一半放稿纸,一半放电子打字机。

”桌面破损了,就用透明胶贴一下。在这样的环境中,周先生思索着世界发展的规律,写出了《全球化时代的世界观》、《苏联历史札记》等振聋发聩的文章。饮食上,主要是牛奶、鸡蛋、青菜和豆腐四样;穿着上,他常以自己用透明胶补破了的裤子自豪,戏称顽石补天。

长期在家工作,戏称“专家专家,专门在家”。生活已经不能再简单。

钱或多或少是生活中的小事,健康和快乐的心情是生活中的大事。价值观是我们身体的指南针,它起着无与伦比的强大作用。

《我爱祖国山和水》中描绘了祖国的千山万水,其中就有令人向往的花果山、美丽无比的云台山、久负盛名的濠河……

首先,让我们看看《西游记》中孙悟空的故居花果山。那里的山道蜿蜒曲折,山峦相映,绿树红花,阵阵诱人的清香扑鼻而来,林间的小鸟欢快地歌唱,流淌的小溪清澈见底,就像一幅鸟语花香的山水画。接着,孙中山的宫殿水幕洞就展现在他的眼前。

进了洞,洞很宽,有三间房子那么大。从山洞向外看,瀑布像银幕。再瞧洞中的石猴栩栩如生:“孙悟空”坐在正中的“宝座”上,头戴紫金冠,身披袈裟袍,两只火眼金睛熠熠发光,旁边还有许多侍奉他的 “小猴子”。

离开水幕洞,来到花果山的最高峰——云雾仙境的云雾峰,俯瞰东海,蓝天大海合一,格外美丽

读完这本书,我学会了心胸开阔,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我才能成就伟业,成为国家的栋梁。

游完了花果山来云台山玩玩吧。首先来到小寨沟,那里有巍峨的群山,它们屹立在天地之间,巨石耸立,形形色色。有的像千层饼,重叠重叠;有的像千卷书,层次分明;有的像工匠雕刻,整齐有序前面山上有序多瀑布:

有的像一块块白布悬挂在山腰,声似琴音,铿锵悦耳;有的从山的缝隙里涌出,如丝如带,像珍珠像翡翠,粼光流彩……

紧接着来到老潭沟,这里有着闻名于世的落差三百一十余米大瀑布,很远就听到海潮般的呼啸声,远远望去就像一匹白练挂在半空,又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从天而降;在瀑布脚下,昂首仰望瀑布,只见水流从陡峭的山崖上飞泻而下,令人惊心动魄……

再说说南通的濠河,濠河是南通的护城河,如果把南通比作少女,那么濠河便是少女脖子上的一条翡翠项链。濠河水清澈见底,在阳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金光闪闪,像洒了碎金一样。岸边鲜花遍地,绿树成荫:

碧绿的柳树,金黄色的迎春花,粉红的挑花……各色各样。不远处,有高楼。河中的倒影构成了一幅美丽的图画。夜幕降临,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亮了起来,映在河里,像无数五颜六色的射在游动。

这时,人们在河面上划船,谈笑风生,快乐的笑声久久回荡在河面上

这是我们的祖国,一个多姿多彩的祖国!一个形形色色的国家!一个美丽的祖国!

生活在这样的祖国,我无比自豪。今后,我一定要努力工作,努力工作,回到祖国,让祖国更加美丽繁荣!

我们一读这篇文章的标题,就知道主角是栀子花和那个女孩。栀子花和她妈妈一样爱这个女孩。这个女孩想要一条栀子色的裙子参加舞蹈比赛。在妖精的帮助下,栀子花用花瓣做了一条漂亮的裙子,帮助这个女孩赢得冠军。

今天,我读了沈重写的《狼牙山五壮士》,我的心被深深**撼了。无畏英雄用行动告诉我们,中国人勇敢无畏。

《我们的价值观》读后感【一】人的一生如果没有价值观体现,那么就失去了人生的意义。我们每一个人来到这世上,为什么有的人功业千秋,永垂不朽?有的人却只能悄悄离去,没有给社会留下许多有价值的东西?

