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防火规章制度(汇编1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防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1
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饭店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单位成立消防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利元胜总经理
副组长:彭小艳经理、贺强保安队长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第四章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五章防火管理制度
酒店(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酒店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3
(1)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保障安全生产而对各工种的操作技术和具体程序所作的规定,是具体指导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准则。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对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规定,是指导员工开展各项活动的准则和规范。
(3)消防岗位责任制。消防岗位责任制是单位生产和工作岗位上所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围、内容、任务和责任。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要包括三级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5)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节性、专业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其火险隐患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并应明确检查人员、检查内容、范围、部位及频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围、用火级别、用火批准及管理权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则、特殊设备容器动火前应采取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7)用电管理制度。用电管理制度,包括用电设备场所建筑防火要求、对用电设备规格的要求、安装、修理、禁止超负荷运行、用电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措施等内容。
(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配备标准、部位、地点、检修、保管、使用制度等内容。
(9)仓库管理制度。仓库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车辆、货物出入库防火要求,物品存放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装卸、储存防火要求等内容。
除以上主要内容外,还有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消防工作奖惩制度,建筑设计、审批施工防火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等等。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会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所管辖范围的消防安全具体职责;有针对性地具体规定出各种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制定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如油库、变配电室、锅炉房等等。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4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定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1.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1.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1.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1.4监护动火作业;
1.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
1.6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纲要;
1.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2、实行用户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为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4、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5、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切勿明火试漏。
7、大厦内商铺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小于30平方米配备一只,大于30平方米配备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厦范围内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要随时弄熄。
9、用户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按规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市消防管理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3只灭火器。
10、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11、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气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大厦;用户及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12、各用户应服从消防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5
一、商场成立消防安全责任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出具消防应急预案,实施消防现场工作,各部门需积极配合。
二、商场内全场禁止吸烟,严禁燃放烟火。
三、每日营业结束闭场,应关闭电源及电器设备,拔下电源插头后方能离场,保证所有电器不带电过夜(24小时不断电源除外)。
四、各单位应定期检查电源、电路、电器设备的性能完好,发现线路故障,应及时通知商场进行维修。
五、严谨在商场内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
六、严谨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如需增加照明或用电设备应经商场批准并由相关工作人员操作。
七、电源、电线及用电设备周围禁止堆放商品、易燃、易爆品。
八、在商场内任何部位使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商场管理部门批准,确定负责人、施工范围及防火措施,领取动火证后方可操作。
九、焊割等作业需由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正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前应事先清理周围环境并配备灭火器材。
十、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停止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十一、责任部门要定期对消防报警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查、试验和修理,保证消防设施运行良好。
十二、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十三、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十四、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十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经营,检查中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的.罚款,如经商场管理人员3次以上劝说不及时整改的,甲方单方解除经营合同,收回经营场地。
十六、罚则
1、在商场内任何场所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每日营业结束未切断电源,导致电器带电过夜,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在商场内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未经商场批准动用明火或未按照操作规范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以及未经许可动用消防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不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检查工作,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8、发现电源、线路、开关等基础设施故障未及时报告商场进行维修,发生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十六、本规定未尽条款,执行国家消防法规的相关规定。
十七、本规定解释权归定西飞佳公司所有。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6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活动程序
3.1考核规则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如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所在单位工资总额100元~500元,同时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300元。
3.1.1.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3.1.1.2对员工没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动无记录。
3.1.1.3重点防火单位及部位,不设置明显标志,未建防火档案,不制定灭火预案和防火制度。
3.1.1.4重点防火单位不按月开展安全防火检查或检查后无记录的。
3.1.1.5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及禁火区发现烟头,或当场发现有人吸烟。
3.1.1.6不派员工参加消防培训或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被检查单位领导,安全员不参加检查的。
3.1.1.7指使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
3.1.2各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材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凡新购、更换灭火器材,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单位工资总额100元~1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500元。
3.1.2.1单位无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灭火器材未落实专人负责。
3.1.2.2灭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内不申报和更换的。
3.1.2.3未经批准、擅自购买,更换装灭火器材。
3.1.2.4应该配置灭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时配置的。
3.1.2.5埋压、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3.1.2.6任意更换灭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导致火灾发生的。
3.1.3.2发生火灾时不及时报警或隐瞒火灾事故不报。
3.1.3.3为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
3.1.3.4不及时召开火灾事故分析会,找出火灾原因。
3.1.4扑救火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20xx元,考核责任人100~500元,外单位人员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时向指定地点供水的;