我想,当然有时间、地理、人等客观因素,但每个人的生命价值绝对是决定因素之一。

篇二:《我最好的老师》读后感语文书上一篇课文让我为之感叹。 “怀特森先生是我六年级的科学老师。

他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有着独特的教学方法,经常有意想不到的行为。记得第一天上课,他给我们讲授的是一种名叫“猫猬兽”的动物。他说,这种动物通常以夜间活动为荣,因为它无法适应自然条件的变化,已经灭绝。

他一边说,一边给我们看了一个头骨。我们全部认真做了笔记,然后是随堂测验。”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像于乐大叔一样,很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

因为他们认为穷人是肮脏的,穷人没有钱,他们鄙视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让我对中国有了很多新的希望,马化腾是中国的骄傲,马化腾的腾讯公司在最危险的时刻,也能勇敢地努力,在自己的生命中,最终获得属于另一个世界的目的地位。

社戏读后感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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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读后感受 篇1

社戏读后感

社戏读后感(一)

与其说鲁迅迅念念不忘既往的少年时代,还不如说鲁迅对现实的都市生活耿耿于怀。对乡村的赞誉和热爱是肤浅的,而内心深处则洋溢着都市人无尽的乡愁。双喜、阿发他们的朗朗笑声,不是回荡在故乡小河的上空,而是敲打在都市人我烦闷孤寂的内心。

社戏读后感(二)

社戏》中的鲁迅先生有幸拥有这份快乐。他小时候虽然十分讨厌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一类的文言文,他也真的没去学习。但长大后,他登上了中国文坛的顶峰,写了更多精彩的文章。

社戏读后感(三)

童年无处不在。只要我们记住它,它也会记住我们。而鲁迅先生写的《社戏》让我深深为那里质朴的人情、幽远的山水而陶醉、激动!让童年永远陪伴我们一生吧!

社戏读后感(四)

如《社戏》中说的一样,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那些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童年过去太久了,那些一起玩耍过的小伙伴们也都远去了,迅哥儿的罗汉豆和我的土豆也不再重来,童年留给我们的总有一丝的迷恋和怅惘,虽然不会影响我们现在的生活,却总能在不经意间碰撞我们的心灵深处.

社戏读后感(五)

《社戏》绝不仅仅是一种怀旧、乡愁的简单抒情美文,充满了温情,隐藏着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状况的深深担忧,对孩子们的真切希望,也正再一次强调了立人是立国之本!

社戏读后感(六)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公公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社戏读后感受 篇2

社戏读后感

社戏读后感(一)

鲁迅的社会剧,我看到了一种纯真的东西,作者通过回忆孩子们的趣事来赞美农民的善良和高尚。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带着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去划船。

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青草的清香,河边的青草,朦胧的月光,淡淡的黑山,淡淡的赵庄,轻柔悠扬的笛声,还有一点渔火。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鲁迅对农村的怀旧和他小时候对祖母的怀旧。同时,也唤起了我对家乡和农村孩子的爱。

在鲁迅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工作。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

七斤经常和鲁迅玩捉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在乎,彼此相处融洽,成为真正的好朋友。

社戏读后感(二)

我们曾跟随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起感受了他丰富多彩的儿童时代。现在鲁迅先生用儿时回忆凝结而成的又一篇杰作《社戏》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一起再次领略它的精彩吧!

这是一篇**,所说所写完全为想象,但它的中心却是鲁迅的儿时。当时,鲁迅先生的新奇、朋友的可爱、乡亲的好客,都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现在,又借一纸一笔,而全然又使我们如梦神游。

文章中可爱的他乡亲对鲁迅称呼的那声迅哥儿,月下偷豆时的那份惊奇,看社戏时的那杯果汁,以及伙伴们说服大人们的那句话,都使我们现在的孩子激动不已。

当我们还全然沉浸在鲁迅先生童年的那份无拘无束,没有压力,没有苦闷,没有忧伤的童年时,我又猛然一回头,而看见的却是无止境的学习、无形的压力,以及无力的反抗失去了快乐童年的我们,最终又得到了什么呢?是成功?是业绩?

是品质?还是大量的金钱?有力的权力?

以及很高的地位?可是就算我们全部都得到了,那又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失去了快乐的童年和美丽的童心。

失去了双翅的鸟儿是永远无法飞上蓝天的,就算是装上了**的双翅,仍然无法飞上蓝天自由自在。我认为这足以让一万富翁嫉妒一个快乐的乞丐。

《社戏》中的鲁迅先生有幸拥有这份快乐。他小时候虽然十分讨厌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一类的文言文,他也真的没去学习。但长大后,他登上了中国文坛的顶峰,写了更多精彩的文章。

《社戏》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多。

社戏读后感(三)

再也没有像昨夜的豆一样好的豆了;再也没有似那夜的好戏了;再也没有那样开心的旅途

他的一次次回望戏台,看它被红霞罩满,又如出来未到一般,一丝丝快乐夹杂着悲凉。还记得内心的期待吗?还记得一天的难受吗?

还记得连声称赞的戏吗?一定记忆犹新吧!它曾经是那样令人着迷,他用一天的忧郁换得了那样一场精彩的社戏呀!

我也向往两岸的豆子、麦子和河底的水草散发出的芬芳,混合着水的气息,月光在水中朦胧。也曾憧憬一座座仙山楼阁,被红霞罩着的希望!

念着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他所么可爱,去掘蚯蚓,在河沿上去钓龙虾,一同去放牛。多么简单却充满乐趣的生活。

谁说鲁迅先生就一定是严肃的呢?其实他也曾经天真,曾经幼稚。这真实的快乐怎是我们这些90后所能领略的呢?我不否认我羡慕他的童年,他在大自然中感到乐趣,懂得生活!

他爱看戏却唯怕老旦,和双喜他们径奔上船,骂着老旦,消失在隐约的月色下

之后几个年长的慢慢摇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几个剥豆,就这样,他们在八公公的船上吃着豆子,害怕被骂越有着一种奇妙的乐趣。

现在他离开了这个世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优秀的创作,还有严肃的**。说能听懂他内心的独白,恐怕世上已无几人吧!他不过曾经只是个孩子,一个爱戏的孩子罢了

社戏读后感(四)

鲁迅小时候去祖母家的时候,一天晚上和小伙伴一起去赵庄看社戏,上船时心里的激动与兴奋。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看社会剧的过程,而是看了这部戏之后,鲁迅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去偷了61岁岳父家的罗汉豆,一起在船上煮。其实,那晚的豆子第二天吃起来实那么普通,那晚的戏剧也不是那么精彩,但它表现了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和怀念,传达了乡村浓厚的生活氛围和作者对自然人性的赞誉。

让我们一起来品味书中的经典吧!

社戏读后感受 篇3

初读《社戏》,不禁有些惘然:鲁迅与他的伙伴去看戏。船是被偷的,戏是无聊的,豆子也是被偷的。那为什么的结尾却写道“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多读几遍后,才发现,鲁迅写“去看戏”的意图并不是为了讲述看戏的过程,而是“去看戏”一路上有趣的经历,以那些经历突出了小伙伴与长辈们的性格。

我从“都回来了!那里会错。我原说过写包票的!

”,“是的。我们请客。我们当初还不要你呢。

你看,你把我的虾吓跑了!”“双喜终于熬不住了,说道,怕他会唱到天明还不完,还是我们走的好罢。”中看出了双喜机灵,胆大,急躁的性子。

从“近台没有什么空了,我们远远的看罢”,“偷我们的罢,我们的大得多呢”,我看出了阿发遇事沉稳,有主见,大方的性格。

从“双喜以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于是各人便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又各偷了一大捧”中,我体会到了鲁迅与他的小伙伴互相关心,团结互助的精神。

从他的表情、动作和语言描写来看,他显然是一个朴素而勤奋的人。

正是有了这些团结的小伙伴和鲁迅身边朴实勤劳的农民,鲁迅才有了这样一段难忘的童年记忆。童年永远是最难忘,最自由快乐的。儿时的故乡正是鲁迅理想中的一片纯净,无半分约束的一片乐土,一份珍贵的宝藏——脱离旧俗啊!

我们与那时的鲁迅年龄应是相仿的,可是,别说划船了,一只萤火虫都看不到。平日从没有哪次是畅快地与伙伴们出游的——没有大人。然而,就算出游了,又能去哪儿呢?