3.1.4.2未及时截断电力、可燃气体的;
3.1.4.3在划定的警戒区、交通管制区、机动车辆及行人强行通行;
3.1.4.4故意阻碍消防车行驶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责任单位工资总额10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有关单位、部门未申报消防设施计划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建审的。
3.1.5.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消防配套设施未达到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除给予相应处罚外,并责令限期整改。
3.1.5.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未向消防部门申报的。
3.1.5.4火灾扑灭后,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恢复供电、供气的。
3.1.6进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3.1.7严禁在公司绿化区,护林区用火、吸烟、烧纸钱、燃放鞭炮,违者考核100~500元。导致森林火灾,考核责任人500元~5000元。如责任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1.8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责任人承担扑救火灾的费用外,考核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8.1初起火灾发生后不及时扑救、逃离现场;
3.1.8.2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大的损失;
3.1.8.3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不按规定安装照明设施和禁火标志;
3.1.8.4在各公司辖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围15米距离内停放车辆;
3.1.8.5机动车驾乘人员在油库加油时,违反油库安全防火规定;
3.1.8.6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3.2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责任人,如其行为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3参加扑救火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
3.4消防安全工作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对违反本考核办法的单位或个人,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将进行考核;涉及对外单位及个人的处罚,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具体执行。
3.5各子公司的消防管理,按“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负责”的管理原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7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教育,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分析和整改火灾隐患,经常组织消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同相邻单位和群众组织搞好消防安全联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检查。预先编制相应的防火检查表,规定检查内容要点,检查依据和检查合格标准。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单位、科室负责人及职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备案。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并定期进行检修,保证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配置地点应当有明显标志。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
五、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一)对于储存或处理可燃气体、液体、粉尘的设备,应当进行安全处理;
(二)敷设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燃气、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参加特殊工种培训人员承担;
(三)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监管,离开时要切断电源;
(四)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消除静电的装置;容易遭雷击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避雷装置,并应在雷雨季节来临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
(五)燃气、电气管线和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监管,定期检查。
六、火灾隐患整改。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根据实际,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对整改内容不清楚或是历史遗留火灾隐患,无法按时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规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类别、品种和防火防爆场所,安排专人看管,严格收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进入防火防爆场所手续,制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和灭火措施。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相互协调,熟练掌握消防业务基本技能,能够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发生火灾后保护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水泥公司消防管理工作,依据《新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二、水泥厂消防工作坚持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为水泥公司发展服务。
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生逐级消防责任制。各单位领导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消防工作的任务: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教育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消防管理;发现和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消防工作积极性,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水泥公司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行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二、水泥公司以安环部为主、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安全,对全厂防火安全工作负责并领导工作。
三、安环部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二)研究部置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消防工作特点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险隐患。
(六)总结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七)组织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特大火灾事故。
四、水泥公司消防工作由安环部管理。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业务上由安环部及安全消防部门的指导和消防监督。
安环部消防职责
(一)研究和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并贯彻执行。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消防部门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二)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推行逐级消防责任制,督促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伍,依靠全体职工做好消防工作。
(四)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负责监督全厂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维修工作。
(六)对新建、扩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以及安装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消防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工作。
(七)审查工业动火措施,严格动火工作审批程序。
(八)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处理火灾事故;汇总上报消防统计资料。
五、各单位(科室)的安全员即是消防管理人员,安环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编制本单位消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经常组织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
(三)对本单位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管理和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伍做好灭火演练工作。
六、各单位要设立一名安全主管,负责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建立应与本单位的生产组织相结合,保证各生产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队每季至少活动一次,组织业务学习、训练和演习,水泥公司每年举行一次义务消防员培训及演习。
七、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努力学习消防知识,参加业务训练和演习,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三)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四)积极开展消防教育,进行防火检查和整改火险隐患。
(五)发生火灾,及时报告并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各级人员的消防责任制
一、安环部职责范围
(一)认真带领全厂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对水泥公司防火安全负责。
(二)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批准、监督防火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
(四)经常听取各单位提出的防火建议,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六)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二、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各单位(科室)的工作,研究审议制定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部署和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二)具体负责分厂(科室)范围内防火安全工作的协调、检查。
(三)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会议议事日程中,在部署工作时同时布置消防工作,对出现的火灾隐患要安排限期整改。
(四)督促所属部门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及厂内的防火制度,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工作。
(五)发生火警、火灾事故,要积极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安环部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负责对厂各部门消防工作的协调及业务指导工作,对全厂各部门行使监督、检查、考核权。