这个被钢铁和水泥覆盖的城市早已失去了纯净的气息。

这时,我又开始羡慕起鲁迅了。

多美的乡村夜景啊。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而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

简直是一幅浓油墨彩的山水画。描绘了一片属于童真的天堂!

鲁迅的《社戏》,确实耐人寻味,令人难忘。

再读《社戏》

童年的乐趣随处可见。和小伙伴一起玩比较常见。

向来觉得鲁迅选材,文笔相当精彩,怎忽的选如此平淡无奇的素材呢?

这就要看鲁迅那时的写作背景了。

它不是血迹斑斑的刀剑战场,也不是和平稳定的近代,而是一种被旧习俗所包围的封建思想,腐蚀着中国的环境。

等级的差别就是地位的差别。它决定了是别人向你下跪,还是你向别人下跪。可以说,当时的下层阶级连狗都不是。

在这样的环境下,《社戏》完笔了。那是鲁迅所回忆的二十多年前的事,然而,在文中的小伙伴,乡民身上,我们看不见下等人的自卑,对上等人的畏惧,甚至看不出地主与贫农的半点差别。没有傲慢,没有纷争,有的,只是鲁迅与他的小伙伴们纯净的友谊。

戏不好看,精彩的地方等不及了,但关键不在这里。

鲁迅所向往和怀念的不是社会剧,而是带他去看戏的小伙伴,乡间无忧无虑的生活,小而纯粹的天堂,理想中向往生活的地方。

多么难得的,一去不复返的童年经历啊!夜观社戏,看似平淡的事,在鲁迅苍桑的眼中,亦是弥足珍贵了。

现在,回顾这部社会剧,一切都不同了。

文中的双喜,阿发等小伙伴的一系列举动无不深刻体现了孩童间纯真无暇的友谊,六一公公则是代表了农民,体现出了勤劳朴实的性格。而一段段美好迷人的环境描写使我们无处不感受到鲁迅对于故乡浓浓的眷念之情,对那不复存在的无虑生活感到留恋惋惜之情。

这与做一个回转悠长的梦又有何区别呢。

不,不全是回忆,不全是怀旧,是鲁迅内心对未来的渴望!

他渴望将来有这样的孩子,而不是被封建思想支配。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鲁迅先生想表达的真的只是“一直到现在”么?他的言语中泛出的不仅有眷念之情,还寄托着一份美好,值得留恋的期望。他期望国家可以逐渐强大起来,挣开封建之束缚,让未来的孩子们过上与他所忆之童年生活相仿的生活。

这是鲁迅对国家和年轻一代最执着的期望。

于是,现在的我们,才可以自由穿梭于人群,而非闭足禁户了。

这一篇文,并不仅仅是社戏。

社戏读后感受 篇4

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的,是难忘的,在成人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风景”。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觉得这篇文章虽然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尽管少,分量却很重。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的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也似乎“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经过学习了解再加上读完他的其他作品后,我更能感受到鲁迅深厚的文学功底。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在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把优美的字句运用得淋漓尽致。他把划船时的情景,社戏的场面,偷豆子的镜头,描写得极具画面感。比如“这一次船头的激水声更其响亮了,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彩起来”这句,把航船形象地比喻为大白鱼,传神地给读者呈现孩子们划船的情形,具有深厚的文学魅力。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 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 我很喜欢这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他仿佛真的能让我们身临其境。 一幅美丽的“ 农村夜景图” 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 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

《社戏》作为一篇反映农村生活的文章,却放在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令人感到有些奇怪。不过这就揭示了文章的另外一个中心。鲁迅不爱看剧场内的中国戏,而偏爱故乡的社戏;与鲁迅小时喜爱农村生活,都写出了农村真挚淳朴的民风。而鲁迅撰写这篇文章旨在呼吁人们:真实而高尚的生活,源于大自然的本质。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人们的心不断地变得浮躁,唯有停下脚步,寻像农村生活一样朴实纯真的生活,才能领悟人生的真谛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

作者在最后一段中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

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原因就在于,鲁迅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到社会,感受到这种朴实,这种善良,渐渐化作乌有。取而代之的是军阀的压迫和黑暗的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得不到伸张。正如小说名为《社戏》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鲁迅心中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他常常以理想故乡中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的故乡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读鲁迅,读社戏,读那个年代的社会。

社戏读后感受 篇5

《社戏》读后感

童年对许多人来说是快乐和难忘的。在回忆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的往事时,我们对当时的人和事有一种浪漫的感觉。对于童年的记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风景。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

但朋友们想到了八舅的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交剧。鲁迅和他的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趣,但他们中有些人很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

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61爹没有骂他,而是表扬了迅哥,给了他一些豆子吃。

**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的社会剧,我看到了一种纯真的东西,作者通过回忆孩子们的趣事来赞美农民的善良和高尚。

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

孩子之间的友谊是最简单的,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认为这篇文章对风景的描写不多,但虽然很少,但它的分量却很重。看完这篇关于景物描写的文章后,我真的感到置身于景物之中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的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

在整篇文章的风景描写中,我最欣赏的是这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才能让我想象到内心的宁静和失落,也让我仿佛闻到了豆子和麦子中含有藻类的香味,那种感觉很真实。

我想我现在只能以读者的身份来描述我的感受和观点。然而,在学习鲁迅和读他的其他作品之后,我可以感受到鲁迅深厚的文学基础。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充分运用了色彩、气味、声音等优美的词语和句子。

他把划船时的情景,社戏的场面,偷豆子的镜头,描写得极具画面感。比如这一次船头的激水声更其响亮了,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彩起来这句,把航船形象地比喻为大白鱼,传神地给读者呈现孩子们划船的情形,具有深厚的文学魅力。

我认为鲁迅不仅仅是以鲁迅的身份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的身份写这篇文章。鲁迅很早就离开了家乡。家乡给他的不全是温馨的回忆。里面有许多不幸和白眼。鲁迅有一种离乡背井的情结。我喜欢这种带有作者真情实感的文章,因为似乎他真的能让我们体会到。

一道美丽的乡间夜景似乎映入我的眼帘:蓝天、圆月、小石桥、小桥玲珑。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

豆麦散发出青草的芬芳,河边的青草,朦胧的月光,淡淡的黑山,淡淡的赵庄,轻柔悠扬的笛声,还有渔火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

《社戏》作为一篇反映农村生活的文章,却放在了《呐喊》这部**集中,令人感到有些奇怪。不过这就揭示了文章的另外一个中心。鲁迅不喜欢在戏院里看中国戏曲,更喜欢家乡的社会歌剧;他和鲁迅年轻时热爱农村生活,都写下了农村淳朴的民俗。

鲁迅写这篇文章是为了感召人们:真实而高尚的生活,源于自然的本性。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人们的心不断地变得浮躁,唯有停下脚步,寻像农村生活一样朴实纯真的生活,才能领悟人生的真谛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

作者在最后一段写道:真的,到现在为止,我真的没有像那晚那样吃过好豆子,我也不再像那晚那样看好戏了。鲁迅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

究其原因,是鲁迅随着年龄的增长,走进社会,感受到了这种朴素和善良,渐渐变成了虚无。取而代之的是军阀的压迫和黑暗的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得不到伸张。正如**名为《社戏》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

这两部戏并不乐观,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和污秽,与我年轻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生活和现实生活形成鲜明对比。鲁迅心中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他常常以理想故乡中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的残破。

《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的故乡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读鲁迅,读社戏,读那个年代的社会。

社戏读后感受 篇6

当我看完《社戏》这篇文章的最后一句话后,我闭上眼睛,仿佛看到12岁的鲁迅正和小伙伴们看戏,他们有说有笑,还喝着豆浆,笑容挂在脸上,享受与伙伴们玩耍的时光。

童年的多姿多彩,少不了朋友的陪伴。我想起《社戏》的最后一句话,“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其实,那夜的戏并不真正很好看,只能看到台上的人咿咿呀呀地唱;那夜的豆并不真正很好吃,更本比不上别人那香甜可口的豆子。但在没有大人的陪伴下,只有友好的朋友。

看戏时,大家一会儿讨论小旦的动作,一会儿骂老旦的歌,最差的戏也会变得更加精彩!因为有了伙伴。煮豆时,大家说笑打闹,还把豆壳抛到河里去,窝在一起品尝,最坏的豆在会变得更加美味!因为有了伙伴。读着,读着,我想起自己小时候的趣事。