(三)对拟定新建项目进行防火审核及竣工防火验收,对防火器材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四)主持对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研究火险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
(五)开展防火安全教育,负责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的指导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调查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和措施。
(六)对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员和事项,进行考核处理。
四、各分厂(科室)负责人消防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防火工作,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完好备用。
(二)经常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定,在生产中禁止违章作业,对本单位的灭火器材和设施未经许可禁止变位和移作它用。
(三)积极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订各项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
(五)对所辖的消防设施、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持清洁无油渍、无粉尘、现场无杂物。
(六)加强对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五、安环部安全消防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并实施全面管理。
(二)对本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考核,协助安环部长消防管理工作。
(三)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技能,熟悉本单位消防系统,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班。
(五)落实防火安全制度,根据《消防法》审批动火工作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六)按照《消防法》要求,计划购置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协助做好工程竣工防火验收工作。
(七)落实防火责任制,对违犯消防管理的人和事,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
六、各分厂(科室)安全主管职责
(一)负责分厂(科室)日常的消防管理、检查工作,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维修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二)值班期间对生产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生产现场发生火警时,调度员应负责指挥灭火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指挥值班人员切断引起火灾的电源、油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的气源。在扑救火灾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无力扑救或不及时扑救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及时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
七、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
(二)检查监督所在区域的火源、动火工作和危险物品管理使用情况。
(三)发现违章及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并监督采取防范整改措施。
八、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消防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二)加强对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三)检查所在区域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四)积极学习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本岗位配备的消防器材。
(五)发现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班班长和领导汇报。
九、班组班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带头执行我厂的各项防火制度。
(二)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工作,努力学习消防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有关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本班组所属设备器材,每天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持设备器材完好无损、清洁。
(四)加强对电源、火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出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并汇报领导。
(五)制定本班组防火安全责任制,并贯彻实施。
(六)保证本班及岗位的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无损,因火警使用后的器材,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安全员更换补齐。
十、义务消防员消防职责
(一)协助本班班长和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二)学习、宣传防火常识,带头遵守防火制度。
(三)参加本单位的防火检查,提出消除隐患的建议;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备用。
(四)积极参加防火知识学习,掌握一般火灾的'扑救技能,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出动,积极扑救。
第四章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管理
一、根据《消防法》及发生火灾后“四大原则”,我厂公司有以下重点防火部位:
(1)仓库房及油库
(2)煤棚、煤磨及煤输送设施
(3)总降及所属各配电室、变压器室
(4)编织袋厂房
(5)职工公寓楼
(6)办公楼
(7)食堂
二、动火管理
防火重点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工单。根据我厂重点防火部位情况和发生火灾“四大”原则划分为二8个级别。
一级动火区:wWw.Zw852.cOM
(1)油库区
(2)煤棚、煤磨及煤输送设施
(3)编织袋厂房
二级动火区:重点防火部位,禁止一级动火区外的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
1、动火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首先由当班安全员根据现场情况,具备安全条件后签字,再由对应专业主管签字,最后有安全主管(安环部部长)审核批准。
(2)一级动火工作票必须由主管副总领导签字。
2、动火的现场监护
(1)一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申请分厂(科室)负责人和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3)一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测定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3、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中所列人员为主要安全责任
(一)签发、审批人员应审查: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二)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许可人应审查:
1)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己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三)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四)消防监护人职责:
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
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动火执行人职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六)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负责人。
4、动火工作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不动火的方法处理;
(3)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5、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1)油车停靠的区域;
(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4)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
6、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特种作业负责人可以填写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
第五章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及消防定期工作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一)消防设施、器材属防火、灭火专用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乱动,不得用于与消防无关的工作。
(二)生产调度室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管理工作,各种消防器材11的维修,各单位要根据安环部统一安排分批进行维修、更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和维修消防器材,切实保证消防器材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三)全厂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安环部与各单位根据需要和标准进行设置,由所属各分厂(科室)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四)消防水系统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当设备变动或闸门开关影响到消防水系统时,均应征得厂有关领导和安环部同意方可变动,消防水作为它用时必须经安环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各单位分厂(科室)必须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二、消防定期工作
(一)全厂性防火检查,每年两次,由安环部作出部署,安环部组织实施,检查水泥公司所有单位,时间安排在火灾易发季节。
(二)节日消防检查。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进行,安环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三)季度消防检查。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检查本单位所属范围,检查结束后,由各单位向写出书面检查总结存档。
(四)每年十一月份为消防宣传月,组织全厂性消防培训及演习一次,各单位参加。
(五)安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至少2次的防火演习,以提高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和自救能力。
(六)灭火器材,每季度检验、保养一次,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进行,每次检验、保养完后,由各单位写出书面总结存档并交生产调度室备案,专职12安全(消防)员负责。
(七)每年10月份对公共部分地上消火栓进行防冻检查,放水试验、涂油防锈,由综合服务公司负责。
(八)重点防火部位及高大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电气车间应每半年测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保持完好状态。
第六章消防考核