那是一个炎热的暑假,我只有7岁,妈妈让我参加了一个夏令营活动,是到农村体验乡村生活。一到农村,我和伙伴们就像一群脱缰的野马,在草地上狂奔、打滚、呼吸新鲜空气。穿过草地,便看见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溪中还有成群结队的鱼儿在畅游。我们不等老师的同意,便纷纷跳入水中,水没过了我的肩膀。“去抓鱼!”有人提议,大家连声赞成,可是,鱼没有抓到,却一脚踩进了泥巴地。“看!”就在大家玩得热火朝天之时,吴天亦喊了一声。我们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一头无比巨大的水牛也在这条溪上洗澡!我们哭笑不得。

那句含义深刻的句子,透出了作者——鲁迅怀念童年的浓情。我的童年还没有结束,我要去珍惜它,让它变得更加精彩。去交一些朋友,知心的朋友,这样,你就能跟她一起分享快乐,承担痛苦,从此你的童年就不再单调了。

《细米》读后感精选(6篇)


随着的社会的进步,读书已经深深融入了我们生活之中,读一读作者的作品,从中就能让我们的内心得到更多的感想。老师让写的读后感一是让看书思考养成习惯,您对于写作品读后感有什么个人看法呢?为了满足您的需求杂文852的编辑为您整理了详细的“《细米》读后感”资料,希望以下措施能够对你的问题有所缓解!

《细米》读后感 篇1

细米,一个乡村孩子。他生活在一个美丽的村子——稻香渡。有一次,他和其他孩子一样,无忧无虑,很爱开玩笑,带有浓郁的乡村气息。然而,他对雕塑的热爱使他走上了艺术之路。

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儿,他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长大,日子同清水一般自然流淌。然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细米是一个爱随时随地刻刻画画的乡村男孩,因此,他常常被父母责骂,但梅纹却慧眼识珠,发现了他在雕刻艺术方面的天赋。梅纹开始细心地引导他,把父母留给他的唯一一套雕刻工具给了他。细米变了,他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变得会用自己的头脑思考,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甚至在艺术的熏陶下,学会了观察世间万物的美。

梅纹是一个朋友,老师和亲戚的精米。虽然梅纹已经回去了,但他们会永远记住对方的!

《细米》读后感 篇2

读曹文轩的《细米》有感

连云港市墟沟小学五(1)班张凯然

你说,什么样的孩子才是好孩子?成绩优异?乖巧懂事?是的,成年人总是用这两个来衡量我们。

今年暑假,在妈妈的推荐下,我读了曹文轩的《细米》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杜细米让我十分惊讶,他虽然不是“成绩优异”,也不是“乖巧懂事”,但他仍是我们心中的好孩子。

《细米》这本书的小主人公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杜细米,他虽然成绩中等,但他善良正直,又有一颗金子一般的心,为了当上“好学生”,他付出了很多。

仔细品味书中的情节。小米离好孩子不远。从某种意义上说,小米已经是个好孩子了。细米为了让梅纹能在稻香渡中学继续当初二的班主任,他竟然不顾挨校长(就是细米的爸爸杜子渐)打,让他的狗翘翘去盗卷。没想到还真成功盗出来了。

他迅速和同学核对答案、验算。期末试卷发下来了,和盗出来的试卷一模一样,同学们开始“沙沙”地写了起来。一向答题最慢、成绩最差的朱金根,今天竟然是第一个交卷的,交完卷子朱金根就出去玩了,有些耐不住性子的也交了,离结束还有半小时到了交卷的高峰期,细米是最后一个交卷的。

朱金根告诉细米:他全对了。校长改到一半,明白了,作弊!

细米承认了,被猛打一顿。

实际我身上的缺点就不少,我要像细米一样,不断努力,做个好孩子。

《细米》读后感 篇3

旋转的风车,散落的村庄,金色的稻田,作者曹文轩用他的诗意语言带领我们来到了小英雄小米生活的稻香渡。这里,居住着爱流鼻涕的朱金根,喜欢搞恶作剧的小七子,经常耍小性子的红藕,敢于冒险的周金魁,温柔美丽的下乡知青梅纹……但小主人公细米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

细米六岁那年,站在高高的树上,把雨伞当成降落伞往下跳,结果,只听“扑通”一声细米摔在了地上,摔断了胳膊;八岁时,精米在稻田里捕鱼,结果,稻田里的水被放出,造成灾难;他骑上了一头谁也不敢碰的大白牛,在田野里狂奔,被大白牛一个急转弯甩进了小河里……每每看到这里,我都被细米的淘气逗得哈哈大笑,一个男孩子仿佛从书中调皮的走了出来。

细米有一直和他朝夕相处的小狗——翘翘,它是别人从船上扔下来的,碰巧被小七子看到了,他拿了一把刀要杀死翘翘,翘翘跑进了麦田里。这时,天黑了,下起了倾盆大雨,但小七子还是不肯放开小白狗。细米冒着被小七子割伤的危险救了翘。如果我们遇到了这件事时,一定会非常害怕伤害到自己而不敢伸出援助之手,甚至躲到远远的,但细米却做到了,细米的善良勇敢深深地打动了我。

精米有一个小问题,就是到处都有雕刻。他在许多地方雕刻各种各样的画。它们雕刻得栩栩如生。在他眼里,鼻涕和驴没有什么相似之处。但是,如果我们将驴子看成一样,也许我们不会发现任何区别。

可见细米观察事物是多么仔细!那幅栩栩如生的作品离不开仔细观察!如果我们也像他一样认真,仔细的观察生活,那么我们就可以妙笔生花,写出一篇篇精彩的文章。

合上书页,我仿佛看到了在金色的麦海里,在蔚蓝的天空里,来了一个淘气、善良、勇敢的孩子,他正是细米。

《细米》读后感 篇4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买了一本好书——曹文轩教授写的《细米》。讲的是一个叫细米的乡村孩子和他的表妹,以及来自苏州城的女知青梅纹之间的成长历程。

生来就是个爱脸红的男孩,他与表妹两小无猜,一同长大,日子像清水一般自然地流淌。然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漂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知青。这些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别样的气息。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一段是书本第六章第三节:细米为了给因失去父母而伤心过度的梅纹补补身体,去被冰封的湖中捞“金鲤鱼”。细米带着梅纹观赏了自己的“秘密基地”和湖中的“荧光虾”,梅纹还当上了细米爸爸中学的教师。

细米的性格与我有点相似,都很腼腆很善良。不过我生活的地方却与他截然不同。他生活在空气清新的田园乡村,我生活在空气受到污染的现代城市。有时我还真想带细米生活的地方。别人都是出乡入城,而我却想出城入乡。

细米的勇气与我的勇气相比较那真是天壤之别呀!他敢冒着被父亲打死的风险去偷期末考试的答案,让梅纹管理的班级能考到高分。如果是我遇到这种事情我只会坐在椅子上发呆。

以后我要学习细米,让我也能当上想他一样的男孩!

《细米》读后感 篇5

《细米》这本书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描写了稻香渡里的乡村男孩细米的成长。整册书文笔优美,乡村气息扑鼻而来,让人感觉一个纯朴的乡村男孩跃然纸上。

细米生在大麦地,父亲是小学校长,日子风平浪静的过着。有一天,苏州来了许多女知青,这些女知青是来大麦地干活的,这些人中有:草凝,梅纹等,她们都生长在城市里,很娇气,干不了很多活,刚下地时,大家还能适应,但是时间一长,那个叫梅纹的女知青就累地散架了,大胡子队长将梅纹安排在细米父亲的学校,就在细米家住。

少年细米本来就是爱脸红的男孩儿,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同清水般流淌。然而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里来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柔和的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畅游在这本书里,我仿佛是在和一群活灵活现的人物玩耍:有主人公细米,温柔的梅纹,可爱的红藕,活泼的“三鼻涕”朱金根……这些乡村的少男少女,虽然没有城市里的人富裕,但是充满着健康,活力。

看了这部小说,我还了解了五六十年代的乡村生活,也知道了当时下乡的知青很多很多,但他们的生活是美好的,乡亲们的生活也是美好的。一碗小米粥,一盘咸菜,一盘玉米团子,是当时最美的享受了!细读《细米》这本书你会发现,细米这个人集合了所有情感杂念,也让我觉得一个人可能有时候不会怎么样,但是只要自己勤奋努力,就一定能追上来。