一、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提高消防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完好备用无损,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且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犯或不执行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大小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特制定消防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1、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把消防管理工作纳入月度工作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班组义务消防队员要明确、缺位应及时调整补齐。
2、厂配属各部位的器材及设施,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列入交接班内容,做到四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法令及我厂消防管理制度率达100%。
4、器材箱子、消防砂池、消防器材棚内外完整清洁,无杂物,位置固定。
5、各单位干部职工年参加防火知识培训率达100%。
6、对积极按本制度检测、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所辖设备系统完好的,13建议表扬和50—200元的奖励。
7、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或者其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成效显著者,建议给予50—500元奖励。
8、执行制度不严,配合协调不力,造成拖延的单位及个人,扣主管领导当月奖金10%—30%,扣配合监督负责人10—20%。
9、因误试验、维护造成火灾事故或耽误灭火战机,造成设备损失的,按设备价值的5%—15%扣发该单位奖金和工资。
(二)考核说明
1、消防管理工作是带有法制性的管理工作,务必抓好管好,确保完好无损,处于备用状态。
2、考核范围:消防管理与设备管理范围相同,如有遗漏,以安环部裁决为准。
3、考核均为20元/项,考核与当月奖金兑现,较为严重的按《消防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一、嵩基水泥有限公司全体职工和凡在水泥厂范围内的外来施工队,临时工及其他暂住人员,均执行本制度。
二、凡与以前有关规定不相符者,均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由生产调度室负责解释。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章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第二条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第三条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第五条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第六条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第七条消防培训的内容
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电工房、保安部、油漆仓、板材仓、玻璃仓、五金仓、成品仓、饭堂、锅炉房、宿舍楼等。
2.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第八条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第九条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第十条防火检查类别
1.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2.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第一级是车间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3.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防火检查的内容
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
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第十三条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第十四条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10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河南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
6.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
6.3《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6.4《消防安全检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7、其他相关文件
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2《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7.3《化学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7.4《油类管理办法》
7.5《应急疏散预案》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11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甘肃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一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E、组织火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行政人事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行政人事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D、协助创业中心物管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务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及生产车间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G、及时向领导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l几作;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挥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己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己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1.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城。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书先向生产副经理申请同意,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必须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 .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生产部机修车间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酒精清洗工作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线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且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行政人韦部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记录》,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险患。
5.7.2公司行政人事部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行政人事部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及时通报,并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整改完毕的工作联络单报送行政人事部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 ”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提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 《消防器材管理记录》
6.2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13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14
一、 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茶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四懂四会”,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岗位员工对本部门每两小时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 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察、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五、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六、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等)作业时需持证上岗。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妥善处理。
八、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九、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员工进行整改。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15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完好、有效、通畅。
六、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管理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整改合格标准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建立用火、用电、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用电、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九、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二、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三、制定火灾处置程序。明确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明确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公司防火规章制度 篇16
一、消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学校消防工作。
二、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
三、学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四、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分管副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1、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
六、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与各处室、教研组、班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与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七、对消防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主控室、电教室、财务室、配电室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药品,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
八、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巡逻制度,落实到人,由总务处负责安排和检查并建立记录。
九、坚持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随意乱烧旧书本、废纸等。
十、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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