最后这本是使我感悟到了什么是真,善,美。它让我看到了世界最真的感情,最善良的人,最美丽的心灵。而且从梅纹身上,我学到了如何善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也使我懂得了怎么让外表到内心都美丽。

真正的美丽不在于外表的装饰,而在于发自内心的那种与众不同的美丽。

《细米》读后感 篇6

在一个静谧的午后,闲来无事,拿起了放在床边的曹文轩的《细米》用心的读了起来。

刚拿起这本书,封面上一望无际的金色的麦浪,远处几个孩子在嬉戏玩耍,而近处一个穿着朴实的少年,手里拎着一个大大的篮子在田埂上呆呆的站着,他就是主人公:细米,一个能用自己心灵来进行雕塑的男孩,一个善良、朴实又爱脸红个男孩。

书中的故事发生在苏北一个叫稻香渡的村庄。它讲述了一些有趣的故事,关于一个年轻的精米谁使用雕塑说话的童年。作者详尽地描述了他的感受。在他的雕塑生涯中,他遇到了第一位加入观众行列的女知青梅雯。梅纹的到来,给宁静的乡村生活带来了清新迷人的气息。以她纯真温柔的情感和精神力量,这位不羁的农村之子小米进入了一个新的成长过程。

他们一起学习雕刻,看月亮,切米饭,甚至受到惩罚。到最后,梅纹走了,细米也随之长大。其中,有悲喜,有哭有笑,有情有爱,有悔有悔。

**深谙人情与人性的微妙,写就了一段可以与日月同在的情感故事,以优雅的笔调完成了一个少年的心灵雕塑,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与四季优美的乡村风景一道,参加了这个东方少年的成长加冕礼。

作者用含蓄的笔调,耐人寻味的写法,展现了细米的人格魅力,他朴实,他善良,他倔强但他也爱脸红,一个刚刚步入青春期的男孩,生命中有的是那份活力、有的是那份激情。

他本来可以在稻香山过上平静的生活,但排队的年轻女子梅纹的到来,也让他平静的生活激起了一丝涟漪。梅纹住到了他家,他非常的高兴,但是他不管她叫姐姐,没有理由。他为了这个姐姐可以去和村里的那些孩子们打架,为了这个姐姐他可以去偷爸爸的钥匙,而被爸爸拿鞭子痛打,为了这个姐姐,他可以在冰天雪地的河面上整整一天就是为了调到那条可以补身子的金鲤鱼,为了这个姐姐他把随心所欲的雕刻变成了颇为专业的细心琢磨,为了这个姐姐他最后考上的大学。

但最后,当梅纹想离开的时候,他不敢面对。当梅纹真的离开时,他独自来到了属于他们的雕刻屋,任由泪水肆意流淌。令人心碎和感动。

梅纹刚来到这个温暖的家后,便被细米的那种雕刻的灵气所感动,他认为这是个不平凡的男孩,她用她独有的敏锐的感觉,来开发引导细米。在梅纹的启发下,细米对于艺术有了一种心灵的自觉,于是他在精神上走向了成熟。梅纹曾满腔热忱地推荐细米的雕刻参加县文化馆的展览,可是当文化馆的人很敷衍潦草地处置细米送来的作品时,梅纹气愤了,指责他们是不懂艺术的“白痴”,回到家后亲自为他准备了属于他们自己的个人展,让细米的心灵、让细米的精神得到了提升。

在细米即将考大学时,梅纹的回城通知书也到了,但梅纹为了这个弟弟无论谁的劝说也无济于事,他要等到细米完成它人生中一次重要的考试,最后细米考试成功了,梅纹也悄悄地回城了。她留下的是对精米的帮助,对精米精神的正确引导,更重要的是,精米与她之间萌生着纯洁的青春。

阅读细米,实际上心灵在得到一次美丽而纯净的心灵旅程,在这本书里,我们看到最多的是它不断渗透的人性美,超越自我的审美,同时也含着忧伤的淡淡的诗意,从这里,我们能看到最为美丽纯洁的感情,也能切实的感受到作者向我们所传递的那种古典大气之美。

关键字:《细米》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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